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公司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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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园林工程管理规章制度

园林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林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及相关人员,包括园林设计、施工、养护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园林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严格设计、精细施工、周密管理、细致养护”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五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七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进行施工,保障人员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八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防止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设立工程部、设计部、施工部、养护部等部门,明确部门职责,保障工程管理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工程部负责工程规划、设计、施工等工作,保障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第十一条设计部负责工程设计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设计,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

第十二条施工部负责工程施工工作,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养护部负责工程养护工作,定期对工程进行养护维护,确保工程保持良好状态。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四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作流程,明确各项工作的执行步骤和要求。

第十五条工程管理单位在开展工程前,应进行勘测和设计,确定工程方案。

第十六条工程管理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

第十七条工程管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后,应进行养护维护工作,确保工程保持良好状态。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八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做到“安全施工、质量第一”。

第十九条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

园林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园林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园林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工程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所有园林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广场、道路、绿地、庭院等园林工程。

三、施工管理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2. 质量至上,严格把关。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质量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3. 科学管理,高效推进。

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和方法,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进度。

4. 绿色环保,节能降耗。

在施工过程中,注重环境保护,降低能源消耗。

四、施工管理内容1. 施工准备(1)施工图纸审核:施工单位在收到施工图纸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图纸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工程特点和施工环境,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明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资源配置等。

(3)人员配备:施工单位应按照工程需求,合理配置施工人员,确保施工质量。

2. 施工过程管理(1)施工进度控制: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期完成。

(2)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质量标准,加强施工现场质量检查,确保工程质量。

(3)安全控制:施工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施工安全。

(4)环境保护: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采取措施减少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3. 施工验收(1)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2)分项工程验收: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3)竣工验收: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五、施工管理职责1.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环境保护等工作。

2.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和进度。

房地产开发中园林景观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

房地产开发中园林景观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
民蕾科技
而 瓣
管理纵横
房地产开发 中园林景观工程成本管理与控制
詹 斌 ( 重ຫໍສະໝຸດ 市中央商务南岸开发 区管委会 , 重庆 4 0 6 ) 0 00
摘 要: 园林景观工程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 它包括 园林建筑、 水景、 绿化、 山、 假 铺地等 内容, 园林景观 工程 成本控 制管理好坏直接影响 园林景 观开发。因此如何控制和加强 园林景现 成本管理 成为关注的重点。 关 键词 : 园林 景 观 ; 本 ; 理 ; 制 成 管 控 l 房地产开发中园林景观成本内容 l 房地产开发中园林景观成本基本构成。根据房地产发 中园林景观项 目 - 1 费用标准的内容, 施工项 目 成本主要由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构成。具体内容 如下:) 1直接成本: 主要有材料费( 原材料、 构配件 、 半成品费 、 租赁费等) , 人 工费( 资金、 保险、 加班费、 劳动福利费等) , 机械使用费( 有机械、 自 台班费、 机 械租赁费) 以及与其相应的材料二次搬运费 , 临时设施费等 。2工程间接成 ) 本。 主要包括现场管理 人员工资、 管理人员工资附加费 、 办公费、 差旅费、 固定 资产使用费、 行政工具使用费、 职工教育费、 劳动保险费、 待业保险金和劳动 保护费、 工程保修费、 工程排污费等。 1 旁 2 地产开发中园林景观成本控制内容。1 同方面 : 冶 依据园林景观设计 方案图, 承包合同为依据, 根据合同要求的工程项 目、 、 质量 进度等指标 , 详细 地编制 项 目 子 _ 方案组织设 计, 以此作为制定计戈 威 的基 。x  ̄同中的暂 l 本 础 - , t 定项 目 和存在变更的分项工程, 及时申报。用合同赋予的权利合理的增加收 人, 减少支出。2技术方面: ) 首先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 , 科学规划项目实施现 场的布置图, 为减少浪费, 节约开支创造 ̄ / ; 自  ̄p依据 身的技术优势 , i d 充分调 动管理 人 员的积极性, 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 , 尽可能的扩大成本控制的范围 和深度, 从而减少成本支出。 ) 3质量和安全方面 : 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范和安 全操作规程办事 , 减少和消除质量和安全事故 的发生, 使各种损失减少到最 低限度。4材料方面: ) 园林景观工程的材料主要包括绿化苗木材料 ; 园建材 料; 水电安装材料等三部分。材料采购要遵循“ 质量好、 价格低、 运距短” 的原 则, 进场材料要正确计量 , 认真验收 , 最大限度的减少采购过程中的管理消 耗。 根据项 目进度计划科学组织材料的使用计划, 避免停工待料现象发生 ; 材 料的领用应严格控制, 定期盘点, 随时掌握实际消耗和工程进度的对 比数据; 对于周转材料要及时回收 、 整理, 使用完毕及时退场, 这样有利于周转使用和 减少租赁费用 , 从而降低咕 。 ) 沐 5行政管理方面: 首先要合理配置项目 部管理 人员 , 避免人浮于事 , 减少不必要的管理费用的支出; 控制业务费等各项非生 产性开支的额度。 行政办公用的财产物资等固定资产, 则采用卡片登记原则, 防止损坏和流失。 ) 6财务方面 : 财务部门是成本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是 通过审核各项费用的支出, 平衡调度资金以及建立各项辅助记录和配合绿化 工程项目部对各部门成本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等手段, 对工程进行全方位 的成本分析, 并及时反馈到决策部门, 便采取有效措施来纠正项 目 以 成本的 偏差。 2 房地产开发中园林景观成本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房地产园林景观工程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而房地产开发商 开发园林景观的主要 目 的是为了提升开发项目营销, 开发商开发房地产项 目 就是为了追逐利润 , 以在建造园林景观过程中, 所 开发商会尽量压低项 目成 本, 但往往忽略了园林景观建成后的品质。景观项 目在建成以后往往脱离了 开始的 十 这些因素造成了园 , 林景观成 本控制中单一的追求低成本 目 , 标 简单的完成项目 建设任务为 目的。 具体表现在以下 兀 介方面:) r 1{ 方案不合理。在房地产开发前期设汁 5 阶段 , 林景观设计常常建立在房地产开发商为了营造项 目 园 美观效果、 提高 住房销售期望基础之 匕, 而忽略了—些现实问题。 ) 2机械使用效率低。 房地产 园林景观项 目 —般要远远小于广泛意义上的园林景观项 目, 很难大范围的推 广机械化作业, 造成了机械使用率低, 目 项 成本偏高。在维护养护阶段 , 在大

