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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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7.07•【文号】农经发〔2021〕2号•【施行日期】2021.07.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农经发〔2021〕2号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健全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近年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引导推动下,农业社会化服务不断探索创新、蓬勃发展,对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相比,农业社会化服务还面临产业规模不大、能力不强、领域不宽、质量不高、引导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快发展,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引领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为此,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的基本途径和主要机制,是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发展农业生产力的重要经营方式,已成为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

(一)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是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大国小农是基本国情农情,人均一亩三分地、户均不过十亩田的小农生产方式,是我国农业发展需要长期面对的基本现实。

这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在短期内通过流转土地搞大规模集中经营,也不可能走一些国家高投入高成本、家家户户设施装备小而全的路子。

当前,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就是通过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和组织形式等现代生产要素有效导入小农户生产,帮助小农户解决一家一户干不了、干不好、干起来不划算的事,丰富和完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内涵,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以服务过程的现代化实现农业现代化。

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

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

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08•【字号】•【施行日期】2016.07.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委省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局、农工委(部),厅、办各机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冀政发[2016]19号)精神,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提升农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出如下意见:一、以扩大有效和中高端供给为重点,优化产品结构1.优化种植结构。

引导农民尊重和适应市场变化规律,以产粮大县为重点,建设4000万亩粮食生产核心区。

在太行山、燕山及农牧交错区引导调减籽粒玉米,扩大特色杂粮种植面积,减少玉米产能。

在山前平原区,大力发展强筋、中强筋优质、专用小麦。

紧盯京津市场,做强蔬菜、果品等优势品种,突出精细果菜和特色高端叶菜,大力发展高端设施蔬菜,指导设施蔬菜大县开展单品规模争创全国第一大县、全省第一大县活动,积极推进分等定级,支持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到2020年高端设施蔬菜发展到500万亩。

2.壮大特色产业。

做精食用菌、中药材、马铃薯等特色产品。

加强10个万亩食用菌大县建设,突出香菇、双孢菇、平菇等优势品种,打造产加销产业集群。

加强燕山、太行山和坝上高原地区大宗道地中草药和冀中南平原药食两用品种基地建设,着力打造中药材大省。

建设面向全国的马铃薯种薯繁育基地,发展马铃薯种植、贮藏、加工、销售全产业链经济,抓好国家马铃薯主食加工试点,推动马铃薯主食化。

到2020年食用菌面积发展到50万亩,中药材、马铃薯面积均发展到300万亩。

3.优化畜禽养殖结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12.31•【文号】•【施行日期】2016.12.31•【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2016年12月31日)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国农业农村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已进入新的历史阶段。

农业的主要矛盾由总量不足转变为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

近几年,我国在农业转方式、调结构、促改革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为进一步推进农业转型升级打下一定基础,但农产品供求结构失衡、要素配置不合理、资源环境压力大、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乏力等问题仍很突出,增加产量与提升品质、成本攀升与价格低迷、库存高企与销售不畅、小生产与大市场、国内外价格倒挂等矛盾亟待破解。

必须顺应新形势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调整工作重心,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开创农业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市场需求变化,以增加农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优化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由过度依赖资源消耗、主要满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绿色生态可持续、更加注重满足质的需求转变。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一个长期过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协调好各方面利益,面临许多重大考验。

必须直面困难和挑战,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勇于承受改革阵痛,尽力降低改革成本,积极防范改革风险,确保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农民增收势头不逆转、农村稳定不出问题。

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新发展理念,协调推进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城镇化,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力争农村全面小康建设迈出更大步伐。

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7.06.05•【文号】财农〔2017〕53号•【施行日期】2017.06.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7〕53号山东、安徽、湖南、广东、云南、陕西省财政厅: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要求,适应农村改革内外部环境和条件深刻变化的需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和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我部研究制定了《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财政部2017年6月5日附件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实施方案我国不仅是一个农业大国,更是一个农村大国。

十八大以来,农村改革中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主体框架已基本搭建,各项改革政策正在扎实推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基础稳固,农村和谐稳定,农民安居乐业,整个大局就有保障,各项工作都会比较主动。

为稳住“三农”这块“基本盘”和“压舱石”,继续为全局作贡献,落实好2017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适应农村改革面临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深刻变化的需要,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会同中央有关单位和部门以《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为蓝本,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开展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

现就做好试点试验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农村综合性改革。

《关于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解读

《关于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建设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的指导意见》解读

