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5.04.01•【字号】大人社发〔2015〕65号•【施行日期】2015.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人社发〔2015〕65号各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将《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4月1日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21号)及全市人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保持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基本稳定,根据《大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大政办发〔2014〕54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原则与目标按照促进就业与储备人才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全市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联动的方式,整合社会各方优势资源,从今年起,大力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启航行动,以此不断深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进一步拓宽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及各类企业就业渠道,加快转变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切实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高校毕业生及早顺利实现就业提供动力支持和可靠保障。
确保有就业意愿的我市生源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全年就业率达到96%以上,其中有就业意愿的大连籍少数民族和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就业安置率达到100%。
二、实施内容(一)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衔接和服务接续运行机制。
及时掌握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实名信息,完善信息分解、核查、反馈等工作机制,健全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数据库,逐步实现基于信息化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
《大连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大连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大连市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的辐射和引领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若干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高技能人才选拔工作坚持高技能人才和用人单位双认定的原则,每年开展一次。
参加选拔的高技能人才须在规定时间内(以在我市社保缴费时间为准)在我市工作。
第三条申报培养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
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三)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办人;(四)创新工艺流程成效显著、形成制造技法填补国内空白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不低于二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第四条申报引进的高端高技能人才须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成果和业绩。
原则上收入(缴纳社会保险工资)不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社平工资的2倍。
高端高技能人才为国内全职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聘用)合同,在连缴纳社会保险并取得合法居留手续。
高端高技能人才为国(境)外柔性引进的,应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聘用协议,且每年在连工作不少于6个月。
同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三)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四)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五)省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能够从事职业院校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六)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或具有一流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原则上应具有不低于二级的国家职业资格。
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和任务书

中等职业学校示范特色专业及实训基地建设方案和任务书目录一、内容简述 (2)1.1 制定背景与意义 (2)1.2 方案与任务书编制依据 (4)1.3 方案与任务书适用范围 (5)二、中等职业学校概述 (6)2.1 学校概况 (7)2.2 专业设置情况 (8)2.3 教学资源与设施 (9)三、示范特色专业建设 (10)3.1 专业定位与目标 (10)3.2 专业课程体系构建 (10)3.3 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 (12)3.4 实践教学环节设计 (13)3.5 专业教学团队建设 (14)四、实训基地建设 (15)4.1 实训基地规划与设计 (16)4.2 师资队伍建设与培训 (18)4.3 实训设备与耗材采购 (19)4.4 实训项目开发与实施 (20)4.5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建设 (22)五、建设任务与分工 (23)5.1 建设任务分解 (25)5.2 责任部门与责任人 (26)六、保障措施 (27)6.1 经费保障 (28)6.2 政策支持与协调 (29)6.3 监督管理与评估机制 (29)6.4 宣传推广与交流合作 (31)一、内容简述本建设方案旨在深入实施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围绕“弘扬工匠精神,培育技术技能人才”的总体目标,通过示范特色专业的打造和实训基地的建设,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职业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
