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和社会保险办事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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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合同鉴证、社会保险流程

企业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合同鉴证、社会保险流程

企业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合同鉴证、社会保险流程第一步、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工本费15元)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证》需携带下列材料到区劳动监察机构办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企业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非企业性质单位出具)3、企业规章制度;4、填写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5、新成立或合并企业应依法办理变更、终止手续,应在成立之日或变更、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年检登记或变更、终止手续。

第二步、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1、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需携带以下资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办理:①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④企业职工参保花名册;⑤涉税帐号采集表(需银行盖章)。

2、领取《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盖章后并将以上资料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自办理登记次月起征收社会保险费;4、每年3—6月,缴费单位应主动到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和下一缴费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其社会保险费基数的,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将按该单位上月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确定其缴费基数,直到单位办理缴费申报之次月止。

第三步、用人单位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求职者报名登记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确定录用的,自录用之日起必须与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于七日内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1、单位需携带的证件(第一次去,需要带):①《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复印件);②《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号);2、单位需填写表格:①《职工录用花名册》一式三份(填写所有录用职工);②《录用登记表》一式一份(每人一份);③《外来人员劳动就业花名册》一式二份(南京市外人员填写);(备注:以上表格都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印鉴;在就业中心领取以上表格或拷贝电子表格自制;办理录用二十人以上另需按统一格式电子报盘。

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和社会保险办事流程

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和社会保险办事流程

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和社会保险办事流程第一步、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1、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辖街道社会劳动保障所或各园区办证点办理,联系方式见反面。

:①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持营业执照;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④企业职工参保花名册;⑤涉税帐号采集表。

⑥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管理系统单位注册登记申请表 2、领取《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盖章后并将以上资料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自办理登记次月起征收社会保险费。

每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可以根据《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管理系统单位注册登记申请表》填报的单位码和密码,在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网址:)。

4.每年3-6月,缴费单位应主动到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和下一缴费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其社会保险费基数的,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将按该单位上月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其缴费基数,直到单位办理缴费申报之次月止。

第二步、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证》需携带下列材料到区劳动监察机构办理: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企业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3、企业规章制度;4、填写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5、新成立或合并企业应依法办理变更、终止手续,应在成立之日或变更、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年检登记或变更、终止手续。

第三步、用人单位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求职者报名登记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确定录用的,自录用之日起必须与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于七日内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单位需携带的证件:①《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复印件);②《社会保险登记证》新增劳动用工备案:录入劳动者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提交”。

个人劳务合同备案流程

个人劳务合同备案流程

一、合同签订1. 首先,个人与用人单位(如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根据双方意愿,协商确定劳务事项、劳务期限、劳务报酬等合同内容。

2. 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个人劳务合同》。

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劳务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成果、报酬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二、合同备案1. 合同签订后,个人应将《个人劳务合同》及以下相关材料提交给用人单位进行备案:(1)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簿复印件;(3)劳动合同备案申请表;(4)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 用人单位收到上述材料后,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三、备案审核1. 用人单位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内容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个人进行修改。

2. 用人单位在审核通过后,将合同及相关材料报送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

四、备案登记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收到报送材料后,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合法、合规。

2.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合同进行备案登记,并出具备案证明。

五、合同备案生效1. 个人和用人单位收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后,合同备案生效。

2. 合同备案生效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六、合同变更与解除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

2. 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签订后,个人应将协议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备案。

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进行审核,确保协议合法、合规。

4. 审核通过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进行备案登记。

总结:个人劳务合同备案流程主要包括合同签订、合同备案、备案审核、备案登记、合同备案生效、合同变更与解除等环节。

在办理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入职合同及保险办理

入职合同及保险办理

入职合同及保险办理
入职合同及保险办理是每位新员工必须经历的程序,以确保你和公司都受到适当的法律保护。

以下是关于入职合同及保险办理的基本步骤:
入职合同办理步骤:
1.签署保密协议:在入职时,你通常需要签署一份保密协议,以保护公司的敏感信息和商业秘密。

2.签署入职合同:你需要与公司签署一份入职合同,明确你的职位、职责、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薪酬等细节。

