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业标准管理办法(试⾏)》的通知⽂号:国税发[2010]61号颁布⽇期:2010-06-17执⾏⽇期:2010-06-17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录第⼀章总则第⼆章组织和职责第三章标准的⽴项第四章标准的制定(修订)、审批和发布第五章标准的实施和复审第六章附则各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加强税务⾏业标准化管理⼯作,规范⾏业标准的制修订程序,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制定了《税务⾏业标准管理办法(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
在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
国家税务总局⼆○⼀○年六⽉⼗七⽇税务⾏业标准管理办法(试⾏)第⼀章总则第⼀条为加强税务⾏业标准化管理⼯作,规范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和要求,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中华⼈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税务⾏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条税务⾏业标准是指尚⽆国家标准、且需要在税务⾏业范围内统⼀的业务和技术标准规范。
税务⾏业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政法规的规定,保持与国家标准及其他⾏业标准的协调统⼀。
第三条税务⾏业标准化管理主要包括税务⾏业标准的⽴项、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实施和复审等。
第四条税务⾏业标准分为税务业务标准和税务技术标准。
税务业务标准指税务管理⼯作中的岗责、流程、操作规范及相关保障等标准规范;税务技术标准指涉及税务信息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等标准规范。
第五条税务⾏业标准的编号由税务⾏业标准代号、顺序号及年号组成。
其中,税务⾏业标准代号为SW(推荐性标准在“SW”后加“/T”),年号为完整的年份,顺序号为⾃然数字顺序编排,顺序号和年号中间⽤“-”分隔。
第⼆章组织和职责第六条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是税务⾏业标准主管部门,负责统⼀管理税务⾏业标准,承担以下职责:(⼀)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和⽅针政策,代表税务⾏业参加国家级的标准化活动;(⼆)研究制定税务⾏业标准化⼯作的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制定标准⼯作总体规划和标准体系;(三)组织税务⾏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维护,负责税务⾏业标准的⽴项、审批、发布等,并报国家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四)组织标准的实施和复审,对实施情况进⾏监督检查;(五)组织标准化⼯作的培训、宣传和对外交流;(六)其他与标准化相关的⼯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大企业税收管理(第二批)等6个专业人才库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大企业税收管理(第二批)等6个专业人才库入库人员名单的通知【法规类别】税收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税总函[2015]540号【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2015.10.13【实施日期】2015.10.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定大企业税收管理(第二批)等6个专业人才库入库人员名单的通知(税总函〔2015〕5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根据《全国税务系统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2011-2020年)》和《国家税务总局专业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经严格履行选拔程序,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石红梅等244名同志入选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第二批)人才库(名单见附件1),曾艳等135名同志入选国家税务总局人事人才库(名单见附件2),王善宏等80名同志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人才库(名单见附件3),田建利等80名同志入选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培训人才库(名单见附件4),张建设等118名同志入选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人才库(名单见附件5),王丽君等98名同志入选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人才库(名单见附件6)。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配合税务总局做好入选人员的专业人才登记表存档、专业人才证书发放等工作,并按照税务总局的工作安排和要求,切实做好专业人才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工作。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第二批)人才库2.国家税务总局人事人才库3.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人才库4.国家税务总局教育培训人才库5.国家税务总局政府采购人才库6.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人才库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10月13日附件1-1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第二批)人才库(烟草子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职务1石红梅女1972年3月1995年8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科长2王纪林男1981年2月2008年7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科长3吴浩女1975年12月1994年7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4李爱军男1972年11月1996年10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科员5马卫男1974年5月1994年12月河北省保定市国家税务局科员东6高峰男1974年6月1995年7月河北省保定市安国市国家税务局科员7宋尧男1981年11月2004年9月河北省地方税务局主任科员8杨毅男1980年4月2003年10月山西省太原市国家税务局副科长9毕晓明男1971年5月1993年7月吉林省长春市国家税务局副处长10郎介夫男1984年1月2007年7月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11吴丹女1980年11月2004年7月上海市杨浦区国家税务局