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为了确保外协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我们(委托方)与外协施工单位(承包方)达成以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一、总则1.1 委托方和承包方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1.2 承包方必须具备相应的工程技术能力和施工经验,并且能够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1.3 双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可控。
二、责任分工2.1 委托方责任:2.1.1 为外协施工单位提供项目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要求,并明确安全管理的要求。
2.1.2 对外协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和检查。
2.1.3 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2.1.4 向外协施工单位提供合理的施工期限和配合条件。
2.2 承包方责任:2.2.1 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2.2.2 配备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2.3 对承包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2.2.4 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并确保完好有效。
2.2.5 及时报告工程安全事故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整改。
三、安全责任3.1 委托方要求承包方做到下列安全责任:3.1.1 严格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义务。
3.1.2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1.3 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和评估。
3.1.4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动员大会,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和意识。
3.1.5 对施工现场进行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和管理。
3.1.6 加强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确保施工环境卫生。
3.2 承包方承担以下安全责任:3.2.1 严格执行委托方的安全生产要求。
3.2.2 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3.2.3 检查和维护施工设备和工具的安全性能。
3.2.4 做好现场安全巡查和整改工作。
3.2.5 向委托方及时汇报安全事故和隐患,确保信息及时传递。
外协单位施工安全协议(三篇)

外协单位施工安全协议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其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按照青岛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属地化管理原则,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保证安全生产和施工质量,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场所的安全、卫生环境,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安全、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甲方:青岛双桃精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平度分公司工程负责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安全负责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现场代表:联系电话:安全员:联系电话:乙方(施工单位名称):法人代表:联系电话安全负责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施工负责人:_____ 联系电话:_____安全员:联系电话:二、外来施工单位入厂前必须办理以下手续1、持“工程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到分公司安全部办理有关手续。
2、持施工人员名单,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到安全部接受规定内容的安全教育。
3、持施工队伍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名单,特殊工种(电焊工、气焊工、电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人员名单、证件到安全部登记备案。
4、持用工单位证明,到综合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和工作卡。
三、外来施工单位现场作业前必须按规定办理以下手续1、施工如需动火,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办理“动火证”,按甲方有关动火证审批手续办理,落实各项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2、作业中如需破土、断路,必须按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动土作业票”和“断路联系票”,并按程序办理会签手续。
3、作业中如需进行爆破作业,必须制定爆破方案,提交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和安全保卫管理部门审查后,报请当地公安机关批准,签订爆破作业施工合同。
4、施工作业中如需接临时线,使用电气设备或电气工具,必须到生产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并由甲方安排电工接用或拆除。
5、如需进入生产使用过的设备、容器内部进行作业和检修,必须由生产单位的专职安全员办理“进入容器作业许可证”。
6、施工中如需使用甲方蒸汽、氮气、压缩空气等,必须报请生产部批准,由生产部负责接用。
2023年外协单位施工安全协议范本(五篇)

外协单位施工安全协议范本总包方:工程项目部。
分包方:为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有关规定,双方就本工程安全生产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名称、地址及工程分包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工程地址:工程分包内容:二、总包方、分包方责任1、分包单位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先将现场负责人、施工人数(包括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和委托书等复印件的报送总包方,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场。
对于无证和失效证件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分包单位在施工单位区域内施工,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中要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遵守总包方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总包方安全员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技术部门下达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须严格执行。
3、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对新员工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现状各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教育率达到100%,并将考核成绩单汇总表由分包单位盖章后报送总包单位。
4、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总包方有权签发隐患通知单,并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不按期整改的,总包方有权停止分包方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负责。
5、分包方自行搭设的固定式脚手架,移动式工具脚手架,电梯井内架子,用电线路及配电等设施,必须严格按国家各项规范要求去做,自带的机具、电器设备及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安全性能指标,检测合格方可进场使用。
6、分包单位需要使用脚手架及防护设施,须经双方验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故均与总包方无关。
现场各种防护设施不得随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护需要打开时,分包单位应事先向总分单位书面提出申请,待批准后方可打开,施工中除设明显标志外,还应派专人看守,完工后或下班收工时应及时封闭好。
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精选3篇)

