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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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蚌埠市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立项变更的批复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蚌埠市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立项变更的批复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蚌埠市危险废弃物综合
处置项目立项变更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1.19
•【字号】蚌发改审批〔2021〕15号
•【施行日期】2021.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
蚌埠市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立项变更的批复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变更蚌埠市危险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立项的请示》(蚌投〔2020〕190 号)及材料收悉。

经研究,根据9 月7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
(2020 年第52 号)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主体由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蚌埠康源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根据项目论证意见,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变更为“项目占地面积
约220 亩,总处理处置规模为20 万吨/年。

近期处置总规模 5 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能力 3 万吨/年,刚性填埋处理能力(含液态)2 万吨/年。

远期建设15 万吨/年的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三、其他已批复事项不变,按蚌发改审批〔2020〕95 号文执行。

四、请抓紧办理规划、土地、环保、节能节水等手续。

请及时登录安徽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和竣工等信息。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年产12万吨乙二醛技术升级和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3

年产12万吨乙二醛技术升级和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2013

某某某药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乙二醛技术升级和节能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建设单位:某某某药业有限公司二〇一二年九月目录目录 0一、建设项目概况 (1)1.1地理位置 (1)1.2建设背景 (2)1.3工程建设内容 (3)1.4生产工艺 (6)1.5生产规模及投资 (8)1.6产业政策与规划相符性 (8)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0)2.1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 (10)2.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11)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12)3.1项目污染物排放汇总 (12)3.2环境保护目标 (15)3.3环境影响预测 (16)3.4污染防治措施 (21)3.5环境风险分析 (27)3.6经济损益分析 (33)3.7环境防护距离 (34)3.8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 (35)一、建设项目概况1.1地理位置罗田经济开发区位于罗田县凤山城区西南部,属省管开发区,西边以朱家河为界,南至赵家垸,东与拔云尖风景区相邻,北与汪家山相接,规划总面积为16.95 平方公里。

武英高速、大别山大道及建设大道从开发区内穿过,内部良好的道路格局使开发区与外围地区形成了良好便捷的交通联系,交通区位优势明显。

根据规划,经济开发区的主导功能是建设鄂东地区特色农副产品深加工、医药化工、丝绸纺织、冶金机械建材工业等现代加工工业的基地。

拟建项目位于罗田经济开发区某某某药业有限公司现有空闲厂地内,厂区中部靠北侧,交通十分便利,见图1-1。

地理坐标:东经115°21′20″,北纬30°45′44″。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1.2建设背景乙二醛是重要的化工产品,具有醇、醛的双重特性,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人民生活、国防科技等各个领域,尤其是近年来在医药、轻纺、日用建材等方面应用的快速发展和产品质量的大幅提升,其用途及用量越来越广泛,对促进相关产业升级和拉动经济增长具有很大的作用。

为实施新型高效复合银催化剂专利技术,乙二醇空气氧化法生产乙二醛的新工艺,节能减排,根据罗田县政府的要求,逐步将生产装置搬迁至罗田经济开发区,公司拟投资13558.00万元,将现有70000t/a生产装置搬迁至罗田经济开发区,淘汰能耗高的旧、小锅炉,同步进行技术改造和扩产。

蚌埠中粮生化丰原八一化工搬迁有点希望了

蚌埠中粮生化丰原八一化工搬迁有点希望了

9月4日,蚌埠市委副书记王诚、市政府副秘书长赵佑文、副秘书长陈常林以及市经信委、国土局、规划局、禹会区政府、高新区政府、城投公司、蚌投集团等相关负责人一行,莅临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调研“退市进园”工作前期准备情况。

中粮生化副总经理刘甲申对公司“退市进园”的相关准备工作、公司下步发展目标进行了详细汇报。

中粮生化常务副总经理张军华表示,公司将按照蚌埠市委、市政府“退市进园”工作的整体进度要求,筹备好公司的“退市进园”工作。

会上,蚌埠市委副书记王诚表示,对于中粮生化在“退市进园”工作中遇见的问题,蚌埠市委、市政府将做好进一步研究,做好在搬迁中的土地、资金等的筹措工作,并提供针对此次“退市进园”工作的个性化服务和政策。