园林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园林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林工程项目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保障工程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园林工程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园林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及后期服务等环节。

第三条园林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开透明;(二)科学合理,注重实效;(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四)质量为本,持续改进。

第二章项目前期管理第四条园林工程项目前期管理包括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等环节。

第五条项目立项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考虑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六条可行性研究应包括市场调研、技术论证、经济分析、环境影响评价等内容。

第七条方案设计应结合项目特点,充分考虑功能需求、环境协调、景观效果等因素。

第三章工程设计管理第八条园林工程设计应遵循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确保设计质量。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第十条设计文件应完整、准确、规范,包括设计说明书、图纸、施工图等。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应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并及时报批。

第四章工程施工管理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记录,及时向监理单位报告施工情况。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监理合同和监理规范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章工程验收管理第十七条工程验收分为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第十八条分部工程验收应按照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进行。

第十九条单位工程验收应包括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应按照竣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章后期服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园林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维护管理。

第二十二条后期服务应包括设施设备维修、绿化养护、环境监测等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管理规定
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承接绿化工程(社会绿化工程和房产公司建成小区绿化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管理。

1、按照规范和要求做好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根据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确保安全有序施工。

2、根据栽植的先后顺序,适时调度绿化苗木的进场时间,做到随到随栽,确保苗木不脱水,不过夜。

3、新建绿化工程,在种植季节内种植苗木,带土球树苗成活率不低于95%,裸根树苗成活率8不低于5%,名贵品种树木成活率不低于90%,满圃草坪一个月,块植、籽播草坪三个月应达到95%,无平方米以上块状空缺。

反季节栽植苗木,成活率比常规栽植苗木成活率标准下降10个百分点。

4、对在建工程苗木,草坪,花卉要及时修剪,支撑,扶正,浇水,灭荒,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养护工作。

