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资质依据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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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二级资质办理条件及流程

机电二级资质办理条件及流程

机电二级资质办理条件及流程机电二级资质办理可是个挺重要的事儿呢,我来给你好好讲讲它的办理条件和流程哈。

一、机电二级资质办理条件。

1. 企业资产方面。

2. 人员要求。

机电工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可不能少。

总共得有12人呢,其中机电工程专业的注册建造师得不少于9人。

这些建造师就像是队伍里的队长,他们得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带领整个项目前进。

3. 工程业绩。

二、机电二级资质办理流程。

1. 准备资料阶段。

首先要把企业的基本资料准备好,像营业执照副本呀,这就像是企业的身份证,得让相关部门知道你是谁,是合法经营的企业。

然后是人员资料,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的相关证书、身份证明等都得整理好。

这就像是给每个人都准备好简历一样,让审核部门清楚地了解你的人员配置情况。

工程业绩的证明材料也很重要。

像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这是你能力的证明,可不能马虎。

2. 网上申报。

把准备好的资料按照要求在相关的官方网站上进行申报。

这一步就像是在网上填申请表一样,要认真仔细地把每个信息都填准确哦。

要是填错了,可能就会耽误整个办理流程呢。

3. 初审阶段。

相关部门会对你申报的资料进行初审。

他们会很严格地查看你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这个时候就像等待老师批改作业一样,心里会有点小紧张呢。

如果初审有问题,他们会通知你补充或者修改资料。

4. 实地考察。

如果初审通过了,那就有可能会进行实地考察。

他们会到企业的办公地点、项目现场等地方去查看。

这就像是来家里做客,顺便看看你的实际情况是否和申报的一样。

所以在这个阶段,企业一定要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无论是办公环境还是项目管理情况。

5. 终审和公示。

实地考察没问题后,就会进入终审阶段。

终审通过后就会进行公示。

公示就像是在大家面前展示你的成果,要是没有异议,那么恭喜你,机电二级资质就办理成功啦。

公路资质办理指南

公路资质办理指南

公路、水运工程乙、丙级检测机构资质等级评定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各省内注册,申请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资质、公路工程综合类丙级资质、水运工程材料类乙级资质、水运工程材料类丙级资质、水运工程结构类乙级资质等级评定试验检测机构。

二、设定依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部2016年第80号);《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113号)。

三、申请条件(一)试验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的配备情况、试验检测环境等基本条件,以及试验检测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二)检测机构可以同时申请不同专业、不同类别的等级。

检测机构被评为丙级、乙级后须满1年且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业绩方可申报上一等级的评定。

第一项标准详见《关于公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的通知》(交安监发〔2017〕113号)中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

四、申请材料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人员、五、办理流程(一)申请人向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并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网站同步提交所申请事项电子文件。

(二)所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形式审查。

对属于受理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三)如有必要,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审查并召开评审会。

如需整改的按照评审要求进行整改。

(四)申请人凭有效个人身份证明(有效的身份证、户口簿)及受理通知书在所在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六、办理类型及时限承诺件。

办理总时限:20个工作日(无需转外);95个工作日(需转外)。

(一)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二)转外环节办理时限:75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电力设计送变电专业丙级资质的申报条件所需人员及办理流程

电力设计送变电专业丙级资质的申报条件所需人员及办理流程

申请资质的流程步骤会比较朦胧繁琐或者困难重重,下面我就来详细讲解一下企业如何快速专业化去申请、增项或者升级勘察、设计资质,企业应该达到或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资质。

我司可提供资质申办代理服务,可协助您快速获取资质。

电齐I80-3786-932O(VX 同号)一、丙级送变电专业设计的申报条件:1资历和信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2技术条件(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二、所需人员送变电丙级资质人员配备:共计6人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注册发输变电工程师1名高级电力工程师 1名高级通信工程师 1名高级总图工程师 1名中级概预算工程师 1名三、大致申报流畅第一步工商注册第二本购软件(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第三步配备人员并注册人员第四步准备上报资料(网上申报并打印形成上报材料)第五步递交材料第六步审批(审批流程)市建委-省建厅我可代理(限河南地区,其余地区可提供人员。

测绘资质申请流程

测绘资质申请流程

关于测绘资质申请的流程和相关事项一、申报依据规定和标准根据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于2014年7月1日颁布的国测管发〔2014〕31号文中新修订的《测绘资质管理规定》和《测绘资质分级标准》,以及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于2014年8月29日颁布的苏测规〔2014〕1号中《江苏省测绘资质管理实施办法》。

二、测绘资质等级和专业范围划分测绘资质分为甲、乙、丙、丁四级。

测绘资质的专业范围划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海洋测绘、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10个。

