亿元遗产纠纷案二审开庭南北法学大腕”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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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丁某等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某、丁某等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刘某、丁某等离婚后财产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2.06.30【案件字号】(2022)鲁02民终569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张好栋卞冬冬衣洁【审理法官】张好栋卞冬冬衣洁【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刘某;丁某;高某【当事人】刘某丁某高某【当事人-个人】刘某丁某高某【代理律师/律所】李时超山东贞济律师事务所;王增光山东朝歌律师事务所;石成佐山东朝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时超山东贞济律师事务所王增光山东朝歌律师事务所石成佐山东朝歌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时超王增光石成佐【代理律所】山东贞济律师事务所山东朝歌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本院观点】上诉人提交的高某银行账户明细和王玉亮的证明,不能直接证明拟证事项,本院对该证据拟证事项不予确认。

本案系离婚后财产纠纷。

【权责关键词】代理合同合同约定第三人证据交换质证诉讼请求一事不再理开庭审理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查封变卖【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对一审查明认定的相关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系离婚后财产纠纷。

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一审判决确认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款项是否正确。

第一,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离婚诉讼(2016)鲁XX民初XXX号民事调解书中并未涉及本案涉案房产事项,“其余夫妻共同财产均归被告刘某所有”未指明与本案涉案房产有关。

第二,涉案争议23万元夫妻共同财产发现的起因系女儿刘某2整理上诉人将曾经使用后转给其母亲使用的手机时显示2019年5月26日的录音记录。

第三,基于上述第二项内容事项,被上诉人在2016年离婚诉讼时对涉案23万元夫妻共同财产的转移并不知情。

故本案诉讼不属于重复起诉,亦未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

一审判决依据查明的事实,确认上诉人支付被上诉人夫妻共同财产的比例及数额正确。

遗产管理纠纷案例

遗产管理纠纷案例

遗产管理纠纷案例
嘿,咱今天来讲讲遗产管理纠纷案例。

你说这遗产咋就这么容易闹出事儿呢!就说老王吧,他离世后留下了一大笔财产。

他有两个孩子,大的叫王大,小的叫王二。

老王生前也没立个明确的遗嘱。

这可倒好,王大觉得自己是大哥,应该多分点,王二可不干呀,凭什么呀!两人就这么杠上了!
王大说:“我为这个家付出得多,我就该多得!”
王二反驳:“你付出得多?我也没少做事呀!”
这争吵越来越激烈,简直就像一场暴风雨来临。

这不就跟两只老虎抢食物似的,互不相让。

这遗产可不就成了他们争来争去的“香饽饽”。

还有个例子,是老张的遗产纠纷。

老张有个老婆,还有个私生子。

这私生子突然冒出来要分遗产,这像不像一颗炸弹突然爆炸呀!老张的老婆能乐意吗?那肯定不干呀!于是乎,三方闹得不可开交。

“这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你个私生子凭啥来分!”老张老婆怒气冲冲地说。

私生子也不甘示弱:“我也是他的孩子,我就有权利!”
哎呀呀,你看看这闹的。

遗产管理纠纷咋就这么多幺蛾子呢!真让人头疼啊!在这些纠纷里,大家都只想着自己的利益,亲情都被扔到九霄云外去了。

这多可悲呀!咱可不能这样,亲情多重要呀,不能因为一点钱就把亲情给弄丢了。

我觉得呀,人活着的时候还是得把事情安排明白,立个遗嘱啥的,省得给后人找麻烦。

遗产这东西,该是谁的就是谁的,可别为了它伤了感情啊!。

王某、李某1分家析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某、李某1分家析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王某、李某1分家析产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审理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7.06【案件字号】(2021)冀10民终226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樊清维赵志勇史纪红【审理法官】樊清维赵志勇史纪红【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禹涵;李长海;田淑伶;李旭东【当事人】王禹涵李长海田淑伶李旭东【当事人-个人】王禹涵李长海田淑伶李旭东【代理律师/律所】李宁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樊遇之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霍振林河北霍振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宁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樊遇之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霍振林河北霍振林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宁樊遇之霍振林【代理律所】北京梵清律师事务所河北霍振林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王禹涵;李长海;田淑伶【被告】李旭东【本院观点】田浩、于海军与三被告非近亲属,没有利害关系,其证言应予采信。

涉案房屋建造在李长海名下的宅基地上,为筹集建设房屋的资金,王禹涵、李旭东均竭尽所能,努力从自己的亲属朋友处寻求临时性经济帮助,同时将自有资金也投入到建房中。

【权责关键词】代理原始取得共同共有证人证言证据交换质证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查封【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期间,王禹涵提交证据一:威尔斯陶瓷出库专用票。