5、施工现场要整洁美观,无杂草,无垃圾杂物,园路广场、园林小品美观完好。

6、工程施工完成后,要组织内部验收,待施工管理期满(对外承包工程12个月,集团内部房产小区工程3个月),在内部竣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与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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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园林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绿化园林工程施工管理规定

绿化园林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绿化园林工程施工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绿化效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绿化园林工程施工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施工许可绿化园林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向所在地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四条施工单位资质从事绿化园林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包括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和良好的信誉。

第五条施工质量要求绿化园林工程施工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确保工程质量。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条施工安全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确保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七条环境保护绿化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

第八条工程验收绿化园林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申请。

建设单位应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方可投入使用。

第九条工程维护施工单位应承担绿化园林工程的初期养护工作,确保植物成活。

养护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长效养护机制,确保绿化效果。

第十条违规处理违反本规定的,由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就是绿化园林工程施工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

通过制定和实施这些规定,有助于提高绿化园林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确保工程质量,推动我国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园林工程管理制度范文

园林工程管理制度范文

园林工程管理制度范文园林工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林工程管理、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园林工程施工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园林工程指人工修建、安装、养护及改造的各类园林景观、绿化绿地、公园、市政绿化道路等设施的施工。

第四条园林工程管理应坚持“安全、环保、品质、进度、经济”的方针,确保施工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

第五条园林工程施工应遵循法律法规,按照工程量划分为标段,按照项目施工计划进行组织。

第二章工程管理组织体系第六条园林工程项目设立项目经理、工程部、财务部、供应部、技术部、施工组等职责清晰的组织机构。

第七条项目经理负责项目全面协调管理,组织实施各项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负责。

负责项目计划的制定、调整以及资源的协调、调配。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监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进度。

第九条财务部负责资金管理、成本控制、报销业务等。

第十条供应部负责材料、设备的计划采购、领用,保证施工现场所需材料的及时供应。

第十一条技术部负责项目技术指导,编制施工方案,指导施工现场工作。

第十二条施工组负责具体施工工作,对施工现场质量、进度负责。

第三章施工安全管理第十三条施工单位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严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作业。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施工计划,明确安全注意事项,确保每个人员都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用品。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隐患的检查,并及时消除。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万一发生事故可以及时疏散人员并进行救援。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了解相关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第四章施工质量管理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施工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达到国家标准。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流程,明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点和重要工序。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必须配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

园林工程管理制度标准

园林工程管理制度标准

园林工程管理制度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园林工程管理行为,提高园林工程施工质量,保障园林工程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标准。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园林工程的相关单位,包括园林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第三条园林工程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合理规划、精心施工、严格监管”的原则,保证园林工程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园林工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和管理制度。

第五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园林工程技术档案,做好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六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团队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和技术水平。

第七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园林工程管理规定。

第八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积极开展园林工程技术交流与培训,提高园林工程管理水平。

第二章园林工程管理组织与人员第九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设立园林工程管理部门,明确部门主管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十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配备符合相关资质和技术水平的管理人员,确保园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园林工程管理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第十二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园林工程管理人员考核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

第十三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团队合作,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保证园林工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园林工程管理流程与标准第十四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相关方案和施工图纸。

第十五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严格执行园林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确保施工质量合格。

第十六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十七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施工过程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园林工程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施工进度跟踪和管理制度,提前发现施工进度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九条园林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审查和保管园林工程相关资料,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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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实现公司对分公司在项目园林工程方面的有效管理,规范园林工程的实施程序,明确各部门及人员的职责,从而提高项目园林工程的整体品质,特制定本“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办法”制定依据1、国家及地方有关园林工程施工规范;2、公司下发的《园林绿化种植现场监督导则(试行)》;3、公司下发的其他工程管理、招标采购、预结算等制度与管理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开发项目的园林工程。

第四条术语与定义1、公司:本“办法”中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分公司:本“办法”中对子公司、分公司统称为分公司。

(1)、子公司:本“办法”中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设立,其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资本为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2)、分公司: 本“办法”中指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派出之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区域性组织。

3、邀请招标:指招标人根据已有的信息,有针对性地邀请数个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与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人,达成合约的招标方式。

4、议标:指投标人在发包某些不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定招标采购时,直接与有能力的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以达成合约的招标方式。

第五条“办法”内容内容包括总则、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实施细则、奖惩办法、附则四个章节,其中第二章包括园林设计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与工程移交、竣工结算四部分。