同时,他要求中粮生化要结合此次“退市进园”工作,提前谋划好产业布局,做好产业的升级改造等工作。

中粮生化常务副总经理张军华、副总经理刘甲申以及财务管理部、战略发展和项目管理部等相关负责人陪同调研。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3.10.07•【字号】皖环函〔2023〕997号•【施行日期】2023.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的通知各市生态环境局,有关单位: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调整变更工作流程,有效衔接排污许可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

其它变动为非重大变动。

二、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评管理适用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经批准且未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建设项目。

已完成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建设项目,后续发生调整变动的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依法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三、生态环境部已发布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建设项目应按所属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执行(附件1);未发布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污染影响类的建设项目按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界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按照《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附件2)界定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污染影响类、生态影响类建设项目具体适用行业范围分别参照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中的适用范围执行。

四、对属于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或变动部分动工前,按现行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权限规定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年产原料药阿克他利20吨、地红霉素1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年产原料药阿克他利20吨、地红霉素1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年产原料药阿克他利20吨、地红霉素1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录1总论 (1)1.1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1)1.2编制依据 (2)1.3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4)1.4评价标准 (5)1.5评价重点 (8)1.6环境保护目标 (8)1.7评价技术路线 (9)2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 (11)2.1建设项目概况 (11)2.2现有项目工程分析 (15)2.3拟建项目工程分析 (20)3项目周围地区环境概况 (48)3.1自然环境概况 (48)3.2社会环境概况 (50)3.3区域污染源调查 (52)4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55)4.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5)4.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58)4.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61)5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62)5.1大气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62)5.2建设项目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70)5.3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73)5.4建设项目固废影响分析与评价 (75)6环境污染控制对策 (76)6.1废水处理措施 (76)6.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81)6.3噪声治理 (83)6.4废弃物处置的方法与途径 (84)6.5建设项目“以新带老”措施 (85)6.6“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85)7风险评价 (86)7.1环境风险评价概述 (86)7.2风险识别 (89)7.3源项分析 (90)7.4事故后果的环境风险预测与分析评价 (92)7.57.5风险管理 (96)8清洁生产 (106)8.1清洁生产的概念 (106)8.2清洁生产的内容 (106)8.3建设项目清洁生产评价 (107)8.4清洁生产评述结论 (109)9总量控制分析 (111)9.1污染物排放总量计算的原则 (111)9.2总量控制因子的选择 (111)9.3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计算 (111)9.4结论11110选址论证 (112)10.1项目选址环境可行性 (112)10.2项目选址规划可行性 (113)10.3项目选址建设条件可行性 (113)10.4项目选址环境承载力分析 (114)10.5环境评价对厂址方案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114)11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16)11.1环境工程投资估算 (116)11.2环保管理费用 (116)11.3环境经济效益分析 (117)11.4项目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118)12公众参与 (119)12.1公众参与的目的和形式 (119)12.2调查方法、内容及范围 (119)12.3调查对象 (121)12.4调查结果分析 (121)12.5公示结果统计 (122)13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123)13.1目的 (123)13.2环境管理机构的设置 (123)13.3监测机构设置 (123)13.4环境监测计划 (124)13.5监控制度 (125)13.6环保设施“三同时”工程 (126)14结论与建议 (127)14.1结论 (127)14.2建议 (130)附件:附件一: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年产原料药阿克他利20吨、地红霉素1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附件二:颖上县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对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合成车间项目予以备案的函》(颍计项【2006】233号文);附件三: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附件四:颖上县环境保护局《关于确认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原料药合成车间项目环评执行标准的函》(颍环函【2007】16号文);附件五: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中药、生化提取车间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环评报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5万吨环保型高性能塑料新材料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国环评证乙字第2051 号
编制日期2017年4月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29)
三、环境质量现状 (34)
四、评价适用标准 (37)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41)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55)
七、环境影响分析 (56)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76)
九、结论与建议 (77)
附图:
附图1 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附图2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概况示意及噪声监测点位图
附图3 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4 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5 临安市环境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6 青山湖街道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图7 临安市水环境功能区划图
附件:
附件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2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 土地证
附件4 浙江省工业企业“零土地”技术改造项目变更通知书,临经信青投资变更[2017]02号
附件5 企业原有项目环评批复文件和验收意见附件6 纳管协议
附件7 真实性承诺书。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信阳港固始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信阳港固始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信阳港固始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4.06.06•【字号】豫环审〔2024〕38号•【施行日期】2024.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影响评价正文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信阳港固始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固始县交通运输局: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525006092081W)上报的由河南省豫启宇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信阳港固始港区中心作业区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

