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图(服制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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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的“出五服”,你知道是哪五服吗?

人们常说的“出五服”,你知道是哪五服吗?

⼈们常说的“出五服”,你知道是哪五服吗?⼤家都会有听家⾥的长辈们说,某⼈在“五服”内,谁谁谁“出五服”了,⼈们经常会以“五服”来衡量⾎缘的亲疏远近,那你知道吗?我们常说的“五服”,最早指的是“五个等级的孝服”。

我国封建社会是由⽗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由⾼祖到⽞孙的九代⼈,⼈们常将其称之为本宗九族。

⽽古代的丧服制度规定,凡是在本宗九族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和旁系的亲属,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五服。

下⾯来说说五个等级的五服:⼀等孝服斩缞(cui),是⽤最粗的⽣⿇布⽽制成的,断处外漏,不缉边。

丧礼中:⼦与未嫁⼥为⽗母丧服,承孙为祖⽗母丧服,妻为夫丧服,服丧期限为三年。

⼆等孝服齐缞,是⽤粗⽣⿇的布来制成的,剪断出缉边。

丧礼中:为祖⽗母服丧期限为⼀年,为曾祖⽗母服丧期限为五个⽉,为⾼祖⽗母服丧期限为三个⽉。

三等孝服⼤功,是⽤熟⿇布来制成的,⽐“齐缞”要稍细。

丧礼中:为伯叔⽗母、及堂兄弟、未嫁堂姊妹,服丧期限为九个⽉。

四等孝服⼩功,是⽤较细的熟⿇布来制成的,为从祖⽗母、堂叔伯叔⽗母、未嫁祖姑、堂姑、已嫁堂姊妹、外祖⽗母、母舅、母姨,服丧期限为五个⽉。

五等孝服缌⿇,是⽤最细的熟⿇布来制做成的,为从曾祖⽗母、族叔伯⽗母、族兄弟姊妹、表兄弟、岳⽗母,丧服三个⽉。

这就是我国古代施⾏了两千多年的丧服制度,以最粗的⽣⿇布到最细的熟⿇布,来区分五个等级差别,也标志了宗族之间⾎缘关系的亲与疏、尊与卑的差异,也就是⼈们常说的“出五服”。

关于“五服”的婚姻规定:在我国宋代时,婚姻制度规定:禁⽌五服以内的亲属结婚,但对姑舅、两姨兄弟姐妹的结合并不禁⽌。

⽽到了现代,我国的《婚姻法》规定:直系亲属以及三代以内的旁系⾎亲禁⽌结婚,⽽直系亲属指的是⽗母⼦⼥之间,祖⽗母、外祖⽗母与孙⼦⼥、外孙⼦⼥之间。

九族五服

九族五服

九族“九族”泛指亲属。

但“九族”所指,诸说不同。

一说是上自高祖、下至玄孙,即高、曾、祖、考、己身、子、孙、曾、玄;说法一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1、父族四:指自己一族。

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2、母族三:是指外祖父一家、外祖母的娘家、姨母及其儿子。

