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解析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解析增值税(Value Added Tax,简称VAT)是一种按照商品或服务增值额进行征税的消费税制度。
作为中国的主要税收体系之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对企业以及个人的经济活动产生重要影响。
本文旨在对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率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相关税务问题。
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增值税主要适用于制造业、贸易业和服务业等生产和交易环节。
具体而言,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一般纳税人范围:按照国家规定,营业额超过一定金额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需进行增值税的纳税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按照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并有权抵扣及退税。
2. 小规模纳税人范围:营业额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范围纳税,其增值税征收方式相对简化,税率较低,但对抵扣及退税有所限制。
3. 进口环节:进口货物需要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税率根据商品的分类而有所区别。
4. 出口退税:对出口货物或劳务的增值税可以申请退税。
出口退税的主要目的是鼓励外贸出口,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5. 特定行业:对于特定行业,如金融业、保险业等,增值税的征税方式有所不同,根据行业的特点进行相应的规定。
以上是增值税的主要征税范围,具体的征税对象和税务政策适用情况需要根据相关法规和规定进行参考和了解。
二、增值税的税率解析增值税税率是指纳税人在完成对外销售和购进对外物资、劳务的过程中,应缴纳的税率。
根据国家规定,我国增值税税率主要分为以下几档:1. 一般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为13%。
一般纳税人将销售额减去购进成本,然后按照税率计算,缴纳相应的增值税。
2. 低税率:对部分生活必需品,如餐饮服务、医疗保健、交通服务等,适用的税率为9%。
低税率的设立旨在减轻居民的生活成本,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3. 零税率:对部分出口货物和服务,适用的税率为0%。
零税率旨在鼓励对外贸易,提高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
现行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侧重于销售货物。
一、销售货物1.一般销售货物一般销售货物,是指通常情况下,在中国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货物,是指除土地、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等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2.视同销售货物视同销售货物,是指某些行为虽然不同于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一般销售,但基于保障财政收入、防止避税以及保持经济链条的连续性和课税的连续性等考虑,税法仍将其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缴纳增值税。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虽然没有取得销售收入,也视同销售货物,依法应当缴纳增值税:(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但手续费缴纳营业税);(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以上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可以归纳为下列三种情形:(1)转移货物但未发生所有权转移;(2)虽然货物所有权发生了变动,但货物的转移不一定采取直接销售的方式;(3)货物所有权没有发生变动,货物的转移也未采取销售的形式,而是用于类似销售的其他用途。
3.混合销售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情形。
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简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简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增值税征收的范围。
1.增值税征收范围主要是非税收收入,包括: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及特许权使用权出让、转让;人员派遣、劳务派遣;货物进口及服务进口;有形动产和不动产租赁;财产担保业务;金融租赁;财产保险;交通运输等。
2.以上收入以及其他从事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均应支付增值税。
二、增值税的享受。
1.国家规定的免税和减税范围;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的企业在同一地址经营的货物和服务销售额每月满1.8万元以上;
3.国家指定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等增值税减税政策;
4.指定的社区服务中心和慈善组织等一般纳税人的货物和服务的免税政策。
三、其他小型微利企业。
根据国家规定,国内小型微利企业,指注册资本不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收入(含营业税金额)在过去的三个会计期间内满足逐月累计税前利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以及收入(含营业税金额)在一个会计期间内低于150万元的企业。
在此范围内,企业符合相关条件,可以享受减收(减半)增值税政策。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本章考点精讲一、征税范围(一)一般规定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
销售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注意】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3.销售服务—-七类服务(1)交通运输服务:①陆路运输服务:包括铁路、公路、缆车、索道、地铁、城市轻轨等.【提示】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②水路运输服务:包括程租、期租业务。
③航空运输服务:包括湿租业务、航天运输服务.【提示】程租、期租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光租业务——按“租赁服务".湿租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
干租业务——按“租赁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按“交通运输服务"。
④管道运输服务: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提示】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的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2)邮政服务:①邮政普遍服务:包括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②邮政特殊服务:包括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③其他邮政服务: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3)电信服务:①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②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提示】基础电信与增值电信适用的税率不同。
征税范围--注册税务师考试辅导《税法一》第二章讲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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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范围【本节概述】
本节考点:单选题、多选题以特殊规定为主
计算题、综合题以8种视同销售为主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货物
(二)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
(三)进口货物
【例题·多选题】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的规定,纳税人提供下列劳务应当缴纳增值税的有()。
A.设备修配
B.房屋修理
C.汽车租赁
D.管道安装
E.服装加工
[答疑编号6298020206]
『正确答案』AE
『答案解析』对有形动产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二、对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征税规定——8种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政策要点:(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2)计税销售额
(二)销售代销货物;
政策要点:(1)计税销售额
(2)收取的手续费,属于兼营收入。
增值税专项辅导

销项税额=12389.38×13%=1610.62元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
❖ 按新货物同期销售价计税,不允许扣除旧货收购 价
❖ 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应以销售方实际收取的 不含增值税价款,计算征收增值税。
❖ 【例题·计算题】(2008年)某首饰商城为增 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5月发生以下业务: (2)采取“以旧换新”方式向消费者销售 金项链2000条,新项链每条零售价0.25万元,旧 项链每条作价0.22万元,每条项链取得差价款 0.03万元;
案例:
❖ 资料:某商场(一般纳税人)代销商品,按零售 额的10%收取手续费3.6万元,纳税人自行计算应 纳税额3.6×17%=0.612(万元)。
❖ 要求: 1.分析该商场的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2.应如何计算其应纳税额?