副所长12王晓健女1974年4月1996年8月江苏省南京市下关区国家税务局科长13袁祥男1971年3月1990年8月江苏省盐城市国家税务局副处长14张久林男1968年7月1987年10月江苏省泰州市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15王绍荣男1984年6月2009年8月浙江省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16康伟男1982年7月2003年9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17杨绍斌男1977年2月2004年7月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18张来渠男1983年12月2009年7月山东省阳谷县国家税务局科员19程红群男1973年4月1997年9月山东省潍坊市地方税务局科员20柳士虎男1972年11月1996年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务分局副局长21张文辉男1975年4月1992年12月河南省洛阳市地方税务局科长22张太松男1969年5月1990年7月河南省新乡市地方税务局股长23吴学迅男1972年9月1993年7月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国家税务局副科长24朱勇超男1979年6月2003年8月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25舒华女1980年7月1999年8月湖南省湘西州国家税务局科员26曾晓明男1984年12月2008年广东省清远市国家税务局科员27钟梦菲女1985年7月2009年2月广西区柳州市柳南区国家税务局副股长28刘玉杰男1986年2月2012年8月重庆市江北区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29郑文光男1976年2月1996年8月四川省国家税务局科长30黄诚女1974年12月1997年8月贵州省贵阳市国家税务局科长31周龙男1973年10月1995年7月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32陈思江男1981年11月2003年7月云南省楚雄州国家税务局科员33梁益萍女1982年8月2004年8月云南省昆明市地方税务局科员34李翔男1978年1月1997年6月云南省昆明市地方税务局科员35田龙存男1976年8月1995年9月陕西省城固县国家税务局副科长36邓海燕女1981年12月2004年7月宁夏区吴忠市国家税务局科员37卢丽芳女1970年9月1994年8月厦门市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38胡海蛟男1976年10月1999年10月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39王伟均男1976年10月1996年7月深圳市坪山新区国家税务局科长40李昌年男1982年4月2006年9月深圳市龙岗区地方税务局副科长附件1-2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第二批)人才库(银行子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职务1周梅锋女1984年10月2008年7月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2苏玉山男1975年3月1997年9月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3杨凯男1979年4月2004年7月山西省太原市国家税务局科员4韩维波男1971年9月1994年8月内蒙古区满洲里市国家税务局副科长5张力威女1980年2月2005年9月辽宁省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6王召佳女1984年3月2008年7月上海市国家(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7吴翔男1980年12月2000年8月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8岳巍男1983年4月2005年7月江苏省连云港市国家税务局科员9张曙安男1983年11月2006年7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10乔志勇男1973年11月1995年7月河南省郑州新区国家税务局副处长11黄晓平女1979年5月2000年9月湖北省咸宁市国家税务局科员12涂光辉男1977年12月1995年12月湖南省长沙市国家税务局科员13林辉男1980年3月2003年9月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14黄献平男1983年9月2007年7月广西区国家税务局科员15乔露女1984年11月2007年7月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16胡萍女1978年10月1997年7月四川省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17朱婧女1980年4月2001年7月贵州省贵阳市国家税务局副处长18锁旭男1982年102004年7云南省昭通市国家税务局科员月月19赵云男1983年12月2006年12月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20邢步男1965年12月1985年7月宁夏区国家税务局副处长21刘佳女1978年4月1998年7月新疆区乌鲁木齐市国家税务局科员22王明毅男1977年9月2000年7月大连市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23高超男1987年10月2010年8月宁波市国家税务局科员24刘其伟男1984年3月2006年8月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25王国华男1971年7月1992年7月青岛市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26刘恺男1986年12月2009年7月深圳市国家税务局科员27李林慧女1982年2月2004年7月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副科长、主任科员28斯琴陶雅女1974年6月1997年9月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地方税务局科长29陈静女1977年1月1998年7月江苏省无锡市地方税务局科员30陆志军男1974年11月1995年8月江苏省苏州市地方税务局副科长31叶万权男1981年12月2003年7月浙江省瑞安市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32任玉山男1974年2月1995年7月山东省广饶县地方税务局科长33黄妍君女1978年5月1998年湖北省地方税务局主任科员34任荟宇女1981年2月1997年7月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主任科员35李明华男1974年7月1997年8月云南省德宏州地方税务局科员36桂华女1970年8月1992年8月新疆区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科长37王雅平女1980年1月2006年2月大连市中山区地方税务局副科长38陈守石男1982年9月2005年8月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副科长39陆涯青男1975年5月1998年7月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40江曼鹏男1972年12月1995年7月深圳市前海区地方税务局科长附件1-3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第二批)人才库(能源电力子库)名性别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职务女1983年5月2009年