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标准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规范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规范本标准的第6.3.2 条、第6。
3。
3 条、第6。
5 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ﻫ本标准质监局编号为DB11/780-2011,2011 年4月28 日发布,2011年8 月1 日起施行。
1 范围ﻫ本标准规定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模式与分类、系统要求、设备要求、安全检查实施要求.ﻫ本标准适用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防暴力和防爆炸安全检查,其他适用场所的安全检查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ﻫ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208。
1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 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 15210 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ﻫGB 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 69 防爆毯GA/T841 基于离子迁移普技术的痕量毒品/炸药探测仪通ﻫ用技术要求ﻫGA 871 防爆罐GA 872 防爆球ﻫDB11/T384 (所有部分)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ﻫ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大型群众性活动major mass activtiesﻫ主办者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ﻫ人以上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销展览、招聘会、庙会、灯会、游园会等活动.3.2 安全检查securitycheck为达到安全防范目的,对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的人员、ﻫ车辆和物品进行的专业性检查。
3ﻫ.3安全检查系统security check systemﻫ以防暴力和防爆炸为主要目的,对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ﻫ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专业性检查的人员、设备组合。
3.4 最小作业单元minimum unitfor security check单位时间内,可实施独立安全检查、完成额定安检任务的最ﻫ少设备和人员构成.ﻫ3.5 普检normal security checkﻫ对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物品、车辆实施以专业仪器设备检查为主要方式的全面安全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定义本制度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一)体育比赛活动;(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三)展览、展销等活动;(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制度的规定。
三、安全管理原则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承办者负责、政府监管的原则。
四、安全责任(一)承办者的安全责任1. 承办者对其承办活动的安全负责,承办者的主要负责人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责任人。
2. 承办者应当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活动场所及相关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3. 承办者应当制定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4. 承办者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
5. 承办者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政府监管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有关安全工作。
3. 政府监管机构应当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五、安全许可(一)承办者应当在活动举办前30日向公安机关提出安全许可申请。
(二)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日内对活动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许可;不符合条件的,不予许可,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承办者应当在获得安全许可后,方可举办活动。
六、安全管理措施(一)活动现场设置安全检查站,对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
06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案卷评查规则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案卷评查规则1 总则1.1 本规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以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为目的,统一考评标准,规范考评工作,保证考评质量。
1.2 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案件评查依照本规则进行评分。
本规则未规定的,不列入评分范围;案卷制作不符合本规则规定,但符合属地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列入扣分范围。
1.3 案卷评查分为基本要素检查和一般要素检查。
基本要素检查重点针对在主体、检查意见、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适用、执法程序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执法问题。
一般要素检查重点针对在文书制作、执法程序、信息化应用和归档等方面是否存在一般性问题。
1.4 检查方法:案卷材料检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核查。
案卷评查实行复核制,至少1人考评1人复核,并应填写案卷评查记录表。
1.5 案卷分值总分为10分,得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1.6 基本要素检查不设负分。
凡存在本规则列举的基本要素问题的,每一问题扣5分,且不得评为合格以上档次;同时,还应进行一般要素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扣除相应分值。
1.7 一般要素检查不设负分,每类文书扣分最高不超过1分。
扣分分值按照不同文书和问题设定为1分、0.5分、0.2分、0.1分4档,凡存在规则列举的一般要素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
1.8 案卷成绩分为4个档次:9分以上(含)的为优秀,7分(含)至9分(不含)的为良好,5分(含)至7分(不含)的为合格,5分以下(不含)的为不合格。
2 基本要素检查2.1 主体a)以非法定消防执法主体的名义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的;b)不具有消防执法身份的人员实施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消防安全检查的;c)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的申报单位与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等文书记载不一致,且无合法理由的。
2.2 检查意见a)判定单位、场所消防安全条件的文书、资料等主要证据不足,或无效,导致消防安全条件事实不清的;b)检查意见书与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等文书记载相互矛盾,导致消防安全条件事实不清的;c)认定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未记载事实和依据的。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为加强学校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维护校园秩序,保护学校集体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各类活动顺利进行,根据《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05号)、《上海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及其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在校园内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
对所属师生在校外举办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也应参照本规定,履行相应的安全审批审查程序。
3.本规定所称的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是指租用、借用或者以其他形式临时占用学校场所、场地,面向师生或社会公众举办的文艺演出、庆典活动、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活动。
符合下列条件的群体性活动属于大型活动:(1)由学校、校内各单位、学生团体组织在校内举办的参加人数在500人以上的活动。
(2)(2)由学校、校内各单位、学生团体组织在校内举办的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上、有校外重要来宾参加的活动。
(3)校外人员参加人数在100人以上的活动。
(4)进校机动车在30辆以上的活动。
(5)跨校举办的活动。
(6)其他有必要进行严格管理或危险性较大的群众性活动。
4.对学校内单场次参加人数1000以上的大型活动须实行安全许可,公安机关是大型活动安全许可的实施机关。
