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审批程序简要说明
农药登记与使用作业指导书

农药登记与使用作业指导书第1章农药登记总则 (3)1.1 农药登记概述 (3)1.2 农药登记流程 (3)1.3 农药登记资料要求 (4)第2章农药分类与命名 (4)2.1 农药分类 (4)2.2 农药命名规则 (5)2.3 农药商品名管理 (5)第3章农药剂型与加工 (5)3.1 常见农药剂型 (5)3.1.1 液体制剂 (6)3.1.2 固体制剂 (6)3.1.3 气体制剂 (6)3.2 农药剂型加工技术 (6)3.2.1 湿法加工技术 (6)3.2.2 干法加工技术 (6)3.2.3 化学合成加工技术 (6)3.3 农药剂型评价与选择 (7)3.3.1 防治对象 (7)3.3.2 使用环境 (7)3.3.3 农药特性 (7)3.3.4 使用成本 (7)3.3.5 安全性 (7)第4章农药毒性与风险评估 (7)4.1 农药毒性分类 (7)4.1.1 急性毒性 (7)4.1.2 慢性毒性 (8)4.1.3 生态毒性 (8)4.2 农药暴露评估 (8)4.2.1 农药使用量 (8)4.2.2 农药在环境中的迁移和转化 (8)4.2.3 农药在生物体内的富集和代谢 (8)4.3 农药风险评估与管理 (8)4.3.1 健康风险评估 (8)4.3.2 生态风险评估 (9)4.3.3 风险管理 (9)4.3.4 风险沟通 (9)4.3.5 风险监测与更新 (9)第5章农药登记试验 (9)5.1 农药登记试验概述 (9)5.2 农药登记试验内容 (9)5.3.1 理化性质试验方法 (10)5.3.2 毒理学试验方法 (10)5.3.3 环境行为试验方法 (10)5.3.4 药效试验方法 (10)5.3.5 作物安全性试验方法 (11)第6章农药标签与包装 (11)6.1 农药标签要求 (11)6.1.1 标签内容 (11)6.1.2 标签形式 (11)6.2 农药包装规范 (11)6.2.1 包装材料 (11)6.2.2 包装规格 (11)6.2.3 包装标识 (12)6.3 农药标签制作与审查 (12)6.3.1 标签制作 (12)6.3.2 标签审查 (12)6.3.3 标签变更 (12)第7章农药使用技术指导 (12)7.1 农药使用原则 (12)7.1.1 目的性原则 (12)7.1.2 适量原则 (12)7.1.3 安全性原则 (13)7.1.4 综合防治原则 (13)7.2 农药使用方法 (13)7.2.1 喷雾法 (13)7.2.2 喷粉法 (13)7.2.3 撒施法 (13)7.2.4 注射法 (13)7.2.5 烟雾法 (13)7.3 农药使用注意事项 (13)7.3.1 严格遵循农药标签指导 (13)7.3.2 合理选择农药品种 (13)7.3.3 避免长期单一使用同一种农药 (13)7.3.4 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3)7.3.5 妥善处理农药废弃物 (14)7.3.6 做好用药记录 (14)第8章农药安全使用与防护 (14)8.1 农药安全使用规范 (14)8.1.1 农药的选择 (14)8.1.2 农药的使用方法 (14)8.1.3 农药混用 (14)8.1.4 农药施用设备 (14)8.1.5 农药施用人员培训 (14)8.2.1 农药中毒原因 (14)8.2.2 农药中毒症状 (14)8.2.3 农药中毒急救措施 (15)8.3 农药污染防治与回收 (15)8.3.1 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 (15)8.3.2 农药残留控制 (15)8.3.3 农药回收与处理 (15)第9章农药监督管理 (15)9.1 农药登记后监督管理 (15)9.1.1 登记后监测 (15)9.1.2 风险评估与预警 (15)9.1.3 登记后评价 (16)9.2 农药市场监督管理 (16)9.2.1 市场准入管理 (16)9.2.2 农药经营行为监管 (16)9.2.3 农药广告宣传管理 (16)9.3 农药使用违法行为查处 (16)9.3.1 农药使用违法行为查处原则 (16)9.3.2 农药使用违法行为查处流程 (16)9.3.3 农药使用违法行为查处措施 (16)9.3.4 农药使用违法行为查处结果公开 (16)第10章农药登记与使用发展趋势 (17)10.1 农药技术创新 (17)10.2 农药登记与使用政策法规变革 (17)10.3 农药行业可持续发展策略 (17)第1章农药登记总则1.1 农药登记概述农药登记是指农药产品在上市前,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由农药生产企业向农药管理部门提交相关资料,经审查、评价、批准并取得农药登记证的过程。
农药登记审查技术规范