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厅网站公示期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经研究,批复如下:该项目是《河南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2022-2035年)》的组成部分,《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评价结论可信。

我厅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建设内容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项目建成后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在10个工作日内,向信阳市生态环境局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三)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及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23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23号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正文:----------------------------------------------------------------------------------------------------------------------------------------------------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第一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结果的通知闽环保评〔2020〕23号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为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和我省环评文件编制管理要求,我厅开展了2020年度第一、第二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

第一批已完成复核工作的76份环评文件,有12份环评文件存在编制质量问题。

根据《监管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实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对相关建设单位、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提出了处理意见,对环评文件原审批部门作出通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0日内向我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受到通报批评和失信积分的编制单位及其编制人员要汲取教训,加强环评文件编制能力建设,有效提升环评专业技术水平。

其他编制单位和人员应当引以为戒,高度重视环评文件质量,树立企业与个人良好诚信形象。

各地应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

对抽查复核不合格的环评文件,各地应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产生不良环境影响;同时在项目后续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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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2020)你公司报批的《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代码2018-340323-27-03-004037)收悉。

根据固镇县生态环境分局初审意见、环境影响技术评估意见和局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委员会意见,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

本项目计划将现位于蚌埠市涂山路2001号蚌埠丰原涂山制药有限公司原料药生产线搬迁至安徽固镇经济开发区,搬迁后建设年产100吨赖氨匹林、10吨盐酸丙帕他莫、300吨果糖、100吨盐酸赖氨酸、30吨乳酸钠溶液、2吨西尼地平、1吨萘哌地尔、25吨枸橼酸三乙酯、2吨盐酸阿提卡因,配套建设辅助工程、贮存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项目在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专家意见的前提下,各类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各类废气收集、处理系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工艺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落实各产污节点废气收集措施,原料药一线及原料药三线产生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入滤筒过滤器处理后与其他废气一并经“一级碱喷淋吸收+二级水喷淋吸收+除雾器+二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药二线产生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滤筒过滤器处理后与原料药二线其他废气、罐区等废气一并经“冷凝装置+一级碱喷淋吸收+二级水喷淋吸收+除雾器+三级活性炭纤维吸附”处理,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原料药三线包装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滤风机箱处理后,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原料药二线整粒包装废气一同经排气筒高空排放;质检楼废气经换气及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换气及管道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加盖收集、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各外排废气按《报告书》中所列的各项标准和要求限值执行,并按相应规定规范设置各排气筒。

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工艺废气、生产装置区、储罐区等环节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各类污染物厂区内和厂界监控点达标。

加强对厂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的控制和管理,确保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相关要求。

按《报告书》要求设置环境防护距离,积极协调、配合政府做好规划控制和环境搬迁工作。

3、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项目废水实行分质收集、分质处理,规范设置初期雨水池;生产废水、废气吸收废水、初期雨水、设备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高浓度及含特征污染物废水经“芬顿氧化池”进行物化预处理后,与罐区喷淋废水、真空泵废水、生活污水、冷却循环系统排水、纯水制备弃水、纯水机组清洗废水等其它废水一并进入“调节池+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1+好氧池1+缺氧池2+好氧池2+二沉池+中间水池+臭氧氧化池”进行处理,达到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4-2008)、《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标准中要求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厂区内雨、污水管网设置应严格按照园区规划环评及批复要求执行,设置的地面综合污水架空管廊后进入园区专用明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规范设置厂区排污口、在线监控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及自控阀门,并与环保部门监控中心联网。

