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一、前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经贸委[2002]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定》和2004年12月20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2005]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确保我公司机组安全、优质、稳定运行,根据《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结合公司SIS系统当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电力安全防护的总体原则(一)安全防护目标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重点是确保电力实时闭环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目标是抵御黑客、病毒、恶意代码等通过各种形式对系统发起的恶意破坏和攻击,特别是能够抵御集团式攻击,防止由此导致一次系统事故或大面积停电事故及二次系统的崩溃或瘫痪。
(二)相关的安全防护法规1.2004年12月20日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2005]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2.2002年5月,国家经贸委发布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定》3.2003年12月,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专家组和工作组发布《全国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4.2003年《电力系统安全性评价体系》5.《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广域网管理办法》6.《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管理规范》7.《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技术路线》8.《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9.《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页脚内容(三)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策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框架要求电厂二次系统的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必须按照国家经贸委[2002]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定》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5]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进行设计。
同时,要严格遵循集团公司颁布的《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技术路线》中对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方案的相关技术要求。
1.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1)系统性原则(木桶原理);(2)简单性和可靠性原则;(3)实时、连续、安全相统一的原则;(4)需求、风险、代价相平衡的原则;(5)实用性与先进性相结合的原则;(6)方便性与安全性相统一的原则;(7)全面防护、突出重点的原则;(8)分层分区、强化边界的原则;(9)整体规划、分布实施的原则;(10)责任到人,分级管理,联合防护的原则。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介绍

产品基本结构
产品采用“双机非网”的结构模式,“内网主机”与内网(安全区I、II)以网络或串口的方式连接,“外网主机”与公网以网络连接,“内网主机”与“外网主机”以高速串口结合非网络协议方式连接,从而达到既能保证应用程序之间进行双向数据通信,又能保证网络层面公网与内网之间网络隔离。
项目专利成果
电网应急通信系统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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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远程维护的安全隐患
在电力监控系统中通常是采用Modem实现远程维护功能,这种访问方式存在非常大的安全隐患,主要如下: 系统维护人员的安全意识不够,维护口令采用原厂家默认口令且长期不变,容易造成泄漏维护口令等敏感信息导致执行非授权的操作; 在系统拨号维护期间采用明文进行传输,非法入侵者容易对电力监控系统发送非法控制命令,导致电力系统事故; 没有对远程维护人员进行身份认证、操作过程等进行详细记录,出现问题时难以进行审计。
内网
外网
内网分区
外网分区
安全隔离分区
LAN
CPU 主板1
LAN
CPU 主板2
非网通信
双机非网结构
网卡设备驱动
读取、写入链路数据包
防火墙
模拟
TCP/UDP模块
(连接终止)
安全隔离区
链接
…
网卡设备驱动
读取、写入链路数据包
防火墙
模拟
TCP/UDP模块
(连接发起)
链接 n
链接
…
内网 允许发起连接
外网 不允许发起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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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向二极管技术
数据二极管技术:若连反向的控制协议也取消,采用“盲发”的方式,也就是一方只管发送,另一方只管接收,至于数据是否有错误,是否完整都不去管它,反向没有数据通道也没有控制通道,完全处于盲状态。也可以理解为在传统的全双工通讯中只选择一个方向的线路,所以也称为信息流的单向技术。
202.07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试行)

Q/108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牡丹江第二发电厂发布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缩略语 (1)4 职责 (2)5 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 (2)6 检查与考核 (3)附录A(规范性附录)电力二次系统上线审批表 (4)前言本标准是为加强我厂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确保我厂电力监控系统及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原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代替Q/108-202.07—2008《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试行)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信息中心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敬涛、闫伟。
本标准主要审核人:挥云梦、李志富、黄恒科、金红根、郑勇斗、姜凤龙、孙亚辉、程颖、崔明哲、孟浩、曹体林。
本标准批准人:胡宝权。
本标准于2007年首次发布,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和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华电能源牡丹江第二发电厂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 2004.12.20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 2002.05.08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电监安全[2006]34号发电厂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方案华电能源[2007]67号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规定(试行)Q/108-231.13 综合奖金分配方案及考核管理标准3 定义和缩略语下列定义和缩略语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技术监督上岗员:监控自动化技术监督考试题库一