8月北京市顺义区国家税务局科员女1980年3月2002年7月北京市东城区地方税务局科员男1978年3月1997年7月天津市蓟县地方税务局副科长男1973年7月1996年7月河北省石家庄市国家税务局科长女1970年10月1991年7月河北省张家口市地方税务局股长男1978年5月2003年1月内蒙古区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男1979年12月2003年内蒙古区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局稽查局副局长男1985年12月2008年10月辽宁省朝阳市国家税务局科员男1981年2月2004年7月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男1984年7月2007年9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科员女1981年9月2007年8月江苏省无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副科长女1975年6月1997年6月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副科长男1986年12月2008年10月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男1982年2月2004年6月福建省莆田市地方税务局科员男1972年10月1994年8月福建省武平县地方税务局股长男1988年10月2011年7月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国家税务局科员男1969年6月1991年7月山东省枣庄市地方税务局科员男1972年12月1995年7月河南省三门峡市国家税务局副科长男1976年2月1996年12月湖北省恩施州国家税务局科长女1975年5月1994年7月湖南省娄底市国家税务局副科长男1973年12月1995年7月广东省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女1982年8月2004年7月广西南宁市国家税务局副科长男1981年12月2002年重庆市渝北区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男1970年5月1989年5月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男1980年1月1999年10月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男1987年1月2009年8月贵州省威宁县国家税务局迤那税务分局副分局长男1985年9月2008年7月云南省牟定县国家税务局副分局长女1978年2月2000年8月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副局长男1978年7月2001年陕西省宜君县国家税务局科员女1978年8月2001年7月陕西省地方税务局主任科员男1979年3月1998年8月甘肃省平凉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副局长男 1975年4月 1993年7月 甘肃省肃南裕固族自治县地方税务局 科长男 1980年9月 2001年8月 宁夏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国家税务局 副科长 女 1983年9月 2003年4月 新疆区塔城地区托里县地方税务局 科长 女 1982年2月 2006年7月 大连市开发区地方税务局 主任科员男 1978年4月 2004年8月 宁波市保税区国家税务局副科长男 1974年12月1996年7月 宁波市北仑区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局 副局长38 朱夏莹 女 1979年5月 1998年8月 厦门市思明区国家税务局 副科长男 1987年1月 2009年9月 厦门市海沧区地方税务局科员 女 1974年11月1995年7月 青岛市崂山区国家税务局副科长男 1977年1月 2001年7月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主任科员 女1973年10月1995年7月 深圳市南山区地方税务局科长附件1-4国家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第二批)人才库(冶金矿产子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职务 1 王鑫燊 女 1983年10月 2006年7月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副科长 2 朱信召 男 1986年12月2010年8月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副科长 3 齐自华 女 1981年6月 2002年7月 北京市平谷区地方税务局 科员 4陶钰男1981年6月 2004年7月 天津市北辰区地方税务局副科长铖5李戈军男1974年3月1996年9月河北省邯郸市国家税务局科员6蔡建越男1984年9月2008年10月河北省邯郸市国家税务局科员7祝逆男1975年10月1994年12月河北省廊坊市地方税务局科长8冯文刚男1975年8月1995年8月山西省晋城市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科长9孙俐女1972年10月1995年8月内蒙古区锡林郭勒盟国家税务局副科长10宋引弟女1984年9月2010年5月内蒙古区地方税务局科员11王硕男1988年3月2010年8月辽宁省阜新市国家税务局科员12高国威男1983年1月2005年7月吉林省辽源市国家税务局科员13孙常亮男1972年5月1995年7月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主任科员14杨利维男1980年2月2003年10月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主任科员15王昱女1977年7月1998年8月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地方税务局副科长16马鹏男1976年12月1998年8月江苏省徐州市国家税务局副主任科员17夏溢男1984年4月2006年7月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18秦鑫男1980年12月2007年9月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19张立女1982年8月2000年4月安徽省铜陵市国家税务局科员20许智雄男1986年4月2011年10月福建省平和县地方税务局科员21王凯男1988年1月2010年7月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国家税务局孤岛分局副局长22穆桂征男1971年10月1996年8月山东省济宁市地方税务局科长23丁磊男1971年1月1991年7月河南省平顶山市国家税务局副科长24赵晨男1972年121992年8月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大企业税务分局主任。
《税务管理》(第四版)第7章——纳税服务管理

➢ 7.2.1税收宣传
➢ 7.3.2办税服务制度
➢ 1.首问责任制度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首问责任制度(试行)〉的通
知》(税总发[2014]59号),首问责任制度是指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或 通过电话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或寻求涉税帮助时,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 人员为纳税人办理或有效指引纳税人完成办理涉税事项的制度。 ➢ 2.限时办结制度 ➢ 限时办结制度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发起的非即办事项,应在规定的时 限内办结或答复的制度。
➢ 【小思考】纳税人应履行哪些纳税义务?
