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税法考试习题放基础培训讲义-第06讲_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3)

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一、征税范围的框架(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1.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1)关于罚没物品征免增值税问题:执罚部门和单位查处的具备拍卖条件、不具备拍卖条件以及属于专营的财物,取得的收入如数上缴财政,不予征税。
购入方再销售的照章纳税。
(2)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取得的中央财政补贴,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3)根据现行增值税有关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4)航空运输企业已售票但未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按照航空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5)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营改增》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6)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自产创新药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其提供给患者后续免费使用的相同创新药,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范围。
(7)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8)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
(9)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征收增值税。
(10)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征收增值税。
(11)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单用途卡”)业务:①售卡方(售卡):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②售卡方(收佣):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③销售方(提供服务):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④销售方(结算):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法(2019)考试辅导第07讲_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2)、特殊规定、纳税义务人和扣缴义务人

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一、征税范围(★★★)【回顾上一讲】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等。
具体五个方面: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2.销售劳务;3.销售服务;4.销售无形资产;5.销售不动产。
【特别提示】就“营改增”项目而言,确定一项经济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同时具备“境内、业务范围、为他人、有偿”四个条件。
具体是:①应税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②应税行为是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内的业务活动;③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④应税行为是有偿的。
【归纳1】地域界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不动产的含义(重要)(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以销售方或者购买方位置区分境内与境外(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以不动产位置区分境内与境外(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以自然资源位置区分境内与境外(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特殊规定: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不含租赁不动产),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注意】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归纳2】基本行为界定——有偿、营业性(重要)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相应项目。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非营业活动包括政府管理服务、纳税人自我服务等等:(1)行政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增值税专项辅导

