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高新科技企业条件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规定正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76号《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二届第1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李子彬一九九八年八月二十六日深圳经济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把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建设成为特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主要基地,规范高新区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高新区的管理。
本规定所称高新区,指深圳市人民政府根据特区发展需要提出申请,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设立的经济性区域。
第三条高新区应成为大规模、高效益的高新技术产业区,高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区,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机制试验区,国内、国际经济技术的合作区及高新技术人才的培训教育区。
第四条高新区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统一政策、统一规划和统一管理。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五条市政府设立高新区领导协调组织、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高新区服务机构,施行对高新区的管理。
第六条高新区领导协调组织由市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高新区领导协调组织行使下列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市政府有关建设高新区的方针、政策和决定;(二)审查高新区发展规划、项目、土地、资金和管理制度;(三)协调解决高新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高新区行政管理机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政府具体管理高新区各项相关行政事务。
认定高新企业必须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及评分标准

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企业填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内容是否完整进行确认。内容不完 整的,在服务平台上通知企业补正。信息
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按I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按口类评价。
.企业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是指企业在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际标准化组 织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中排名起草单位前五名。
.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包括国家(省、部)重点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省、部)工 程实验室、国家(省、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省、部)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省、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 四、信息填报
A.6%(含)以上(50分) B.5%(含)-6%(40分) C.4%(含)-5%(30分) D.3%(含)-4%(20分) £.2%(含)-3%(10分) F.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50分) B.25%(含)-30%(40分) (:.20%(含)-25%(30分) D.15%(含)-20%(20分) E.10%(含)-15%(I。分) F.10%以下(0分) 3.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
.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二、评分标准: L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 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30%(含)以上(20分) B.25%(含)-30%(16分) C.20%(含)-25%(12分) D.15%(含)∙20%(8分) E.10%(含)-15%(4分) F.10%以下(0分) 2.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 企业从(1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深圳高新企业的申请条件和评定标准2023

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指深圳市按照国家及市级有关规定,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组织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等方面达到一定条件的企业,给予认定并给予相应支持和优惠政策的活动。
对于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了解其中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有助于企业对自身的经营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并在必要时进行合理调整和改进。
一、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1.自主知识产权: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成果,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2.技术创新能力:企业在科研投入、研发人员数量、技术创新成果等方面具有一定能力。
3.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拥有专业化、法治化的组织架构和管理能力,能够有效组织和管理科研开发活动。
4.经济效益:企业在经济效益方面表现良好,拥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二、深圳高新技术企业评定标准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1.技术水平:企业在所属行业中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处于领先地位。
2.研发投入:企业在科研开发方面的投入达到一定比例,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例较高。
3.创新成果:企业在自主研发领域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形成了一定的核心技术。
4.管理水平:企业拥有健全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管理水平达到一定标准。
5.经济效益:企业在经济效益方面表现出色,实现了一定的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
三、个人观点和总结对于深圳高新技术企业的申请条件和评定标准,我认为,这些条件和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企业的科技创新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这些条件和标准,可以激励企业增加科研投入,提升技术水平,不断完善组织管理体系,进而提升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
也有助于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引导,保障政策的合理有效执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此,我总结申请条件主要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能力、组织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这四个方面,而评定标准则主要包括技术水平、研发投入、创新成果、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这五个方面。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

深圳市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申请指南一、申请内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二、设定依据(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三)《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四)《国家税务总局深圳税务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出具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深税函〔2021〕46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区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发证日期为2019年或2020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不能申报,发证日期为2018年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须先完成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事项再申请认定;(二)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从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资格。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必须同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三)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四)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六)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深圳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标准评估体系

深圳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标准评估体系第一部分:概述一、深圳市科技创新型企业标准评估指标体系的目的为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总体目标,鼓励我市科技型企业积极进行各种类型的技术创新活动,全面提升我市制造业的核心竞争能力,为市委、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供研究和分析的工具。
二、选择科技创新型企业标准指标的原则1、科学性原则所选择的评估指标要有代表性、系统性和完整性,并且通过定性、定量的分析和综合考核评价,得出科学合理、真实客观的评价结果。
2、导向性原则建立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体系的目的就是对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进行细分和量化,为政府出台鼓励企业创新政策提供决策依据,从而为政府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活动作好导向。
3、可比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要力求量化,指标比较结果可采用相对数,以利于不同规模和不同行业的企业间进行对比,促进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
同时考虑今后深圳企业创新活动测度与国际接轨、参考国内外相关的重要指标。
4、可操作性原则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目的主要是在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中得到应用。
这就要求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及其评价方法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因此,指标体系的设置,避免形成庞大的指标群或层次复杂的指标树。
指标所涉及的企业数据易采集,计算公式科学合理,评价过程简单,利于掌握和操作。
要尽可能选取影响权重最高,具有足够代表性的综合指标和专业指标,从而比较准确、简洁地表述所涵盖的内容。
三、确定指标评估体系的方法和程序1、综述国内外相关的指标体系;2、提出30个反映企业创新活动的重点指标;3、相关部门讨论确定最后的评估指标;4、对100家企业的数据样本进行测度,确定各指标评估标准;5、相关部门讨论确定各指标的权重系数;6、确定整个指标评价体系,编辑测度软件。
第二部分:关于指标体系中的若干界定与阐释一、在构造科技创新型企业指标评估标准方面,政策制定和分析所需要的信息被作为首要因素加以考虑。
深圳高新企业申报详细流程