➢ 7.2.4纳税人权益保护
➢ 3.纳税人权益保护的基本措施 ➢ (1)推进办税公开,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 ➢ (2)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 (3)完善税收征纳沟通机制,融洽征纳关系。 ➢ (4)探索建立税收风险防范机制,促进税法遵从。 ➢ (5)推进减负提效,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 ➢ (6)加强涉税信息保密,维护纳税人保密权。 ➢ (7)探索建立税收争议调解机制,畅通侵权救济渠道。 ➢ (8)建立纳税人权益保护组织,构建纳税人维权平台。 ➢ (9)强化涉税信息服务和中介机构监管,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 7.1.1纳税服务的概念
➢ 2.纳税服务的意义 ➢ (1)纳税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应有之义。 ➢ (2)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是税务部门的核心业务。 ➢ (3)纳税服务是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重要内容。 ➢ (4)纳税服务还是世界税收发展的时代主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23.08.13•【文号】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1号•【施行日期】2023.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其他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通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选拔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的通告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迫切需要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培养和造就一支在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新时代税务人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定于近期启动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培养方式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以集中培训、在职自学、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养周期为4年。
二、培养方向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设置综合管理、税费业务、税收信息化3个专业,选拔110人,其中,税务系统内105人(含定向5人),税务系统外5人。
具体为:综合管理专业设税收传播、财务管理(含集中采购)方向,选拔20人,全部为税务系统内学员(含定向5人);税费业务专业设税政综合管理、税收经济分析、大企业税收治理方向,选拔70人,其中,税务系统内学员65人,税收经济分析、大企业税收治理方向选拔税务系统外学员5人。
税收信息化专业设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税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方向,选拔20人,全部为税务系统内学员。
三、选拔条件(一)基本条件1.政治过硬,立场坚定,勤奋好学,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实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执行落实和分析研究能力强,发展潜力较大,身体健康。
2.本科毕业院校应为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原则上为一类大学),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或相应外语资质资格。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税务总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作领导⼩组和办公室成员及其职责的通知⽂号:税总发[2013]29号颁布⽇期:2013-03-18执⾏⽇期:2013-03-18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构和⼈员调整情况,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作领导⼩组和办公室成员作相应调整,通知如下:⼀、国家税务总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作领导⼩组组成及其职责(⼀)领导⼩组组成??组长:丘⼩雄(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组长:冯惠敏(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汪康(总会计师)成员:张捷(办公厅主任)郝⼀⼼(监察局局长)李三江(政策法规司司长)杨益民(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任荣发(所得税司司长)陈杰(财产和⾏为税司司长)龚祖英(国际税务司司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杨元伟(收⼊规划核算司司长)张树学(纳税服务司司长)李林军(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王道树(⼤企业税收管理司司长)马毅民(稽查局局长)伍舫(财务管理司司长)冯光泽(督察内审司司长)王满平(⼈事司副司长)铁斌(机关服务中⼼主任)王兰(教育中⼼主任)姚琴(电⼦税务管理中⼼主任)赵兴⽟(集中采购中⼼主任)(⼆)主要职责1.负责全国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作总体规划、⼯作部署,重⼤事项决策、重要⽂件审核。
2.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作。
⼆、国家税务总局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作领导⼩组办公室组成及其职责(⼀)办公室组成??主任:张捷(办公厅主任)副主任:郭晓林(办公厅副主任)??董凤明(监察局副局长)??丛明(政策法规司巡视员)??李伟(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副司长)??赵国际(电⼦税务管理中⼼副主任)⼯作⼈员:李⼼源(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副主任)??杨德才(办公厅办公室副主任)??吴礼祥(办公厅⽂秘处处长)??岂凤春(办公厅电⼦政务处处长)??路永利(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调研员)??马⽅明(办公厅新闻宣传办公室副处级调研员)傅靖(政策法规司综合处副处长)??于⼦胜(征管和科技发展司综合处调研员)??⾟静杨(纳税服务司综合处调研员)??李建良(财务管理司综合处副处级调研员)??任中婴(收⼊规划核算司综合处处长)??曹进增(⼈事司综合处处长)??⽅圆(监察局监督监察室正处级纪律检查员、监察员)孙继⽂(电⼦税务管理中⼼综合规划处副处长)(⼆)主要职责1.负责税务系统政务(政府信息)公开⼯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检查和指导,承办领导⼩组的⽇常⼯作。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13.09.16•【文号】税总发[2013]97号•【施行日期】2013.09.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务综合规定正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税总发〔2013〕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现予以印发。