合同通常一式两份,你保留一份,公司保留一份。

保险办理步骤:
1.社保缴纳:一旦你入职,公司会为你缴纳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其他商业保险:除了社保外,有些公司还会为员工购买其他商业保险,如意外险、重疾险等。

如有需要,公司会与你沟通是否购买这些保险。

需要注意的是,入职合同及保险办理的具体流程和要求可能因地区和公司而异。

因此,在入职前,建议你与HR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详细沟通,确保你了解所有相关流程和要求,并确保你的权益得到保障。

如有疑问,你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顾问的意见。

江苏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江苏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江苏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劳动合同网上备案流程:
1、进入劳动保障网网站,在“我的办事大厅”,点击进入;
2、会出现社会保险、劳动合同、就业备案、劳动监察四个模块,选择劳动合同;
3、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号,按提示备案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用工备案及社保办理流程图-2

劳动用工备案及社保办理流程图-2
监察大队劳动备案
社保办理
提出劳动用工备案申请
提出办理社保申请
应提供的材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身份证和复印件等
准备劳动用工备案所需资 料
直接传达
受理
经办人对申请资料初审 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 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齐全
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 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审核 审核
收到申请材料当场完成申请材料的受理和审核工作
审核中发现有问题的当场告知
审核中发现有问题的当场告知 备案完成,去社保 局审核
办结

劳动合同模板备案流程

劳动合同模板备案流程

一、备案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劳动合同备案登记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需按照规定进行备案登记。

以下为劳动合同模板备案的具体流程:二、备案条件1. 市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地的外商投资企业驻本市分支机构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2. 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用人单位。

三、申报材料1. 新成立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2. 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不是法人单位的,同时提供其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授权委托书。

3. 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一式四份)及劳动合同文本。

4. 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十日内被新用人单位接收的,持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办理劳动合同备案手续。

6. 用人单位合并、分立、兼并、合资、合作及改制等过程中职工集体转移工作单位的,持相关文件或证明。

7. 变更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劳动合同文本。

8. 续订劳动合同的,持原招用人员就业备案、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劳动合同变更(续订)花名册(一式两份)和续订的劳动合同文本。

四、办理程序1. 申请:用人单位按照备案条件准备申报材料,向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提出备案申请。

2. 受理: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受理。

3. 审查: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对劳动合同文本进行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

4. 受理:审查通过后,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在劳动合同书上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

5. 办理完成: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加盖“劳动合同备案”专用章的劳动合同,备案手续办理完成。

五、承诺时限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办。

六、收费标准不收费。

七、注意事项1. 用人单位应在签订劳动合同后30日内完成备案手续。

劳动备案流程

劳动备案流程

劳动备案流程劳动备案是指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前,依法向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的程序。

劳动备案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也是用人单位依法用工的前提。

下面,我们将介绍劳动备案的具体流程。

首先,用人单位需要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备案申请需要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用工计划、劳动合同范本等相关材料。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下载备案申请表格,填写完整后进行提交。

接着,劳动行政部门将对备案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用人单位是否符合法定资格、用工计划是否合理、劳动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

审核通过后,劳动行政部门将出具备案通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备案手续已完成。

然后,用人单位需将备案通知书送达被录用的劳动者。

劳动者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

登记完成后,劳动者将获得备案凭证,表明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并完成备案手续。

最后,用人单位需将劳动者的备案凭证归档保存,并在用工期间妥善保管。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或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将备案凭证进行注销。

注销备案手续完成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即告终结。

劳动备案流程的完成,标志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用工关系得到了法律保障。

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劳动备案流程的要求,依法招用劳动者,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同时,劳动者也应配合用人单位完成备案手续,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劳动备案流程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用人单位应加强对劳动备案流程的了解和遵守,劳动者也应增强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

通过共同的努力,劳动备案流程将更好地发挥其保障劳动者权益的作用,促进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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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企业办理职工录用备案、合同备案、社会保险流程第一步、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1、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所辖街道社会劳动保障所或各园区办证点办理,联系方式见反面。