证明王禹涵与李旭东实际参与了对涉案房屋的建造和装修;证据二:李旭东在燕郊圈网站发布的招租广告、录音、营销电费明细。

证明涉案房屋自建成后始终处于出租状态。

证据三:李旭东工资发放明细。

证明李旭东的年收入在8万元左右,其在一审中提交的收入证明系虚假证据。

李长海、田淑伶质证认为,对证据一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同样的证据我方有一百多张,只是李旭东当时在现场负责收货而已,并不能证明对房屋是进行了投资。

对证据二真实性没有异议,李旭东是帮父母来做招租,在网站上发表图片,因为父母对网络并不熟悉。

上诉人英昌乐器(中国)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赵某1、赵某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英昌乐器(中国)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赵某1、赵某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上诉人英昌乐器(中国)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赵某1、赵某分家析产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婚姻家庭、继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分家析产纠纷【审理法院】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30【案件字号】(2020)湘11民终161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吕伟文杨世清李飞【审理法官】吕伟文杨世清李飞【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英昌乐器(中国)有限公司;赵露茜;赵华(赵露茜母亲)【当事人】英昌乐器(中国)有限公司赵露茜赵华(赵露茜母亲)【当事人-个人】赵露茜【当事人-公司】英昌乐器(中国)有限公司赵华(赵露茜母亲)【代理律师/律所】徐攀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巩朝纲湖南正赢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攀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巩朝纲湖南正赢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攀巩朝纲【代理律所】北京盈科(长沙)律师事务所湖南正赢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英昌乐器(中国)有限公司【被告】赵露茜;赵华(赵露茜母亲)【本院观点】上诉人英昌公司提交的证据大多为赵露茜离婚诉讼时的案卷材料,与本案没有直接关联性,不能直接证实赵露茜对涉案房屋享有100%的产权,且与涉案房屋的购买合同、付款收据、房屋产权证记载的内容不一致,故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不能达到其证明目的,本院不予采信。

本案焦点是赵露茜对涉案房屋是否享有100%的产权。

【权责关键词】撤销代理共同共有合同证据不足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缺席判决维持原判发回重审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对一审查明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焦点是赵露茜对涉案房屋是否享有100%的产权。

二审案件的审理应当围绕上诉请求进行,且不得超出原审原告的一审诉讼请求的范围,上诉人英昌公司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赵露茜对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潇湘东路与舜皇路交汇处(远志新外滩小区)2-12A房(权证号:XXXXXX某某)享有100%的产权,并在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近些年法律争议案件(3篇)

近些年法律争议案件(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公民法律意识逐渐增强,法律争议案件数量逐年上升。

这些案件涉及经济、社会、民生等多个领域,反映了我国法治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二、典型案例1. 刘涌案刘涌案是我国近年来轰动一时的经济犯罪案件。

刘涌原系辽宁锦州市长,因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罪名被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刘涌的犯罪事实认定存在争议,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

最终,刘涌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 江苏盐城幼儿园教师虐童案2018年,江苏盐城一所幼儿园教师因虐待幼儿被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对被告人的行为定性存在争议,引发了社会舆论对幼儿教育领域的关注。

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3. 张文中案张文中案是我国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经济犯罪案件。

张文中原系企业家,因涉嫌诈骗、贪污等罪名被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对张文中的犯罪事实认定存在争议,引发了社会舆论对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关注。

最终,张文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缓刑两年。

4. 江苏苏州“昆山反杀案”2018年,江苏苏州发生一起因争执引发的命案。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对被告人的行为定性存在争议,引发了社会舆论对正当防卫的讨论。

最终,被告人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5. 王宝泉案王宝泉案是我国近年来引起广泛关注的环境污染案件。

王宝泉原系某化工企业负责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起诉。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对王宝泉的犯罪事实认定存在争议,引发了社会舆论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关注。

最终,王宝泉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三、案件影响上述案件反映了我国法治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对法律实践和社会舆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1. 提高了社会对法治建设的关注度。

这些案件引发了社会对法治建设的广泛关注,促使人们思考如何加强法治建设,保障公民合法权益。

2. 推动了法律体系的完善。

这些案件促使我国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订,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继承法律案例纠纷二审(3篇)

继承法律案例纠纷二审(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甲(以下简称甲)与被告乙(以下简称乙)系父子关系。

甲父亲去世后,留下房产一处。

甲认为该房产应由其继承,但乙却声称该房产应由其母亲丙继承。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判决该房产归丙所有。

甲不服,提起上诉。

二、上诉理由甲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如下:1. 甲系该房产的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甲作为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

2. 乙在诉讼过程中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母亲丙对父亲尽到了抚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乙未能证明其母亲对父亲尽到了抚养义务,因此无权主张继承权。

3. 一审法院判决存在错误,严重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

甲认为,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未能充分听取其意见,对案件事实认定存在偏差。

三、二审法院审理过程二审法院受理甲的上诉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合议庭依法进行了以下工作:1. 依法审查了甲的上诉状及证据材料,确认甲的上诉理由成立。

2. 调查核实了案件事实,查明甲作为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3. 审查了乙提供的证据,发现乙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母亲丙对父亲尽到了抚养义务。

4. 认定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错误,对案件事实认定存在偏差。

四、二审法院判决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作为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乙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母亲丙对父亲尽到了抚养义务,因此无权主张继承权。

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存在错误,对案件事实认定存在偏差。

据此,二审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 撤销一审法院判决。

2. 判令该房产归甲所有。

五、案件评析本案涉及继承法律纠纷,主要涉及以下法律问题:1. 继承权的确认:甲作为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乙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母亲丙对父亲尽到了抚养义务,因此无权主张继承权。

遗产纠纷案件模拟法庭剧本.