三、测绘资质审批部门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局负责受理甲、乙级测绘资质申请,对甲级测绘资质申请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并对甲级测绘资质申请的乙级以下业务范围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审查乙、丙、丁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是甲级测绘资质审批机关,负责审查甲级测绘资质申请并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初次申请测绘资质不得超过乙级(含乙级)。

测绘资质单位申请晋升甲级测绘资质的,应当取得乙级测绘资质满2年。

申请的专业范围只设甲级的,不受该款规定限制。

主管部门:法规与行业管理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5号—359室四、申请时间符合条件单位可以随时申报,任意时间均可申请。

五、初次申请单位所需提交材料下列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应当经过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校验: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的简历及任命或者聘任文件;2、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书(或者测绘及相关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证明材料)、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注: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文件,不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提交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仪器设备所有权证明(购买发票)和测绘仪器检定证书;4、单位办公场所证明(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5、测绘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其他由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7、测绘成果及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材料;8、测绘成果保密管理制度材料。

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申报流程及要求

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申报流程及要求

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申报流程及要求一、引言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申报是指环境工程设计单位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资质认定的过程。

在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的申报成为环境工程设计单位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介绍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申报的流程及要求,以帮助相关单位了解和掌握相关的申报知识。

二、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申报流程1. 准备材料: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申报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设计人员资格证书、设计人员聘用合同等。

这些材料是申报的基础,必须准备齐全、准确。

2. 咨询与指导:在准备材料的过程中,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咨询与指导,了解具体的申报要求和流程,以避免因不了解而导致的错误和延误。

主管部门会提供相关的申报指南和模板,供申报单位参考使用。

3. 申报材料提交:准备好申报材料后,需按照相关要求提交给主管部门。

通常情况下,申报材料可以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达等方式进行提交。

在提交时,一定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没有遗漏和错误。

4. 审核与评估:主管部门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评估,以确定是否符合相关的资质要求。

审核包括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评估则是对设计能力、技术水平和项目经验等方面进行评价。

申报单位需要配合主管部门的工作,如提供补充材料、接受现场检查等。

5. 资质认定:经过审核与评估后,主管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资质认定的决定。

认定结果通常包括通过、不通过或暂缓等。

对于通过认定的单位,主管部门会颁发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将其纳入资质库。

对于不通过或暂缓的单位,主管部门会及时反馈具体原因,并要求其进行整改或补充材料。

三、环境工程设计资质申报要求1. 材料真实性: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地反映申报单位的实际情况,包括企业基本信息、设计人员资格、设计项目经验等。

任何虚假材料和信息都将导致申报失败,并可能受到法律责任的追究。

2. 设计能力要求:申报单位应具备一定的设计能力,包括技术力量、专业设备和软硬件条件等。

公路养护资质标准及申报流程

公路养护资质标准及申报流程

公路养护资质标准及申报流程-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公路养护作业单位资质认定申请一类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的从业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从事大、特大型桥梁、特殊复杂结构桥梁或长、特长隧道中修或者大修养护工程5年以上作业经历;(二)近五年独立承担过10座以上的大、特大型桥梁和2座长、特长隧道的中修和大修工程,工程质量合格。

没有长、特长隧道的省份,可取消隧道养护从业资质的相关条件;(三)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公路、桥梁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不少于10人;(四)从事公路桥梁或隧道大中修养护工程施工的工人必须具有相应养护维修操作等级证书,其中高级工不少于10人,中级工不少于20人;(五)注册资本金或者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六)具有与公路大、特大型桥梁、特殊复杂结构桥梁或者长、特长隧道中修以上养护工程施工相适应的专业机具设备。

申请二类养护工程从业资质的从业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甲级1、具有一级和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中短隧道、涵洞、绿化、渡口及沿线设施(不含监控、通讯、收费系统)等的中修、大修养护工程5年以上作业经历。

2、近五年独立承担过以下工程项目,且工程质量合格:不少于30公里的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的路基、路面大中修工程;不少于5座桥梁的大中修工程;不少于20公里的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绿化工程。

3、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公路、桥梁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

4、从事一级和高速公路大中修工程施工的工人必须具有相应工种的养护维修操作等级证书,其中高级工不少于15人,中级工不少于30人。

5、注册资本金或者固定资产200万元以上。

6、具有与一级和高速公路中修、大修工程施工相适应的专业机具设备。

(二)乙级1、具有二级及其以下等级公路的路基、路面、中小桥、中短隧道、涵洞、绿化、渡口及沿线设施(不含监控、通讯、收费系统)等的中修、大修养护工程5年以上作业经历。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甲级及部分乙级除外)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甲级及部分乙级除外)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核准(甲级及部分乙级除外)办事指南2021年5月发布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认定(甲级及部分乙级除外)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在XX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申请XX省工程勘察企业资质核准的单位。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2.申请事项不适用该许可或者不属于属地管辖范围的。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办理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全部条款;《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市[2007]86号)全部条款;号)全部条款;《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全部条款;《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清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规定和标准说明》的通知》(建办市函[2006]274号)全部条款。