城乡建设与发展农村经济与科技2020年第31卷第20期(总第496期)1 出台背景和意义一直以来,粮食的生产是国之根本,粮食安全关系到国家的发展前途,因此粮食产业的发展高度受重视。

党中央多次对我国粮食产业发展做出重要的指示,要求要保障我国粮食的质量,加强粮食产业链的发展,提升粮食的价值,确保我国粮食稳定的供应,提升农业质量效益,提高我国粮食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党中央还要求加快速度建设粮食产业,提升粮食的精深加工水平,发展绿色农产品,提高我国粮食作物的产量,提升粮食作物的质量,促使我国成为粮食强国。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战略部署,国家粮食局出台了《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的出台促进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我国粮食产业的发展,提升了我国粮食的质量,加强粮食产业链的发展,确保我国主要粮食的供应量,提高我国粮食自给水平,避免出现粮食受国外遏制的局面,提高我国粮食在国际竞争力,有助于我国成为粮食产业强国。

2 总体要求在《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了促进我国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及建设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的总体要求,还对此规划了建设的主要任务,并且从打造供应链、提升价值链和延伸产业链这三个方面进行了规划,制定了保障措施,提出对“优质粮食工程”的建设要求。

总的来讲,《指导意见》体现三个重要的特性:一是与时代要求相匹配,具有时代性。

《指导意见》的出台和我国关于粮食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非常契合,具备了非常强的时代代表性;二是具有创新性,无论是从总体要求,还是对粮食产业发展的具体规划,都跟以往的指导意见有所不同,是对近几年来我国粮食产业发展中的经验总结,并且对其进行了创新;三是具有持续发展的特性,对粮食产业发展提出了具体的保障措施,从长远考虑了我国粮食产业发展的方向,并不是纸上谈兵,而是从实际出发,提出了可建设性的措施。

3 重点任务3.1 加强市场主导的方向在发展粮食产业时,要加强市场的主导地位,由市场走势来配置粮食资源的分配,要统筹考虑粮食生产、流通和消费等环节,将其进行有机的整合,坚持以市场作为主导,建设粮食流通机制,确保粮食能顺利流通,保障粮食生产和消费的纽带。

粮食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粮食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粮食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我国粮食产业化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全面提升粮食产业化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优化耕地资源布局。

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坚决控制农地撂荒、盖房等现象,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

加大土地流转力度,促进土地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严格农用地保护,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升农业生产保障能力。

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

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制定差异化农业科技支持政策,推进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生产。

培育高效新品种,提高农田水利技术水平,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提升全产业链数字化管理。

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引进,提升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素质。

三、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坚持粮食生产优先,加快发展绿色高效农业,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加大优质粮食生产力度,提升产区振兴粮食特色品牌影响力。

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提高粮食产业附加值,推动产业链延伸。

四、强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深化农业产业化、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推进农产品产销对接,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溯源追查体系。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

五、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健全土地流转市场,提高土地流转率。

加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保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土地流转经营。

六、加强农业农村扶贫工作。

切实落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加大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创新扶贫方式,加强产业扶贫,提高农民脱贫能力。

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七、加强粮食市场监管。

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市场供需动态,保障市场稳定供应。

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农产品标准化建设。

全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三年行动计划

全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三年行动计划

全县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三年行动计划为进一步稳定发展我县粮食生产,推进粮食生产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实施意见》(x政办发〔x〕37号)及《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x政办发〔x〕12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紧紧围绕守住粮食生产能力不降低这条底线,牢牢把握稳粮增收这个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基础,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切实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地,坚定不移抓好粮食生产,全力以赴保护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以提升产能、扩面增产、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以绿色生态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科技进步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为重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通过三年的努力,全县粮食播种面积、粮食总产量基本保持稳定,绿色优质粮食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增加,粮食优质品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确保我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绿色农业强县夯实基础。

具体工作目标:“守面积,提质量,推模式,创品牌”。

守面积:守住耕地面积,确保粮食生产能力;守住11万亩粮食功能区,确保粮食生产任务的完成。

提质量:提升农田地力质量,确保现代先进农艺措施在现有全域范围农田推行到位;大力推广“优质米绿色生态栽培技术”,全面提升“x大米”的质量。

推模式:大力推广稻鳖(虾)共生、稻(虾)轮作、粮经轮作等稳粮增收新型农作制度。

创品牌:实施优质品牌“x大米”培植计划,培育本地居民爱吃、外地游客想购的优质“x大米”品牌10个左右。

二、加大种粮政策扶持力度(一)继续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支持耕地地力保护,直接补贴到户。

