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商标异议答辩书范文-范文模板 (11页)

合集下载

商标被异议答辩范文

商标被异议答辩范文

商标被异议答辩范文答辩人:[您的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住[地址]被异议商标:[商标图案/名称],注册号[商标号]异议人:[异议人全称],住[地址]异议商标:[商标图案/名称],注册号[商标号]答辩人就异议人提出的异议答辩如下:一、被异议商标的独创性和合法性1. 我方商标[商标图案/名称]在设计上具有独创性,与异议人商标[商标图案/名称]在图案、文字、颜色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不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或误认。

2. 我方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情况。

二、被异议商标与异议商标的区别1. 我方商标与异议人商标在商品或服务类别上存在明显区别,不会造成市场混淆。

2. 我方商标与异议人商标在市场上的实际使用情况表明,消费者能够清晰区分两者,不存在混淆的可能性。

三、异议人提出异议的理由不成立1. 异议人提出的关于我方商标侵犯其权益的理由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2. 异议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我方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

四、答辩人拥有商标权我方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提交了完整的商标注册申请,并获得了商标局的初步审定。

在异议期间,我方商标权应受到法律保护。

五、请求基于以上事实和理由,答辩人请求商标局依法驳回异议人的异议申请,维持我方商标的注册。

六、证据答辩人随本答辩书附上了相关证据材料,包括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案、商标局初步审定公告等,以证明我方商标的合法性和注册流程的合规性。

答辩人:[您的全称或个体工商户字号](盖章)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日期:[填写日期]。

委托代理商标异议答辩范本

委托代理商标异议答辩范本

委托代理商标异议答辩范本尊敬的xxx商标局:我们代理的委托人持有的商标提出异议,现致函提交委托人对于异议提起的答辩意见如下:一、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人为xxx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是一家在xxx地区注册并经营的知名企业。

申请人在相关领域拥有广泛的商业影响力和良好的商誉。

二、异议商标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对于商标局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申请号:xxxxxx)提出异议。

该商标申请旨在使用于与委托人已注册商标(商标注册号:xxxxxx)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

三、异议原因及分析申请人对于该商标申请的异议主要基于以下原因:1. 相似性比较及混淆性分析:申请人在异议商标申请中认为,该商标与委托人已注册商标存在相似的图形、字母、数字、声音、颜色或其他要素。

这种相似性可能会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难以区分该商标所代表的来源。

2. 商标使用的先后顺序:委托人在提交异议时,提供了证据证明委托人早于异议商标的申请日使用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

因此,委托人认为他们拥有更早的商标权,异议商标不应予以注册。

根据上述分析,委托人坚信其异议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并希望商标局能认真考虑委托人的答辩意见。

四、答辩请求基于上述理由,委托人请求商标局:1. 对于异议商标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2. 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的原则。

3. 撤销异议商标的注册,以确保商标权的正当性及合法性。

五、结语在提交上述答辩意见的同时,委托人再次强调其对于商标权的合法拥有,并对商标局的关注及支持表示感谢。

委托人对商标局对于异议的认真审查以及合理判断充满信心,并期待商标局能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以确保商标行业的健康发展。

谢谢商标局的关注与支持!此致委托人代理人日期(正文完毕)。

商标异议答辩模板

商标异议答辩模板

商标异议答辩模板引言尊敬的审定委员会:我方收到贵方关于商标注册申请的异议通知,并已仔细研究了贵方提出的异议理由。

我方在此作出答辩,以期能够阐明我方商标注册申请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事实背景1.我方于XX年XX月XX日向商标局递交了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注册商标名称为[商标名称],并提交了相关材料和证据。

2.该商标名称在我们所经营的领域中具有显著识别度,并且与我们在市场上建立起来的品牌形象紧密相关。

3.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我方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和核查,在涉及行业内没有发现与我方商标相似或相同的已注册商标。