3、妻族二:是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说法二父三族、母三族、妻三族。

五服“五服”是中国古代宗法制社会中的常见亲属关系,九族亲属中,如果有人死去,和他有着亲属关系的人要行不同时间不同服装的丧礼。

“五服”共分为五类,这五类分别是:第一类:称斩衰,是最重的丧礼,一般适用于子女为父母(包括继母),着粗麻布衣服,不缝边,手拿哭丧棒,脚穿草鞋,丧期三年。

第二类:称齐衰,分为四等:1.齐衰杖期。

粗麻衣缝边,执削杖,丧期一年。

适用于夫为妻;2.齐衰不杖期。

手不执杖,其余同上。

适用于孙为祖父母、侄为伯叔父母、出嫁女为父母、男子为兄弟;3.齐衰五月。

适用于曾孙为曾祖父母;4.齐衰三月。

使用于玄孙为高祖父母。

第三类:称大功。

衣用熟麻布,白色,丧期九月。

适用于已婚姑、已婚姐妹、堂兄弟,已婚女为伯叔父父母及兄弟。

第四类:称小功。

衣用较粗熟布,丧期五月。

适用于伯祖、叔祖、堂伯叔父、从堂兄弟。

第五类:称缌麻。

衣用精细熟麻布,丧期三月。

适用于外祖父母、岳父母、表兄弟。

亲属关系超过五代,不再为之服丧,叫做出服,也叫出五服。

周朝〈仪礼。

丧服〉,把一个人去世,参加葬礼的亲属因关系的远近而穿不同的服装。

其中斩衰是关系最近的人穿的,用很粗的麻布做成,不缝边,象斩斧一样,故名斩衰。

大功小功是指缝制丧服用功大小,大功比小功粗糙,缌麻是用熟麻布做成的丧服。

所以经常听说披麻戴孝,麻加工的丧服越简单关系越近。

由此就给亲属下了“五服”的定义,五服以外就从亲属中淡出了。

亲属中五服的确定是以自己为点,上推四代,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推四代,儿子、孙子、曾孙、玄孙。

同时还有上述亲属的旁亲,都属于有服亲,也叫内亲,母亲一系叫外亲,服制也只有一世,仅包括外祖父母,舅父、姨母、舅表和姨表兄弟,其他人则是无服亲。

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简介

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简介

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简介《仪礼·丧服》所规定的丧服,由重至轻,有斩衰(cuī)、齐(zī)衰、大功、小功、缌(sī)麻五个等级,称为五服。

五服分别适用于与死者亲疏远近不等的各种亲属,每一种服制都有特定的居丧服饰、居丧时间和行为限制。

1.斩衰这是最重的丧服,适用于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嫁后因故复从父居之女为父,嗣子为所嗣之父、承重孙为祖父,妻妾为夫,父为长子。

明清二代,规定子(包括未嫁之女及嫁后复归之女)为母(包括嫡母、继母、生母)也服斩衰。

子女为父母服最重之丧,这容易理解,妻妾为夫也不难理解,因为这都是以卑对尊,但父为长子却是以尊对卑,为什么要服斩衰呢?长子指嫡妻(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如嫡妻无子,则“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可在妾所生之子中立最年长的一个为长子。

长子是家族正统所系,同被称为庶子的其他诸子相比,具有特殊的地位。

“父为长子”,这里所称的父,必须本身就是长子,是上继父、祖、曾祖、高祖的正嫡,他的长子将来要继承正嫡的地位,是先祖正体的延续,承受宗庙付托之重。

在这种情况下,长子先死,父为之服重丧,一则表示为自己的宗族失去可以传为宗庙主的重要人物而极度悲痛,二则表示对祖宗的尊敬。

秦汉以后,随着典型的宗法制度的瓦解,斩衰中父为长子服重丧这一项,一般说来也就不再实行了。

持斩衰之服的男子全套丧服是:斩衰裳,苴绖(jū dié)、杖、绞带、冠绳缨、菅屦。

衰亦作缞,是麻质丧服上衣,裳为下衣。

斩是不加缝缉的意思。

斩衰裳用每幅(二尺二寸为一幅)三升或三升半(八十缕为一升)的最粗的生麻布制作,都不缝边,简陋粗恶,用以表示哀痛之深。

斩衰裳并非贴身穿着,内衬白色的孝衣,后来更用麻布片披在身上代替,所以有披麻戴孝的说法。

苴绖,指用已结子的雌麻纤维织成的粗麻布带子,共两条,一为腰绖,用作腰带,一为首绖,用以围发固冠,有绳缨下垂。

杖,也就是后世俗称的哭丧棒,斩衰所用之杖为苴杖(苴有粗恶之意),竹制,高与胸齐。

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简介

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简介

中国古代丧服制度简介《仪礼·丧服》所规定的丧服,由重至轻,有斩衰(cuī)、齐(zī)衰、大功、小功、缌(sī)麻五个等级,称为五服。

五服分别适用于与死者亲疏远近不等的各种亲属,每一种服制都有特定的居丧服饰、居丧时间和行为限制。

1.斩衰这是最重的丧服,适用于子为父、未嫁之女为父、嫁后因故复从父居之女为父,嗣子为所嗣之父、承重孙为祖父,妻妾为夫,父为长子。

明清二代,规定子(包括未嫁之女及嫁后复归之女)为母(包括嫡母、继母、生母)也服斩衰。

子女为父母服最重之丧,这容易理解,妻妾为夫也不难理解,因为这都是以卑对尊,但父为长子却是以尊对卑,为什么要服斩衰呢?长子指嫡妻(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如嫡妻无子,则“有嫡立嫡,无嫡立长”,可在妾所生之子中立最年长的一个为长子。