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挂钩,对改变耕地性质的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简易大棚设施蔬菜用地除外)、被征(占)用进行非农业建设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长年抛荒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补充耕地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关于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意见

关于促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意见为进一步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充分发挥我市粮食资源优势和交通区域优势,培育新型粮食市场主体,促进粮食企业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推进全市粮食产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主动适应新常态下粮食产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按照供给侧改革要求,激发创新活力,引导全市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统筹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依托籼稻主产优势,打造混合经济形态下的“产购储加销”一体化粮食全产业链,促进粮食生产,提高粮农收入,保障粮食安全,实现由粮食主产市向粮食产业经济强市的迈进。

争取到X年,全市粮食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50亿元以上;培育在国内市场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型粮食产业综合型龙头企业(集团)和若干区域性龙头骨干企业;进一步优化粮食产业结构,增强产业有效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的消费需求。

二、产业经济发展方向和发展重点(三)产业经济发展方向1.做大做强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提升龙头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提高产品品质,进一步做精做优主业。

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整合行业有效资源,扩大企业规模,向产、购、销、加等多方向延伸发展,形成综合型龙头企业集团。

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科学管理、构建企业特有文化,使企业向上市公司发展。

2.建立集群化的产业链协作关系。

以产业链、利益链为纽带,以龙头企业为中心,延伸完善产业链条,吸引上下游关联企业适度聚集,促进产业链分工进一步向专业化、精细化发展,并通过企业间的相互参资入股等,构建更为紧密、高效、低耗的产业链协作关系,形成一批适应市场发展的产业链利益共同体。

3.深挖粮食资源潜力。

充分利用资源,开发资源,挖掘资源潜力,引导产业由单纯的粮食供给向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工等多元化产品供给方向发展。

通过发展以米制品为主的粮食深加工及副产品综合利用,延伸产业链、价值链,实现粮食资源的充分开发利用和粮食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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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
业经济的实施意见(最新)
根据《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的意见》(X政办发〔X〕70号),经县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X年,初步建成适应县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全县粮食优质品率提高10个百分点左右,粮食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粮食加工转化率达到88%,主食品工业化率提高到30%以上。

二、培育壮大粮食产业主体
(一)增强粮食企业发展活力。

以资本为纽带,推动跨行业、跨所有制粮食企业兼并重组,促进资产、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增强市场化经营能力和产业经济发展活力。

(二)壮大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

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带动力的粮食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支持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承担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或与承储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三)支持多元主体协同发展。

鼓励粮食企业与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粮食合作社等开展产销对接和协作。

建立健全线上线下融合、期货现货协调的粮食市场体系,鼓励各级储备粮采购、销售进入县级以上粮食批发市场公开透明交易。

鼓励龙头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各类
市场主体成立粮食产业联盟,实现优势互补。

三、创新粮食产业发展方式
(四)促进全产业链发展。

发展“产购储加销”一体化模式,主动适应和引领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支持粮食企业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建立优质粮源基地;支持粮食企业建设物流营销和服务网络,打造绿色、有机的优质粮食供应链;支持粮食企业大力开展麦麸、麦胚、玉米芯等副产物综合利用,提高粮食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

(五)推动粮食产业园区发展。

整合现有粮食生产、物流、仓储、销售以及科技等资源,打造一批优势粮食产业集群,支持X嘉惠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建设现代粮食产业发展物流示范区。

(六)支持企业投身“一带一路”建设。

支持粮食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粮食贸易与粮食加工产能合作,建设粮食种植加工基地。

(七)积极发展新业态。

推进“互联网+粮食”行动,拓展物流运输、金融服务等功能,开办网上粮食购销大集。

发掘推介X特色饮食文化,推动粮食产业与休闲旅游、农耕体验、健康养生等深度融合。

(八)打造优势粮食品牌。

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推介我县区域粮食品牌和产品品牌,开展形式多样的产销对接推介活动,提升我县粮食品牌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

开展优势粮食品种国家地理标志认证,鼓励企业获得有机、良好农业规范等通行认证。

加大粮食产品的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市场秩序。

四、加快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九)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

大力推进、重点支持优质粮食工程建设,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建立优质优价的粮食生产、分类收储和交易机制。