培养全国税务领军人才是党和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系统“人才强税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实现税收工作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的重要战略工程。
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有关工作。
本《规划》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培养的全国税务领军人才。
省以下税务机关不再单独制定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专业人才培养规划。
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9月16日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工作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世界税收发展前沿,坚持以人为本、倾情带队、创新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培养和使用人才,造就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德才兼备、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的现代化税务领军人才队伍,为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纳税服务规范3.0 --税务登记规范

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 号) 5.《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做好“三证合一”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工
商企注字〔2015〕147 号) 6.《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三证合一”有
关工作衔接的补充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28 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办税无纸化免填单服务的通知》(税总发〔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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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原件及复印件。
2.条件报送资料: (1)已取得临时税务登记申报转办正式税务登记,同时应报送已发放的临 时税务登记证件。 (2)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应报送总机构的税务 登记证件复印件。 (3)改组改制企业还应报送有关改组改制的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汽油、柴油消费税纳税人还应报送: ——生产企业基本情况表。 ——生产装置及工艺路线的简要说明。 ——企业生产的所有油品名称、产品标准及用途。 (5)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报送商务部门批复设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还应报送: ——注册地址及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如为自 有房产,应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为租赁的 场所,应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应提供产权证明的原 件及复印件。 ——首席代表(负责人)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外国企业设立代表机构的相关决议文件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 的其他代表机构名单(包括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首席代表姓名等)。 【受理部门】 主管国税、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办理本事项时限要求: (1)纳税人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30 日内, 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2)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应当自取得登记证书或经有关部门批准之日起
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考试大纲

附件5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考试大纲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8月考试大纲说明为提高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指导考生学习备考和命题阅卷工作,特制定本大纲。
一、制定依据本大纲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时代税务人才工作要求,按照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和第九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选拔方案制定。
二、考察目标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备税务领军人才学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包括考生政治理论素养、税务及相关工作知识、创新意识、工作能力、战略思维和国际视野。
三、考试方式(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机考方式,包括综合知识和业务能力考试、英语水平考试。
其中,综合知识与业务能力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包括但不限于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辨析题、简述题、案例题、分析题、写作题等题型。
英语水平考试时间为90分钟,包括但不限于听力理解题、阅读理解题、翻译题、英文写作题等题型。
心理测评。
测评时间为60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心理素质、性格特征、抗压能力和调适能力等。
(二)面试面试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化面试、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策论或情景模拟面试等。
四、笔试内容(一)综合知识和专业能力考试1.综合知识部分。
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历史、文学、国情国力、公文、税收公共知识等。
2.专业能力部分。
分别按不同选拔专业方向安排。