4.我们始终遵守法律法规,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没有违反任何规定。

异议理由答辩1. 异议理由一:存在相同或相似的已有商标贵方提出了存在与我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已有商标。

但经过我们仔细研究和核实,我们发现贵方提出的商标与我方商标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 商标名称:我方商标名称与贵方提出的商标名称在语义、发音和拼写上均有明显区别。

- 商标设计:我方商标设计独特且与贵方提出的商标设计存在差异,不会造成混淆或误导消费者。

- 商标类别:我方商标所属类别与贵方提出的商标所属类别不同,两者之间没有直接竞争关系。

基于以上差异,我们认为我方商标并不会导致与贵方已有商标的混淆或误导情况。

因此,我们坚信我方商标注册申请是合法且正当的。

2. 异议理由二:违反法律法规贵方声称我方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但事实上,我们在提交申请时严格遵守了所有适用的法律和规定。

具体来说: - 我们对待知识产权非常重视,未曾侵犯他人已有的注册商标权益。

- 在进行市场调研时,我们没有发现任何与我方商标相似或相同的已注册商标。

- 我们对商标注册程序和要求有充分的了解,并按照规定提交了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基于以上事实,我们坚信我方商标注册申请并未违反任何法律法规。

3. 异议理由三:造成混淆误导贵方担心我方商标会造成混淆误导消费者。

商标异议答辩范文

商标异议答辩范文

商标异议答辩范文商标异议是指在商标注册申请公告期间,任何人均可就该商标提出异议,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商标异议程序是商标注册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商标权利的保护和商标市场的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在商标异议程序中,商标异议答辩是被异议人进行的重要程序,下面是商标异议答辩的范文。

商标异议答辩书尊敬的商标局:本人收到贵局发来的《商标异议通知书》,经查,本人申请的商标与异议人的商标存在相似性,但并不构成商标法所规定的相同或近似商标,故本人不同意异议人的异议请求,现答辩如下:一、异议人的异议请求不成立1.异议人所持有的商标与本人申请的商标并不构成商标法所规定的相同或近似商标。

2.异议人所持有的商标与本人申请的商标在商标的整体构成、字形、颜色、音形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3.异议人所持有的商标与本人申请的商标在商品类别、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存在差异,不会造成市场竞争的混淆。

二、本人申请商标符合商标法的规定1.本人申请的商标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符合商标的注册条件。

2.本人申请的商标在商标的整体构成、字形、颜色、音形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3.本人申请的商标在商品类别、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方面存在差异,不会造成市场竞争的混淆。

三、本人申请商标的合法性和正当性1.本人申请商标的名称、图形、字形等均为本人自主设计,不存在抄袭、仿冒等行为。

2.本人申请商标的使用范围、使用方式等均符合商标法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行为。

3.本人申请商标的使用不会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存在侵权行为。

四、请求商标局驳回异议人的异议请求综上所述,本人申请的商标与异议人所持有的商标存在差异,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也不会造成市场竞争的混淆。

本人申请商标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得到保障,请求商标局驳回异议人的异议请求,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答辩。

申请人: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

2023年商标侵权答辩状7篇

2023年商标侵权答辩状7篇

2023年商标侵权答辩状7篇商标侵权答辩状1(1329字)答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汉族,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组__________号,现为“_________________食品店”业主,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县___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村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号。

被答辩人:______________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董事长。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提起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请求事项:1、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一、侵权行为事实上已不存在。

答辩人对被答辩人在起诉状中诉称的侵权事实无异议,但答辩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和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先后共两次从海宁_____________所购进的“_____________”,每箱48块,共96块,在不知该产品为侵权产品的情况下已于原告起诉前售完,且其后并不再购进涉案产品进行销售。

因此侵权行为事实上已不存在,被答辩人要求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的诉请无实际意义。

二、依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答辩人尊重被答辩人的知识产权,但其销售涉案产品的行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无主观过错。

