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大学地信院常规奖学金评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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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是对学生在学业、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秀的一种奖励制度,对于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公平、公正、科学,各高校都制定了相应的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相关内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一般包括奖学金的种类、评定标准、评定程序等内容。

评定标准通常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

1.2 奖学金评定对象: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明确奖学金的评定对象,一般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1.3 奖学金发放方式: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还应规定奖学金的发放方式,包括奖学金的种类、金额、发放时间等。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细则一般包括学习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内容,通过对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2.2 综合测评程序:综合测评细则应规定综合测评的程序和流程,包括评定时间、评定人员、评定标准等。

2.3 综合测评结果公示:综合测评细则还应规定综合测评结果的公示方式和时间,确保评定结果的公开透明。

三、奖学金评定的公平性3.1 公平原则: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应遵循公平原则,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

3.2 评定标准的科学性: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应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定标准,避免主观因素对评定结果产生影响。

3.3 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的奖学金评定监督机制,对评定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评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四、奖学金评定的激励作用4.1 激励学生学习:奖学金的设立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4.2 提高学术水平:奖学金的评定标准一般包括学术成绩和科研成果,可以促进学生提高学术水平。

4.3 培养综合素质: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还应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综合素质。

赵天从奖学基金评奖条例

赵天从奖学基金评奖条例

赵天从奖学基金评奖条例2017年7月27日,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赵天从奖学基金会审定,形成赵天从奖学基金评奖条例修订稿。

评奖条例从审定通过之日起执行。

1、赵天从奖学基金保留在冶金与环境学院。

学院将此奖学金视同为校级奖。

评选对象为中南大学正式注册的冶金与环境学院、能源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资源加工与生物工程学院在读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2017级及之后没有工资收入的在读非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硕士研究生。

2、奖励额度①一等奖:5000元②二等奖:3000元③单项奖:2000元3、奖励名额①一等奖:6名左右②二等奖:30名左右③单项奖:视当年申请情况定,原则上不超过5名4、赵天从奖学基金评审专家组为了更好地审查申请者的学术水平和参评资格,成立赵天从奖学基金评审专家组,成员和任期由本基金委员会确定。

5、奖学金评审细则①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②对申请人的业绩考核,是考核本学位阶段的业绩,如果在本学位阶段已经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含赵天从奖学金等学院设置的奖学金),则业绩从最近一次获奖以后进行考核;③当赵天从奖学金与其它院级、校级及以上奖学金同时期开展申报时,申请人若申报了其它奖学金,不可再申报赵天从奖学金;④对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从研究生入学起前2年按硕士生身份评奖,第3年起按博士生身份评奖;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从研究生入学起前2年按硕士生身份评奖,第3年起按博士生身份评奖;⑤发表的论文必须是中南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或第一通讯作者单位。

论文排名中必须是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副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专利必须是中南大学为专利权人,本人在学生中排名前2位。

论文出版日及专利申请或授权公告日截止到当年奖学金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⑥副导师必须是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确认的,2015级及以后的以学院认定为准;⑦在业绩考核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根据以下条件排序:1)在党、团、学生工作及竞赛中表现优秀者优先考虑;2)论文的水平;3)加权平均绩点;⑧提交的论文中若发现有抄袭、变相抄袭、一稿多投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申请者当年及下一年度的参评资格;⑨接收的文章不记分,只在同等条件下做参考;⑩获得的其他奖励在同等条件下做参考;⑪严格一等奖的评审过程,满足一等奖评奖条件的学生的论文提前一个星期送给专家组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答辩;⑫专家组进行资格评审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⑬单项奖评选要求:在学期间获学科竞赛奖(认定范围为《中南大学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中的“中南大学学科竞赛重点资助项目”和“挑战杯”等),或者有公认的见义勇为的行为。

中南大学信息学院“易事特电力电子奖学金”评颁实施办法

中南大学信息学院“易事特电力电子奖学金”评颁实施办法

中南大学和利时奖学助学金评颁实施办法为加强中南大学与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之间的人才培养和科技研发方面的合作,扩大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南大学的影响,激励中南大学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经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南大学信息学院充分协商,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南大学信息学院设立“中南大学和利时奖学助学金”。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奖学金的名称为“中南大学和利时奖学助学金”,由中南大学信息学院院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管理。

第二条本奖学金设立的目的是培养人才和促进学科建设,推进校企合作,推动产学研一体化,从而为国家的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

第三条本奖学金的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在国家法律允许和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四条本奖学金的具体评审工作由中南大学信息学院院级奖励金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评审结果报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备案。

