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
袁瑾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二审行政裁定书

袁瑾与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受理【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2.05【案件字号】(2020)沪03行终65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瑜庭沈莉萍程黎【审理法官】陈瑜庭沈莉萍程黎【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袁瑾;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袁瑾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事人-个人】袁瑾【当事人-公司】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袁瑾【被告】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明显不属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拒绝履行(不履行)复议机关证明行政复议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经审理查明,原审认定的事实清楚,本院依法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所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明显不属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的,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本案中,上诉人袁瑾以静安市监局不履行其提出的要求出具沪商公司股东抽逃出资200万证明的法定职责,向被上诉人市市场监督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上诉人要求静安市监局履行的职责明显不属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上诉人就不属于行政机关权限范围的事项提起的行政复议,不论复议机关如何处理,均不会对其权益产生影响。
且即使静安市监局对沪商公司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进行处理,也是基于行政管理上的需要,与上诉人个人民事权利的救济无关,上诉人也无权就此提起行政诉讼。
综上,原审裁定驳回袁瑾的起诉正确,应予维持。
据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打架斗殴如何处理,流程程序怎么走

遇到刑事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打架斗殴如何处理,流程程序怎么走相信大家常常听说校园暴力事件、街头群殴事件,等等的一些群架斗殴事件。
特别是一些年龄轻轻不知轻重的高中生或者社会青年,总是因为一些芝麻小事就动手打人,聚众群殴。
所以大家很关心派出所会怎么处罚这些打架斗殴的人。
所以今天赢了网小编就跟大家讲讲“打架斗殴如何处理,流程程序怎么走?”打架斗殴如何处理,流程程序怎么走?先会找双方谈话做笔录等进行取证,然后在排除是正当防卫后,让被害人进行伤势鉴定,接着区分伤势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1、如果被害人是轻微伤,那么会让双方进行民事调解,能达成赔偿协议的,一般公安机关仅作罚款;不能达成赔偿协议的,可能会予以行政拘留(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可能还会判刑)。
2、如果被害人是轻伤,也会让双方进行民事调解,若还符合刑事和解条件,不作为刑事案件处理;若不符合刑事和解条件,要作为刑事案件(故意伤害罪)立案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直至法院审判。
3、如果被害人是重伤,也会让双方进行民事调解,但案件会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法院审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众斗殴的;(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廊坊行政复议申请书

廊坊行政复议申请书尊敬的廊坊市行政复议机关:我是廊坊市某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特向贵机构申请行政复议,敬请核实并予以受理。
首先,我对于相关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表示不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为公民或法人,我们有权对于行政行为提出复议申请,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此背景下,我希望贵机构能够公正、客观地审理本次复议申请,还我们一个公平的环境。
其次,我申请行政复议的原因如下:我公司在办理营业执照延续手续时,遭遇了不合理的限制和不当处罚。
我公司充分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延续条件,但由于某某部门的错误操作或失误,导致我们被要求重新提供材料,并面临罚款的处罚。
这种行政决定明显违反了法律精神,损害了我公司的正当权益。
事实上,我公司在申请营业执照延续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定材料进行办理,没有任何违法行为。
然而,某某部门对于我们的申请进行了不当的审查,以错误的根据要求我们提供额外的资料,并在未经合理解释的情况下对我们进行罚款。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我公司的声誉。
因此,我公司谨向贵机构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上述行政决定,并要求某某部门进行彻底检查和整改。
我希望贵机构能够全面、深入地审理本次复议申请,追求公平正义,确保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最后,我对贵机构的办事效率和公正性表示期待。
我相信,贵机构能够依法依规地处理本次复议申请,还我公司一个公道。
希望贵机构能够及时受理本次申请,并尽快作出公正的裁决。
再次感谢贵机构的审理工作,期待尽快收到贵机构的答复。
廊坊市行政复议机关代表申请人:(公司名称及法定代表人)。
吴明德二审行政裁定书

吴明德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2【案件字号】(2020)闽行终20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郑彪陈锦铨蔡雅丽【审理法官】郑彪陈锦铨蔡雅丽【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吴明德【当事人】吴明德【当事人-个人】吴明德【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吴明德【本院观点】投诉举报是公民发现并向有关有部门反映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主张社会公共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拖延履行管辖复议机关证据不足行政复议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行政不作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投诉举报是公民发现并向有关有部门反映社会生活中出现的问题,主张社会公共利益或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之一。
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等规定,对群众反映的一些事项可能具有监管职责。
但此种职责之履行情况并不当然构成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可诉的行政不作为,有些仅仅是行政机关凭此获得一般线索,再依职权作出不同裁量和处置。
通常,只有当举报人有明确证据证明投诉事项涉及自身合法权益、且法律、法规等规定了行政机关对该举报行为有限期答复义务和具体行政处理程序,而行政机关因存在置之不理、拖延履行等违法方式不履行该法定义务时,才有可能构成可诉的行政不作为。
也即,当事人与被诉行政不作为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所谓利害关系是指,作为行政诉讼的原告,必须主张一项属于他自己的主观权利,并且该权利可能受到了被诉行政行为的侵害。
如果个人主张的是公众的权利,该个人则没有诉权,即使他可能属于公众的一部分。
本案中,上诉人吴明德向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福州惠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黄金香原味猪肉干125g"违反相关法律规定,请求依法查处并给予奖励。
太原市尖草坪区财政局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与段彦龙行政复议二审行政裁定书