首先,涉案产品在外观上一般人很难辨别其是否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其次,答辩人从未因销售涉案产品受到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最后,被答辩人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日取证后,在明知答辩人存在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也没有及时发出要求答辩人停止侵权行为的警告或请求,也并没有及时到法院起诉,因此答辩人的行为完全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实施的。

商标异议答辩申请书

商标异议答辩申请书

商标异议答辩申请书篇一:商标异议编辑本段定义商标异议是《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对初步审定商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开进行商标确权工作,提高商标注册审查质量。

商标异议的内容范围很广,既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与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审定的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的禁用条款或商标不具显著性,还包括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等。

提出商标异议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标注册人,也可以是非商标注册人,既可以是企业、事业单位,也可以是个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商标异议程序的设置,旨在加强社会公众对商标审查工作的监督,减少审查工作的失误,强化商标意识,给予注册在先的商标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一次保护自身权益的机会,杜绝权利冲突后患的发生。

异议人可以是注册商标权人,商标注册申请在先的申请人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异议的内容,主要有两种:一是与已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二是认为该商标违反禁用条款。

编辑本段商标异议的作用一、保护商标在先注册人的利益;二、保护商标初步审查人的在先申请权;三、避免注册商标申请人获得不应得到的商标专用权。

编辑本段商标异议答辩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

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注:为了按时出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的前几天甚至是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

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书”及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被异议人,限定被异议人在收到商标异议书等副本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商标异议答辩案例

商标异议答辩案例

商标异议答辩案例篇一:商标异议答辩书商标异议答辩书答辩人:李明地址:吉林长春绿园区新竹花园异议人:爱利思达生命科学株式会社地址:日本东京答辩请求: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对答辩人之“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答辩人自接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转发的异议人爱利思达生命科学株式会社所提出之对答辩人申请注册的“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注册申请的异议书后,答辩人认为异议人显然是错误的理解了《商标法》以及对答辩人申请注册商标“农村俱乐部+图形”存在误解。

答辩人认为异议人的异议不能成立。

被异议人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近似,不构成对异议人商标的刻意抄袭、模仿。

不会让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认。

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第九条和第二十八条。

被异议商标名称系被异议人原创,具备商标该有的显著性,不构成对引证商标的模仿或抄袭,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近似,不会引发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

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第九条和第二十八条。

理由如下: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文字图形含义和组成截然不同答辩人是严格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将自己公司长期使用的商标以个人名义依法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本没有侵犯异议人的在先权利,异议人对答辩人申请注册的“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存在误解,答辩人答辩理由如下:答辩人申请“农村俱乐部+图形”商标有着自己的显著特征,便于识别,与异议人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更不相同,双方商标在整体构成和外观上都有明显区别,两商标根本不会造成混淆1、答辩人商标图案,图案加农村俱乐部”的组合商标,该商标是答辩人独立创立的,根本不是打擦边球,临摹、复制异议人商标。

该商标具有象征意义,其中的的图案代表答辩人商标所属的行业及产品;使用“农村俱乐部“作为申请注册商标构成要素是因为公司是其多年来一手创立并且发展起来的。

选择“农村俱乐部”作为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商标构成要素是很容易理解的,也是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九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最新】商标异议答辩书范文-范文模板 (11页)

最新】商标异议答辩书范文-范文模板 (11页)

最新】商标异议答辩书范文-范文模板(11页)商标异议答辩书范文被异议人——xx公司就其在第11类商品上申请的“新韶康及拼音”商标(申请号:xxxxxxx),对异议人xx公司提出的异议进行答辩。

异议人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其引证商标属近似商标,容易引起混淆误认,并违反商标法相关规定。

被异议人则认为两者商标在文字含义和组成方式上存在明显不同,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和误认,并且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具体来说,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含义上存在明显差异。

