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污染设施管理制度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范文

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行,达到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的要求。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权限,并定期进行内部审查和评估。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的周期进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检查验收和更新升级工作。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擅自停用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如确需停用,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并进行相应的报告和备案手续。
第二章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制度,明确维护保养的内容、周期和责任人。
第十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包括日常清洁、定期检查和巡视、故障处理等工作。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派遣专门的人员进行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清洁工作,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台帐。
第十二条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定期检查和巡视工作应由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定期检查和巡视计划,明确检查和巡视的时间、内容和责任人。
第十四条定期检查和巡视应包括对设施的外观、内部结构、关键部件和控制系统的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及时处理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故障,并做好相关的记录和报告。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进行内部审查和评估,并做好相关的整改工作。
第三章环境污染防治设施的检查验收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对新建或改建的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进行检查验收。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保护环境、预防污染事故的发生,必须对环境污染控制设施进行正规化运行管理。
本文就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二、管理制度2.1 管理目标本管理制度的目标是规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法律法规要求,保护环境和公共利益。
2.2 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环境污染控制设施的设立、使用等方面的管理。
2.3 管理原则1.依法、规范化管理;2.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3.持续改进,逐步提高管理水平。
2.4 责任分工1.环境管理部门为本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负责制订、实施、监督执行;2.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本管理制度,保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
2.5 运行管理1.设施建设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安全评价,取得相关批文和证照;2.设施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取得相关批文和证照;3.对设施进行日常巡查和维护保养,保证设施安全正常运行;4.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5.设施超标排放时,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和监管机构;6.对运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和上报;7.对运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和评估,逐步提高管理水平。
三、安全管理3.1 设施安全1.设施建设、安装、调试等环节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确保安全可靠;2.设施运行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操作人员的安全;3.对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障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
3.2 应急管理1.制定应急预案,设置应急队伍和应急设备,定期进行演练;2.对设施进行定期的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规划处理方案,保证设施的安全运行。
3.3 设施安全评估1.对设施进行定期安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对设施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四、责任追究1.对于违反环保法规和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2.对于因设施运行管理不当,造成环境污染和/或安全事故,依法追究责任。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为了规范企业对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保护环境,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掌控和整治,提高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和责任感,订立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负责的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监督工作。
三、管理标准3.1 污染防治设施建设1.企业职能部门负责订立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方案,并依照相关环境保护法规、标准和要求进行设备配置和工程建设。
2.职能部门要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调试工作。
3.设施建设过程中应保证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确保设施实现预定的排放标准。
3.2 污染防治设施使用与维护1.污染防治设施的使用和维护应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2.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管理由设施使用单位负责,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3.职能部门应定期组织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设施稳定运行。
4.设施故障应及时处理,维护和修理记录应详实准确,确保设施的可用性。
5.职能部门要定期进行设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3.3 污染防治设施改造与升级1.当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动时,职能部门应及时评估现有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2.如设施不符合要求,职能部门应立刻订立改造方案,并在合理时间内予以改造。
3.设施改造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相关法规和要求,确保改造后的设施符合新要求。
四、考核标准4.1 相关指标1.设施建设:考核设施的建设方案是否符合要求、施工质量是否达标。
2.设施使用与维护:考核设施的运行情况是否稳定,维护保养是否到位。
3.设施改造与升级:考核对设施改造的及时性和改造后的符合程度。
4.2 考核方法1.定期召开设施管理评审会议,对各项指标进行审核和评估。
2.组织现场检查,抽查设施的运行情况和维护保养记录。
3.职能部门依据考核情况,对设施管理进行评分,并予以奖惩措施。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经济进展和工业生产的加添,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严重威逼人民健康和生态环境。
为了保护环境和维护人民健康,国家对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进行了严格管理。
本文将介绍一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以确保污染防治工作顺当进行。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的全过程,包括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日常维护、保养、故障排出等。
三、职责分工1、企业领导应明确污染防治设施的紧要性,并加强对设施的投入和监督。
2、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学问,负责设备的调试、试运行、日常维护、保养等工作。
3、安全管理人员应确保设施操作过程的安全,适时排出安全隐患。
4、订立设备维护计划和故障处理方案,并适时更新和完善。
5、监督检查人员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确保设备运行适时发觉问题并适时解决。
四、设备安装调试1、设备安装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验。
2、设备调试时,应对各个部件进行检查和调整,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设备调试完毕后,应进行全面试运行,并检查设备的各项指标是否符合要求。
4、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应严格依照规定进行操作,禁止擅自修改设备配置和参数,设备的修改应在专项许可证的前提下进行。
五、日常维护保养1、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应由专职人员进行。
2、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依照操作规程进行,保证设备能够稳定运行。