第二章项目园林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园林设计管理6.1.分公司应分别根据荣盛发展[2005]第83号文件《房地产项目工程管理周期标准》之第二部分“市政配套与园林景观工程”、荣盛发展[2004]第45号文件《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和荣盛发展[2005]第79号文件《工程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相关内容,结合所在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工程园林设计单位的选择时间、选择方式(直接委托或招标选择)、审批方式和实施计划,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相应的审批程序(直接委托设计执行上述制度中招标选择设计单位的审批程序)。

6.2.根据公司招标采购制度,对于分公司采用直接委托设计的方式,分公司总工办负责编制设计委托书,分公司专业工程师予以配合。

在下发设计委托书之前,分公司可参照荣盛发展[2004]第66号文件《工程投(议)标人资格审核标准》的规定,完成对拟委托设计单位的预审,并经分公司经理审批。

为保证设计方案质量,分公司应要求设计单位完成至少两套设计方案,以备评审选用。

分公司必须根据荣盛发展[2006]项字第07号文件《项目方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2)》之规定,把设计单位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并经分公司认真评审后的设计方案上报公司项目方案评审小组和项目方案评审委员会审核与审批。

并根据项目方案委员会下达的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6.3.根据公司招标采购制度,对于分公司招标选择设计单位的方式,分公司应分别根据荣盛发展[2004]第45号文件《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和荣盛发展[2005]第79号文件《工程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补充规定》中规定的程序和流程完成“招标方案”的审批工作。

根据荣盛发展[2004]第66号文件《工程投(议)标人资格审核标准》之规定完成园林设计投标人资格预审及审批工作。

在开标前,分公司必须组织评审小组成员对园林设计的评审方向和原则达成一致,并制定详细合理的评审办法或标准,以保证招标效果;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在开标当日确定入围方案(一般不少于2个);分公司必须在充分平衡方案效果和实施成本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入围方案,并根据荣盛发展[2006]项字第07号文件《项目方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2)》的规定将经分公司认真评审通过后确定的最优设计方案(一套)上报公司项目方案评审小组和项目方案评审委员会审核与审批。

根据项目方案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后进入施工图设计阶段。

6.4.分公司应在上报园林设计方案进行审批以前完成设计合同的编制,并在该方案通过项目方案评审委员会审批并确定后,依据荣盛发展[2006]第19号文件《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与相应的设计单位及时签订合同。

分公司应采取适当措施(如限额设计等方式)对方案设计及实施进行成本控制。

并在设计合同中应明确突破限额设计的责任(包括各专业设计人员)。

6.5.在设计方案扩初阶段,分公司与设计单位应就方案的设计进行充分沟通,分公司经理、总工程师、工程部、采购部、营销策划部和物业公司均应参与设计方案的汇报与沟通,并提出各自的意见和建议。

6.6.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分公司根据荣盛发展[2005]第66号文件《图纸会审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组织和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审查工作。

6.7.分公司根据公司下发的《工程预算编制及审核流程》对完成的施工图进行预算编制与报审。

在预算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分公司预算专员与公司预决算部必须注意减小和力求避免预算偏差。

6.8.施工图纸(蓝图)的数量应满足使用需要,需求对象一般为:分公司的总工和工程部(包括预算专员)、施工单位(份/每单位)以及公司工程管理部等。

第七条园林工程施工管理7.1.施工单位选择分公司应分别根据荣盛发展[2005]第83号文件《房地产项目工程管理周期标准》之第二部分“市政配套与园林景观工程”、荣盛发展[2004]第45号文件《工程项目招投标实施办法(试行)》、荣盛发展[2005]第79号文件《工程招标、采购实施办法补充规定》和《施工总承包及分公司审批权限外市政、园林招标流程》之规定确定施工单位,明确材料供应方式、审批权限,并执行其中的“审批(评审)职责与奖罚规定”,保证园林工程施工单位选择的顺利完成。

必要的工程分包则执行荣盛发展[2005]第67号文件《施工总、分包管理暂行规定》。

同时,分公司在对于园林工程发包时必须力求达到合理的低价承包。

7.2.施工准备7.2.1.分公司在工程开工以前须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特别是合同内容规定的工程主要管理人员,和机具配置与配备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做检查记录;配合乙方对现场和资料进一步勘察与核实,明确现场的标高控制点、管线设施等情况。