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精选3篇)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篇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相关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双方安全生产,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现就安全生产施工事项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基本情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概况:详见工程合同《》。
第二条:乙方资质及安全生产条件乙方的资质:乙方的安全生产条件:说明:乙方应将资质、安全生产资格证书、安全生产条件有关资料原件送给甲方审核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资料复印件报甲方工程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条:乙方现场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_____;安全生产管理人员:______;第四条:甲方的责任和权利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单位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2、甲方有权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乙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对违规、违章行为有权制止,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3、甲方对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审批和检查落实,对无方案、无措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的有权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
4、甲方对乙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进行验证,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因乙方不遵守本协议条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甲方有权取消乙方承包资格,并终止合同。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和权利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本协议。
2、乙方负责人是承包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3、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应切实采取有效地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物品的监控工作,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人身及财产安全。
4、乙方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五同时”(即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5、乙方应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安全组织机构,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健全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安全奖惩办法。
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范本模板】

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编号:项目名称:发包单位(下称甲方):承包单位(下称乙方):承包形式:切块输出□土建维修□设备维修□设备安装□技术改造□其它维修□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合同编号:或委托协议编号: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为了切实加强外委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XX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一章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第一条有权要求并监督承包商认真贯彻执行《XX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依据承包商(乙方)违章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第三章)对其进行处理.第二条有权审查乙方施工资质,有权拒绝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承包单位签订协议.第三条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乙方建立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档案。
第四条按照规定为乙方办理《外委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许可通知单》、用水、用电、用火以及通行证等审批。
第五条有权对乙方生产、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问题能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据承包商违章行为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对查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有权按承包商违章处罚规定进行罚款直至停工整顿。
第六条对乙方的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安全风险预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第七条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第八条乙方发生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第二章承包商(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第九条乙方是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AQ1010—2005)、《准能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准能安字(2015)356号)和选煤厂《外委外协施工单位管理办法》(选发〔2015〕46号)以及选煤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模板(六篇)

外委工程安全协议模板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管理,遏止安全事故发生,广水市路桥工程公司长岭高架桥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与工程特种行业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乙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进行施工现场必须安全统一着装。
不准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等有悖安全的着装。
二、乙方必须持证上网,不准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高空、深坑作业、驾驶车辆、操作机械和机电设备。
三、固定线路长期使用要求架空,短期使用要求地埋。
移动电力线路通电后必须有专人看管。
电力线使用前应通过万用表检查是否断路,接头处要包裹严实,配电柜、配电盘应随手上锁。
四、没有取得相应特种行业操作证(照)的,不准进行相应特种行业(工种)的操作和未经批准私自操作。
五、危险物品的运输、使用、储存和处置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负责。
六、不准使用有主要机件故障的起重设备;不准使用强(刚)度不合格的支架,模板和垫块、紧固件。
七、不准以任何理由对安全员的正当要求置之不理。
八、不准不系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废气及有毒气体没有散尽,通风供氧设施不良时,不准进入深坑、深孔作业。
九、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后,应立即停止施工,必须等消除安全隐患后,方能继续施工。
若乙方不按安全规定和安全操作程序施工,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和全部经济责任。
十、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 乙方(公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外委工程安全协议模板(二)甲方:_____电力公司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编号:项目名称:发包单位(下称甲方):承包单位(下称乙方):承包形式:切块输出□土建维修□设备维修□设备安装□技术改造□其它维修□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合同编号:或委托协议编号:项目负责人:联系:为了切实加强外委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XX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一章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第一条有权要求并监督承包商认真贯彻执行《XX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依据承包商(乙方)违章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第三章)对其进行处理。