销项税额=12389.38×13%=1610.62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 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计税,不允许扣除旧货收购 价
❖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以销售方实际收取的 不含增值税价款,计算征收增值税。
❖ 【例题·计算题】(2008年)某首饰商城为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 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 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 0.03万元;
案例:
❖ 资料:某商场(一般纳税人)代销商品,按零售 额的10%收取手续费3.6万元,纳税人自行计算应 纳税额3.6×17%=0.612(万元)。
❖ 要求: 1.分析该商场的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2.应如何计算其应纳税额?
解析:
❖ 应纳营业税:3.6×5%=0.18(万元) ❖ 应纳增值税:3.6÷10%÷(1+17%)
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不征收营业税。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8项) ①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 销售代销货物 ③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
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
纳税义务就已经发生。 ❖ 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
的,视同销售实现。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注意: 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
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包括哪些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8-28 17:07:16 作者: 来自: 阅读次数:165611.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条规定了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具体内容如下:(1)销售货物,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但不包括无形资产和不动产.(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费. 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都属於劳务服务性业务.“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都是指有偿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但単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単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则包括在内. 有偿不仅仅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还包括取得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3)进口货物,指申报进入我国海关境内的货物. 确定一项货物是否属於进口货物,必须看其是否办理了报关进口手续. 只要是报关进口的应税货物,均属於增值税征税范围,在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2.视同销售的行为包括哪些?(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兩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核算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於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於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単位或个体经营者;(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於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3.税法中确定属於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主要有哪些?(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的实物交割环节纳税;(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4)集邮商品(包括邮票,明信片,首日封,邮折,小型张及其他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単位与个人销售集邮商品.4.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哪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単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具体包括以下几类:(1)単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和行政単位,亊业単位,军亊単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単位.(2)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3)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从1994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凡从亊货物销售或进口,提供应税劳务的,都不再缴纳工商统一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4)承租人和承包人.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包人或承租人为纳税人.(5)扣缴义务人. 境外的単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起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5.小规模纳税人是怎样认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凡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小规模纳税人:(1)从亊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亊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2)从亊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単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确认,由主管税务机关依照税法规定的标准认定.6.国家税务总局根据授权专门制定实施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管理办法>>有哪些具体的规定?(1)基层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小规模生产企业财会人员的培训,帮助建立会计账簿,只要小规模企业有会计,有账册,能够正确计算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并且年应税销售额不低於30万元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对没有条件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小规模企业,在纳税人自愿并配有本単位兼职会计人员的前提下,可采取以下措施,使兼职人员尽快独立工作,进行会计核算:①由税务机关帮助小规模企业从税务咨询公司,会计师亊务所等聘请会计人员建账,核算. ②由税务机关组织从亊过财会业务,有一定工作经验,遵纪守法的离,退休会计人员,帮助小规模企业建账,核算. ③在职会计人员经所在単位同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到小规模企业兼任会计.(3)小规模企业可以単独聘请会计人员,也可以几个企业联合聘请会计人员.(4)从亊货物零售业务的小规模企业,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从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企业性単位,以及以从亊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 企业性単位,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7.一般纳税人认定的标准是什么?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単位.根据规定,下列纳税人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単位,均为一般纳税人.(2)非企业性単位如果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并且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3)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从亊货物生产或提供劳务的小规模企业和企业性単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4)新开业的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企业,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其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在次年一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5)纳税人总,分支机构实行统一核算,其总机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但分支机构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其分支机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但须提供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其总机构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6)个体经营者符合增值税暂行条例所规定条件的,经省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根据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①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②从亊货物零售业务的小规模企业,不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③销售免税货物的企业.④不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企业.8.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向什么部门办理认定手续,办理认定手续时应提供哪些证件,资料?(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均应依照本办法向其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一般纳税人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分别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2)企业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应提出申请报吿,并提供下列有关证件,资料:①营业执照;②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③银行账号证明;④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第4项所列证件,资料的内容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程序是怎样的?(1)主管税务机关在初步审核企业的申请报吿和有关资料后,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企业应如实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企业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以定表>>一式兩份,审批后,一份交基层征收机关,一份退企业留存.(2)一般纳税人认定的审批权限,在县级以上税务机关. 对於企业填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负责审批的税务机关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审核完毕. 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发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作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件.10.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的适用税率是怎样确定的?根据确定增值税税率的基本原则,我国增值税设置了一档基本税率,一档低税率和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零税率.(1)基本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货物,除列举的外,税率均为17%;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也为17%.(2)低税率. 纳税人销售或进口下列货物的,税率为13%. ①粮食,食用植物油;②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③图书,报纸,杂志;④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⑤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1994年,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对农业产品,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和煤炭)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这里需要説明的是,农业产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 除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予以免征增值税外,一切単位和个人销售外购农业产品或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於注释所列农业产品的,应按规定税率征税. 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黑色和有色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煤炭.(3)零税率.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目前有:出口的原油,援外出口货物;国家禁止出口的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金等;糖).出口货物包括兩类;一类是报送出境的货物;一类是运往海关管理的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的货物. 与此相适应,对於从保税工厂,保税仓库和保税区运往境内其他地区的货物,则按进口货物对待.11.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征收率是怎样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按销售额与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1)商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的征收率为4%;(2)商业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从亊货物生产和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和企业性単位)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6%.12.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应包括哪些内容?价外费用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具体地讲,应税销售额的一般规定的内容如下:(1)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取自於购买方的全部价款.(2)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 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费用. 上述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税. 但上述价外费用不包括以下三项费用:①向购买方收取的销项税额. ②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③同时符合以下兩个条件的代垫运费:即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货方,并且由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货方的.(3)消费税税金. 由於消费税属於价内税,因此,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在计征增值税额时,其应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税金.13.增值税中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有哪些错误的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包括纳税人自己或代其他部门)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征税时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按会计制度规定,由於对价外收费一般都不在“产品销售收入”或“商品销售收入”科目中核算,而在“其他应付款”,“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中核算,这样,企业在实务中时常出现对价外收费虽在相应科目中作会计核算,但却未核算其销项税额;有的企业则既不按会计核算要求进行收入核算,又不按规定核算销项税额,而是将发生的价外收费直接冲减有关费用科目. 这些作法都是逃避纳税的错误行为,是要受到税法处罚的.14.增值税中采取折扣销售方式销售应如何确定销售额?(1)折扣销售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因购货方购货数量较大等原因,而给予购货方的价格优惠(如购买5件,销售价格折扣10%,购买10件,折扣20%等). 由於折扣是在实现销售时同时发生的,因此,税法规定,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2)折扣销售仅限於货物价格的折扣,如果销货者将自产,委托加工和购买的货物用於实物折扣的,则该实物款额不能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且该实物应按增值税条例“视同销售货物”中的“赠送他人”计算征收增值税.15.增值税中销售折扣应如何确定销售额?销售折扣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如: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 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 . 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16.增值税中销售折让应如何确定销售额?销售折让是指货物销售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货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待(如:10天内付款,货款折扣2%;20天内付款,折扣1%;30天内全价付款). 销售折扣发生在销货之后,是一种融资性质的理财费用,因此,销售折扣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
增值税销项、进项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一、销项税额的特殊规定一)增值税特殊行为征税的规定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②销售代销货物;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本项所称的用于销售,是指受货机构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营行为:A、向购货方开具发票;B、向购货方收取货款。
受货机构的货物移送行为有上述两项情形之一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未发生上述两项情形的,则应由总机构统一缴纳增值税。
如果受货机构只就部分货物向购买方开具发票或收取货款,则应当区别不同情况计算并分别向总机构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税款。
④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混合销售行为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均视为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具体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销售额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的合计数中,年货物销售额超过50%,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不到50%.关于运输行业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从事运输业务的单位与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征收增值税。
3、兼营非应税劳务行为兼营非应税劳务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从事的非应税劳务与某一项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
纳税人兼营非应税劳务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应税劳务和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其非应税劳务应与货物或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
(二)增值税销售额的确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按销售额和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
增值税征税范围最详细归纳