三、实施机关X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四、办件类型承诺件、初审件,一次办。

五、许可条件(一)予以许可条件:1.企业符合法定形式;2.注册人员和技术人员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二)不予许可的情形:1.不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2.企业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承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3.将承揽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转包或违法分包的;4.注册执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在勘察设计文件上签字的;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6.因勘察设计原因造成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7.设计单位未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的;8.设计单位违反规定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供应商的;9.无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范围承揽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业务的;10.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11.允许其他单位、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

建筑智能化资质申请及审批相关流程

建筑智能化资质申请及审批相关流程

资质等级划分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10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中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60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5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12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3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二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5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具有5 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5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 3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l0人。

企业具有的二级资质以上项目经理不少于8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10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三级资质标准:1、企业近5年承担过2项造价200万元以上建筑智能化或综合布线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合格。

2、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施工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具有初级以上会计职称;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且计算机、电子、通讯、自动化等专业人员齐全;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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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一、法定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

二、申请条件(一)在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筑施工活动的建筑业企业;(二)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所列条件。

三、申请材料(一)换证申请:1、住建部《信息采集表》一式一份(无部批资质的企业可不提供)2、住建部《换证申请表》一式一份(无部批资质的企业可不提供)3、《湖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换证申请表》一式一份(无厅批资质的企业可不提供)4、企业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含变更页)(二)首次申请: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5、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7、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1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三)增项申请: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2、《营业执照》副本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4、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5、安全生产许可证6、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7、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8、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9、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10、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11、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四)升级申请: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2、《营业执照》副本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4、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6、安全生产许可证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8、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10、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11、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12、工程中标通知书13、工程合同(合同协议书和专用条款)14、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等内容);境外工程还应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证明文件15、涉及到层数、单体建筑面积、跨度、长度、高度、结构类型等方面指标,应提供反映该项技术指标的图纸;涉及到单项合同额、造价等指标的,应提供工程结算单16、业绩核查表(凡申报资料中含有企业业绩或个人业绩的,均需提供业绩核查表,各市州所属企业的业绩核查表由企业所在地建委出具,中央在鄂或省直企业的业绩核查表由项目所在地的行政管理部门出具)(五)延续申请: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5、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6、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7、安全生产许可证8、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9、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10、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11、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12、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3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六)简单变更: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5、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七)遗失补证: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2、《营业执照》副本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正本4、在省级或行业报纸,或者在资质许可机关网站发布的遗失声明(八)重新核定: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等不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重新核定: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3、《营业执照》副本4、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5、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6、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7、标准要求的厂房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8、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9、安全生产许可证10、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11、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1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13、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14、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15、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16、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17、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企业改制、重组、分立等符合简化审批手续的重新核定:企业合并(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7、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8、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9、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10、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11、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12、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企业全资子公司间重组分立: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7、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8、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9、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10、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11、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7、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8、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9、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10、改制、重组、分立等方案11、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12、企业法律继承或分割情况的说明材料企业外资退出: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7、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8、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9、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跨省变更: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一份及电子文档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变更、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4、《营业执照》副本5、原企业《营业执照》副本6、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7、企业章程(含原企业和新企业)8、原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或跨省迁出证明9、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10、企业迁出地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的书面意见11、企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九)企业申请的资质事项每涉及1个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材料中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1份。

企业所申请的资质事项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等方面专业的,每涉及1个方面专业,申请材料中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1份和附件材料1套。

(十)企业申请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的资质时,应按照《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资格)实行网上审批的通知》(鄂建文[2013]56号)的要求,提供申请资料的电子版及相关纸质材料。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住建委须按照《关于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资质(资格)实行网上审批的通知》(鄂建文[2013]56号)的要求,提供初审同意报送企业申请资料(含企业的陈述资料)的公函及其电子扫描件和关于企业申请资料一致性、完整性及真实性核查的证明文件及其电子扫描件。

(十一)已领取“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企业,可不提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四、办理程序1、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等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许可的资质,经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2、施工总承包二级和专业承包一、二级资质(不含部分部批资质)由省建设主管部门审批,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3、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劳务分包企业资质(不含部分省批资质)由各设区市、州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中央在鄂和省属企业除外),通过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4、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和审批的资料,由市、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中央在鄂和省属企业直接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大厅申请。

5、部批事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的事项,经评审后在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上予以公示、公告、发证;6、交通、水利、通信等专业方面需省级相关部门审查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其申请资料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后转交相关部门,省级相关部门评审后,由省建设主管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7、上述准予许可的资质申请,经审查通过后,于规定时间内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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