长子是家族正统所系,同被称为庶子的其他诸子相比,具有特殊的地位。

“父为长子”,这里所称的父,必须本身就是长子,是上继父、祖、曾祖、高祖的正嫡,他的长子将来要继承正嫡的地位,是先祖正体的延续,承受宗庙付托之重。

在这种情况下,长子先死,父为之服重丧,一则表示为自己的宗族失去可以传为宗庙主的重要人物而极度悲痛,二则表示对祖宗的尊敬。

秦汉以后,随着典型的宗法制度的瓦解,斩衰中父为长子服重丧这一项,一般说来也就不再实行了。

持斩衰之服的男子全套丧服是:斩衰裳,苴绖(jū dié)、杖、绞带、冠绳缨、菅屦。

衰亦作缞,是麻质丧服上衣,裳为下衣。

斩是不加缝缉的意思。

斩衰裳用每幅(二尺二寸为一幅)三升或三升半(八十缕为一升)的最粗的生麻布制作,都不缝边,简陋粗恶,用以表示哀痛之深。

斩衰裳并非贴身穿着,内衬白色的孝衣,后来更用麻布片披在身上代替,所以有披麻戴孝的说法。

苴绖,指用已结子的雌麻纤维织成的粗麻布带子,共两条,一为腰绖,用作腰带,一为首绖,用以围发固冠,有绳缨下垂。

杖,也就是后世俗称的哭丧棒,斩衰所用之杖为苴杖(苴有粗恶之意),竹制,高与胸齐。

五服图入律

五服图入律

五服图入律西汉的五服图是一套中国古代的丧服制度,被称作《五服图》,是西汉著名的律学著作。

这套律学著作一共分为九卷,即“五服图”、“太常律”、“上政律”、“比例律”、“宫室律”、“典章刑”及“诸法表”。

《五服图》中最重要的部分就是“五子”:长子、次子、五子;它们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尊卑身份和死亡标准;服制又分别对应着不同的丧葬礼仪和不同风俗习惯。

关于“五服图”入律时间还有两个疑问。

一、“五服图”的历史背景我国古代的丧葬礼仪是国家最高层次对死者的礼制规定。

《周礼》中有“天地、阴阳、亲疏、亲疏”(《周礼·地官·大司寇》)等术语;“子、姑、弟、叔、兄”(《周礼·地官》)是人们对不同身份(一般为正妻)下的人服丧的等级划分。

《礼记》将之归纳为“五服”:一曰宗庙、社稷、先帝;二曰国君、天子、诸侯、卿大夫;三曰庶人、士、卒。

我们可以看出,五种等级服制各有侧重,但又相对应地互相影响。

而且这五种丧服礼乐在丧葬礼仪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到了汉代,由于各种原因尤其是汉武帝时期出现了一些新现象,又加上一些学者、思想家根据儒家礼法思想对其进行解释、整理之后制定了《五服图》这一法律著作。

二、“五服图”的含义《五服图》是以丧服为依据设置的法律制度。

《礼记·檀弓下》云:“天子为大服;诸侯为小服;大夫为中服;庶人为大服”。

这里提出“小服”应该是诸侯大夫等级最高之丧服,也可以理解为一种等级特权,所以一般认为“小服”就是平民百姓所穿的丧服。

所以说其为丧服之总称,具体指平民百姓所穿的丧服等制度和礼仪。

三、五种服制的区别与适用原则五种服制有严格的区别,并分别对应着不同的处罚方式和适用原则。

在法律上,五种服制被统称为五种服制。

就服制分类而言,五服图是丧服中最主要的一种,从社会生活角度来看,更多涉及了服制之外的人所应当承担的伦理道德责任;从法律适用来看,《五服图》主要适用于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关系和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社会治理关系。

何谓“五服”?