第二章奖项、奖励名额和金额第五条中南大学和利时奖学助学金为优秀学生奖,奖励不分等级。

第六条奖学金奖励名额和金额分别为:每年发放奖学金获奖人员20人,其中博士研究生5名,硕士研究生5人,本科生10人,奖金数额每人2000元人民币;助学金5人,奖金数额每人1000元。

第三章申报范围和评选条件第七条凡在中南大学信息学院正式注册在读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特定专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生均可提出申请。

第八条推荐“中南大学和利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关心集体,尊敬师长,爱护公物,自觉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业成绩拔尖,本科生综合测评成绩同年级排序位于前30%以内;研究生学位课程标准总分位于全校该年级研究生最前10%以内。

3、为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在符合以上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对担任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在大学生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果者;积极从事校园文化活动,在全国、省、市各项活动及竞赛中获得高等级奖励者;经严格认定审查后,优先评选。

奖学金评分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分细则范文

奖学金评分细则范文一、综合评分细则1.学术成绩(40%)该项评价学生在学术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平均绩点、课程选择与完成情况等。

-平均绩点:根据学生的绩点等级进行评分,绩点越高分数越高。

-课程选择与完成情况:评估学生是否广泛选择不同类型的课程,并成功完成这些课程。

2.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20%)该项评价学生在科研活动和创新项目中的表现。

-科研活动:评估学生是否参与科研项目、发表科研论文等。

-创新项目:评估学生是否参与创新项目、获得专利等。

3.社会服务与领导能力(20%)该项评价学生在社区服务和领导力方面的表现。

-社区服务:评估学生是否积极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如志愿者工作、社区项目等。

-领导力:评估学生是否担任学生组织或俱乐部领导职务,以及在该职务中的表现。

4.个人品质与道德表现(10%)该项评价学生在个人品德和道德行为方面的表现。

-个人品德:评估学生是否具有优良的品行,如诚实守信、独立思考等。

-道德表现:评估学生是否遵守学校和社会的道德规范,如尊重他人、正直等。

5.奖励加分项(10%)该项加分为学生在其他领域上的表现,例如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的比赛奖项、参与社交活动等。

二、评分标准解释1.优秀(90-100%):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突出,成绩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前10%。

2.良好(70-89%):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良好,成绩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前30%。

3.合格(60-69%):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符合基本要求,成绩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前50%。

4.待提高(50-59%):学生在各项评判标准中表现较弱,成绩位于全体申请人的后50%。

三、申请材料要求1.学术成绩单:需提供最近一学年的学术成绩单,并注明平均绩点。

2.个人陈述:需提供一份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学术研究、社区服务、领导经验以及个人成长等方面的经历与心得。

3.推荐信:需提供至少两封推荐信,推荐人应为教师、导师或社会领导人,推荐信应详细描述学生在学术、社会服务和领导力等方面的优秀表现。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高校为了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术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公平、公正地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学金。

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一、学业成绩评定1.1 课程成绩评定:学校根据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考试成绩和平时表现进行评定,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等评分方式。

1.2 学分绩点计算:学生的学分绩点是根据课程成绩和学分数计算得出的,不同等级的成绩对应不同的绩点,绩点计算公式为绩点 = 课程学分 × 课程绩点。

1.3 学年绩点计算:学年绩点是根据学生一年内所修课程的学分绩点计算得出的,学年绩点计算公式为学年绩点 = Σ(课程学分 × 课程绩点) / Σ课程学分。

二、科研成果评定2.1 科研项目参与:学生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包括教师指导的科研项目和学生自主发起的科研项目。

2.2 科研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科研项目的参与,积极投入科研工作,完成科研任务,并取得相应的科研成果,如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

2.3 科研能力培养:学校通过科研项目的参与,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包括科研思维、实验技能、数据分析等方面的能力。

三、社会实践评定3.1 社会实践活动参与: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如志愿者活动、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

3.2 社会实践成果产出:学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取得一定的社会实践成果,如调研报告、实习总结等。

3.3 社会责任担当: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通过社会实践活动的参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担当意识,使其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

四、综合素质评定4.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学术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的评价指标。

4.2 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学校采用多种评价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等,综合考量学生的各项素质。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的目的和原则奖学金评定的目的是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的优秀表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评定的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竞争和激励。

2. 奖学金的种类和条件根据学校的奖学金设立情况,奖学金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特殊奖等不同等级。

学生获得奖学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学术成绩优秀、科研成果突出、社会实践丰富、品德表现良好等。

3. 奖学金评定的程序(1)学生申请: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

(2)学生评审: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和教师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综合考虑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品德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奖学金评定:根据学生的评审结果和奖学金设立的条件,学校进行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

