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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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科研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为了规范我校科研项目档案管理,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我校科研项目档案是指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和工程技术等项目(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

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和相关院系、科研和档案管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科研项目档案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确保每一项科研活动归档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二、归档项目我校科研项目(课题)应当建立档案,实行分级管理。

1.我校牵头完成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科研项目的档案,由项目组和相关院系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科研院、文科建设处督促检查,档案馆永久保存。

2.其他各类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课题)的档案,由项目(课题)组和相关院系负责收集、整理、立卷,科研院、文科建设处督促检查,院系或项目(课题)组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为十年。

三、档案材料范围我校科研项目档案实行成套管理,档案材料主要包括:1.科研立项阶段资料,如项目申请书、建议书、可行性论证报告、实施方案论证报告、开题报告、任务书、委托书、协议书、合同等。

2.研究实施阶段资料,如设计文件、图纸、实验报告、检验报告、重要的原始记录、项目进展报告、中期评估材料及重要的往来技术文件等。

3.结题阶段资料,如项目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财务总结报告、成果测试报告、验收书等。

4.专项经费使用相关证明材料,如专项经费支出合同审批表、协议书、合同、任务书、结题证明等。

5.有关的音像、照片等资料。

6.任务下达方或委托方要求归档的其他资料。

档案馆、科研院、文科建设处及各院系等,结合不同类型项目(课题)的各自特点,制定具体的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

沈阳市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办法-沈政发[1987]146号

沈阳市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办法-沈政发[1987]146号

沈阳市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办法正文:---------------------------------------------------------------------------------------------------------------------------------------------------- 沈阳市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办法(沈政发(1987)146号1987年12月25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以下简称科研档案)管理,促进科学技术与经济建设密切结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研档案,是指在科学技术研究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象等各种载体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科研档案必须统一管理,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便于开发利用。

第四条科研档案管理工作和科研管理工作应同步进行,做到:(一)下达科研计划任务与提出科研文件材料归档要求同步进行;(二)检查科研计划进度与检查科研文件材料形成情况同步进行;(三)验收、鉴定科研成果与验收、鉴定科研档案材料同步进行;(四)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科技成果以及科技人员提职考核与档案部门出具专题归档情况证明材料同步进行。

第五条凡在本市境内从事科学技术活动的单位均应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形成和归档第六条收集、整理科研文件材料必须从课题(项目)开始,按照科研工作程序,分阶段进行。

第七条科研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一)上级指示性文件(包括计划、批复、领导批示、讲话等);(二)科研任务书、协议书、委托书、合同等;(三)专题会议记录、纪要、决议、决定;(四)国内外技术调查(考察)报告或总结;(五)科研课题情况简介;(六)科研课题论证报告;(七)科研课题研究计划、方案或大纲;(八)技术条件、工艺要点、材料规格;(九)试验原始记录、理化分析报告、计算材料;(十)试验阶段小结、总结、报告;(十一)研究成果报告、论文;(十二)科研成果鉴定材料(申请报表、专家建议、评价、会议纪要等);(十三)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奖章、奖状、贺信、XXX等;(十四)科研成果推广应用情况的报告;(十五)其它需要归档的科研文件材料。

《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解读及相关问题研究

《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解读及相关问题研究

《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解读及相关问题研究作者:王英玮黄峰金凡来源:《北京档案》2018年第09期《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2-1992)(以下简称T2)是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档案行业推荐标准。

该标准于1992年7月20日批准通过,1992年10月20日开始实施。

T2的实施对有效引导我国科研课题档案的规范化管理,维护科研课题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但是由于我国科学技术研究工作的发展,T2的某些内容规定已显落后且对目前科研课题档案的规范管理的适用性亟待加强。

一、T2的内容构成及存在的主要问题T2共分七章及两个附录,包括“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引用标准”“术语”“科研课题文件的管理”“科研课题档案的管理”“科研课题档案的鉴定与销毁”“科研课题档案的统计与开发利用”。