(1)税收传播方向主要包括税收新闻传播、税收文化宣传、税收舆情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等;(2)财务管理(含集中采购)主要包括财务管理重点工作、政府采购操作实务等;(3)税政综合管理主要包括企业所得税管理、自然人税费管理、货物和劳务税管理、土地增值税管理、国际税收管理等;(4)税收经济分析方向主要包括基本经济理论、数理统计、税收分析、规划核算等;(5)大企业税收治理方向主要包括集团税源监控、大企业定制性纳税服务、大企业整体性风险管理、大企业专题性经济分析、大企业智慧税务建设等;(6)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方向主要包括税收大数据治理、税收风险管理、税收数字化转型等;(7)税务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方向主要包括税务网络安全合规管理、税务网络安全建设与运营、税务网络安全攻防对抗、税务数据安全管理、网络和数据安全新技术的安全防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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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税智库文档财税法规策划 乐税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的通知【标 签】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文 号】税总发﹝2013﹞97号【发文日期】2013-09-16【实施时间】2013-09-16【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税务内部行政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为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更好地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服务发展大局,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现予以印发。
培养全国税务领军人才是党和国家“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系统“人才强税战略”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实现税收工作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的重要战略工程。
各级税务机关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有关工作。
本《规划》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负责培养的全国税务领军人才。
省以下税务机关不再单独制定领军人才培养规划,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专业人才培养规划。
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规划(2013-2022年)为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工作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需要,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实际,制订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眼世界税收发展前沿,坚持以人为本、倾情带队、创新机制、不拘一格选拔、培养和使用人才,造就一支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德才兼备、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的现代化税务领军人才队伍,为推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
(二)培养目标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主要税收工作领域、总量为1000名左右的税务领军人才队伍。
税务领军人才应达到以下标准:—;—;综合素质优秀。
政治坚定、善于创新、勇于担当、乐于奉献、团结协作、廉洁自律。
—;—;业务能力卓越。
知识结构优化、专业技能精湛、发展后劲较大、实践经验丰富、理论功底深厚、善于攻坚克难。
—;—;引领作用突出。
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现代理念,在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中具有引领带动和标杆示范作用。
—;—;团队效应显著。
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凝聚优秀人才、增强团队合力、发挥团队优势,实现团队效应最大化。
二、人才选拔(一)培养对象全国税务系统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突出工作业绩和较大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大型企业主管税务的负责人,涉税中介机构中高级执业管理人员,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从事税收教学科研的中坚力量。
(二)培养方向领军人才培养方向分为综合管理、税收业务和税收信息化管理3类。
税收业务类近期拟分税收法制、税务风险评估、国际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税收经济分析5个专业领域。
(三)选拔条件1.基本条件:政治素质高,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本职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开拓创新意识、组织协调能力、实践工作能力、分析研究能力,有较大发展潜力,身体健康。
2.专业条件:—;—;综合管理类:选拔对象主要是处级、科级优秀年轻税务干部。
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报考的当年当月,下同),科级干部一般不超过35周岁。
选拔对象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同等条件下,曾经担任过市、县两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的优先。
—;—;税收业务类:选拔对象为税务干部和税务系统外人员。
税务干部报考条件为:从事税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财税、会计、法律、经济等税收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励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税务系统外人员报考条件为:大型企业分管税务的企业负责人、税务部门负责人;涉税中介机构执业人员,一般应具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执业资格;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员,一般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以上人员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和相当于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年龄不超过45周岁。