被异议商标的主体为“XXX”,而引证商标的主体为“韶光”,两者含义和解释也完全不同。

被异议商标的“韶康”含义为美好而安宁,而“新韶光”则是指全新的韶山人民的光荣或是韶山人民新的荣耀。

从含义上来看,两者完全不同,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和误认。

此外,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的组成方式也不同。

被异议商标为中文加拼音的组合商标,而引证商标为单纯的中文商标。

两者商标的最大不同在于商标最后一个字,一个为“康”,一个为“光”,“XXX”与“光”都是常用字,读音和字意都为大众所熟悉,极易识别。

因此,两者商标在组成方式上也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和误认。

综上所述,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含义和组成方式上存在明显差异,不会引起消费者混淆和误认,也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XXX应该驳回异议人的异议,支持被异议人的商标注册申请。

XXX”和“光”是两个不同的汉字,其中“XXX”为半包围结构组合字,拼音为“kang”,而“光”为独体字,拼音为“guang”。

无论是从视觉还是听觉上,它们都有很大的区别。

在商标主体中,“XXX”和“光”都是最重要、最具识别性的部分。

新韶光”和“新韶康”在音、形、意上都有很大的区别,因此消费者不会混淆或误认它们。

被异议人xx为其商标取名为“新韶康”,希望为消费者带来美好安宁的生活。

这个商标名称是被异议人原创的,没有模仿或抄袭他人。

异议人在商标异议书中提到,XXX认定了“XXX”“XXX”“新豪光”等商标与引证商标“新韶光”属于近似商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商标异议答辩书范文商标异议答辩书范文【1】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被异议人——xx就异议人xx公司对被异议人在第11类“电加热器;电炉灶;电压力锅(高压锅);热水器;热管灯管;电磁炉;电热壶;电吹风;电筒”商品上于201X年10月20日申请,201X年5月27日公告(总第1169期)的5672520号的“新韶康及拼音”所提出的异议理由做出下述答辩:异议人认为:被异议人商标“新韶康及拼音”与其引证商标(第1803697号,第4857578号)属近似商标,足以使消费者发生混淆及误认,并认为被异议商标系傍名牌商标,违反了商标法第九条、第二十八条与第五十二条(一)项之规定。

商标局应该驳回被异议人商标的申请。

被异议人认为: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近似,不构成对异议人商标的刻意抄袭、模仿。