3、设备涉及到的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等部件也应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防备设备故障。
4、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应适时填写,记录设备维护保养信息、故障报修和处理结果等信息,以便随时查阅。
六、故障排出处理1、设备显现故障时,应适时发觉和排出问题,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设备的故障问题应依据事先设定的故障处理方案进行解决。
3、设备的故障问题应适时上报,比较严重的问题应报告上级部门进行协调处理。
七、管理考核1、设备的运行情况应记录下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和公共健康,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烟气排放治理设施、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处理设施等。
三、运行管理责任1.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和检查;(2)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3)及时处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异常情况;(4)收集并整理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数据,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5)组织开展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2. 管理部门应当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负有监督和指导责任,对设施运行管理进行日常监测和检查,并及时处理各类问题和异常情况。
3. 设施运行管理责任人与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建立定期沟通和报告机制,及时交流设施运行情况,并共同协商解决问题。
四、运行管理制度1. 设施运行数据的统计和报告(1)责任人定期收集和整理设施运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废气排放浓度、废水排放量、固体废物处理量等;(2)定期向管理部门提交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数据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施运行情况、异常情况处理情况以及设施维护保养情况等。
2. 设施运行记录(1)建立健全设施运行记录,对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关键数据和重要情况进行详细记录;(2)对设施运行记录进行定期整理和备份,确保数据的可复查性。
3. 设施运行维护(1)定期进行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施清洁、设备检修、管道维修等;(2)建立设施运行维护计划,明确维护周期和维护内容,确保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4. 设施运行检查(1)定期组织设施运行检查,对设施运行过程中的关键参数和设备进行检测和检查;(2)发现问题和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确保设施运行安全稳定。
五、奖惩制度对于设施运行管理责任人和管理部门在设施运行管理中的突出表现和贡献,应予以适当的奖励和表彰;对于存在违规操作、违法排放等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违规处理。
污染预防管理制度(四篇)

污染预防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防止和控制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而建立的一套管理体系。
这个制度包括了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等方面的内容,以确保污染防治工作的有效实施。
污染预防管理制度的目标是减少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它具体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政策支持:政府要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为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支持和指导。
政策可以包括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政府职责和责任、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机制等内容。
2. 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明确污染物排放的标准和限值。
同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构,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 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力度,包括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中心、废物处理设施等。
同时,鼓励企业和个人采用环保技术和设备,降低污染物的排放。
4. 监测和评估: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体系,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
通过大数据分析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污染问题,确保环境质量达到相关标准。
5. 管理体系建设:建立现代化的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包括建立环境管理部门、制定管理制度和流程、培训相关人员等。
通过规范和标准化的管理,提高监管效率和管理水平。
6. 创新和合作:鼓励各个领域间的创新合作,推动环境友好型技术和产品的研发和应用。
建立行业联盟和合作机制,共同解决环境问题,推动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7. 奖惩机制: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给予环保先进企业和个人以奖励,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惩罚。
通过激励和惩罚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环境保护行为的形成。
污染预防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于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制度的规范和管理,可以确保企业和个人的污染物排放在可控范围内,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同时,也可以促进环保技术的创新和推广,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
污染预防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预防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和对环境的破坏所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制度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异常情况统计分析及改进
对收集到的异常情况报告进行统计分析,找出频繁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根 本原因。
根据分析结果,制定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提高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效率 及稳定性。
对改进措施进行跟踪评估,确保措施的有效性及可行性。
05
相关文件与附件
相关制度与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全管理水平。
加强培训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加强针对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的专项培训,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水平。
鼓励员工参加外部培训和进修,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竞争力。
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有效执行和落实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确保污染防治设施运 行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
安装位置
确定设备的安装位置,尽 量减少干扰和遮挡,确保 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调试与校准
对安装好的设备进行调试 和校准,确保数据的准确 性和可靠性。
监控数据采集与处理
数据采集频率
根据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治 理要求,设定合理的数据 采集频率,确保数据的实 时性和完整性。
数据存储与备份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存储和 备份,防止数据丢失或损 坏。
数据处理与分析
对采集的数据进行处理和 分析,提取有用的信息, 为设施的运行和管理提供 依据。
04
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异常处 理流程
异常情况分类及处理措施
设备故障
立即停机检查,进行维修或更换部件,确保 设备恢复正常运行。
能源消耗过高
检查设备运行状态,优化工艺流程,提高设 备效率。
污染物排放超标
立即检查排放源,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如调整工艺参数、更换过滤器等。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有效防备和掌控污染排放,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环保,并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全部与污染防治设施相关的管理、操作人员。
3. 定义•污染防治设施:指为减少或防止污染物排放而采用的设备、设施、工艺及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指企业环境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监督的人员。