两个附录是“附录A:科研课题文件归档范围”“附录B:科研课题档案管理几种常用表格”。

对照目前的档案行业推荐标准的编制要求,T2需要完善之处包括:(一)体例规范性需要加强较为规范的标准文件体例框架通常应包括:目录—前言(要说明制订标准应遵循的规则、提出与归口管理单位、起草单位、主要起草人、版次)—引言(说明制发标准的目的和主要目标)—标准条文—附录(需要说明附录的性质,包括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

所以,修订T2时应增加“目录”“前言”“引言”“参考文献”等方面的内容,对于“附录”应说明其性质。

推荐标准的附录是档案行业标准内容的组成部分,与标准条文具有同等效力,是标准内容的一种表示形式。

因为在档案工作标准中有些内容较集中,所占篇幅较大或因某些内容,篇幅虽不大,但所述的内容连贯性较差,所以为使标准的整体结构平衡并保持标准整体结构的连贯性,可以将这部分内容摘出,以附录形式附在正文之后。

标准中的附录分为规范性附录和资料性附录两种。

标准附录的性质由提及附录的条文来确定。

规范性附录是需要遵守的标准条款的组成部分,属于标准的主体;而资料性附录则是有助于标准的理解和使用的附加要素,可以参照执行。

DAT 2-1992,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

DAT 2-1992,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 2-1992(1992-07-20批准1992-10-20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科学技术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科研课题)文件的形式、积累、整理、归档和档案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课题档案管理,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档案管理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GB 3792·5 档案著录规则GB/T 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3术语3·1科研课题:是具有相对独立目标和内容的具体研究对象,是组织科学技术研究的单元。

3·2科研课题文件是在科研课题研究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样、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记录。

3·3科研课题档案:是指具有保存价值的归档的科研课题文件。

4科研课题文件的管理4·1科研课题文件的形成、积累4·1·1科技管理部门在下达科研计划(含横向委托合同课题)时,同时向课题组下达建档任务。

档案部门负责对建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1·2课题组成员要按照科研课题文件归档范围形成课题文件。

文件制作材料必须益于长期保存。

4·1·3课题负责人或文件管理人员按归档要求负责本课题文件的积累和归档。

4·1·4课题负责人和课题文件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做好科研课题文件的清理移交工作。

4·2科研课题文件的整理4·2·1科研课题文件的整理要遵循科研课题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科研课题文件的系统联系,便于科研课题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一般按科研课题的准备、研究试验、总结鉴定验收、成果奖励申报和推广应用五个工作阶段整理、组卷。

4·2·2卷内文件排列顺序按文件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

4·3科研课题文件或案卷的鉴定4·3·1科研课题文件的鉴定主要是在归档前对科研课题整体价值的鉴定及文件完整性、准确性的审查和划定密级、保管期限。

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

5 01
D T 一 2 A/ 2 9
课题 题名


密级
拟调
表 B 科研课题档案鉴定表 3
课题 代号
课题
来源
课题 负责人
} 1 i a l
鉴定前
卷号鉴定前Fra bibliotek一 一
表 l 科研课题文件归档移交单 i t
移交
义件
卷( ) 份
底图

蓝图
照片

卷( 张)


经 过 及
主 要


49 7
D % 2 9 A T 一 2 续 表 B . l1
课题经 费
预算和决算
成 果推广情况和
经济社会效益
获奖或获得专利情况
课题有何著作或
论文报告 上式发表
备注
D T 一 9 A/ 2 2
姓名
职务

单位
表 B . 参加课题研究工作人员名单 12
对馆( 藏的科研课题档案每 3 - 年集中鉴定 一 必要时可以提前或推后 室) ^5 次,
DA T 一 9 / 2 2 6 4 科研课题档案鉴定 、 . 销毁手续
鉴定小组按填写“ 科研课题档案鉴定表”写出鉴定毛作报告, 编制档案销毁清册 一 式两份 报送单 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 销毁时指派两人监销。 了 科研课题档案的统计与开发利用 科研课题档案的统计和开发利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33 档案部门对补充归档的文件进行整理编 目。 ..
6 科研课题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6 1 科研课题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 .
鉴定工作要在单位主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领导 下, 由科技管理人员、 科技人员、 档案 人员和保密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