不会让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认。

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第九条和第二十八条。

理由如下:一: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文字含义和组成截然不同。

先从含义上来说:两者商标都是“新”字开头,“新”为修饰词,仅为商标主体的前缀,“新”一般解释为:刚有的,刚经验到的;初始的,没有用过的,与“旧”、“老”相对。

被异议商标的主体为“韶康”,引证商标的主体为“韶光”。

韶康的含义:韶,美好的 ;康,安宁、不生病。

韶康的含义为美好而安宁。

新韶康的含义为:从未有过的美好和安宁。

而“新韶光”的含义与其相差甚远。

新韶光的公司来自韶山市,所以其商标中的韶应解释为韶山的简称,光解释为光荣,光辉或光明。

新韶光应理解为:全新的韶山人民的光荣或是韶山人民新的荣耀。

从两者含义来说,天差地别,丝毫不会令消费者在商标含义上将两者商标互为联想,抑或将两者发生误认及混淆。

其次: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方式不同。

被异议商标为中文加拼音的组合商标,而引证商标为单纯中文商标。

再其次从其组成来说,两者商标的最大不同在于商标最后一个字,一个为“康”,一个为“光”,“康”与“光”都是常用字,读音和字意都为大众所熟悉,极易识别。

“康”为半包围结构组合字,“光”为独体字,从视觉上来说区别巨大,“康”的拼音为“kang”,光的拼音为“guang”从听觉上来说也是区别巨大。

“光”与“康”都是其商标主体中最重要且最具识别性的部分。

“新韶光”与“新韶康”在音、形、意上都有很大区别,所以消费者根本不会将“新韶康”与“新韶光”混淆或误认。

被异议人xx通过查阅大量书籍,为其商标取名为“新韶康”,是希望自己的电器产品可以带给消费者美好安宁的生活,完全是自己原创所出,并未模仿或抄袭他人。

再其次:异议人在其商标异议书说:湖南湘知司法鉴定所认定了“新阳光”“新宇光”“新豪光”等商标与引证商标“新韶光”属于近似商标。

此仅为个案,不具备排他能力。

不能说湖南湘知司法鉴定所认定了“新阳光”“新宇光”“新豪光”等商标与引证商标“新韶光”属于近似商标。

那么“新韶康”就应该也和“新韶光”是近似商标。

被异议人对于湖南湘知司法鉴定所的认定结果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表示怀疑,如果随便一家省级认定机构就可以将商标是否近似做出完全判断,那么商标局和商评委存在还有何意义?二:异议人认为被异议人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一项之规定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一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被异议商标到目前为止还根本尚未使用过,所以也就根本不存在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二条一项的规定一说,此为异议人胡乱引用条例,为异议人增加莫须有的“罪名”。

综上可见:被异议商标名称系被异议人原创,具备商标该有的显著性,不构成对引证商标的模仿或抄袭,被异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近似,不会引发消费者的误认和混淆。

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不违反商标法第九条和第二十八条。

随着时代的进步,商家品牌意识的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辨别能力也在不断的增强,并不是只要两商标之间有一两个字相同就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商标的申请量急剧增加,常用字、词的选择余地也不断变小,商标在取名时难度大大增加,如果只要是商标上有一两个字与某知名品牌相同就认定为商标近似,那么小企业的品牌发展之路将变得满是荆棘,难上加难。

异议人的异议理由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恳请商标局给予小企业更多的帮助和发展空间。

依法裁定异议不成立,核准被异议商标的注册。

答辩人:xx日期:年月日商标异议答辩书【2】答辩书答辩请求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裁定维持争议的第1665538号注册商标(以下简称:争议商标)。

事实和理由一、争议商标具有显着特征1、争议商标标识系答辩人独立创作完成的,根本不存在申请人所称,系复制、摹仿申请人第1043254号注册商标(以下简称:申请人商标)的情形。

争议商标由“TNE”三个拉丁字母构成,申请人商标由“THE”三个拉丁字母组成。

争议商标“TNE”的创意(含意)为:“T”代表螺钉的外部形状;“N”是英文“NYLON”的打头字母;“E”是英文“”的打头字母。

申请人“THE”的含意我们不清楚,但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商标是不同的。

2、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商标在视觉效果上存在明显的差异。

如果将争议商标和申请人商标分别放在不同的地方,相关公众通过观察,两者完全不同。

即便放在一起进行比对亦根本不同。

无论从争议商标与申请人两个商标的整体,还是从其主要部分进行对比都明显不同,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观察不可能将两者相混淆。

因此,答辩人认为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商标标识既不相同,也不构成近似。

3、争议商标使用的商品类别是0607类似群;其商品种类是“金属螺丝,金属铆钉,金属螺母,键销,金属螺栓,垫片。

”上述商品系机械制造业、家用电器、生活用品等制造业所需的标准件。

申请人商标使用的商品类别是0601和0602类似群,其商品种类是“钢管,未锻或半锻钢,钢的精铸件和机制件(毛坯)。

商品种类属于一般加工企业的原材料,即此类商品需要供应给答辩人之类的生产企业,一般企业在购进申请人产品后还需要进一步地加工;也就是说申请人生产的产品属于答辩人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两类商品(产品)的用户或者销售渠道完全不同。

总之,答辩人与申请人生产的商品既不是同一类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

答辩人与申请人生产制造的产品(商品)在使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等方面完全不同;人们也不可能将两者联系起来。

综上,答辩人商标标识系自己独立设计,具有独特的创意;在可视性方面,争议商标与申请人商标既不相同,也不近似;特别需要强调的是答辩人与申请人两者生产的产品(商品)的销售渠道和客户完全不同。