第二条有权审查乙方施工资质,有权拒绝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容不相符的承包单位签订协议。
第三条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乙方建立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档案。
第四条按照规定为乙方办理《外委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许可通知单》、用水、用电、用火以及通行证等审批。
第五条有权对乙方生产、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问题能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据承包商违章行为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对查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有权按承包商违章处罚规定进行罚款直至停工整顿。
第六条对乙方的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安全风险预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第七条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第八条乙方发生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第二章承包商(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第九条乙方是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AQ1010-2005)、《准能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准能安字(2015)356号)和选煤厂《外委外协施工单位管理办法》(选发〔2015〕46号)以及选煤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

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协议书一、背景为加强对外委、外协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制定了本协议书。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书的规定,共同维护工程建设安全、科学、合理、有序的进行。
二、协议的内容1.安全责任(1)委托方要对施工单位的人员和财产安全负主要责任,在安全管理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外委外协施工单位要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实施国家、地方、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规范和制度,做到安全预防、事故遏制、责任追究、信息公开。
2.安全计划(1)委托方应在前期申报和审批时,要求外委外协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安全措施、预案或安全管理计划,并对其进行审核,与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共同落实并监控安全计划的实施。
(2)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安全预案要求,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制定紧急预案、加强现场安全巡视、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有序、无事故。
3.安全保障(1)委托方应保障外委外协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必要的资金、材料和人力等技术保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帮助。
(2)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应引起重视,成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4. 事故处置(1)在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报告委托方,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原因、情况、后果、处理措施等信息,并按照应急预案快速、规范地进行处理。
(2)外委外协施工单位要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社会责任人和安检人员的考核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并追究责任。
5. 管理要求(1)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建立安全档案及事故报告制度、完善安全检查和日常巡视等。
(2)委托方应从投标选标、施工查核、工程验收等方面,加强对外委外协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对严重安全违规的外委外协单位及其人员,进行严格查处、严厉问责,直至取消外委外协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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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编号:项目名称:发包单位(下称甲方):承包单位(下称乙方):承包形式:切块输出□土建维修□设备维修□设备安装□技术改造□其它维修□外委外协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合同编号:或委托协议编号: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为了切实加强外委外协单位的安全管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XX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安全管理协议书。
第一章甲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第一条有权要求并监督承包商认真贯彻执行《XX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及其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否则甲方依据承包商(乙方)违章处罚条例有关规定(第三章)对其进行处理。
第二条有权审查乙方施工资质,有权拒绝与不具备施工资质或施工资质与承包内容不相符的承包单位签订协议。
第三条组织乙方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乙方建立员工、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档案。
第四条按照规定为乙方办理《外委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许可通知单》、用水、用电、用火以及通行证等审批。
第五条有权对乙方生产、检修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查出问题能整改的要求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据承包商违章行为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对查出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有权按承包商违章处罚规定进行罚款直至停工整顿。
第六条对乙方的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劳动保护用品使用和安全风险预控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第七条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第八条乙方发生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第二章承包商(乙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第九条乙方是承包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条认真贯彻执行《选煤厂安全规程》(AQ1010-2005)、《准能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准能安字(2015)356号)和选煤厂《外委外协施工单位管理办法》(选发〔2015〕46号)以及选煤厂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不得越界作业,服从甲方安全管理,主动接受甲方安全检查,在甲方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上签字并按期整改。
第十二条积极配合甲方工作如办理开工手续、参加安全培训(入厂安全培训或年度安全考试)、上报特种作业人员复印件、作业现场安全设施验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和办理《选煤厂外委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许可通知书》和安全检查等。