推广小麦粉和食用植物油适度加工,大力发展低糖、全谷物等新型营养健康食品。

推动地方特色粮油食品产业化,加快发展杂粮、杂豆等特色产品。

(十)发展健康粮油及中医功能食品。

大力实施“粮食+健康”行动,以玉米、杂粮等具有地域特色和地理标志的产品为代表,积极开发健康粮油食品和功能性食品,提高粮油产品附加值。

(十一)大力促进主食产业化、名吃工业化。

鼓励企业延伸加工产业链,开发绿色、健康、营养、安全的粮食主食产品。

开展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

支持推进米面、玉米、杂粮及薯类主食制品的工业化生产、社会化供应等产业化经营方式,实施集群化联动发展,大力发展方便食品、速冻食品、冷鲜食品。

保护并挖掘传统主食产品,发展传统知名小吃工业化生产营销新模式。

(十二)加快发展以玉米为主的粮食精深加工与转化。

积极发展玉米精深加工,增加功能性淀粉糖、功能性蛋白等食品有效供给。

强化食品质量安全、环保、能耗、安全生产等约束,倒逼落后加工产能退出。

(十三)统筹利用粮食仓储设施资源。

培育粮食仓储租赁市场,开展粮食代收代储业务,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提供粮食产后服务。

优先利用仓储设施建设粮食配送中心,充分发挥“放心粮油”配送中心作用,为城乡居民提供粮食配送服务。

五、强化粮食科技创新和人才支撑
(十四)支持粮食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通过共同设立研发基金、实验室、成果推广工作站等方式,积极开展粮食绿色储藏、精深加工、特色粮油开发等新技术研发。

(十五)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广。

深入实施“科技兴粮工程”,将粮食科技纳入科技三项费用范畴,支持粮食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建设。

支持粮食研究开发机构、粮食企业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推动粮食成果产业化。

(十六)健全人才保障机制。

实施“人才兴粮工程”,积极引进紧缺粮食人才,支持粮食类企事业单位建设科技人才基地。

提高科研人员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享比例,允许科技人员按规定兼职兼薪,为其创造更为宽松的创业创新环境。

支持开展粮食技能培训,大力培育“粮工巧匠”。

六、夯实粮食产业发展基础
(十七)建设粮食产后服务体系。

引导粮食企业为农户提供粮食“五代”(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服务。

(十八)建设现代粮食物流体系。

将粮食物流纳入整体物流发展体系规划,培育主食产品冷链物流,鼓励发展专业粮食物流企业,提高粮食物流组织化水平。

加快粮食物流与信息化融合发展,促进粮食物流信息共享。

(十九)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

支持建设以县级为支撑、企业为基础的公益性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

建立粮食质量安全追溯
体系,进一步健全质量安全监管衔接协作机制,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加工。

积极扶持企业参与“中国好粮油”行动。

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加强企业内部质量控制,进一步完善落实食品安全追溯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

七、完善保障措施
(二十)加大财税扶持力度。

充分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

统筹利用粮食风险基金等支持粮食产业发展。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功能,积极引导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加大对粮食产业的投入,对符合规定的粮食项目进行奖励性补助。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仓储、烘干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具购置补贴。

落实粮食加工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所得按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国家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

鼓励企业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研发投入,对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研发费用,按照有关税收法律和政策规定,在计算应纳所得税额时加计扣除。

落实有关支持物流、电商及服务业发展政策。

(二十一)健全金融保险支持政策。

各金融机构要把扶持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在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粮食收购、加工、仓储、物流等各环节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要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建立健全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融资担保机制,降低银行信贷风险。

支持粮食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等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粮食企业并购重组。

引导粮食企业合理利用农产品期货市场管理价格风险。

在做好风险防范的前提下,积极开展企业厂房抵押和存单、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融资业务,创新“信贷+保险”、产业链金融等多种服务模式。

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为粮食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和“走出去”提供保险服务。

鼓励保险企业创新开展“价格保险”等新型农业保险,降低粮食流通领域经营风险。

(二十二)落实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

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统筹安排和重点支持。

支持和加快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变为出让用地,其市场增值部分可用于粮食基础设施建设。

对国有粮食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粮食仓库或通过置换“退城进郊”建设粮食仓库的项目,给予免收相关规费的政策支持。

改制重组后的粮食企业,可依法处置土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发展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落实粮食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政策。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定期研究发展本地粮食产业经济举措。

加大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实绩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

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支持粮食企业通过产销融合方式大力开展粮食产业扶贫。

粮食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粮食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推动粮食物流示范区建设,加强粮食产业经济运行监测。

发展改革、财政部门要强化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作用,撬
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粮食产业。

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抓紧完善配套措施和部门协作机制,并发挥好粮食等相关行业协会商会在标准、信息、人才、机制等方面的作用,合力推进粮食产业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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