何谓“五服”?

何谓“五服”?古代如何依“五服”定罪的?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从自己开始,上到父亲、祖父、曾祖父、高祖父,下到子、孙、曾孙、玄孙)。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服制按服丧期限及丧服粗细的不同,分为五种,即所谓五服:1、斩衰(音同崔,指丧服)、三年,用极粗生麻布为丧服,不缝衣旁及下边,像斧斩一样,故名斩衰。

穿这种丧服服丧三年,用于臣、子、妻、妾为君、父、夫服丧。

2、齐衰,用次等粗生麻布,缝衣旁及下边。

按服丧期限长短,齐衰又分齐衰三年、齐衰杖期(一年)、齐衰不杖期(不执杖,一年)、齐衰五月和齐衰三月五等。

3、大功九月,用粗熟布为丧服。

4、小功五月,用稍粗熟布为丧服。

5、缌麻三月,用稍细熟布为丧服。

缌麻是最轻的服,表示边缘亲属。

五服之外,同五世祖的亲属为袒免亲,袒是露左臂,免是用布从项中向前交于额上,又后绕于髻。

宋人车垓说此仪久废,当时人的袒免亲丧服是白阑缟巾;明、清时,素服,以尺布缠头。

同六世祖的亲属便是无服亲了。

故《礼记·大传》云:“四世而缌,服之穷也,五世袒免,杀同姓也,六世亲属竭矣。

”《仪礼·丧服》章所载亲属间各种服制被后世奉为权威性的准则,历代遵行,但也有所变通。

五服制罪原文是“准五服以制罪”,就是按照五服所表示的亲属关系远近及尊卑,来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

具体原则是:服制越近,即血缘关系越亲,卑犯尊的处罚越重,尊犯卑的处罚越轻。

如果服制越远,则表明血缘关系越疏远,这种情况下,卑犯尊的处罚越轻,尊犯卑处罚越重。

最简单的例子就是父子相互之间的犯罪,如父亲打骂儿子,儿子没有控告的权利,即父亲免罪,如果儿子打骂父亲,则要处死,所以五服制罪的本质是维护家族的等级制。

家谱知识:[九族五服图]

家谱知识:[九族五服图]

家谱知识:[九族五服图]
看古装剧中,因为犯法活着谋逆,皇帝都是要诛九族的,那么这九族到底是
哪九族呢?
“九族”,一般指的是“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

“父族四”指:父母、兄弟、姊妹、儿子;
出嫁的姑母及其儿子;
出嫁的姐妹及外甥;出嫁的女儿及外孙。

“母族三”指:外祖父一家;
外祖母的娘家;
姨母及其儿子。

“妻族二”指:岳父的一家;岳母的娘家。

《例言》中“谨遵开派,便数典也。

自明奉旨世袭以来,谱均以宗圣为一派。

凡算子孙若干代数均从此起,自此以上溯至封鄫之曲烈,计五十八代,另图于前,号曰“谱源”。

兹敬守之,不敢有易,以便数典。

凡数代数,要
何谓族刑?一人犯罪,诛及家族,甚至整个宗族都被消灭,这就叫做族刑。

秦始皇在下令焚书坑儒时曾谓“以古非今者族”,此“族”不是别的,正是灭族。

当然,族刑的发明权,也并不属于秦始皇;<史记. 秦本纪>载,乃祖秦文公,早已干过“夷(消灭、削平之意)三族”的勾当。

<前汉书>二三卷谓:“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

所谓“参夷”,也就是诛三族。

三族的范围是什么?据前人考订,是指父母、兄弟、妻子。

有秦一代,被诛三族者,历历可数。

<史记. 李斯传>:“父子相哭,而夷三族。

”李斯这位宰相的三族,都惨死于秦二世的屠刀之下。

九族五服图
直系
高祖父高祖母
旁系旁系。

中国人的“五服”指的是什么?

中国人的“五服”指的是什么?