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以下简称科研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科研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管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科研工作和档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承担科研项目(包括科研课题,下同)研究、计划管理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开展科研档案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科研档案是指科研项目在立项论证、研究实施及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及绩效评价、成果管理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图像、音频、视频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文件材料以及标本、样本等实物。

第四条科研档案工作是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科研活动的重要环节,各单位应当把科研档案工作要求纳入科研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与科研项目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将科研档案管理列入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并予以考核。

第五条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时,各单位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管理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对科研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进行审查或验收。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按照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建立健全科研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在人员、库房、设备、经费等方面给予保障,保证科研档案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科研档案完整、准确、可用、安全。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当归档的科研文件材料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把科研档案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预算;科研档案工作产生的支出列入科研项目预算相关科目。

第八条按照国家档案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对全国科研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国家科技主管部门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组织实施过程中加强科研档案工作的统筹协调。

科研项目承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机构)应当把科研档案工作纳入本系统整体工作范畴,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

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机构)会同档案主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科研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九条中央和地方各级科技主管部门(机构)会同档案主管部门,对本级财政支持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的科研档案工作建立工作机制,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

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DA/T 2-1992(1992-07-20批准 1992-10-20实施)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科学技术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科研课题)文件的形式、积累、整理、归档和档案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课题档案管理,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档案管理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GB 3792•5 档案著录规则GB/T 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3术语3•1科研课题:是具有相对独立目标和内容的具体研究对象,是组织科学技术研究的单元。

3•2科研课题文件是在科研课题研究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样、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记录。

3•3科研课题档案:是指具有保存价值的归档的科研课题文件。

4科研课题文件的管理4•1科研课题文件的形成、积累4•1•1科技管理部门在下达科研计划(含横向委托合同课题)时,同时向课题组下达建档任务。

档案部门负责对建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1•2课题组成员要按照科研课题文件归档范围形成课题文件。

文件制作材料必须益于长期保存。

4•1•3课题负责人或文件管理人员按归档要求负责本课题文件的积累和归档。

4•1•4课题负责人和课题文件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做好科研课题文件的清理移交工作。

4•2科研课题文件的整理4•2•1科研课题文件的整理要遵循科研课题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科研课题文件的系统联系,便于科研课题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一般按科研课题的准备、研究试验、总结鉴定验收、成果奖励申报和推广应用五个工作阶段整理、组卷。

4•2•2卷内文件排列顺序按文件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

4•3科研课题文件或案卷的鉴定4•3•1科研课题文件的鉴定主要是在归档前对科研课题整体价值的鉴定及文件完整性、准确性的审查和划定密级、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

4•3•2科研课题整体价值的鉴定是以整套科研课题文件为单元,按照课题来源、学术意义、技术水平、获奖及效益情况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科研课题。

民政部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民办发〔2012〕10号

民政部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民办发〔2012〕10号

民政部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民办发〔2012〕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民政部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以下简称科研档案)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利用民政科技信息资源,提高民政科技管理规范化水平,推动民政科技工作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和《民政部国家科技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科研档案是指民政部直属科研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科研单位)在科研课题(或者项目,下同)研究准备、研究实验、鉴定验收、奖励申报、推广应用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数据、声像等各种形式载体的文件材料。

本办法所称的科研课题包括国家科技计划立项课题、部本级立项课题、科研单位自行研究课题,以及与相关部门、单位合作研发课题。

第三条科研档案是科学技术研究活动的真实记录,是重要的民政科技信息资源,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