农药登记审查技术规范农业部农业检定所二零一零年六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产品化学资料审查原则第三章毒理学资料审查原则第四章药效资料审查原则第五章残留资料审查原则第六章环境影响资料审查原则第七章标签审查原则第八章综合审查原则第九章续展登记审查原则第十章相同产品认定原则第十一章广告审查原则附件:1、农药产品规格要求2、几种特殊作物药效试验点数要求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统一农药登记审查标准,规范审查行为,确保农药登记审查工作科学、合理、公正、公平,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农药登记资料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结合农药登记审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农药田间试验审批、农药临时登记、农药正式登记、农药续展登记、农药广告审查等行政许可事项的技术审查。
第三条本规范规定了农药登记审查的通用技术规范,对特殊农药应结合其实际特点并参照本技术规范进行审查。
第四条农药登记实行分专业审查,从事分析、生测、毒理、残留、环境、监督和药政的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产品化学、药效、毒性、残留、环境影响、标签和综合资料的相关审查工作。
第五条农药登记权分析、药效、毒理、残留、环境影响等试验应由农业部考核确认的试验单位完成。
除《农药登记资料规定》要求必须在我国进行的试验项目外,其他项目可以使用根据我国签署的双边或多边协定确定的或登记评审委员会审议认可的境外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应为中文或英文,内容应符合我国农药登记试验的有关规定,英文报告应附加中文摘要资料。
GLP试验机构出具的报告应同时附获得GLP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对特殊农药的有关试验,如目前尚无农业部认可的试验单位能够承检或试验单位暂时不具备试验条件,生产企业可与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商定,委托具有试验能力的单位进行。
第二章产品化学资料审查原则第六条形式审查(一)完整性审查提供的产品化学资料项目应完全符合《农药登记资料规定》。
(二)有效性审查新农药应提交国家级质检报告和方法验证报告,其他类型登记农药应提交省级以上法定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检报告和方法验证报告。
专供出口农药登记管理规定

专供出口农药登记管理规定(草案)为进一步规范农药出口管理,保障人畜、环境安全,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和《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制定专供出口农药登记管理规定。
一、专供出口农药登记资料规定专供出口农药是指我国境内的农药生产企业生产的不在我国境内使用,专供出口至境外的农药。
专供出口农药登记资料规定见附件一。
二、专供出口农药登记审批程序(一)生产企业申请专供出口农药登记,应当经其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初审后,向农业部提出登记申请。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负责申请资料的技术审查,提出综合评价意见。
农业部根据综合评价意见作出审批决定。
符合条件的,由农业部发给专供出口农药登记证并公告。
(二)专供出口农药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
登记有效期限届满,需要继续出口的,应当在登记证有期满前一个月提出续展登记申请。
登记证有效期满后提出申请的,应当重新办理。
专供出口续展登记资料规定见附件二。
(三)专供出口农药登记申请,自申请者交齐资料之日起,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农药检定机构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应当在两个月内组织完成技术审查。
对专供出口农药续展登记申请,按农业部第657号公告的规定办理。
三、其它(一)专供出口农药的申请者应当符合《农药管理条例》的规定。
(二)专供出口农药产品涉及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农药有关的国际条约的,按国际公约的规定处理;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三)获得专供出口农药登记的申请者在首次出口或境外直接购买者发生变化时,应提供如下资料在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备案:1、出口国家或地区、境外购买者的具体名称及联系方式;2、预计出口量、进口单位及合同或合同意向书等;3、境外直接购买者的确认声明,应当包括出口商的名称、地址,境外购买者的名称和联系方式,产品有效成分名称、含量和剂型,产品最终目的国家或地区,境外购买者了解该产品未在中国进行全面安全评价和不能在中国使用的声明,境外购买者的签名和签名日期等信息。
榆林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审批程序