7.2.2.分公司工程部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同时结合土建工程(主体工程)及外线施工计划编制切实可行的总体进度计划,并在开工前14天完成向公司工程管理部的报审工作。

在计划发生更改时须经分公司的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工程总监审批并备案。

7.2.3.分公司在园林工程开工前须按照荣盛发展[2005]第66号文件《图纸会审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组织分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图纸会审,以及设计单位对以上三个单位的设计交底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

7.2.4.分公司须参照荣盛发展[2005]第51号文件《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的规定,依据施工图预算以及相应材料的生产(加工)周期,结合施工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园林工程“甲供材料”的采购。

7.3.施工进度管理7.3.1.为减少外线施工对园林工程施工进度的影响,分公司在外线完成后必须协调相应的施工单位做好外线竣工图(或示意图),及时提供给施工单位。

7.3.2.园林工程施工时产生的设计变更与洽商、现场签证等执行《设计变更管理流程》和荣盛发展 [2005] 第9号文件《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管理办法》的相应规定。

出现下列情况时可做如下处理:(1)、在不增加工程量的情况下进行局部细微调整,由分公司现场工程管理人员与主设计人员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可加以实施,并作洽商记录;(2)、对于工程量发生改变并需重新调整局部设计的变更,应经过分公司经理审批通过并备案;(3)、若变更已改变了原来总体设计方案的设计意图和设计风格,分公司应充分考虑设计变更是否会对原进度计划产生较大影响,并须根据荣盛发展[2006]项字第07号文件《项目方案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稿2)》之规定提请公司项目方案评审小组、项目方案评审委员会审核与审批。

7.3.3.分公司对园林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与确定落后原计划,难以完成公司规定的完成时限(如单体开工后第189天完成施工单位的选择与确定),并最终对后续工作造成了实质性影响,分公司(采购部或相应责任人)应书面说明原因及所采取措施,并经分公司经理签字后报公司采购部和工程部,公司采购部和工程部协调并审核后上报工程总监审批。

7.4.施工质量管理7.4.1.园林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分公司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验收工作,并签署工程验收单。

对于不合格的分项工程施工,分公司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直至达到验收合格标准才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

7.4.2.对于园林建筑与小品、市政类工程(如道路、管线等),现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施工图及施工规范的要求,从原材料、结构、施工程序、施工操作方式、景观效果、养护期限等方面对工程施工严加控制,工程成品在外观上应保证效果优美并与相邻景观相协调。

园林绿化施工与管理,则执行荣盛发展[2005]第64号文件《园林绿化施工现场监督导则》的相关规定。

7.4.3.园林工程材料进场以前,分公司必须进行认真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甲方供应材料:分公司必须参照荣盛发展[2005]第51号文件《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制度》之规定进行园林工程中“甲供材料”采购工作,分公司总工程师、工程部或项目工程部对材料采购在技术上给予支持;材料进场时由工程部会同采购部进行验收,对于验收合格的材料(包括绿化苗木)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合格单。

因施工材料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上述材料验收人员负直接责任。

非甲方供应材料:由分公司工程部或项目工程部组织验收,且应至少两人进行验收,并共同签署验收记录;对于不合格的非甲方供应材料(包括绿化苗木),分公司必须全部给以退回。

因施工材料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上述材料验收人员负直接责任。

7.4.4.分公司对于园林工程中的“甲供材料”(包括园林苗木),在“施工总承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在总养护期内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分别负责的时限。

在发包方责任期限内若因客观原因造成损失由发包方全权负责,对于工程中因承包方人为原因造成苗木死亡或其他方面的损失则由工程承包方承担责任;而在此期限之后的承包方责任期限内苗木死亡或其他方面的损失则由工程承包方自行负责。

7.4.5.在施工中,分公司应根据荣盛发展[2005]第8号文件《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办法(试行)》之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加强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不同工种之间的交叉施工对所完成的工程内容造成的损坏与影响,特别是土建施工对园林工程造成的损坏,分公司应及时地给予协调解决(比如外墙抹灰对园林植物的破坏、水泥混凝土施工对园林建筑、道路的破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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