—;—;税收信息化管理类:选拔对象为税务干部,应从事相关税务工作5年以上,具有计算机、信息技术等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和大学英语六级以上水平。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获国家级或省部级表彰奖励者,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3.优先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给予加分或优先录取。
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律师或其他与税收工作密切相关的资格证书者给予加分;职业生涯中有5次及以上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者给予加分。
近3年在省级税务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竞赛中获得业务标兵、能手等荣誉称号者,在重要专项工作中成绩卓著者,取得重要研究成果者,工作成绩优异受到省部级以上表彰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选拔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税务干部和系统外人员统一考试,分别录取,统一培养。
通过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的选拔方式,确定培养对象。
其中,综合管理类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分别占选拔成绩的5%、35%、30%、30%;税收业务类和税收信息化管理类组织推荐、笔试、面试、业绩评价与考察分别占选拔成绩的5%、35%、35%、25%。
税务系统内符合条件未经组织推荐人员可自荐报名,和组织推荐人员一同参加选拔,但无组织推荐分值;系统外人员无组织推荐分值,单独录取。
1.个人申报。
所有报考人员须填写《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选拔申报表》。
2.组织推荐。
税务总局机关和省税务机关按税务总局下达的申报名额,择优推荐,报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领导小组办公室。
税务系统外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笔试。
笔试由税务总局组织。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税收业务、信息化、英语等内容。
首期选拔笔试需用英语做答试题占10%,其中报考国际税收管理专业方向的人员,需用英语做答试题占40%。
英语做答试题占比以后年度逐步加大。
4.面试。
面试由税务总局组织,分专业类别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组织领导能力、分析判断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培养潜质。
5.业绩评价与考察。
业绩评价主要是对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和已经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考核。
考察主要是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和相关人员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及认可情况。
6.审定。
由税务总局根据以上程序和成绩,择优录取。
三、培养模式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原则上每年招生一次,每4年为一个培养周期,分知识拓展、能力提升、应用提高3个阶段。
不同阶段的培养目标和内容各有侧重,根据不同专业类别人才能力框架和素质要求定制教学方案,增强培养针对性和实效性。
—;—;创新培养方式。
实行集中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理论提升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系统内培养与系统外培养相结合、境内培训与国际拓展相结合的模式,注重综合培养、专业深化、潜能开发,突出团队依托和项目带动,引导学员在交流、碰撞、感悟中实现提升。
—;—;优化培养课程。
课程安排坚持整体设计、围绕实践、循序渐进的原则,向前沿高端逐级递进。
在培养初期,侧重引导学员提高自我评价和发现问题能力,优化知识结构,明确发展方向。
在培养中期,侧重拓展视野、突出实践,提高专业素质和团队建设能力。
在培养后期,侧重提高学员领导能力和学习成果应用转化能力。
在整个培养周期内,注重研品经典著作、经典事件、经典人物,学习经典、运用经典、创造经典。
—;—;加强在职自学。
在整个培养周期内,根据不m 0cm 0pt; TEXT-INDENT: 32pt;LINE-HEIGHT: 150%; mso-char-indent-count: 2.0">—;—;统筹培养机构。
以税务总局税务干部进修学院(以下简称干部学院)为基地,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和境内外培训机构等各类培养资源优势,实行联合培养。
积极与中央国家机关、地方政府部门、大型企业、涉税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国外政府机构、国际组织等开展合作,搭建人才锻炼提升平台。
—;—;强化教学管理。
建立培养质量院校负责制,由承办院校负责选聘优秀师资,精心设计课程,创新研讨交流,确保教学质量。
建立导师专家组全程指导制度和网络学习制度,组建网络学习团队。
建立联络员跟班管理制度,加强对学员集中培训和在职自学的跟踪管理。
—;—;实行淘汰机制。
根据考核成绩逐段淘汰,总淘汰率不低于10%。
考核成绩由阶段考试成绩、学分成绩、业绩考核成绩、结业论文成绩构成。
考试重点为集中培训课程知识。
学分包括学员集中培训期间综合表现、撰写读书报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取得资格证书等情况。
业绩考核包括学员本职岗位工作和团队实践情况。
注重学员自评、互评和班主任测评相结合。
(一)知识拓展阶段第1年为知识拓展阶段。
主要任务是找准定位、挖掘特长、查找不足。
在此基础上更新知识、开阔视野、创新思维,扬长补短,提高政治、经济、法律理论水平。
—;—;集中培训。
共安排3次集中培训。
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为2个月,后两次集中时间分别为14天左右。
授课师资主要为税务总局领导和业务司局专家、大学教授、国际组织专家、企业高管等。
主要培训方式为课堂讲授、模拟训练、案例研讨、课题研究。
主要课程为政治、经济、财税、金融理论及经典著作研究,税收法律与政策分析、风险管理、纳税服务、财务会计、财务软件及信息化应用,领导科学、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组织行为学、文史哲学等。
—;—;实践锻炼。
以相关岗位工作实践为主,重点是运用所学理论对本职工作进行总结反思、创新提升。
主要任务是参与加强队伍建设的制度创新、税制改革研究和税收政策法规修订、纳税服务和税收风险管理、涉税案件查处、税收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等重要专项工作。
—;—;阶段考核。
以各科目考试成绩和学分成绩为主实施阶段考核,根据考核成绩进行淘汰。
(二)能力提升阶段第2至3年为能力提升阶段。
主要任务是深化专业知识,提升学员专门业务、团队协作、决策分析、组织沟通等能力。
—;—;集中培训。
共安排3次集中培训。
首次集中培训时间为1个月,以后两次集中时间为14天左右。
主要师资为税务总局领导和业务司局专家、著名高校教授、大企业和跨国公司高管、国际组织专家等。
分班进行专业知识学习,集中强化英语,分团队按项目部署专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预案,总结实践经验,评估实践成效,提升专业能力。
—;—;实践锻炼。
以相关岗位为基础,突出纵向上挂下派锻炼。
综合管理班学员到中央国家机关、地方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不同地区税务机关挂职,进行工作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