太原市尖草坪区财政局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与段彦龙行政复议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复议【审理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30【案件字号】(2020)晋01行终22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高保民刘栋陈聪【审理法官】高保民刘栋陈聪【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太原市尖草坪区财政局;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段彦龙【当事人】太原市尖草坪区财政局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段彦龙【当事人-个人】段彦龙【当事人-公司】太原市尖草坪区财政局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马亮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王俊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马亮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王俊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马亮王俊【代理律所】山西佳镜律师事务所山西隆诚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太原市尖草坪区财政局;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政府【被告】段彦龙【本院观点】被上诉人段彦龙在本省内不同的经营场所购买商品后以购买的商品存在问题或相关问题为由反复多次以相同或者类似理由进行举报继而大量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包括本案在内,其提起的诉讼已达数百件。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证据行政复议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政府信息公开【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被上诉人段彦龙在本省内不同的经营场所购买商品后以购买的商品存在问题或相关问题为由反复多次以相同或者类似理由进行举报继而大量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包括本案在内,其提起的诉讼已达数百件。
段彦龙的上述行为目的上已非救济受损的合法权益,客观上耗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及司法资源,案涉投诉举报行为不值得鼓励。
据此,被上诉人段彦龙不具备本案诉讼主体资格,其起诉不符合立案条件,应当撤销原判,驳回起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一、撤销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2019)晋0107行初390号行政判决;二、驳回被上诉人段彦龙的起诉。
新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规定(2018)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新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规定(2018)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的一种强制措施,被采取取保候审的当事人,需要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保证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那么,新刑事诉讼法取保候审规定是怎样的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2024年行政复议申请书标准版本

2024年行政复议申请书标准版本
尊敬的XXXX局:
我是某某某(申请人姓名),现地址为XXXX(申请人地址),特此向贵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根据我对XXXX(被申请单位)相关行政行为的不满,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特此向贵局申请进行行政复议,并敬请贵局予以审理。
一、申请的背景和事实情况
(此段内容应简要、客观、准确地叙述被申请单位的行政行为或决定及相关事实)
二、行政复议的依据和要求
(此段内容应列明行政复议的法律依据,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办理办法》等,并提出相应的复议要求)
三、申请的理由和意见
(此段内容应清晰、合理、有条理地陈述申请人对被申请单位行政行为的不满、不当或不合理之处,并提出相应的理由和意见)
四、附属材料和证据
(此段内容应列明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和证据,如相关文件、照片、录音等,以支持申请人的理由和意见)
五、相关要求和建议
(此段内容应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请求或建议,如要求贵局做出相应的行政决定、纠正错误、给予合理补偿等)
六、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号码:XXXX(申请人姓名),联系电话:XXXXX
2. 通讯地址:XXXXX(申请人地址)
3. 邮箱地址:XXXXX(申请人邮箱)
特此申请。
申请人:(申请人签名)
日期:(申请日期)
注:此为标准版本的行政复议申请书,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使其更加符合实际需要。
黄秀芳二审行政裁定书

黄秀芳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9.23【案件字号】(2020)鲁02行终544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国宁蒋金龙林桦【审理法官】李国宁蒋金龙林桦【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黄秀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黄秀芳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个人】黄秀芳【当事人-公司】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典案例】涉港澳台案例【代理律师/律所】聂延淑山东建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聂延淑山东建檩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聂延淑【代理律所】山东建檩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黄秀芳【被告】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上诉人的原审诉讼请求系“请求判令被告明确《关于无棣四路6号甲8户房屋征收补偿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现住房屋使用人或占住户",实质是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明确无棣四路6号甲8户房屋现住房使用人或占住户的履行法定职责之诉,而上述《批复》只是上诉人提起本案履行特定法定职责诉讼的来源或出处,并非被诉行政行为。
【权责关键词】行政复议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质证合法性行政复议驳回起诉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的原审诉讼请求系“请求判令被告明确《关于无棣四路6号甲8户房屋征收补偿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现住房屋使用人或占住户",实质是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明确无棣四路6号甲8户房屋现住房使用人或占住户的履行法定职责之诉,而上述《批复》只是上诉人提起本案履行特定法定职责诉讼的来源或出处,并非被诉行政行为。
但根据业已生效的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鲁02行终92号和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3行初34号行政判决所查明事实和裁判内容,被上诉人的法定职责系对涉案房屋是否符合落实私房政策的房屋进行确认,而上诉人所请求履行的法定职责明显不属于被上诉人的权限范围,原审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驳回上诉人的起诉,并无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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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行政裁定书(二审发回重审用)范本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代理人:(姓名)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写明具体行政行为),现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请求:。
事实和理由:。
此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有关材料份
4.授权委托书(有代理人的)、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行终字第号
上诉人(原审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上诉人(原审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用的行政判决书样式相同。
)
上诉人______因……(写明案由)一案,不服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行初字第___号行政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未开庭的,写“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
本院认为,……(简写发回重审的理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行初字第___号行政判决。
二、发回______人民法院重审。
审判长: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
审判员: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书记员: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