附件1榆林市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审批程序根据《陕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管理的通知》(陕农业办发〔2012〕33号)有关要求,为规范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审批工作,依据《陕西省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审批程序》制定本程序。
一、申请条件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拥有经营农药资格并且无不良经营记录的单位和个人。
2、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与经营高毒农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包括高毒农药经营专柜、安全防护措施等。
3、至少拥有1名以上接受过农业部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业务培训的人员。
4、有与经营高毒农药相适应的规章管理制度,包括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五项制度”、经营承诺制、经营人员行为规范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5、有与存放高毒农药仓库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包括库房安全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出入库管理制度。
二、申请受理1、分级受理。
营业执照由县(区)工商部门颁发的,由县(区)农业局负责受理;营业执照由市级工商部门颁发的由市农业局负责受理。
2、受理条件。
必须是自愿申请,资料齐全,营业执照属于管辖范围,提供的证据、图片充足。
三、资格审核、批准1、分级审核、批准。
营业执照由县(区)工商部门颁发的由县(区)农业局审核、市农业局审批;营业执照由市级工商部门颁发的由市农业局审核、省级审批。
2、审核材料包括:(1)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申请表。
(2)经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经营人员名单、经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书复印件。
(4)经营单位农药销售门市、库房照片。
(5)提供经营高毒农药的规章管理制度上墙的照片。
(6)提供符合高毒农药经营规定要求的安全防护、环境污染防护等设施、设备照片。
四、现场审核审核单位应派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内容包括:1、营业执照是否上墙。
2、各项制度是否上墙。
3、经营单位、库房及地址是否与照片相和材料相符。
4、高毒农药专柜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5、高毒农药存放是否设有专区。
关于规范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审批程序的通知

( ) 三 在省 级质 检部 门备案 的产 品标准 及编制 说
明:
( ) 四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省级质 量检 测机 构 出具 的 距 申请 日一年 以 内的产 品质量检 测报 告 ;
( ) 五 新增 原药 生产装 置应具 有 乙级 以上资质 的
明农 药 名称 ) 填料 、 剂 、 ( 、 助 水 水溶 性 助剂 和 水应 预
( )通 过 评 审 的 产 品若 公 示 期 内无 异 议 , 三 即 办理 备 案 手 续 , 发 生产 批 准证 书 ( 换 1周 内完 成 ) 。 ( ) 公 示 期 间 有 异 议 或 专 家 评 审 中需 补 充 四 对 材料 的产 品 由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原 材 料 工 业 司组 织 专 家进 行 复 审 ( 1周 内完 成 ) 。
( ) 十 工业 和信 息化部 规定 的其他 材料 。 二 、 类 申请所 应提 供 的资料 各 依 据 申请 的性 质 , 应提供 的资料如 下 : 所 1 申请新 增 原 药产 品 :应 当提 交前 款 ( ) 、 一 、
( ) ( ) ( ) ( ) ( ) 规定 的材料 。 二 、三 、四 、五 、六 项
7 水 乳剂 : 效成 分 ( 写 明农 药 名称 ) 溶 剂 、 、 有 应 、 助 剂等一 混合一 加入 水一 高速剪 切搅 拌一 检测 ( 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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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 药 监 管
鼻 今 日农 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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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贯彻落 实全 国农 药管 理工作 会议 和全 国农 资
打假 电视 电话 会议 精神 ,切 实做好 全市农 药 监督 管
生 产企 业 专项 检 查 ” 1 项 专 项 活动 。 效 震 慑 等 0余 有 了违法 犯 罪分 子 , 范 了农 药 市场 : 规 五是 部 门配 合 , 形成 监 管合力 。 药管 理部 门始终 坚持 密切 配合 , 农 形 成合 力 , 障 了农药 管理 工作 的顺 利推进 ; 是及 时 保 六 妥善 处理 投诉 案件 。及 时妥善 处理 了 1 起假 劣农 药
农药登记工作流程及内容