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科研档案据为己有或者拒绝归档。

第四条科研档案工作是科研活动的重要内容,应当纳入课题承担单位科研计划与规划、科研规章制度、人员(包括科研、科研管理、兼职科研档案管理等人员)职责范围。

下达科研任务应当与提出科研文件材料归档要求同步,检查科研计划进度与检查科研文件材料积累形成情况同步,评审、鉴定、验收科研成果与审查、鉴定、验收科研档案材料同步,上报登记、评审奖励科技成果与出具专题归档情况证明材料同步。

第五条科研档案工作是科研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部人事司负责科研档案的宏观管理,部档案资料馆负责科研档案的业务指导,科研单位负责有关科研档案具体归档与管理。

第二章科研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第六条各科研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科研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制度,确保每项科研活动文件材料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七条科研课题承担单位按照科研工作程序收集科研文件材料,包括下列内容:(一)科研准备阶段:科研立项建议,专家论证意见,课题审批文件、任务书、委托书,开题报告,调研报告,方案论证和协议书、合同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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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课题档案管理规范
DA/T 2-1992
(1992-07-20批准1992-10-20实施)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科学技术研究课题(以下简称科研课题)文件的形式、积累、整理、归档和档案管理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自然科学研究课题档案管理,社会科学研究课题档案管理可参照执行。

2.引用标准
GB 3792•5 档案著录规则
GB/T 11822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3.术语
3•1科研课题:是具有相对独立目标和内容的具体研究对象,是组织科学技术研究的单元。

3•2科研课题文件是在科研课题研究活动中形成的文字、图样、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记录。

3•3科研课题档案:是指具有保存价值的归档的科研课题文件。

4.科研课题文件的管理
4•1科研课题文件的形成、积累
4•1•1科技管理部门在下达科研计划(含横向委托合同课题)时,同时向课题组下达建档任务。

档案部门负责对建档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1•2课题组成员要按照科研课题文件归档范围形成课题文件。

文件制作材料必须益于长期保存。

4•1•3课题负责人或文件管理人员按归档要求负责本课题文件的积累和归档。

4•1•4课题负责人和课题文件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做好科研课题文件的清理移交工作。

4•2科研课题文件的整理
4•2•1科研课题文件的整理要遵循科研课题文件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科研课题文件的系统联系,便于科研课题档案的保管和利用。

一般按科研课题的准备、研究试验、总结鉴定验收、成果奖励申报和推广应用五个工作阶段整理、组卷。

4•2•2卷内文件排列顺序按文件重要程度或时间顺序排列。

4•3科研课题文件或案卷的鉴定
4•3•1科研课题文件的鉴定主要是在归档前对科研课题整体价值的鉴定及文件完整性、准确性的审查和划定密级、保管期限。

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

4•3•2科研课题整体价值的鉴定是以整套科研课题文件为单元,按照课题来源、学术意义、技术水平、获奖及效益情况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科研课题。

重大科研课题为永久;重要科研课题为永久或长期;一般科研课题为长期或短期。

4•3•3档案部门配合课题组对科研课题文件归档的完整性、准确性进行审查。

4•3•4文件或案卷的密级和保管期限是以整个课题为主,结合文件或案卷在课题中的重要程度划定其密级和保管期限。

4•4科研课题文件的归档
4•4•1科研课题文件归档范围见附录A。

4•4•2科研课题文件的归档时间
研究周期长的课题按阶段归档;研究周期短的课题在任务结束时一次归档。

4•4•3科研课题文件的归档要求
4•4•3•1科研课题文件的归档要保证其完整、准确、系统。

4•4•3•2几个单位协作的科研课题,其文件的归档要保证课题主持单位保存该课题的整套档案协作单位除保存与自己承担任务有关的原件外,将复制件送交主持单位保存,并在协议中明确科研课题文件的归档和归属。

4•4•3•3获得负成果或因故中断的科研课题的文件亦应归档。

4•4•3•4科研课题文件一般归档原件,重要的和日后使用频繁的应酌情增加份数。

4•4•4科研课题文件的归档手续。

4•4•4•1课题负责人填写"科研课题文件归档说明书",经主管领导审查后,向档案部门办理归档手续。

4•4•4•2档案部门验收合格后,课题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在"科研课题文件归档移交单"上签字,并各执一份。