因此,答辩人认为争议商标具有显着特征和可识别性,争议商标不可能使相关公众(即用户、消费者)产生混淆,使市场产生混乱,从而侵犯申请人的权益。

二、争议商标具有较高的知名度1、争议商标使用和注册的时间已经很长。

答辩人于1978年成立,至今已有三十年。

自1995年? 答辩人开始使用争议商标,至201X年9月20日向国家商标局提出争议商标的注册申请,经国家商标局的严格审查,于201X年11月14日核准注册。

争议商标已实际使用十三年,核准注册到今天为至已经五年有余。

2.争议商标在业界已具有一定的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答辩人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不锈钢紧固件的加工、制造和销售。

生产的不锈钢螺母、螺栓、螺钉等通过了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1X国际质量体系认证)。

答辩人始终把产品质量管理放在各项工作的重要位置,作为企业头等大事来抓。

答辩人目前是中国紧固件协会会员、中国机械基础件协会的成员,并取得许多殊荣。

答辩人现阶段企业占地1.26万平方米,各类设备400多台,拥有一条龙生产流水线。

201X年实现产值8000多万元,创利税800多万元。

答辩人拥有固定资产201X多万元,员工500多人,其中中高级技术人员42人,初级技术人员96人。

企业生产设备精良、技术力量雄厚、检测手段齐全、产品质量可靠。

,可以说在经济实力、技术实力等综合实力在国内同行业中答辩均遥遥领先;公司生产的产品畅销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现98%的产品远销日本、欧洲、美国、新加坡、马来西亚、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

答辩人目前工厂已具有相当大的规模,其产品市场占有率 %。

上述数据可以说明答辩人是一个实力雄厚,注意经营管理的优秀企业,而不是靠摹仿、复制申请人商标,打“擦边球”的奸商。

答辩人所做的上述大量基础性工作,提高了争议商标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也从更深层面说明答辩人既无意搭申请人商标的“班车”,更不可能去沾申请人商标的“光”。

3、答辩人为争议商标投入巨资做市场宣传答辩人自使用争议商标后即开始开展广泛的市场推广和宣传工作,每年都需要化大量的资金用于争议商标的宣传和推广。

主要媒体有 ***** ***** ***** *****;于200 年参加北京、上海市等地方、行业举行的展览会。

制作了产品宣传手册,制作网站等等。

大量的广告宣传和市场推广工作,答辩人均始终围绕争议商标进行,也为答辩人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做了一定的基础工作,现在答辩人正在努力申报市和江苏省着名商标。

三、申请人申请商标评审,存在明显的恶意答辩人认为,大量的事实和证据,足以证明申请人申请撤销第1665538号注册商标存在明显的恶意,扰乱了商标注册的行政管理,其使用的证据材料、陈述的事实均存在着明显虚假……,其主要表现如下:1.申请人称:“早在1996年1月,申请人就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THE”商标及第1043254号注册商标在第6类包括螺丝、螺母等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但因该注册申请在商标补正程序中误删了必要的0607类似群商品,而仅保留0601、0602类似群商品。

申请人也未及时发现这一漏洞,以致长期以来“THE”商标及第1043254号注册商标在0607类似群商品上未能得到有效保护。

直至近期申请人在向当地工商部门申报嘉兴市着名商标时,才发现了“THE”商标及第1043254号注册商标在注册中的遗漏。

同时申请人在商标检索中,才发现了被申请人已在0607类似群的商品上抢先注册了第1043254号注册商标的情况。

”答辩人认为上述说法显然是编造的。

其理由是,第一,申请人在此没有提供证明其何时对第1043254号商标注册申请补正时有关材料,申请人目前提供资料、证据、材料等不能证明申请人曾对第1043254号注册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进行过补正;第二,根据国家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网址为:)记载,申请人曾于201X年6月23日申请补发第1043254号《商标注册证》,201X年12月10日领证。

201X年2月6日,申请人不知何故再次申请补发第1043254号《商标注册证》,201X年6月9日再次领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