4、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实行分区防渗,将综合车间、罐区、污水处理区、危险品库、危废仓库、初期雨水收集池、消防水池、应急水池、污水收集管线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原料成品库、质检楼、一般固废库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严格按照不同等级的防渗规范要求进行防渗处理。

建立完善的地下水监测制度,合理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和检漏、应急抽水系统,开展定期监测,严防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办法,避免对周边地下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和土壤造成不利影响。

5、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区绿化,采取消音、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6、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

强化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运各环节的管理,将厂区固废统一收集、分类存放,一般固废回收综合利用。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储存场所;蒸馏残渣(液)、离心废液、冷凝废液、滤渣、分层残渣、实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纳滤膜、废无纺布、废滤纸、废树脂、污水站物化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的相关要求,规范暂存和处置,建立处置台账,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高度重视各类固体废物的特性和相容性,避免不相容的固体废物混合产生不良后果。

生化污泥须进行危险废物属性鉴定,确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后方可按照一般固废外售或者综合利用,项目建成试生产前应确定用协议单位,签订相应协议,建立管理台账;生化污泥开展危险废物属性鉴定和出具结果前,按照危险废物相关要求暂存、处置。

投入生产前期,按批次对生化污泥进行属性鉴定,并向当地环保部门备案;后期方可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按周期进行属性鉴定。

7、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措施,重点做好储罐区、生产装置区、危险化学品仓库、和危险废物储存场所、污水处理站的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防泄漏事故发生。

厂区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和初期雨水池、调节池,生产车间设置导流沟、报警装置等,罐区设置围堰、报警装置、备用罐等,落实污水处理站应急处理措施,建立事故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监测和预警系统,在厂区污水总排口及雨水排口设置切断装置,确保初期雨水、事故废水得到全部有效收集处理,防止事故情况下事故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周边地表水体。

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按要求进行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认真做好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使用和储存工作,建立化学品环境管理台账和信息档案。

加强危险源的设备检修、维护以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制定完善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并在运行中全面落实;与园区、全厂区构建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特别是生产区与污水处理区域的联动机制,投入生产前进行应急培训并开展事故模拟与应急演练检验,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杜绝和防范环境风险和事故排放。

8、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加强非正常工况的环境保护工作,对非正常工况制定污染治理应急机制并落实相应的防治措施,制定完善的检维修操作规程,进一步降低开停车等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及污染物排放,杜绝非正常及事故排放。

一旦出现事故或发现对周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应立即采取包括停止生产在内的必要措施,及时清除污染,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9、进一步优化工程和环保设计,不断提高清洁生产水平,企业清洁生产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10、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

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企业环境管理体系。

加强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强化污染源管理,制定自行监测方案,落实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按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否则项目不得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项目实施后最终排入外环境的污染物总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11、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固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针对开发区自来水厂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并落实相应防范措施,按照承诺对开发区一期2万吨/日自来水厂进行改造,露天部分于2019年底前全部实行封闭处理;加快二期自来水厂选址、建设工作,须于2020年4月份之前建成投入使用。

二期投运后,一期供水将作为工业企业用水,不得再作为生活用水。

四、固镇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应严格落实规划环评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加快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及中水回用建设进度,建立化工基地废水预处理单元;严格履行承诺,切实做好开发区内污水排放“总量”调控工作,统筹安排各企业项目投产进度,建立环境应急预案,确保污水处理厂在负荷内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不得超过市水利局批复的北淝河排污口排放总量指标。

园区中水回用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后,本项目方可进行生产调试。

五、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

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六、项目实施中应提高设计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七、《报告书》批准后,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依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八、请固镇县环保局负责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及园区污水处理厂、北淝河排污口环境监管工作,确保项目按《报告书》及批复要求设计、施工和投入使用,园区污水处理厂、北淝河排污口正常稳定运行、使用。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略)(1-1))2020年3月23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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