5.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应当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校内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沟通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大型活动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大型活动组织单位(或校方联络者、出租联系者)负直接管理责任,安全保卫办公室对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校内有关其他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学校确定的工作职责,对大型活动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学校各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大型活动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有关单位、个人及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规范》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规范本标准的第6.3.2 条、第6.3.3 条、第6.5条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质监局编号为DB11/780-2011,2011 年4月28日发布,2011年8月1日起施行。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模式与分类、系统要求、设备要求、安全检查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防暴力和防爆炸安全检查,其他适用场所的安全检查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208. 1微剂虽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GB 15210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GB 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A 69防爆毯GA/T841基于离子迁移普技术的痕虽毒品/炸药探测仪通用技术要求GA 871防爆罐GA 872防爆球DB11/T384 (所有部分)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大型群众性活动major mass activties主办者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展销展览、招聘会、庙会、灯会、游园会等活动。
3.2 安全检查security check为达到安全防范目的,对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的专业性检查。
3.3 安全检查系统security check system以防暴力和防爆炸为主要目的,对进入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行专业性检查的人员、设备组合。
3.4 最作业单元minimum unit for security check单位时间内,可实施独立安全检查、完成额定安检任务的最少设备和人员构成。
3.5 普检normal security check对进入活动现场的人员、物品、车辆实施以专业仪器设备检查为主要方式的全面安全检查。
江苏省公安机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江苏省公安机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淮安市公安局•【公布日期】2015.06.25•【字号】•【施行日期】2015.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其他规定正文江苏省公安机关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活动安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大型群众性活动(以下简称大型活动)是指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须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展销等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撞钟祈福等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直接举办的大型活动;(三)群众自发聚集的迎新春、觐香祈福等传统民俗活动和规模性商场促销等活动。
第三条大型活动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举办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实施安全管理;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举办地省辖市公安机关实施安全管理;跨区域举办大型活动的,由活动举办地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实施安全管理。
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大型活动安全管理需要,对下一级公安机关管辖的大型活动实施安全管理,也可以指定下一级公安机关对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大型活动实施安全管理。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全面摸排掌握本地大型活动举办情况,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报告大型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涉及重大安全问题或敏感事项的,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提出书面报告,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与教育、宗教、住建、交通、卫生计生、商务、文化、体育、安监、旅游、信访、通信管理、气象、供电等部门密切合作,各司其职、整体联动,依法对大型活动实行安全管理。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方案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发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在我们生活中越来越普遍。
在活动进行中,安全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问题提出一套完善的安全方案。
二、活动前的准备工作在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之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员安排活动组织者必须制定清晰的人员安排计划,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人员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清晰是活动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
2. 设备准备确保活动所需设备的完好性和可用性。
包括通讯设备、急救设备、灭火器等,必须在活动前进行充分检查和测试。
3. 场地布置对活动场地进行细致的布置规划,确保通道畅通、安全出口设置到位,并对潜在安全隐患进行消除。
三、活动中的安全措施1. 交通管控在活动现场周边设置交通管制区域,引导车辆和行人按规定路线通行,确保交通秩序,避免事故发生。
2. 现场安保加强现场安保力量,保障现场秩序,防范各类紧急事件。
还要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应急预案演练,以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应对。
3. 急救应急设置现场急救点,配置专业医护人员,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同时,应妥善保管常用药品和医疗器械,以防突发状况。
四、活动后的总结与改进活动结束后,组织者应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发掘安全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提升下一次活动的安全水平。
五、结语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至关重要,只有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制定周密的安全方案,才能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保障参与者的安全。
希望本文提出的安全方案能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管理提供一定参考。
以上是关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方案的文档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型活动安全要求 下载
大型活动安全要求大型活动是指规模较大、参与人数较多、持续时间较长的公共性活动。
它们涉及到的人员、道路交通、设施设备以及其他因素都需要谨慎考虑和安排。
安全问题是举办大型活动时必须要重视的问题,因此,在策划和组织大型活动时,必须满足以下的安全要求:1. 安全风险评估在举办大型活动之前,必须对其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这可以有效地识别出潜在的安全风险,确定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和其对安全的潜在影响。
评估结果可以作为安全计划的指导,明确相关工作任务、分工和进度,并制定具体的安全方案和应急预案。
2. 做好现场安全措施在现场提供足够的安全措施,以确保活动的平稳进行。
这包括如下的方面:2.1 行人、交通流量控制为了避免拥挤和人群失控,必须对人员和交通进行有效地控制。
这需要制定一个特定的路线和流量控制方案,防止出现拥堵现象。
必要时,可以使用栏杆、移动墙壁或者大型人群控制设备等措施来维持秩序。
2.2 建立现场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应急管理机制,以在事件、事故或突发情况发生时及时响应。
这需要建立一个应急响应团队、准备必要的药物和急救设备、预先了解可能发生的危险、训练专业应急人员等方面的工作。
3. 保障消防安全对于大型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必须制定完善的消防安全措施,以保障活动场所消防安全。
这包括:3.1 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的设置在活动场地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消防通道,并保持其畅通。
活动组织者应确保器材是完好的,并且每个人都知道如何使用器材。
3.2 安全检查在活动进行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
确保消防通道、出口、逃生通道等贵重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 维护设备安全大型活动通常需要使用各种设备,如音响、灯光、音乐器材等。
这些设备不仅要能够满足活动需要,还要符合安全要求。
必须将设备放置在稳定的位置,并保证不会倒塌、脱落或发生其他危险事故。
5. 公众整体反应在大型活动期间,必须要监测公众的整体反应。