(咨询电话:52282914、52282014、52282872):①企业、个体工商户需持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复印件);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需持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③《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复印件);④企业职工参保花名册;⑤涉税帐号采集表(需银行盖章)。

⑥江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管理系统单位注册登记申请表2、领取《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盖章后并将以上资料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3、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并自办理登记次月起征收社会保险费。

每月的社会保险费明细,可以根据《江宁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网站管理系统单位注册登记申请表》填报的单位码(社保登记证号最后五位)和密码,在江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查询(网址:)。

4.每年3-6月,缴费单位应主动到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年检和下一缴费年度职工缴费基数的申报工作。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其社会保险费基数的,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将按该单位上月职工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其缴费基数,直到单位办理缴费申报之次月止。

第二步、用人单位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证》需携带下列材料到区劳动监察机构办理(东山街道竹山路311号一楼大厅,电话52168760、52168759、52168110):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2、企业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非企业性质单位出具);3、企业规章制度;4、填写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登记表;5、新成立或合并企业应依法办理变更、终止手续,应在成立之日或变更、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办理年检登记或变更、终止手续。

第三步、用人单位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应当在求职者报名登记后十日内确定是否录用,确定录用的,自录用之日起必须与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并于七日内到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登记备案。

(东山街道土山路17号人力资源管理市场四楼,电话:52137741 )1、单位需携带的证件:①《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复印件);②《社会保险登记证》 (复印件或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号)。

2、单位需填写表格:①《职工录用花名册》一式三份(填写所有录用职工)。

②《录用登记表》一式一份(每人一份);③《外来人员劳动就业花名册》一式二份(南京市外人员另外填写);(备注:以上表格都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印鉴. 在就业中心领取以上表格或拷贝电子表格自制;办理录用十人以上另需按统一格式电子报盘。

)3、需提供的资料:①录用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成人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残疾人需提供《残疾人证》、自主择1 / 142 / 14业的退伍士兵提供《退伍证》、军转干部需提供《军官证》及军转部门出具的档案转移证明。

②录用除以上人员之外需要提供有效的《就业登记证》或《此证在劳动者户口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所或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退伍军人还需另提供民政安置办的安置证明还需另提供人事局编制单。

③录(就业证号为N--)需提供本人《就业登记证》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交就业中心存档;④录需提供本人的《南京市外业务工人员就业服务证》位注册地的街道劳动所办理),其中女性需另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此证可在本人原籍办理或凭单位证明在单位注册地的街道计生办办理)。

第四步、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到江宁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办理(东山街道土山路17号四楼,电话52137741)。

1、新录用人员:需提供已办理录用备案后的《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花名册》及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的《南京市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即劳动合同文本在本机构办理鉴证的流程第三步、第四步同步办理。

)2、续签订劳动合同:需填写《劳动合同续签花名册》 (在区就业管理中心领取)一式两份,加盖用《南京市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区就业管理中心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确认后,进行劳动用工备案。

第五步、用人单位办理市民卡手续 用人单位应持《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花名册》到区信息中心(科学园天元东路52号一楼服务大厅、电话:52189948),填报《人力资源数据登记表(单位)》,并按照要求填报电子档案(见附页)。

对不能读取照片信息的,还需进行照片采集(格式见附页)。

信息中心处理完毕后,应在《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花名册》盖章签字确认。

第六步、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用人单位应与所有职工(含外籍、港澳台)签订劳动合同,从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为全部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并按照全部职工的实际工资收入总额(包括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各种补贴、各类津贴等)向区社会劳动保险所申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具体参保手续如下:用人单位应于每月4-26日携带《劳动合同、录用备案和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花名册》到区社会劳动保险所(科学园天元东路52号一楼服务大厅,电话:52282872.52282914.52282014)办理参保手续。