遗产纠纷案件模拟法庭剧本.

遗产纠纷案件模拟法庭剧本书记员:(一)查点当事人及其诉讼参加人到庭情况并请入席(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主审法官入席(四)报告审判员,当事人均已到庭,请开庭主审法官:现在开庭。

审判员一: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上诉人,你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上诉人;李雪花,女,42岁.无业审判员一::有无代理人.上诉人:有,现委托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鑫鹏,王丽媛为诉讼代理人陈: 我叫陈鑫鹏,武汉市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王: 我叫王丽媛,武汉市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审判长一:被上诉人,你姓名,年龄性别,职业范:范祖业,男,72,退休工人滕:滕颖,女,69,退休工人,范祖业之妻审判员一::有无代理人.范:有,, 现委托武汉市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鑫鹏,王丽媛为诉讼代理人: 我叫,武汉市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

王: 我叫,武汉市江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一般代理审判员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新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审理上诉人赵安深与被上诉人李连昆债务连带责任纠纷一案。

本案由XXX任审判长,XXX、XXX任审判员,XXX任书记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享有以下权利:1.有申请回避的权利;2.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有提供证据的权利;3.有进行法庭辩论的权利和请求法院给予调解的权利:4.在举证期限内,有增加、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针对本诉进行反驳和提出反诉的权利;5.双方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亿元遗产纠纷案二审开庭南北法学大腕”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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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最大的“婆媳亿元遗产继承纠纷案”又有新进展,8月1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乐清市已故亿万富翁胡加招遗孀张明娣不服一审判决,要求驳回胡母郑松菊起诉的行政案件。

这起案件因争夺的遗产标的额强大与代理律师的名气洪亮而备受人们的关注。

在法庭上担任上诉人张明娣代理律师的为出名行政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树义教授等;担任胡母郑松菊代理律师的为出名行政法专家、浙江大学副校长胡建淼教授等。

本案的基本情况是,浙江省乐清市亿万富翁胡加招去年英年早逝后,留下上海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价值超亿元的遗产。

由于其遗孀张明娣与其母郑松菊在遗产分割上出现分歧,致使张明娣与婆婆郑松菊对簿公堂。

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胡母又在老家乐清市,将乐清市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撤消乐清市民政局颁发给儿子胡加招与儿媳张明娣的结婚证,理由是领取结婚证当日,男女双方都不在场。

由于这个原因,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中止了案件的审理。

5月20日,乐清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消胡加招与张明娣的结婚证。

胡妻张明娣不服这一判决,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庭审中,双方重点围绕胡母郑松菊是否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乐清市民政局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胡加招与张明娣的《结婚登记表》是否真实?有无被调换?民政局颁发的有瑕疵的结婚证是否应该被撤消等问题进行激动的辩论。

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法庭宣布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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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最大的“婆媳亿元遗产继承纠纷案”又有新进展,8月1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乐清市已故亿万富翁胡加招遗孀张明娣不服一审判决,要求驳回胡母郑松菊起诉的行政案件。

这起案件因争夺的遗产标的额巨大与代理律师的名气响亮而备受人们的关注。

在法庭上担任上诉人张明娣代理律师的为著名行政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张树义教授等;担任胡母郑松菊代理律师的为著名行政法专家、浙江大学副校长胡建淼教授等。

本案的基本情况是,浙江省乐清市亿万富翁胡加招去年英年早逝后,留下上海新七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价值超亿元的遗产。

由于其遗孀张明娣与其母郑松菊在遗产分割上出现分歧,致使张明娣与婆婆郑松菊对簿公堂。

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胡母又在老家乐清市,将乐清市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撤消乐清市民政局颁发给儿子胡加招与儿媳张明娣的结婚证,理由是领取结婚证当日,男女双方都不在场。

由于这个原因,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中止了案件的审理。

5月20日,乐清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撤消胡加招与张明娣的结婚证。

胡妻张明娣不服这一判决,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庭审中,双方重点围绕胡母郑松菊是否具备原告主体资格,乐清市民政局向一审法院提交的胡加招与张明娣的《结婚登记表》是否真实?有无被调换?民政局颁发的有瑕疵的结婚证是否应该被撤消等问题进行激烈的辩论。

庭审进行了整整一天,法庭宣布将择日对本案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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