建设思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依托产业、对接岗位、强化实践、突出创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效衔接。
目标是展示中等职业学校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形成一批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较强的前瞻性和适应性的示范特色专业,并通过改善实训条件,提升学校师资能力和设施水平,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践操作技能。
本方案将从专业设置调整、课程体系建设、师资队伍培养、校企合作深化和信息化教学应用等多个方面出发,构建全面、实际、务实的实训基地,为学生的职业生涯规划和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字号】大政发[2011]46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11〕46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加速全域城市化进程的需要,健全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机制,提升人力资源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根据《大连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是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建设人力资源强市,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任务;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我市新型产业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我市城乡统筹发展,深入推进全域城市化,推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和加快“三个中心、一个聚集区”建设的有效手段。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突出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高技能人才是各行各业产业大军的优秀代表,是技术工人队伍的核心骨干,是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在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大力加强高技能人才建设,对于更好地落实人才强市战略,不断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企业竞争力,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适应我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坚持以服务经济发展、促进技能就业为导向,以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重点,建立培养培训体系完善、评价和使用机制科学、激励和保障措施健全的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形成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与社会氛围,建设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人才支撑。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0.30•【字号】大政发〔2020〕23号•【施行日期】2020.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大连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业经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八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2020年10月30日大连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0〕8号)精神,深入实施《大连2049城市愿景规划》《大连教育现代化2035》和《大连市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进一步办好新时代大连职业教育,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和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创新职业教育发展理念,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大连产业发展需求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深化办学体制和育人机制改革,优化职业院校和专业布局结构,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鼓励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实业科创宜居融合发展城市培养大量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二)主要目标。
经过5~10年左右时间,大连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体系基本完善,职业教育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显著增强,全市职业教育规模结构更加合理,院校布局和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契合,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形成学段衔接贯通、职普相互融通、校企协同育人、社会多元办学的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格局,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发展的认同感、获得感显著增强。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大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大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5.06•【字号】大政办发[2010]87号•【施行日期】2010.05.06•【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大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0]8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第七届大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第七届大连市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大力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加快培养和造就适应我市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队伍,市政府决定举办第七届大连市职业技能大赛,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成立“第七届大连市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市大赛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领导、总体策划、整体推进和项目审批工作。
