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社保政策简介共43页文档
郑州市医疗保险政策大全

政策目的
建立健全医疗保险 制度,提高医疗服 务水平。
促进医疗卫生事业 的发展和进步。
缓解人民群众看病 难、看病贵的问题 。
政策覆盖范围
郑州市所有参保人员。 包括城镇职工、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等不同群体。
02
郑州市医疗保险政策概述
政策基本框架
1 2
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郑州市于1999年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制度,覆盖全市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退休人员。
医疗保险管理与监督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职责
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负责制定医疗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监督执行情况。
县(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负责本区域内医疗保险经办工作,管理医疗保险基金,提供医疗保险服务等 。
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与管理
01
建设目标
建立高效、便捷、安全、可靠的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实现医疗保险信
增强政策宣传力度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医疗保险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增强公众对医保的认知和理 解。
开展医保知识普及教育
加强对学校、社区等场所的医保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医保意识和合理使用医 保的能力。
THANK YOU.
筹集方式
医疗保险费的筹集由政府补贴、用人单位缴纳和个人缴纳三部分组成。其中,政府补贴占 较大比例,用人单位和个人的缴纳比例根据政策不同而异。
03
医疗保险待遇与报销
医疗费用报销范围与标准
报销范围
郑州市医疗保险政策对医疗费用报销范围包括药品费、治疗费、检查费、手 术费、输氧费、床位费等。
报销标准
根据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和不同的病情,报销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标准可 查询郑州市相关部门发布的政策文件。
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浅解

郑州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浅解国务院文件国发〔2007〕20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障问题,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1998年我国开始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之后又启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建立了城乡医疗救助制度。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文件豫政〔2007〕6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城镇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7〕20号),现就建立我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七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2007〕4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九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郑政办〔2007〕2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城镇居民补充医疗保险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十九日郑州市人民政府文件郑政〔2008〕1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郑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五日一、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1、坚持低水平起步;(筹资水平、保障标准与经济发展水平和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2、坚持重点保障;(重点解决城镇居民的大病医疗需求)3、坚持属地管理;4、坚持多渠道筹资;(以家庭或个人缴费为主,财政补助、单位补贴为辅)5、坚持多层次保障;6、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7、坚持权利与义务对等;8、坚持统筹协调。
郑州市医疗保险政策大全

郑州市医疗保险政策大全xx年xx月xx日contents •引言•郑州市医疗保险政策概述•郑州市医疗保险政策的详细解读•医疗保险政策的实施效果分析•郑州市医疗保险政策的改进建议•下一步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目录01引言郑州市是中国河南省的一个地级市,是该省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医疗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背景介绍为市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提高市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政策目的郑州市所有参保职工和居民所有符合政策的医疗保健机构和服务组织政策覆盖范围02郑州市医疗保险政策概述政策基本框架郑州市医疗保险政策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三个层次。
大病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对高额医疗费用进行再保障。
基本医疗保险分为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覆盖全体市民。
医疗救助则针对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等提供医疗费用救助。
1参保人员资格与权利23郑州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需满足在郑州市内就业、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等条件。
郑州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需为郑州市户籍或持有郑州市居住证、学生证等符合条件的市民。
参保人员享有对医疗保险政策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获得权、监督权等。
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主要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财政补贴等渠道。
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包括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购买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
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核算,接受监督。
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使用03郑州市医疗保险政策的详细解读保险内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
保险对象郑州市的职工,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保险特点具有强制性、互济性、非营利性等特点。
职工医疗保险政策保险对象保险内容保险特点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
具有自愿性、非营利性等特点。
03居民医疗保险政策02 01郑州市的非从业居民,如学生、儿童、老年人等。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市级统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市级统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14•【字号】郑政办[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市级统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郑州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市级统筹工作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2月14日郑州市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市级统筹工作实施办法为切实做好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下统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经办业务整合管理工作,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保险五险合一市级统筹工作的意见》(郑政〔2013〕2号)(以下简称《意见》),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社会保险机构整合(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2013年3月31日前,整合郑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郑州市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成立郑州市社会保险局(以下简称市社会保险局)。
负责《意见》执行前已在市本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的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负责编制、汇总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拨付计划;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指导工作。
(二)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回族区、金水区、惠济区,由各区人民政府牵头,2013年4月30前,按规定编制人数,将所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整合后,移交市社会保险局,成立社会保险分局。
郑州市社会保险局郑东新区分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郑州市社会保险局综合保税区(郑州航空港区)分局,由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按规定编制人数,根据各区工作实际,于2013年4月30日前组建社会保险分局。
郑州医保政策