第十三条积极配合甲方审查资质,严格按照施工资质范围施工,不得承接超越资质范围的施工任务,不得将承包项目转包或分包,不得随意变更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操作人员和辅助人员,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增加人员时,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变更或增加,否则以非法转包处理。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安全办公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操作(检修)规程、事故调查处理、事故应急管理等基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安全办公会议、安全培训(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三违”人员和班前会等安全记录。
第十六条对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金属焊接与切割工、起重工、高空作业工等)做到持证上岗并建立档案;对特种设备建立档案(检验、登记)并报甲方备案。
第十七条依据集团公司对承包商进行“五个关口”、“五个统一”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即把承包商纳入本单位基层车间或班组进行管理,承包商应当参照选煤厂车间标准,按照选煤厂要求开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如为从业人员提供具有承包单位标识的工作服、安全帽和防砸鞋以及防尘口罩、耳塞、毛巾、手套以及肥皂等劳动保护用品。
杜绝新增职业病病例,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第十八条告知从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同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对自带设备和用水、用电、用火以及对甲方同意使用的设备、消防设施和工具负有第一安全责任。
第二十条必须为作业人员佩戴安全上岗证(胸卡),严禁酒后上岗。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原煤、末煤系统施工时所用的电气设备必须达到煤矿防爆的标准,配电箱(柜)接地必须达到接地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进入现场时,不得抽烟、不准随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得乱拉乱接电线,采取防止电缆线被门、设备和钢管等挤压,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掷物品。
第二十三条不得随意拆除和挪动甲方的安全警示牌;在施工危险区、危险点应设置安全防护或悬挂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在进行地下挖沟、切割路面等项目时,必须在甲方指定的场所小心作业,发现不明管道、不明电缆或不明物体时,必须立即采取保护措施并向甲方报告。
第二十四条定期组织对承包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甲方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应向甲方及时报告,不得冒险作业。
第二十五条负责所承包范围内的文明生产管理工作,服从甲方文明施工的管理如不得随意在作业现场大小便、乱扔垃圾,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人行通道等。
第二十六条发生生产事故后,乙方应当在2小时之内向选煤厂报告;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等较大事故时,应立即向准能公司和承包项目所在地人们政府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应做好记录、拍照或摄像。
第二十七条积极配合政府部门或甲方调查事故;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破坏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三章承包商(乙方)违章处罚条例第二十八条违反施工安全许可程序如项目转包或分包、未与公司签订《准能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责任状》、未缴纳安全生产保证金、未参加甲方入厂安全培训和未取得《选煤厂外委外协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严重违章行为之一的,立即责令停工并给予乙方3000元~5000元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施工安全许可程序如未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培训或考试不合格上岗作业、变更人员后未经安全管理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审批、没有制定安全措施之一的,每项均罚款乙方3000元~5000元,并停工整顿。
第三十条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和高空作业工等)无证上岗操作的,处罚乙方3000元~5000元。
第三十一条没有建立健全并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基本安全管理制度或没有建立安全培训(车间级和班组级)等安全记录的,处罚乙方3000元~5000元,并停工整顿。
第三十二条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包括气瓶)及其附件(安全阀、压力表)、起重设备等没有检验报告或检验标签缺失之一的,每项处罚乙方3000元~5000元。
第三十三条隐患严重、未限期整改或检查中拒绝在《隐患整改通知书》上签字之一的,甲方收回《选煤厂外委安全生产许可证》,每项处罚乙方2000元~5000元,并停工整顿。
第三十四条违章指挥、现场违章现象严重、不服甲方从管理之一的,甲方收回《选煤厂外委项目安全许可证》,每项处罚乙方2000元~5000元,并停工整顿。
第三十五条进入设备内作业时,未执行“停电挂牌”制度及作业前后未履行签字手续的、使用胶带机拉绳开关上胶带作业、使用的设备或工具电缆破损的,每项处罚乙方2000元~5000元。
第三十六条现场人员抽烟,在原煤和末煤系统施工时,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失爆或接地保护失效的,每项处罚乙方1000元~3000元。
第三十七条动火作业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每次罚款乙方1000元~3000元。
(一)未办理用火审批工作票。
(二)未对现场10米以内洒水降尘、未设置接火盘和消防器材、未设专人监护、收尾未清理作业现场和焊渣、动火作业完毕后未与岗位巡视人员进行交接等。
(三)敲击碰撞气瓶、气瓶无防震圈或安全帽、乙炔发生器无回火防止器、气瓶压力表损坏、气瓶使用或存放时间距不符合《选煤厂安全规程》规定、乙炔瓶放倒使用、滚动气瓶、气瓶混装或混运、混吊、气瓶吊装未使用专用吊篮等。
(四)电焊机电缆有接头、接地装置失效。
(五)私自处理现场滞留雷管。
第三十八条违反下列规定的,每项均处罚乙方500元~3000元(一)未按照选煤厂要求开展职业安全健康工作。
(二)自带设备和施工用电设施不符合安全规定、配电箱未上锁的。
(二)私自进入配电室,带小孩进入现场的。
(三)爬(钻)火车、钻(跨)胶带或在胶带上站、行、坐、卧或触摸胶带的。
(四)穿戴具有选煤厂明显标识的工装(选煤厂特别规定除外)、未挂牌(胸卡)上岗或冒名顶替、未戴安全帽的。
(五)材料配件堵塞消防通、设备没有包机标识、危险区域未设安全标识或随意拆除、挪动甚至损坏甲方的安全防护或警示标志的。
(六)固定或临时电源的电缆乱拉乱接或被重物挤压的。
(七)启动甲方设备、电梯、起重机、消防设施或用火后借用甲方的灭火器未归位的。
(八)高空作业(含2米以上)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的。
(九)从高处往下抛掷物品无人监护或在放射源附近更换设备没有防护措施的。
(十)使用吊装孔电动防护门后未立即关闭、揭开煤仓或楼板网格板没有可靠防护措施和警告标志的。
(十一)机动车辆行驶超速(厂内速度超过15km/小时、矿区道路速度超过限速标志)、客货混装、超员超载、无证驾驶农用车或农用车载人等道路交通违章行为的。
(十二)设备漏水或卫生没有达到物见本色、作业人员随意大小便、损坏文明生产设施、乱扔垃圾(如油桶、包装材料、建筑材料和塑料袋等)等。
(十三)对安全监察站下发各种通知如召开安全会、培训和领取隐患整改书以及报送特种作业人员复印件等无故推延的。
(十四)在进行地下挖沟、切割路面等作业时,未按甲方指定场所作业或安全措施执行不到位。
(十五)发现不明管道、不明电缆或不明物体时,没有立即保护现场并向甲方报告或没有防范措施的。
(十六)违反《选煤厂安全规程》(AQ1010-2005)、《选煤厂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以及《选煤厂安全管理制度》等其它规定。
第三十九条作业过程中,发生挖断电缆或管道、损坏设备、损坏消防设施(感温电缆、自动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等)等非伤亡事故,致使选煤厂被迫中断生产或影响安全生产,除由乙方限期恢复生产和公司处罚的同时,甲方给予乙方停工整顿的处理。
第四十条发生轻伤事故后,如无公司处罚,选煤厂在处罚乙方5000元~20000元的同时,给予乙方停工整顿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除公司处罚外,甲方收回《选煤厂外委项目安全生产许可证》,将该单位清退出选煤厂。
第四十二条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如无公司处罚,选煤厂在处罚乙方5000元~20000元的同时,给予乙方停工整顿的处理。
第四十三条发生新增职业病病例的,选煤厂在处罚乙方100000元(拾万元)的同时与乙方解除合同关系。
第四十四条乙方发生各类事故后,未在2小时之内向选煤厂报告的,选煤厂在给予乙方处罚5000元~20000元的同时,给予停工整顿的处理。
第四十五条说明(一)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