市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负责本届大赛的组织协调、方案审核、竞赛命题和日常指导工作。
本次大赛各竞赛项目的承办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所承办竞赛项目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和竞赛组织工作。
鼓励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利用全市职业技能大赛搭建的平台,积极开展职工技能竞赛活动。
二、竞赛职种本次大赛设20个职业(工种)竞赛项目(详见附件2)。
除收银员设国家职业资格初级竞赛外,其余职业(工种)只设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竞赛。
三、参赛范围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失业人员、个体劳动者、在连务工人员、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不受现有职业资格等级、技术职称和户籍限制,免费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时间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
5月上旬,组织召开第七届大连市职业技能大赛新闻发布会。
助产专业建设方案

大连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助产专业建设方案大连健康职业技术学院原名大连职工医学院, 1957年建校, 直属于大连市卫生局。
2月, 由独立设立的成人高校转制为独立设立的全日制一般高等学校(专科层次), 同步改名。
新学院的成功转型正值《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和新一轮《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正式颁布之时。
我校作为一所全新的以“健康”冠名、并由卫生行业主管的职业技术类院校, 肩负着为“健康中国战略”的实行、增进国内健康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重任, 在大连社会经济发展和推动健康都市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助产专业开设于, 作为新专业, 为使助产专业培养的技能型人才干对接大连的都市建设与人群健康对母婴保健的需要, 助产专业必须在人才培养模式、师资队伍、教学资源等方面进行全新设计和建设, 保证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以提高专业服务行业发展能力, 特制定助产专业建设方案。
一、需求论证(一)社会需求“世界需要助产士—目前比任何时候更迫切”, 这是国际助产联盟国际助产士节的主题。
助产专业是一种老式专业, 1928年杨崇瑞开办了国内第一种产婆培训班。
新中国成立后, 国内建立了一批中专层次的助产专业学校, 而高职大专层次助产专业的开设仅6-7年时间。
20世纪90年代, 卫生部取消了助产士的职称系列, 导致绝大多数院校停办了助产专业, 同步, 十近年来, 中专学历的助产专业人员未有机会接受进一步技能培训, 导致了巨大的人才缺口和继续教育需求。
助产人员是从事临床助产和母婴保健工作的高档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
重要负责正常产妇接产, 协助产科医师解决难产并负责筹划生育、围产期保健和妇婴卫生的宣教及技术指引。
近年来开展的导乐陪产和助产一对一全程陪产中, 助产的人性化服务获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随着人们经济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对围产期的保健、护理和诊断等医疗服务日益注重, 发展“助产”专业势在必行, 同步也符合国内卫生事业的发展方向。
特色化的高职社会服务模式的实践与探索——以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CAREER HORI
职 业 时 空
2l年1 月 01 2
特 色 化 的高 职 社 会 服 务模 式 的实 践 与 探 索
以大连 职 业技 术 学 院为例
盖 馥
( 大连职业技术学 院,辽宁 大连 l 6 3 ) 1 0 5
域 形成 较 强的 技术 优势 ,成为 区域 性 技术创 新 和 技 术服 务 中心 ,辐射 和带动 区域 、行业 高职教育 发展 、 在对 口支 援农 村和 对 口支 援 中西部 职业 院校 等方 面 发挥重要作 用。 ”依据这一要 求 ,大职院从实 际出发 , 整 合 优质教 学 资源 ,构建 了全 方位 、系统 化 、开 放 性 、多功能 的社 会服务平 台体 系 ,简称 “ 4 ”社会 44 服务 平 台体 系 ( 图 l所示 ) 如 ,以四个 基地为 物质条 件 ,以 四个 中心为 服务 窗 口 ,以四个 板块 为 服务 内 容 ,打造 了富 有学 院特 色 的社 会服 务模 式 和 管理模 大 学 具有 教 学 、科 研及 为社 会 服务 三大 职 能 , 式 ,充分 显示 了学 院的发 展特 色 ,发挥 了学 院 的辐 高 职 院 校作 为 高 等 教 育 的一 种 类 型 ,也 同样 如 此 。 射 作 用 。 “ 以服务 为宗 旨、 以就 业为导 向”高职 办学理 念让 我 社 会 服务 平 台体 系 们 更 清楚地 意 识 到 ,与普 通高 等教 育相 比 ,高 职教 育 的社 会 服务 功 能显得 尤 为突 出 。而 如何 在社 会服 培训基地 培训服务 中心 板 块 务 中彰显 特色 ,不断提 高 高职 院校 的社 会 服务 意识 厂T_r 厂T_ ] 厂T_r ] r ] 和 能 力是 实现 高职 院校 特 色发 展 的需 要 。高 职 院校 现 现 现 现 辽 高 中 职 技 培 职 学 代 代 代 代 宁 级 小 业 术 训 教 生 社 会 服务 要从 广义 和狭 义 两个 层面 上进 行理 解 :广 装 电 汽 服 省 技 企 技 服 鉴 引 项 义 上 来讲 ,是 指 高职 院校 在整 个社 会 中所 发挥 的功 备 子 车 务 高 术 业 能 务 定 领 目 技 技 维 业 职 人 技 鉴 服 能和 所充 当 的角 色 ,这 主 要 是针对 高 职 院校 为社 会 服 务 中 心 术 术 修 高 才 术 定 务 由 培 养 高技 能型 人 才来说 的 。狭义 的社 会服 务 是指 高 培 专 培 e 训 培 训 职 院校在 完成 教学 和 科研 工作 任务 之 外 ,在 教育 活 训 中 中 心 动 过 程 中 以各 种 形式 为社 会提 供直 接 的 、具 体 的并 心 具 有 服务 意义 的 活动 ,如 技 能培 训 、职业 技 能鉴 定 图 1 “ 4 ”社 会服 务平 台体 系结 构 图 44 等 。和普 通本 科 教育 相 比 ,高职 院校 社 会服 务更 注 重技 术成 果 的转 化 ,具有 一 定 的实用 性 、直 接性 和 1.以四个 基地 为依 托 的职 业培 训 及认 证模 式 , 服 务 区域 经济 。高 职 院校 的发展 要 以 区域 经济 发展 广泛性 。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 以下简称 “ 大职院 )2 0 年 实 际为 出发点 ,同时也要 以服务 区域经 济为 落脚点 , 07 被列为 “ 国家示范性 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 ”立项建 最 终实 现 与区域 经 济发 展 的 良性 互 动 。