电力技术监督上岗员:监控自动化技术监督考试题库一1、单选构成微机监控系统的基础装置中,承担着机组转速和有功功率调节任务的是()。
A.微机保护装置;(江南博哥)B.微机同期装置;C.微机调速器;D.微机直流电源。
答案:C2、单选下列保护中不属于国电发[2002]685号《水电厂无人值班的若干规定》(试行)规定的二次回路失电动作停机保护的是()。
A.调速器的紧急事故停机电磁阀装设失电动作的电磁阀;B.发电机电气保护回路直流电源消失;C.机组控制回路直流电源消失;D.机组励磁回路交流电源消失。
答案:D3、单选在梯形图中,同一编号的()在一个程序段中不能重复使用。
A.输入继电器;B.定时器;C.输出线圈;D.计时器。
答案:C4、单选各区域公司、产业公司应于每年1月()日前将上一年度的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送集团公司,并同时发送西安热工院。
西安热工院在1月()日前完成技术监督年度总结并提交集团公司。
A.15、25;B.20、30;C.15、30。
答案:A5、单选日常运行中对自动化检测设备应至少()进行一次巡检。
A.每天;B.每周;C.每月。
答案:B6、单选不属于计算机数据通信作用的是()A.信息共享;B.防止病毒入侵;C.共享硬件设备;D.远距离通信。
答案:B7、问答题电力系统AGC控制的基本任务是什么?答案:(1)控制整个电站的有功功率。
即根据系统要求对全厂运行机组的有功功率进行调整,并确定机组间的合理启停顺序。
(2)对于全厂运行机组的有功功率进行经济分配,以确保在满足各项限制条件下的发电耗水率;(3)保证机组运行的安全性。
如考虑保证厂用电的可靠,中性点接地的要求;避开水轮机的汽蚀区、振动区或机组存在的缺陷范围等。
8、单选《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规定:不属于电力监控系统的是()。
A.能量管理系统;B.计算机监控系统;C.水情测报系统。
答案:C9、问答题 DL/T578-2008《水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基本技术条件》规定计算机监控系统与各调度级的调度自动化系统间通信的任务是什么?答案:满足调度自动化系统(包括梯级调度)对电厂的遥测、遥信、遥调及遥控功能要求,监控系统应可随时接受各级调度的命令信息,并向它们发送电厂实时工况、运行参数及有关信息。
(完整word版)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发布单位】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发布文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发布日期】2004-12-20【生效日期】2005-0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来源】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已经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主席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
主席柴松岳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技术措施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电力系统二次安防系统实施方案

电力系统二次安防系统实施方案本方案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第5号令《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和原国家经贸委第30号令《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的规定》。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总体原则为"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
安全防护主要针对网络系统和基于网络的电力生产控制系统, 重点强化边界防护,提高内部安全防护能力,保证电力生产控制系统及重要数据的安全.安全防护方案概述根据《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要求,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的框架结构如图所示。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框架结构示意图安全分区安全分区是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的结构基础。
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应用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又称安全区1)和非控制区(又称安全区口). 生产控制大区的安全区划分:(1)控制区(安全区I):控制区中的业务系统或其功能模块(或子系统)的典型特征为:是电力生产的重要环节,直接实现对电力一次系统的实时监控,纵向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或专用通道,是安全防护的重点与核心.控制区的典型业务系统包括电力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广域相量测量系统、配电网自动化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发电厂自动监控系统等, 其主要使用者为调度员和运行操作人员,数据传输实时性为毫秒级或秒级,其数据通信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的实时子网或专用通道进行传输•该区内还包括采用专用通道的控制系统,如:继电保护、安全自动控制系统、低频(或低压)自动减负荷系统、负荷管理系统等,这类系统对数据传输的实时性要求为毫秒级或秒级,其中负荷管理系统为分钟级。
(2)弓宓制区(安全区H):非控制区中的业务系统或其功能模块的典型特征为:是电力生产的必要环节, 在线运行但不具备控制功能,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络,与控制区中的业务系统或其功能模块联系紧密。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4篇)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总则电力二次系统是电力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电力系统的运行稳定和安全。
为保障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 安全责任2.1 电力二次系统的管理与运行负责人应严格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防护措施。
2.2 监控人员应熟悉电力二次系统的运行规程和安全防护要求,负责二次系统的日常监控和报警,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2.3 电力二次系统的维护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二次系统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2.4 其他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进行工作,积极参加培训,提高安全防护意识。
3. 安全管理措施3.1 动态监测安装相应仪表,对电力二次系统的运行参数进行动态监测,包括电流、电压、频率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3.2 报警系统安装报警装置,对电力二次系统的异常情况、事故发生等进行报警,并设立相应的警示灯和声音信号。
3.3 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电力二次系统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职责,提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3.4 定期检查定期对电力二次系统设备进行检查,包括开关量输入输出、模拟量输入输出、通讯设备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5 设备维护按照设备维护计划,对电力二次系统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清洁、检修、更换配件等。
3.6 人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防护培训,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和操作技能。
3.7 安全宣传定期组织安全宣传活动,向相关人员普及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知识和防护技能。
4. 事故处理4.1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进行事故报告,详细记录事故经过、原因和处理措施,并报送相关部门。
4.2 对重大事故,应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3 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追责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级、辞退等。
5. 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5.1 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不得违反制度规定,对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24年二次系统管理制度3篇