活动组织者应该制定应急方案,以能够有效管控紧急事件和其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精讲:大型群众性活动
考点一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主要特点
1)规模大
2)临时性
3)协调难
考点二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原则
1)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
2)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
3)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
考点三大型群众性活动检查巡查
1)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组织具有专业消防知识和技能的巡查人员在活动举办前2h 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在活动举办过程中全程开展防火巡查;活动结束时应当对活动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2)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在活动前12h 内进行防火检查。
考点四防火巡查组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巡查活动现场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2)巡视活动现场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3)巡查活动消防重点部位的运行状况、工作人员在岗情况。
4)巡查活动过程用火、用电情况。
5)巡查活动过程中的其他消防不安全因素。
6)纠正巡查过程中的消防违章行为。
7)及时向活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巡查情况。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标准
5、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6、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8、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
第八条
5、活动场所消防验收合格。
检查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6、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应当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标志明显,符合安全要求;
7、消防设施设置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8、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应付突然停电的应急设施,电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9、水上活动场所必须配备救护设施和合格的救护人员。
查资料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2
举办单位的安全工作方案
1、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2、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4、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5、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6、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7、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成都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第七条
10、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并提供: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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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查看
5、活动必须按有关要求得到所在地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
查资料
6、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查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7、演出举办单位应当依照有关安全、消防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5
事故应
急救援
1、有应急救援组织或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查机构文件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七条、第八条
2、有火灾和公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查制度
3、有演练记录。
查记录
4、活动负责人和保安人员、工作人员掌握预案内容。
查相关人员
5、明确相应的岗位职责。
查相关人员
6、配备了必要的应急设备、设施。
查设备清单
第七条
4
活动
场所
1、保障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安全规定;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3、保障监控设备和消防设施、器材配置齐全、完好有效;
4、提供必要的停车场地,并维护安全秩序。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八条
5、活动场所消防验收合格。
检查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
6、建筑物和各项设施应当符合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出入口和疏散通道标志明显,符合安全要求;
7、消防设施设置符合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
8、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应付突然停电的应急设施,电器设备符合安全标准;
9、水上活动场所必须配备救护设施和合格的救护人员。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成都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条例》
第七条
10、需要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演出举办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搭建舞台、看台,确保安全,并提供:依法验收后取得的演出场所合格证明,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和二十一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检查标准
序号
项目
检查标准
方法
检查依据
1
基本
条件
1、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查证件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2、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查资料
3、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9、制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督方案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10、公安机关指导对安全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
11、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和举办过程中,公安机关对活动场所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责令改正;
12、依法查处大型群众性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危害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
查阅资料
现场检查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现场检查
7、应急组织有明确的联络方式以便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现场检查
8、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符合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规定。
8、现场秩序维护、人员疏导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查阅资料
第六条
3
安全管
理措施
1、落实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和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安全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开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教育;
2、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3、按照负责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承办者有权拒绝其进入;
查资料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2
举办单位的安全工作方案
1、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组织方式;
2、安全工作人员的数量、任务分配和识别标志;
3、活动场所消防安全措施;
4、活动场所可容纳的人员数量以及活动预计参加人数;
5、治安缓冲区域的设定及其标识;
6、入场人员的票证查验和安全检查措施;
7、车辆停放、疏导措施;
4、按照核准的活动场所容纳人员数量、划定的区域发放或者出售门票;
5、落实医疗救护、灭火、应急疏散等应急救援措施并组织演练;
6、对妨碍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7、配备与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需要相适应的专业保安人员以及其他安全工作人员;
8、为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