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基本规范:《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8号)《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2016年3月发布的《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等。
我们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分为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1.销售或者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货物”的适用税率为17%,有特殊规定除外。
2.提供的应税劳务加工: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修理修配: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提供应税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应税劳务”的适用税率为17%,有特殊规定除外。
3.发生的应税行为应税行为分为三大类,即:销售应税服务、销售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应税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具体征税范围如下:(1)交通运输服务(适用税率为11%)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①陆路运输服务。
包括铁路运输服务和其他陆路运输服务。
其他陆路运输服务,是指铁路运输以外的陆路运输业务活动,包括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地铁运输、城市轻轨运输等。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②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
程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
期租业务,是指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负担的业务。
第08讲_征税范围(1)

第三节征税范围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二、境内销售的界定三、视同销售的征税规定四、对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五、特殊销售的征税规定六、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3wu2产)销售或进口货物销售、进口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销售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对象为有形动产)销售服务(7)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金融服务单独列举(金先生交邮电建)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构筑物(房地一起转让,按销售不动产计税)【要点1】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VS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要点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有偿提供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要点3】销售服务(7项:金先生交邮电建)各行业重点考试业务: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
(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的管理费——陆路运输服务。
(2)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交通工具+人):交通运输服务。
VS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只租交通工具):租赁服务。
(3)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收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VS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
(4)在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均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实质属于提供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在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中,互换运输工具舱位的双方均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类似以物易物)(2020年新增)(5)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特殊征税范围与特殊交易行为案例分析

增值税特殊征税范围与特殊交易行为案例分析目录01增值税中境内的界定02增值税中的非营业活动03不征收增值税的特殊项目04三种特殊应税行为05一般纳税人适用征收率的特殊交易06特殊销售方式07按照差额征税一、增值税中境内的界定1.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是指销售货物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在境内。
2.在中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提供的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3.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是指:(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购买方在境内;(2)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3)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应税服务;比如,美国酒店向中国游客提供到美国旅游的住宿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比如,美国甲公司将一项专利技术转让给中国乙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使用;(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比如,美国甲公司将一台机器设备出租给中国乙公司在美国的子公司使用;(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①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②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③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④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案例】根据增值税有关规定,下列行为是否应缴纳我国的增值税:1.美国A旅游公司承接了小王向我国甲旅游公司购买的美国旅游的套餐收取的旅游费用。
【案例解析】美国A旅游公司提供的是完全在境外的旅游服务,不需要向我国缴税。
2.法国B公司将其在意大利的办公楼出租给我国企业在意大利的子公司使用。
【案例解析】不动产按照属地原则,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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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二)第四单元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这里比如说第一项的,铁路部门为国家指令为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这些不征收增值税,相应用的油费这些就是不能抵扣。
又比如发生在境外的服务不征收增值税的,结果你为了这服务采购了东西,这也属于用到了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总结④~⑧项视同销售行为
第二类,营改增新增的视同销售:
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②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③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单选题】(2017年)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A.取得存款利息
B.获得保险赔偿
C.取得中央财政补贴
D.收取包装物租金
网校答案:D
【【例-多选题】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行为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有()。
A.将自产的办公桌用于财务部门办公使用
B.将外购的服装作为春节福利发给企业员工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卷烟用于赠送客户
D.将新研发的玩具交付某商场代为销售
网校答案:CD
网校解析:选项C、D属于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情形。
【【例-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视同销售货物征收增值税的
是()。
A.将自产摩托车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B.将自产钢材用于修建厂房
C.将自产机器设备用于生产服装
D.将购进的轿车分配给股东
网校答案:AD
网校解析:选项B、C不视同销售,因为属于将自产货物用于应税项目。
【【例-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有()。
A.以物易物业务
B.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用自产货物抵偿债务
网校答案:BC
网校解析:选项A、D属于特殊销售行为,不是视同销售行为。
(二)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
1.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的含义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上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混合销售行为成立的行为标准有两点,一是其销售行为必须是一项;二是该项行为必须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应税行为。
我们在确定混合销售是否成立时,其行为标准中的上述两点必须是同时存在,如果一项销售行为只涉及销售服务,不涉及货物,这种行为就不是混合销售行为;反之,如果涉及销售服务和涉及货物的行为,不是存在一项销售行为之中,这种行为也不是混合销售行为。
而是兼营行为。
2.税务处理:
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实质,还是看经营主业)(三)兼营行为
备注:兼营行为不是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销售行为,移到此处讲,仅仅为了和混合销售行为对比。
纳税人同时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二项业务没有从属关系)
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具体:(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答题技巧提示】若是选项用同时,往往是混合销售,如果用的是并,往往是兼营行为。
【例-单选题】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税务处理错误的
是()。
A.美容院销售美容产品的同时提供美容服务,应按照兼营行为缴纳增值税
B.商场销售货物并提供餐饮服务,应按照兼营行为缴纳增值税
C.建材商店销售木地板的同时提供铺装服务,应按照17%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D.装修公司包工包料并提供装修服务,应按照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网校答案:A
网校解析:选项A应按照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
【比较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