4•4•4•3课题负责人向科技管理部门报告课题文件归档情况,科技管理部门收到"科研课题文件归档说明书"后,决定课题结束。

5.科研课题档案的管理
5•1科研课题档案的整理、编目。

5•1•1按学科、专业进行分类,排列。

5•1•2编制档号。

5•1•3编制案卷总目录。

5•1•4根据实际需要著录、标引,编制各种检索目录。

5•2科研课题档案的保管
5•2•1技术秘密的科研课题档案要特殊保管。

5•2•2及时修复破损、变质的科研课题档案。

5•3科研课题档案的补充、修改
5•3•1科研课题负责人或文件管理人员完成木课题档案的补充工作。

补充内容包括奖励申报、推广应用阶段产生的文件。

5•3•2凡必须修改的科研课题档案,由原课题负责人填写修改申报单,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修改。

5•3•3档案部门对补充归档的文件进行整理编目。

6.科研课题档案的鉴定与销毁
6•1科研课题档案鉴定工作的组织
鉴定工作要在单位主管科研工作的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由科技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档案人员和保密人员组成的鉴定小组进行。

6•2科研课题档案鉴定内容
对已到保管期限的科研课题档案决定存毁;对需要调整密级的科研课题档案重新确定密级。

6•3科研课题档案鉴定时间
对馆 (室)藏的科研课题档案每3-5年集申鉴定一次,必要时可以提前
或推后。

6•4科研课题档案鉴定、销毁手续
鉴定小组按填写"科研课题档案鉴定表",写出鉴定工作报告,编制档案销毁清册一式两份,报送单位主管领导审查批准,销毁时指派两人监销。

7.科研课题档案的统计与开发利用
科研课题档案的统计和开发利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录A
科研课题文件归档范围
(补充件)
Al研究准备阶段
Al•1调研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课题论证、文献综述
Al•2科学基金、科研课题经费申请报告及批件
A1•3任务书、协议书、科研合同、委托任务书、会议记录及重要来往文函
A1•4科研课题研究计划、课题计划调整或课题撤销文件
Al•5实验试验方案、设计方案、调查考察方案
A2研究试验阶段
A2•1试验任务书、试验大纲
A2•2实验、试验、测试的重要原始记录、整理记录及报告
A2•3观测、探测、观察记录,野外调查、考察记录和整理记录及综合分析报告
A2•4计算文件
A2•5计算机软件
A2•6检验文件
A2•7理论分析文件
A2•8设计文件、图样
A2•9工艺文件
课题阶段总结
A3总结鉴定验收阶段
A3•1课题工作总结 (含最终完成、阶段完成或中断)
A3•2研究报告
A3•3论文、专著
A3•4科研课题经费决算
A3•5科研课题成果验收、鉴定、评审文件
A4成果奖励申报阶段
A4•1科技成果申报表及附件
A4•2科技成果奖励申报与审批文件
A4•3获奖凭证
A4•4专利文件
A5推广应用阶段
A5•1推广应用方案
A5•2技术转让合同、协议书
A5•3成果推广应用中形成的技术文件及工作总结
A5•4国内外同行评价及用户反馈意见
A5•5成果宣传报道文件
A6与各阶段有关的文件
A6•1专业会议文件
A6•2标本、样品目录
A6•3照片、影片、幻灯片、录音带、录像带、机读文件等。

附录B
科研课题档案管理几种常用表格
(补充件)
Bl科研课题文件归档说明书,包括科研课题简介 (表Bl•1),参加课题研究工作人员名单 (表和科研课题文件归档审查意见 (表。

B2科研课题文件归档移交单 (表B2)。

B3科研课题档案鉴定表 (表B3)。

表科研课题简介
续表
表参加课题研究工作人员名单
表B3 科研课题档案鉴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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