农药登记工作流程及内容农药登记工作流程及内容近年来,农药登记工作成为农业领域中备受关注的一个重要环节。
农药的合理使用不仅能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还能保护植物和环境的生态平衡。
而农药的登记制度就是为了确保农药的安全有效使用而设立的。
在本文中,笔者将为您详细介绍农药登记工作的流程和内容,并分享一些个人观点和理解。
一、农药登记工作流程1. 立项与准备阶段在农药登记工作开始之前,相关部门需要明确立项,并组织人员进行准备工作。
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包括确定农药登记的目标和范围、确定登记标准和要求,并制定登记工作计划和时间表等。
2. 数据收集和评估阶段在这一阶段,相关单位和研究机构将会收集和整理与农药相关的大量数据。
这些数据包括农药的化学成分、毒性和生态学等方面的评估数据,以及农药的生产和使用情况等。
在收集完数据后,对这些数据进行评估,以确定农药是否符合登记的要求。
3. 试验和评价阶段在这一阶段,农药的试验和评价是决定登记是否通过的关键环节。
试验的主要内容包括农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试验,以及对农药的稳定性、毒性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评价。
试验和评价的结果将成为农药登记是否通过的重要依据。
4. 登记批准阶段在农药的试验和评价阶段通过后,相关部门会组织专家对试验数据和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估,并进行讨论和研究。
经过专家讨论和审议,决定是否批准农药的登记,以及农药的使用范围和限制等。
5. 监管和更新阶段一旦农药登记批准通过,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监管,并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还需要进行农药的更新和整理工作,及时调整农药登记的内容和标准,以确保农药的安全有效使用。
二、农药登记工作的内容农药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农药产品的注册农药产品的注册是农药登记工作的核心内容。
农药注册要求申请人提供充分的试验和评价数据,并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区标准。
注册的农药产品需要包含产品名称、成分、用途、使用方法、剂型、包装和标签等信息,并在注册之后才能合法生产和销售。
农药登记流程

农药登记流程农药登记是指将农药产品纳入国家监管并取得合法销售许可的过程。
在许多国家和地区,农药登记是一个严格的程序,旨在确保农药产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农药登记流程的简要描述。
第一步:提出申请农药登记的第一步是向相关的国家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常需要提交详细的产品信息和相关的研究数据,包括对农药产品的化学成分、生物活性和安全性的研究结果。
第二步:评估和审查国家机构将对提交的申请进行评估和审查。
这包括对申请人提供的数据进行验证,以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国家机构还会对农药产品的安全性、环境影响和作物效果进行评估和评价。
第三步:实验室测试在申请人的指导下,国家机构可以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测试。
这些测试可以确定农药产品的化学特性、毒性和残留等方面。
这些实验室测试通常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费用。
第四步:田间试验为了评估农药产品在实际农田环境中的效果,国家机构可能会要求进行田间试验。
这些试验会在各种农业环境中进行,以评估农药产品在不同作物上的效果和安全性。
第五步:风险评估国家机构将评估农药产品的风险,包括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
这一步骤是确保农药产品在使用中不会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不利影响的重要步骤。
第六步:决策和注册在完成所有评估和评价后,国家机构将做出决策,决定是否批准农药产品的注册。
如果农药产品被批准注册,申请人将获得销售许可证。
如果农药产品被拒绝注册,申请人可以提出上诉或者重新申请。
第七步:监管和追踪一旦农药产品注册,申请人需要遵守国家机构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
国家机构将会定期抽样检测注册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含量,以确保其符合标准和规定。
国家机构还会追踪农药产品使用的情况,包括用量、时机和目标作物,以确保农药使用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总结农药登记是一个繁琐而复杂的程序,但它确保了农药产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通过农药登记流程,国家机构能够对农药产品进行全面的评估和监管,确保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和人类健康的保护。
农药登记流程

农药登记流程农药登记是指农药生产企业向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一系列的审查和评定程序,最终取得农药登记证书的过程。
农药登记流程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对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具有重要影响。
下面将详细介绍农药登记的流程及相关要求。
首先,农药登记的申请。
农药生产企业需要向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递交农药登记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资质证明、农药产品说明书、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毒理学试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这些资料需要详细完整地反映农药产品的生产工艺、使用方法、毒性、环境影响等方面的信息。
其次,农药登记的审查。
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将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包括资质审核、技术评估、安全评价等环节。
审查的重点是对农药产品的有效成分、毒性、残留量、环境风险等方面进行评估,确保农药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接着是农药登记的试验。
经过审查合格的农药产品需要进行田间试验和毒理学试验,以验证其在实际使用中的效果和安全性。
田间试验包括对农药产品在作物上的防治效果、残留量、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考察,毒理学试验则是对农药产品的毒性、致癌性、致畸性等进行评估。
最后是农药登记的审批和颁发证书。
经过试验合格的农药产品将提交给国家农药登记管理部门进行最终审批,审批通过后颁发农药登记证书。
农药登记证书是农药产品上市销售的必备证件,也是消费者购买农药产品的重要参考依据。
总的来说,农药登记流程包括申请、审查、试验和审批等环节,需要农药生产企业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进行操作。
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查和评定程序,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才能最终取得农药登记证书,使农药产品合法上市销售。
农药登记流程的完善将有助于规范农药市场秩序,保障农产品质量和农业生产安全,对于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