需补缴当月底前社会保险费的,还须提供原始工资凭证等能够证明存有劳动关系的资料及h 其复印件,区社会劳动保险所在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后,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补缴社会保险费手续,但补缴社会保险费仅限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职工原在本区内参保的,须在《职工录用花名册》上填报原江宁区参保的劳动保障卡号(个人编号);职工原在南京市区、原六合、原江浦、溧水和高淳以及其他异地参保的,须持原参保地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变动表》及职工本人档案等办理续保手续,并告知异地参保缴费截止时间,防止出现重复缴费,否则将以合同起始时间办理参保手续。

对本市统筹区外转入的保险年限及缴费记录须待转入基金确认到帐后,方可办理。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在当月4-26日向区社会劳动保险所申请办理停保、转移和退休等手续。

27日至当月底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有关证明,并于当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前申请办理停保或者转移手续。

第七步、用人单位办理缴纳社会保险费手续参保单位可登陆江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络(地址:)查询当月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并可下载缴费明细。

参保单位应于每月六日至十五日将当月基本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统一申报缴纳到区地税部门(联系电话:52128828,52128829)。

对逾期不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区地税部门开具催缴通知书,并限于当月20 日前缴清所有社会保险费;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对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依法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冻结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者扣押、查封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扣押后缴费单位缴纳了应缴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必须立即解除扣押,并归还所扣押的商品、货物。

扣押后仍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人民法院拍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变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

各缴费单位和个人对缴费数据有异义的,必须先按规定缴纳费用,然后再向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重新核定。

区社会劳动保险所经核定后,于次月将核定情况告知区地方税务局,区地方税务局再据此进行调整。

附:目前我区社会保险费缴纳标准缴费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收入和费率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目前我区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具体缴纳标准如下:①基本养老保2%),个人以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

②失业保险费: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个人按照本人缴费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③工伤保险费: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政府统一确定的差别费率缴纳,标准为0.5%或1%或1.4%三个档次。

④生育保险费: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统一的费率1%缴纳。

⑤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以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9%,个人以本人缴费工资的2%缴纳。

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由单位按照全部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5%缴纳。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含退休、退职)必须同时参加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由参保人员个人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10元。

在职人员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退休(职)人员,参加本区养老保险的,由区社会劳动保险所代扣代缴,其他退休(职)人员由参保单位代扣代缴。

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是指该职工上一年度的全部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性收入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单位新聘用的职工以其第一个月领取的工资性收入为缴费工资。

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无法确定的,以上一年度本地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为标准加以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按照不低于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不高于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之间确定。

目前,企业职工个人月缴费工资最低为 1794元,最高为12195 元,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个人月缴费工资最低为 1794 元,最高为12195元。

各单位和职工个人均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费基(缴费工资)、费率,以法定货币形式3 / 144 / 14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代扣代缴。

缴费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在税前列支,缴费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上述费率、费基等缴费标准遇有调整时,按规定调整。

参加社会保险职工花名册企业电子报盘 制作规范注:1、启用Microsoft Office 的 Excel 制做上述电子花名册;工作表必须是sheet1. 边框线不需要。

2、户口性质二类:1 城镇 2 农村; 性别二类: 1 男 0女3、输入合同起始时间年保留四位数,月和日各保留两位数,格式为yyyy-mm-dd 。

4、姓名中间不要有空格; 仔细核定身份证号和性别,身份证号有X 的要大写。

5、在江宁区参加过社会保险的,输入江宁区养老保险手册编号(七位数);6、所在街道:户籍为江宁区的,填报以下九个街道的任一街道:0200东山街道、0300湖熟街道、0400汤山街道、0600江宁街道、0800秣陵街道、0900禄口街道、1000淳化街道、1800横溪街道、1900谷里街道;户籍为原南京市主城区的,填报0000;户籍为江苏省内其他市的,填报0001;户籍为外省的,填报99997、以各单位的社会保险代码(五位数)为主文件名(例如01585.xls );切记!8、用U 盘上报;9、请使用中文简体制作,不接受中文繁体字!人力资源员数据登记表单位电子报盘 制作规范报盘文件格式为*.txt 或*.dbf(DBF2.0以下版本)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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