4. 职责与义务4.1 管理人员应负责以下职责:—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订立、调整和完善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监督和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订立和组织实施污染防治设施的使用和维护计划。
—定期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并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组织并参加污染防治设施的紧急演练,确保人员安全和设施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定期进行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乐观搭配相关部门进行环保监督检查,并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上报环保部门规定的环保资料和报告。
4.2 员工职责:—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污染防治设施管理制度。
—依照操作规程正确操作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并进行日常维护保养。
—如发现设施故障或异常情况,应立刻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参加相关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搭配环保部门进行环境监测和检查,并按要求供应相关资料和信息。
5. 设施操作与维护5.1 设施操作—操作人员须经过岗前培训并持有相关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操作人员应依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操作规定进行设施操作。
—在设施运行期间,操作人员应全程留意设施的运行情况,如有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
5.2 设施维护—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应依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
—维护人员应检查设施的正常运行状态,如有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管理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或处理。
—维护人员应记录维护保养情况和故障处理情况,并定期进行整理汇总。
6. 紧急演练与应急处理6.1 紧急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紧急演练,确保员工了解应急程序和处理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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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管理制度
为保证防治污染设施正常运行,保护环境,提高和改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防治污染设施,是指为防治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所建成的处理处置、净化控制、再生利用设施,以及配套的设施运行监控系统。
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废水处理利用设施、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设施、生活垃圾处理利用设施、自动监控系统等设施。
未经上级环保部门批准不得随意停用、拆迁或损坏。
2、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是指从事环境保护设施操作、维护、管理、保证设施正常运行,对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和利用的活动。
3、各部门应建立健全治污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操作运行等规章制度。
4、防治污染设施运行包括以下两种方式:
4.1自行运行:是指污染物产生的单位对自己建设的防治污染设施进行运行/维修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处置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4.2委托运行:分为代理运行和社会化运行。
代理运行:是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的单位的委托,对其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对污染物处理和利用,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社会化运行:是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接受污染物产生单位的委托,利用社会投资或自己建设的防治污染设施,为其提供污染物的处理处置和利用的社会化服务,并承担相应环境责任的活动。
5、自行运行防治污染设施达不到污染排放标准要求的,必须实行委托运行。
6、各班应加强对防治污染设施的巡检,并做好防治污染设施的维护与保养,定期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清扫、检修,确保完好率100%,做到治污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步运转。
7、防治污染设施投入运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7.1有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施施工和建设,无工艺设计缺陷和工程质量问题,设施建设应优先采用“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导则”推荐的技术;
7.2能满足所处理处置污染的需要并能连续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的要求;
7.3通过防治污染行政主管部门的项目竣工验收;
7.4配置设施故障或污染事故发生时的预警和污染预防应急处理设施;
8、已建成的防治污染设施,严重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应限期进行技术改造,达到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
9、防治污染设施运行实行资质许可制度。
所有从事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的单位必须取得防治污染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书;未取得防治污染设施运行资质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活动。
10、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制
度,从事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的人员必须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未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防治污染设施运行现场操作和管理岗位的工作。
11、防治污染设施运行岗位培训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防止污染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12、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
防治污染设施投入运行后,应保证设施无故障正常运行、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与防治污染设施配套的自动监控设施应符合《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的要求。
1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人员持证上岗、岗位责任、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和应急措施、运行记录台帐、监测报告、运行信息公开、做好运行记录,确保与主体产生设施的同步运行率达到100%。
14、要对防治污染设施进行定期或布定期的检查,及时消除设备缺陷和隐患,防治污染设施运行出现故障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维修或更换。
因不可抗拒原因,设施必须停止运行时,应当事先报告当地人民政府防治污染行政主管部门,说明停止运行的原因、时段、相关污染预防措施等情况,并取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恢复设施运行的,环保部门责令污染物产生的单位停止生产,待治污设施修复后,经环保部门批准,方可恢复生产。
15、防治污染设施运行单位因设施运行不正常发生污染事故时,必须在1小时内向当地人民政府防止污染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消除环境污染,确保环境安全。
16、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防治污染行政主管报告设施运行情况。
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的运行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取样和监测情况、连续运行记录等。
公司有义务将设施的运行状况、日常监测数据和各项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17、必须接受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现场检查,如实报告情况,提供资料。
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环境部门现场检查,不得隐瞒情况,提供虚假材料。
18、防治污染设施委托运行活动必须严格按照运行合同的内容进行,违反合同造成的后果有违反合同一方承担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
19、防治污染设施运行单位权利和义务:
20、按照规定程序和途径取得或放弃设施运行权;
20.1无违法行为不得被剥夺设施运行管理权,正常运行业务活动不受干涉;
20.2严格遵守设施委托合同,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0.3遵守防治污染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承担违反本条例和设施运行布达标排放产生的环境责任。
制定:审核: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