中国人的“五服”指的是什么?1 概述编辑本段中国封建社会是由父系家族组成的社会,以父宗为重。

其亲属范围包括自高祖以下的男系后裔及其配偶,即自高祖至玄孙的九个世代,通常称为本宗九族。

在此范围内的亲属,包括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为有服亲属,死为服丧。

亲者服重,疏者服轻,依次递减,《礼记·丧服小记》所谓“上杀、下杀、旁杀”即此意。

2 历史文化编辑本段古代统治阶级的五等服式。

《汉书·地理志》:“尧遭洪水,怀山襄陵,天下分绝,为十二州,使禹治之。

水土既平,更制九州,列五服,任土作贡。

”五服何谓“五服”?《国语·周语》记载,周穆王时祭公谋父曾阐发过“五服”说:“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夷蛮要服,戎狄荒服。

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训也。

”具体而言,即以王畿为中心,按相等远近作正方形或圆形边界,依次划分区域为“甸服”、“侯服”、“宾服”(汉书作“绥服”)、“要服”、“荒服”,是为“五服”。

《荀子·正论篇》云:封内甸服,封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

《国语·周语》也有同样的记载:夫先王之制,邦内甸服,邦外侯服,侯卫宾服,蛮夷要服,戎狄荒服。

3 丧服制度编辑本段斩衰斩衰(音摧),丧服名。

衰通“缞”。

五服中最重的丧服。

用最粗的生麻布制布制做,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

表示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

古代,诸侯为天子,臣为君,男子及未嫁女为父,承重孙(长房长孙)为祖父,妻妾为夫,均服斩衰。

至明、清,子及未嫁女为母,承重孙为祖母,子妇为姑(婆),也改齐衰三年为斩衰。

女子服斩衰,并须以生麻束起头发,梳成丧髻。

实际服期约两年余,多为二十五个月除孝(“三年丧二十五月毕”)。

《礼记·丧服小记》:“斩衰,括发以麻。

”《清史稿·礼志十二》:“斩衰三年,子为父、母;为继母、慈母、养母、嫡母、生母;为人后者为所后父、母;子之妻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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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五服图
周道 亲人 之大而施之,各有差等亲疏远近等,烕不同渎乱混淆,彛伦攸斁朱子家礼祥列服制,大清通礼又参酌古今调剂人情而行之,但乡曲愚蒙,无由通晓,敬谨謄录,俾览斯图者,生其爱敬,别其等威而家齐之,理得焉图服制录后,新稿。

己亥冬刊
丧 服 总 图
本宗九族五服正服之图
凡嫡孙父卒为
祖父母承重服斩衰三年若为曾高祖父母承重服亦同若祖在为祖母止服齐衰杖期
凡姑姊妹女孙
女在室或己嫁被出而归服并与男子同出嫁而无夫与子者为兄弟姊妹及姪皆服不杖

妻为夫族义服之图
凡男为人后者
为本生亲属孝服皆降一等本生父母亦降服一等不杖期父母报服同
凡同五世祖族
属在缌麻绝服之外皆为祖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布缠头
叔伯
母父 母父
叔伯 母父
母父
母父
妻兄