(4)奖学金发放:学校将获奖学生的名单公示,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发放奖学金。

4. 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学校建立奖学金管理制度,明确奖学金的管理和监督责任。

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发放等工作,并定期对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和原则综合测评的目的是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参考和指导。

综合测评的原则包括客观、公正、科学、全面和激励。

2. 综合测评的内容和方式综合测评的内容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评价。

评价方式包括考试成绩、论文评审、社会实践报告、综合素质评定等多个方面。

3. 综合测评的程序(1)学生档案:学校建立学生档案,包括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材料。

(2)评价指标确定:学校制定评价指标和权重,确定综合测评的具体内容和方式。

(3)数据采集:学校采集学生的学术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数据。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和完善我校奖学金评定工作,旨在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综合素质,推动学术进步和全面发展。

本细则旨在确保奖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以便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我校设立了以下几种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前5%的学生;- 二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5%至15%的学生;- 三等奖学金:授予综合评定成绩排名15%至30%的学生;- 特殊奖学金:授予在学术、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2.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的评定主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学术成绩:包括学生在各门课程中的成绩和学术表现;- 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奉献精神:包括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3.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学生申请: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院初评:学院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进行初步评定;- 综合测评: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由综合测评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 奖学金公示:公示评定结果,接受学生和教职员工的监督;- 奖学金发放:根据评定结果,将奖学金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学生。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指标综合测评指标主要包括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

具体指标如下:- 学术成绩:以学生的课程成绩为主要依据,包括平均分、专业排名等;- 综合素质:包括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领导能力等;- 奉献精神:包括学生在学校和社会中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2. 综合测评方法综合测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学生自评:学生需填写综合测评自评表,对自己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进行自我评价;- 专家评审:由综合测评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审;- 评定结果:根据学生的学术成绩、综合素质和奉献精神,综合测评委员会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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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细则 为了激励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成为综合素质高的优秀人才,学院制定了《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本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估细则》对学生的在校表现进行量化考核考评。

一、学生素质综合评分概述
1.学生素质综合评分以百分制得分的形式表述,包括加权成绩评分(包括全校性选修课)、评奖评优评分和能力表现评分。

其中学习加权成绩评分占综合测评分的90%,评奖评优评分占综合评分的5%,能力表现评分占综合评分的5%。

加权成绩
90%
评奖评优
5%能力表现5%
图1学生综合素质分评估比例
2.每学期结束前,各班班长和团支书必须将“学生综合素质评分”制表、公示,并交给班导师和院团学会办公室后才能离校。

院团学会办公室应收齐全院各班的表后交院团学会常务委员会审核,由团学会常务委员会主席或常务副书记交院学工办。

二、学生素质综合评分办法
以专业为单位分别计算个人“评奖评优评分”和“能力表现评分”和“加权成绩折算评分”。

获得奖励或担任干部时间必须是上一学年。

个人综合评分=加权成绩折算评分+评奖评优评分+能力表现评分
1.加权成绩折算评分=∑(M ×m )÷∑m ×90%×K
其中:M 为所修课程进档成绩;m 为所修课程学分数,补考合格
者成绩按60分计。

五级计分对应的分值为:优=95,良=85,中=75,及格=65,不及格=50。

K为中等教育差别系数,K=1.02的省区:内蒙、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西藏、云南、贵州、海南,用以计算第一学年学业平均成绩,其余学年K=1。

2.评奖评优评分=个人评奖评优评分÷专业中个人最高的评奖评优评分×5。

表1 个人各类获奖评优加分细则表
3.能力表现评分=个人能力表现评分÷专业中个人最高的能力表现评分×5。

表2 学生能力加分细则表
三、说明
1.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者(含全校性选修课),补考通过可参加常规奖学金评选,成绩按60分计;补考不及格者不参加常规奖学金评选。

(2012-2013学年有全校性选修课因缺考等原因为0分者,可参加2013年学年常规奖学金评选;从2014年起,全校性选修课0分,将取消参评常规奖学金资格。


2.个人综合评分是确定个人的评奖、评优评先、推荐免试读研、助学贷款等主要依据;学年(学期)内受过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或者通报批评3次及以上者,取消学年(学期)的评奖和评优评先资格;受过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且处分未解除的,取消推荐免试读研的资格。

3.各专业的评奖、评优评先等指标确定后,在符合学校有关规定条件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综合得分的多少从高到低确定名单。

4.各班班长、团学干部必须对学生参加活动记录以及表现情况认真考核,确保考评准确无误,对在考核考评中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业绩考评不称职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5.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地信院评奖工作委员会所有。

地球科学与信息物理学院
2013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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