解析:
❖ 应纳营业税:3.6×5%=0.18(万元) ❖ 应纳增值税:3.6÷10%÷(1+17%)
行报刊,征收增值税。 (6)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不征收营业税。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行为(8项) ① 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 销售代销货物 ③ 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
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⑤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
纳税义务就已经发生。 ❖ 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
的,视同销售实现。
(2)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注意: 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服务业”税目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中国税制中的两种主要税种,它们的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律制度,包括其法律依据、税率、征税范围、纳税人义务和税收管理等方面。
一、增值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增值税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和细则,以及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一系列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增值税的税率包括17%、13%、9%和6%,其中17%适用于一般纳税人,13%适用于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部分行业,9%适用于小微企业,6%适用于部分生活必需品。
3.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和应税服务的交易额、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价款等。
同时,增值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免税、减免税、简易征收等政策,比如,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等非营利企业可享受免税待遇。
4.纳税人义务中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更为重大。
纳税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各类资料、票据等,如实反映纳税情况。
同时,纳税人应将增值税打入国库,并遵守国家税法、税务机关的各项规定。
5.税收管理中国的增值税税收管理主要由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规范纳税人的申报、缴款、清算、退税等纳税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加强对逃税、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保障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消费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消费税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的消费税税率依照不同的消费品种类有所区别,比如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等各有不同的税率。
同时,消费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减免税、豁免税等政策,以鼓励节约资源和环保等行为。
3.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珠宝首饰、高档手表等消费品。
第08讲_征税范围(1)

第三节征税范围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二、境内销售的界定三、视同销售的征税规定四、对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的征税规定五、特殊销售的征税规定六、不征收增值税的规定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3wu2产)销售或进口货物销售、进口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销售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对象为有形动产)销售服务(7)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建筑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金融服务单独列举(金先生交邮电建)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转让建筑物、构筑物(房地一起转让,按销售不动产计税)【要点1】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应当征收增值税。
VS供电企业利用自身输变电设备对并入电网的企业自备电厂生产的电力产品进行电压调节,向电厂收取的并网服务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
【要点2】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属于有偿提供劳务,不征收增值税。
【要点3】销售服务(7项:金先生交邮电建)各行业重点考试业务: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陆路、水路、航空和管道运输。
(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的管理费——陆路运输服务。
(2)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交通工具+人):交通运输服务。
VS水路运输的光租业务、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只租交通工具):租赁服务。
(3)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收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VS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商务辅助服务。
(4)在运输工具舱位承包业务中,发包方和承包方均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实质属于提供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在运输工具舱位互换业务中,互换运输工具舱位的双方均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类似以物易物)(2020年新增)(5)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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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考点精讲
一、征税范围
(一)一般规定
1.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货物——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2.销售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注意】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3.销售服务——七类服务
(1)交通运输服务:
①陆路运输服务:包括铁路、公路、缆车、索道、地铁、城市轻轨等。
【提示】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
②水路运输服务:包括程租、期租业务。
③航空运输服务:包括湿租业务、航天运输服务。
【提示】
程租、期租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
光租业务——按“租赁服务”。
湿租业务——按“交通运输服务”。
干租业务——按“租赁服务”。
航天运输服务——按“交通运输服务”。
④管道运输服务:通过管道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输服务。
【提示】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是指经营者以承运人的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2)邮政服务:
①邮政普遍服务:包括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以及邮票发行、报刊发行和邮政汇兑等业务活动;
②邮政特殊服务:包括义务兵平常信函、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业务活动;
③其他邮政服务:包括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3)电信服务:
①基础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的业务活动,以及出租或者出售带宽、波长等网络元素的业务活动。
②增值电信服务,是指利用固网、移动网、卫星、互联网、有线电视网络,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及应用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业务活动。
卫星电视信号落地转接服务,按照增值电信服务计算缴纳增值税。
【提示】基础电信与增值电信适用的税率不同。
(4)建筑服务:
①工程服务
②安装服务
【提示】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③修缮服务
④装饰服务
⑤其他建筑服务:包括园林绿化、平整土地、拆除建筑物、清理等。
【提示】
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5)金融服务:
①贷款服务
【提示】融资性售后回租、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③保险服务:包括人身保险服务、财产保险服务。
④金融商品转让
【提示】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转让——属于金融商品转让;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金融商品转让。
(6)现代服务:
①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专业技术服务。
【提示】专业技术服务,是指气象服务、地震服务、海洋服务、测绘服务、城市规划、环境与生态监测服务等专项技术服务。
②信息技术服务: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和信息系统增值服务。
③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提示】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
④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和收派服务。
【提示】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按照“港口码头服务”征税。
⑤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提示】
a.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b.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包括过路费、过桥费、过闸费等)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⑥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提示】翻译服务和市场调查服务按照“咨询服务”缴纳增值税。
⑦广播影视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发行服务和播映(含放映)服务。
⑧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人力资源服务(提供公共就业、劳务派遣、劳动力外包等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⑨其他现代服务。
【提示1】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2】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电梯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7)生活服务: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
【提示1】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按照“文化体育服务”缴纳增值税。
【提示2】纳税人提供植物养护服务,按照“其他生活服务”缴纳增值税
4.销售无形资产
【提示】无形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5.销售不动产
转让建筑物有限产权或者永久使用权的,转让在建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所有权的,以及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提示1】不征收增值税的情形:
(1)非经营活动中提供的应税服务,不征增值税;包括:
①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a.由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b.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c.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③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2)存款利息。
(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5)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提示2】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提示3】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不缴纳增值税,包括: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包括:
①为出境的函件、包裹在境外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
②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的工程施工地点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工程监理服务。
③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④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提示4】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应缴纳增值税,包括: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完全在境内发生的服务、完全在境内使用的无形资产。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未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未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例题·单选题】下列不属于“营改增”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的是()。
A.设计服务
B.知识产权服务
C.信息系统服务
D.广告服务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的范围。
选项C属于信息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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