郑州医保政策郑州医保政策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范围是:具有郑州市行政区域内户籍,不属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人员。
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及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
此外,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需要注意的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居民不得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筹集实行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
城乡居民医保以自然年度为保险年度,每年缴费一次。
缴费时间为每年7月1日~12月20日。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以及符合规定的优抚对象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助。
城乡居民原则上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缴费。
医保待遇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分别为:市级(或二类)45%、县级(或一类)5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所)、村卫生室65%。
参保居民年度内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50元,不设起付线。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和参保居民个人按比例承担。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和支付比例将按四类定点医疗机构类别分别划定。
其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300~1000元之间,报销75%;1000元以上,报销85%。
其二,一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600元,报销比例为:600~3000元报销65%;3000元以上报销75%。
其三,二类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1000元,报销标准为:1000~5000元报销60%;5000元以上报销70%。
《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

《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为了建立健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郑政[2000]15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暂行规定》中所指的退休(职)人员,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职)条件并且享受按月领取退休(职)金待遇的人员。
第三条外地驻郑常设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暂行规定》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
在外地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工,可参加外地或本地的基本医疗保险。
第四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工作计划分期分批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第五条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应填写《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一)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二)职工工资花名册、工资基金手册;(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有关证件、资料。
对用人单位填报的《登记表》、提供的证件和资料,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并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保险登记证》。
第六条用人单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登记手续后10日内,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代扣代缴明细表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它资料。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对用人单位报送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及时审核;对符合规定的,通知用人单位按核准后的数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七条参保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应以货币形式足额缴纳,于每月15日前办妥缴费手续;资金到账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分别计入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从次月起,参保人员凭郑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以下简称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
第八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年核定、按月申报。
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在税前列支,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

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体系,确保城乡居民年老后的基本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郑州市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三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遵循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易衔接,筹资标准和待遇水平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经济组织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方式。
第四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县(市、区)管理,分级经办。
第五条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是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县(市、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支付等业务经办工作。
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宣传发动和组织保障工作,确保经办人员、资金、设施及时到位。
各县(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在各乡(镇)、办事处设立派出机构,专人专职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务。
按照每万名应参保人员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与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为本辖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待遇享受等手续,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第二章基金筹集第七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一)城乡居民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二)政府补贴;(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利息;(四)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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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03
失业保险
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 业服务,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权益。
生育保险
为女职工生育提供医疗费用报销、生 育津贴和产假待遇等服务,保障女职 工的生育权益。
05
04
工伤保险
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的劳动者提供医疗救治、工伤津贴、 抚恤金和死亡赔偿金等服务。
社保缴纳方式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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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 引言 • 社保基础知识 • 郑州社保政策解读 • 社保卡使用指南 • 社保查询与咨询途径 • 社保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动态
01
引言
目的和背景
目的
为郑州市民提供全面、准确的社保信息,帮助其了解和利用社保政策,保障自 身权益。
背景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社保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为了满 足市民对社保知识的需求,提高社保政策的普及率和利用率,编写了这本社保 知识手册。
缴纳方式
个人缴纳和单位缴纳两种方式。个人 缴纳适用于灵活就业人员等,单位缴 纳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 。
缴纳流程
个人缴纳需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参保手续,单位缴纳需到当地社保经 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后,按照规 定比例和限额缴纳社保费用。
03
郑州社保政策解读
郑州社保政策概述
郑州社保政策是为保障郑州市民 的基本生活需求而制定的,包括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规定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包括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
《郑州市社会保险条例》
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社会保险的参保范围、保 险费征缴、保险待遇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