妇兄 弟
妇兄 弟
妇子 妇子
妇姪
妇姪
妇姪

妇姪 孙
小 功
妇孙 夫为祖父母及
高曾祖父母承重者并从夫服
夫为人后其妻
为本生舅姑服大功
母父
叔伯
妾为家长族服之图
外族母党服图
妻党服图
三父八母服图
为人后者为本生亲属降服之图
为人后者之
妻为夫之本
生父母服大功於夫之本
生馀亲各从本服降一等
为人后者为
本生母之父母姊妹为本生姊妹之子夫女在室者均服缌麻外姻之报服亦
服制总解
本宗五服图解
自本身而上曰父祖曾高自本身而下曰子曾元此本宗九族之服制也
辑註嫡承重无嫡长则以嫡次不以庶长也若长房绝嗣则为立继承重次房无承重之礼为人后之子出嫁之女为本宗之亲皆降服一等惟出嫁女为祖父母曾高祖祖父母及兄
之为父后者不降
按服有五本之五世亲疏之分而制其等其年月之異虽以恩之厚簿为隆杀然皆法乎天道焉小记曰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礼由心生所不能自己者耳
丧有正服义服加服降服四等正服者於情於分背当为之服者如子为父母服斩之类是也义服者亲虽异於所生而春分同则以义为之服如妇为舅姑服斩之类是也加服者本非其所服而礼主於进故自轻以从重如嫡为祖父母服斩之类是也降服者情不可杀而分有所制故自重以从轻如女子已嫁为父母降期之类是也
斩衰三年
凡丧服上曰衰下曰裳衰之为言摧也斩不缉也用极粗生麻布为之其衣旁及下际皆不缉上际缝向外背有负斤反以表其负荷悲哀也用布方七寸缀於领下垂於前当心有衰明孝子有哀摧之心也用布长六寸广四寸缀於左衾之前左右有辟领两腋之下有衽垂之向下状如燕尾以掩裳旁际裳前三幅后四幅缝向前后不连前作三巾取巾取谓屈其两边相著而空其中也今人竟加斩衰於麻直身上而裳制废矣冠纸糊为材长足跨顶为三细巾取俱向右是为为三襞积用麻绳一條从额上约之至顶后交过前各至耳结之为武武之馀绳垂下为缨结於颐下今世俗用三绵蕊不知何据或曰取其闭耳目声色也腰絰用绳为之两股相交两头结之各存麻本散垂其交结处两旁各缀细绳系之所穿之履以菅草为之其哭杖父用竹取其节外著也父为子之天竹圆象天竹贯四时不变子为父哀痛亦经寒暑不改用母用桐木桐之言同心同乎父其外无节取其节存上半截圆以象天下半截方以象地然其根皆在下竹桐一也其长与心齐者孝子哭泣无数身体羸瘐病从心起故杖之高下以心为断
齐衰杖期齐衰不杖期齐衰五月齐衰三月
齐缉也用次等粗生麻布为之而缉其旁及下际同斩衰冠以布为武及礻婴
杖用桐木为之不杖者不用履以疏草或麻为之
古礼为母服三年而衰则齐者不敢将於父也今制为父母俱斩而齐衰为期年之丧之服矣然不独期年之服齐又有齐衰五月齐衰三月者高曾祖父母与继父母之尊异於常亲故服之数为之降而服制不为之降不敢以卑者之服为尊者服也
大功九月
大功者以布之用功粗大名之服以九月为物之终也
小功五月
小功者其而用功细小自大功而降服以五月为阳之终也
缌麻三月
缌麻鍜治其缕细如丝也古缌麻二字通用以极熟布如丝者为衣乃五服之极轻者服以三月为季之终也
袒免
此五服之闰之免音紊服轻於缌其制以布一寸从项中而前交於额又郤向后而绕於髻也凡同五世祖族属在缌麻即为绝服此外皆为袒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布缠头不成
服也会典云袒免亲遇会丧则男摘冠礻婴女去耳环为庶祖母服小功五月乾隆三十九年例谨按本图己身二字兼男女言女出嫁降有服则另专图其己身之子云匕则己身专就男言而子则又兼言在室之女也下妻为夫族服图之子兼在室女言为人后者为所后亲无服制并同此图於本宗则降服本宗之人报服亦应同降然图无明文服制条类亦惟大功项下为兄弟之子为人后者一条为降服之确据见父母之降服不其他亦难臆推此就为人后者本身言至所生子於本身亲属孝服只论所后宗支亲属
妻为夫族义服图解
辑註妻为夫之姑姊妹皆小功堂姊妹缌麻不分在室出嫁盖降於夫者己多不得再降也辑註后服齐衰杖期子为嫁母出母不言子之妻同则无服矣或谓母改嫁被出在夫未娶妇之前则无服若在已娶之后则同夫服矣
辑註按本宗服图堂姪女曾姪女在室缌麻出嫁无服而此图妻为夫堂姪女曾姪女皆缌麻是言在室者未註出嫁无服特补之
汇纂夫为人后者妻於夫所后服属并同此图其为本宗降服除舅姑有专条外馀俱随夫所降之等递减又服制齐衰不杖期项下有继母为长子众子一条由引类推则此图子不论是否己出服制皆同子妇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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