2024年二次系统管理制度3篇目录第1篇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第2篇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第3篇风电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管理制度1. 总则1.1. 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保障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可靠、稳定运行,提高电力二次系统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电监会颁布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及《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电监安全[2006]34号),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
1.3. 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理和技术并重、综合防范为方针,遵循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组织开发的原则。
1.4.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电力二次系统,所有涉及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改造、工程实施、运行管理等均应符合本管理办法的要求。
1.5. 引用标准及规范:1.5.1. 《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经贸委 30号令1.5.2.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国家电监会5号令1.5.3.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国家电监会电监安全[2006]34号文2. 管理职责2.1. 我公司根据国家电监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运行、检修、调试和信息化等部门相关人员的安全职责。
2.2.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变电站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
发电厂内涉及到电力调度的生产控制系统和装置,如发电厂的输变电二次系统、自动发电控制功能、无功电压控制功能、电厂报价终端、电能量采集装置、故障录波装置、继电保护装置和安全自动控制装置等,由电力调度机构和我公司主管单位共同实施技术监督,我公司其它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可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实施技术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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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监会5号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范黑客及恶意代码等对电力二次系统的攻击侵害及由此引发电力系统事故,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体系,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应当坚持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的原则,保障电力监控系统和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安全。
第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的规划设计、项目审查、工程实施、系统改造、运行管理等应当符合本规定的要求。
第二章技术措施
第四条发电企业、电网企业、供电企业内部基于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业务系统,原则上划分为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
生产控制大区可以分为控制区(安全区I)和非控制区(安全区Ⅱ);管理信息大区内部在不影响生产控制大区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各企业不同安全要求划分安全区。
根据应用系统实际情况,在满足总体安全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简化安全区的设置,但是应当避免通过广域网形成不同安全区的纵向交叉连接。
第五条电力调度数据网应当在专用通道上使用独立的网络设备组网,在物理层面上实现与电力企业其它数据网及外部公共信息网的安全隔离。
电力调度数据网划分为逻辑隔离的实时子网和非实时子网,分别连接控制区和非控制区。
第六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管理信息大区之间必须设置经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横向单向安全隔离装置。
生产控制大区内部的安全区之间应当采用具有访问控制功能的设备、防火墙或者相当功能的设施,实现逻辑隔离。
第七条在生产控制大区与广域网的纵向交接处应当设置经过国家指定部门检测认证的电力专用纵向加密认证装置或者加密认证网关及相应设施。
第八条安全区边界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禁止任何穿越生产控制大区和管理信息大区之间边界的通用网络服务。
生产控制大区中的业务系统应当具有高安全性和高可靠性,禁止采用安全风险高的通用网络服务功能。
第九条依照电力调度管理体制建立基于公钥技术的分布式电力调度数字证书系统,生产控制大区中的重要业务系统应当采用认证加密机制。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负责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监管,制定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电力企业应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管理制度,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及其信息报送纳入日常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分级负责的责任制。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直接调度范围内的下一级电力调度机构、变电站、发电厂输变电部分的二次系统安全防护的技术监督,发电厂内其它二次系统可由其上级主管单位实施技术监督。
第十一条建立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评估制度,采取以自评估为主、联合评估为辅的方式,将电力二次系统安全评估纳入电力系统安全评价体系。
对生产控制大区安全评估的所有记录、数据、结果等,应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电力二次系统安全的联合防护和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统一指挥调度范围内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应急处理。
当电力生产控制大区出现安全事件,尤其是遭受黑客或恶意代码的攻击时,应当立即向其上级电力调度机构报告,并联合采取紧急防护措施,防止事件扩大,同时注意保护现场,以便进行调查取证。
第十三条电力二次系统相关设备及系统的开发单位、供应商应以合同条款或保密协议的方式保证其所提供的设备及系统符合本规定的要求,并在设备及系统的生命周期内对此负责。
电力二次系统专用安全产品的开发单位、使用单位及供应商,应当按国家有关要求做好保密工作,禁止关键技术和设备的扩散。
第十四条电力调度机构、发电厂、变电站等运行单位的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实施方案须经过上级信息安全主管部门和相应电力调度机构的审核,方案实施完成后应当由上述机构验收。
接入电力调度数据网络的设备和应用系统,其接入技术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须经直接负责的电力调度机构核准。
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和相关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由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对于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电力二次系统故障的,由其上级单位按相关规程规定进行处理;发生电力二次系统设备事故或者造成电力事故的,按国家有关电力事故调查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力二次系统,包括电力监控系统、电力通信及数据网络等。
(二)电力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视和控制电网及电厂生产运行过程的、基于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业务处理系统及智能设备等。
包括电力数据采集与监控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变电站自动化系统、换流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发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配电自动化系统、微机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广域相量测量系统、负荷控制系统、水调自动化系统和水电梯级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量计量计费系统、实时电力市场的辅助控制系统等。
(三)电力调度数据网络,是指各级电力调度专用广域数据网络、电力生产专用拨号网络等。
(四)控制区,是指由具有实时监控功能、纵向联接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的实时子网或专用通道的各业务系统构成的安全区域。
(五)非控制区,是指在生产控制范围内由在线运行但不直接参与控制、是电力生产过程的必要环节、纵向联接使用电力调度数据网的非实时子网的各业务系统构成的安全区域。
第十七条本规定未作规定的事项,适用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5月8日发布的《电网和电厂计算机监控系统及调度数据网络安全防护规定》。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