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不得购买农药以外剧毒化学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颁布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时间:2002-01-26实施时间:2002-03-15修订时间:发文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时效性: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已经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3月15日起施行。
总理朱镕基2002年1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第三章危险化学品的经营第四章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的登记与事故应急救援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以国家标准公布的《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剧毒化学品目录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四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对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扩建的审查,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包括用于运输工具的槽罐,下同)专业生产企业的审查和定点,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负责国内危险化学品的登记,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和协调,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的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由各该级人民政府确定,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题库——判断题(二)

201.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可以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
()错202.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但可以接近酸类物质。
()错203.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
()对20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限量储存。
()错205.爆炸物品不许和其它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
()对206.储存危(wei)险化学品的建造物、区域内可以吸烟和使用明火。
()错207.各类危(wei)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wei)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
()对208.危(wei)险化学品露天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可以露天堆放。
()错209.各类危(wei)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对210.危(wei)险化学品无论整装储存还是散装储存都潜在有很大的危(wei)险。
()对211.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变造生产、经营许可证。
()错212.危(wei)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wei)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对213.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错214.危(wei)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销售外本单位生产的危(wei)险化学品或者在厂外设立销售网点,无需办理经营许可证。
()错215.危(wei)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销售本单位生产的危(wei)险化学品,再也不办理经营许可证。
()对216.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对217.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对218.危(wei)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可以向未取得危(wei)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wei)险化学品。
(新版)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九项”制度、“五项”职责

(一)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管理制度1、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向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事务综合窗口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并由购买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向有经销资格的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或者经营企业购买。
2、购买之前,购买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复印加贴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背面,并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上记录采购剧毒化学品的来源、品名、数量、购买许可证号码。
3、购买之后,购买经办人应将《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回执第一联收回,并在保管人员签注接收情况后的五日内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再由购买经办人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上记录采购剧毒化学品入库的时间、数量以及运输单位、道路运输通行证号码等,并将道路运输通行证复印件加贴在《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背面,经保管员双人签字,并由安管员签字予以确认。
4、《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入库记录簿》由购买经办人负责保管、填写,应当至少保存2年。
5、需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
6、个人不得购买除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7、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和《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8、《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只能一证一购,严禁一证多购。
9、严禁无《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非法购买剧毒化学品;严禁无《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
(二)剧毒化学品保管、值守管理制度1、剧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通称“存放场所”)内,其存放场所(部位)必须符合国家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1002-2012要求,实行“双人双锁”封闭式管理。
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以及灭火方法不相同的物品不得混放。
剧毒化学品经营购销管理制度(四篇)

剧毒化学品经营购销管理制度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剧毒性,能够对人体、动植物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化学物质。
其危害性和风险性需要得到严格的管理和控制。
为了规范剧毒化学品的经营购销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制订一套完整的剧毒化学品经营购销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份简要的剧毒化学品经营购销管理制度,内容涵盖了剧毒化学品的分类、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方面。
一、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及管理1. 剧毒化学品的分类:(1)按照毒性分级,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分类和登记。
(2)按照剧毒化学品的用途和性质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并确定相应的管理要求。
2. 剧毒化学品的管理:(1)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剧毒化学品的监管和管理。
(2)建立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单位进行登记和备案,并定期进行核查。
(3)建立剧毒化学品的使用许可制度,严格限制剧毒化学品的购买和使用权限。
(4)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监督检查和安全评估,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二、剧毒化学品的采购管理1. 采购凭证:(1)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并在岗位上进行相关培训。
(2)采购人员在完成采购过程中必须保持冷静和谨慎,确保采购物品的安全和合规。
(3)采购人员必须依法出具相应的采购凭证,包括采购合同、采购订单等。
2. 供应商管理:(1)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并对其进行资质审核。
(2)严格把关采购渠道,禁止采购来路不明的剧毒化学品。
(3)采购人员必须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供货能力进行评估,并定期进行供应商的管理和评估。
三、剧毒化学品的储存管理1. 储存条件:(1)剧毒化学品必须单独存放,并标明清晰的标志和警示语。
(2)存储场所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爆、防腐蚀等设施,并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3)对剧毒化学品进行分类储存,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点。
2. 储存措施:(1)建立相应的储存台账,并做好剧毒化学品的监管工作。
(2)保持储存场所的干燥、通风和卫生。
个人不得购买下列哪种危险化学品

1.个人不得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和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办法”规定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凭相应的许可证件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严禁个人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应当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
销售记录以及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销售、购买单位应当在销售、购买后五日内,通过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将所销售、购买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备案。
2.不得在网上发布制造爆炸物品方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建立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并实现与公安机关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从业单位违反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三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规定,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不得在本单位网站以外的互联网应用服务中发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
禁止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以外的其他单位在互联网发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信息及建立相关链接。
禁止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买卖、储存、使用信息。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互联网上发布利用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制造爆炸物品方法的信息。
违反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非经营活动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活动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且不超过三万元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2005年4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2005年5月25日公安部第77号令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的监督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个人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剧毒化学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执行。
第三条国家对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行为实行许可管理制度。
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应当依照本办法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未取得上述许可证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买、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办法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建立健全审查核发许可证件的管理档案,公开办理许可证件的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并监督指导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管理规定。
省级公安机关对核发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应当建立计算机数据库,包括证件编号、购买企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人员、剧毒化学品品名和数量、目的地、始发地、行驶路线等内容。
数据库的项目和数据的格式应当全国统一。
治安管理、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或者通报制度。
第五条经常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购买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题库——判断题(二)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题库——判断题(二)201.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不允许泄漏,可以与液化气体和其它物品共存。
()错202.有毒物品应储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但可以接近酸类物质。
()错203.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储。
()对204.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限量储存。
()错205.爆炸物品不准和其它类物品同储,必须单独隔离限量储存。
()对206.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可以吸烟和使用明火。
()错207.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灭火方法不同的危险化学品不能同库储存。
()对208.危险化学品露天存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可以露天堆放。
()错209.各类危险化学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储存。
()对210.危险化学品无论整装储存还是散装储存都潜在有很大的危险。
()对211.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变造生产、经营许可证。
()错212.危险化学品商店内只能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
()对213.生产经营单位可以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错214.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销售外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或在厂外设立销售网点,无需办理经营许可证。
()错215.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销售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再办理经营许可证。
()对216.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
()对217.个人不得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对218.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可以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错219.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可以采购危险化学品。
()错22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时,应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

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第二条除个人购买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买和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剧毒化学品,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公安、环保、卫生、质检、交通部门确定并公布的剧毒化学品目录执行。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不得使用作废的上述许可证件。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本办法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建立健全审查核发许可证件的管理档案,公开办理许可证件的公安机关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信箱,并监督指导从业单位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管理规定。
第五条经常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购买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符合要求的,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后,将盖有公安机关印章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成册发给购买或者使用单位保管、填写。
(一)生产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并提交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书的复印件。
(二)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并提交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复印件。
(三)其他生产、科研、医疗等经常需要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申领《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申请表》,并提交使用、接触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证的复印件。
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还应当提交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批准书或者其他相应的从业许可证明。
第六条临时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购买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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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2月29日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广泛征求意见。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规定,个人将不得购买农药以外
的剧毒化学品。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
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并向当地公安部门备案。
单位未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剧毒化学品,或者个人购买农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的,由公安部门没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对单位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公众可以于3月15日前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在网站首页左侧的《行政立法草案意见征集管理信息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此外,也可以于3月13日前,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送国
务院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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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民生新法规今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
标准从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
·手机漫游费实行上限标准新方案:漫游状态下拨打电话每分钟0.6元、接听每
分钟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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