服 务 区域 经 设单位之一 ,2 1 年 6月顺 利通过 了教育部和财政部 济 发展 不 仅是地 方 高职 院 校 的应尽 之 责 ,也是 高 职 00 组织 的 项 目建设 验 收评 审 。在示 范 高职 的建 设 过程 院校得 以生 存 与发 展 的基 础 。大职 院 紧密 结合 大 连 中将 社 会服 务作 为一 项 重要 建设 任务 ,极力 打 造社 区域 经济 发展需要 ,坚持 以服务 求生存 、以服务 赢支 会服 务 平 台 ,形 成 了符 合高 职教 育 规律 并具 有学 院 持 、以服务 促发展 、以服务凝特 色的服务理念 ,结合 特 色的 社会 服务 体 系与模 式 ,实现 了优 质教 育 资源 自身 专业特 点和专业优势 ,建立 了四个培训基地 :依 与社 会 和职 业教 育 的共 享 ,并极 力 展 现 了高 职 教育 托大 连地 区先进装备制造企业集群 的优势 ,建 立 “ 现 发展 与社 会服务 的特 色 。 代 装备制 造技术 培训基地 ” ;依据大 连 电子制造 业的 雄厚基 础和广阔发展空 间,建立 “ 现代 电子 技术 培训 倾 力打造 系统 化社会服 务平 台 全面 基地 ” ;围绕大 连地 区汽车后市 场高技 能人才培 养 的 立 体 化 开展 服 务 需 要 ,建 立 “ 现代汽车 维修培 训基地 ” ,进行技 术服 务 和职 业 技能 培 训 ;围绕 大 连建设 国 际航 运 中心 的 示 范高 职 院校建 设对 高 职 院校 的社 会服 务提 出 了新 的要求 :“ 要在新 技术推广 、职 工技能培 训 、农 目标 ,建 立 “ 代服务业培 训基地 ” 现 。并 以四个培 训 村 劳动 力转 移培 训 、进 城 务工 劳动 力培 训 、建 设社 基 地 为 物质条 件 ,面 向社 会 人员 开展 职 业技 能培 训 会 主义 新农 村 等方 面发 挥 主力 作用 ,同时在 若 干领 及 职业 技能 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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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我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意见》(大政发〔2011〕44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共实训基地主要承担政府和社会组织委托的职业技能实训、鉴定、竞赛及师资培训等任务。
公共实训基地应面向全社会开放,突出公共性、公益性和示范性,突出高端、新兴和前瞻性职业(工种)的技能实训和开发。
第三条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应立足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依托现有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及培训设施,加大职业培训资源整合力度,建立以市级公共实训基地为核心,以区市县(先导区)特色主导产业公共实训基地和行业(企业)实训基地为补充的技能人才公共实训体系。
第四条鼓励企业、院校参与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企业可以通过设备捐赠的方式在公共实训基地中命名实训生产线,并享有优先使用权,也可以自行申报建立公共实训基地。
院校可以通过教师选派、技术转移等方式与公共实训基地联合办学,也可以自行申报建立公共实训基地。
第五条建立公共实训基地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地定位应突出专业性特色。
开设专业具有先进的培训理念、国内领先的教学设备和技能实训设备,教学质量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处于领先位置,有较高的就业率和社会声誉;(二)具备满足教学要求的自有办学场地;
(三)有充裕的办学资金;
(四)基地建设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和环保要求;
(五)有符合培训要求的师资队伍。
第六条按以下程序开展公共实训基地选拔工作:
(一)申报推荐。
申报参加公共实训基地选拔的单位通过自荐,报经单位所在区(市)县,先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以下材料:
1.《大连市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项目申请书》,可登录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
2.实训大纲及实训基地运行方案;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证明、税务登记证(公办职业院校无需提供)、院校办学许可证、物价收费许可证等证件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A4规格)。
(二)综合评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按照材料审阅、实地考察、集中评议、投票表决等程序,提出公共实训基地候选名单。
(三)命名授匾。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候选名单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单位,授予牌匾。
第七条对获得公共实训基地称号的单位,市政府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
两年后经考核合格保留称号的,继续给予资金补贴。
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第八条公共实训基地每两年选拔命名一次,每次评选名额一般不超过5个。
已获得公共实训基地称号的单位两年后经考核合格,可继续保留称号。
第九条公共实训基地通过承担政府职业培训项目、对社会开放实训场所等方式,取得政策性补贴。
第十条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应首先选择公共实训基地建立合作关系。
第十一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对公共实训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对其运作情
况进行跟踪检查,对不能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未能履行对社会开放承诺、连续两年考核评估未达到标准的公共实训基地给予通报,取消其基地资格,收回牌匾。
第十二条公共实训基地应在以下方面加强使用与管理:
(一)公共实训基地应面向社会开展实训服务,承担政府指定的实训任务。
(二)公共实训基地应制定教学管理、安全管理和设施设备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保证教学实训场地、设备、仪器、材料、指导教师及时到位,认真实施实训计划。
安全操作规程要在实习场所公开警示。
(三)公共实训基地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实训人员的安全管理实行专人负责。
实训前,公共实训基地应与实训单位签订《实训安全协议》。
接收学员参加实训,公共实训基地应与学员签订《实训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同时,应加强学员安全教育。
参训学员必须参加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三条公共实训基地应建立完善的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运作。
每年1月31日前应将上年工作总结和当年工作计划报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