深圳高新企业申报详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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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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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robat Reader 9.0或以上,不使用 直接粘贴,减少空 白和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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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用户名密码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 ),点击首页右上角【企业申报】, 再点击【密码找回】,输入注册号、法人代码和税务登记 号等信息(输入内容需与注册时所填写的信息一致),设 置用户名和密码。
“核心信息变更”则需在提交后将《核心注册信息修改申请》(说明 信息变更前后的情况并盖公章)将书面申请传真至83671211或 83671443。
上市公司的股东信息的处理
网上填报
软件及填写要求 1、建议使用Acrobat Reader 9.0或以上版本的软件。 2、不要使用直接粘贴将文本填进系统表格,建议把文档文字复制到 记事本中,再点击系统中空白框上方的按钮“粘贴为无格式文本”。 3、同时为避免出现表格跨页或空白,请不要将文字分段,尽量减少 空白格及空白行,并不要超出限定字数。
条件四:研发投入比例
近三年研发占销售≥6%、4%、3% 境内研发≥60% 其他费用≤10%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按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条件五:高新产品收入比例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60%
1、属于八大领域 2、拥有知识产权
条件六:评分70以上
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 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
研发费用比 例(四)6, 4,3
自主知识产权 (成果)
时间:近三年
来源:研发得来; 其他方式:独占等 (一)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正文:----------------------------------------------------------------------------------------------------------------------------------------------------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1998年1月1日)第一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第一条本认定标准参照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开发型、生产型和投资型三种。
(一)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指综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之和)主要集中在研究、开发阶段,且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成果,或对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开发并形成生产能力的企业。
(二)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指主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形成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能力,并有所创新的企业。
(三)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指主要投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或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提供担保的企业。
第三条凡申请认定开发型或生产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必须达到以下水平和标准:(一)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二)达到当前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三)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经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企业标准;(四)产品质量须经市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认定。
第四条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二)年总产值和年销售额均应在1000万元以上,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和销售额应各占总产值和总销售额的50%以上;(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四)年人均总产值达15万元以上;(五)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六)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额的10%以上;(七)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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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分类号】D462043199884【时效性】有效【颁布单位】深圳市科学技术局【颁布日期】19980415【实施日期】19980415【失效日期】【内容分类】科学技术【文号】深科(1998)32号【名称】深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修订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的通知【题注】【章名】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1993年)的有关规定,我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过去颁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认定标准及高新技术产品目录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名称】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题注】【章名】全文第一条为了实现我市高新技术产业“九五”发展计划,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参照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有关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认定和管理办法,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包括高新技术企业(项目)的认定和考核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产品”系指市科技局公布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中所列产品。
【章名】第一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考核办法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开发型、生产型和投资型三种。
第四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由企业自愿申请,并应如实提供下列材料:(一)填写“深圳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书”;(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证明书;(三)经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本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四)高新技术产品的科技成果、产品或技术等鉴定证书,技术标准、产品质检报告等;(五)银行贷款证和信誉等级证明;(六)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应提供投资或担保的合同及证明材料。
第五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程序:(一)市科技局于每季度的第三个月分批审理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各申报企业将第四条所要求的材料于上述月份的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二)市科技局对各企业上报材料按照《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进行初审,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给予答复,十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三)考察通过后,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计划局和市经发局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在十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评审,专家评审小组由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五~七人组成,专家评审小组依照《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进行评审;(四)市科技局在专家评审后十个工作日内对通过评审的企业给予核准,并将核准文件报送市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五)核准后五个工作日内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牌匾;(六)报国家科委及省科委备案。
第六条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年审淘汰制。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十五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上季度统计报表,每年一月十五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表》、《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经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贷款证原件。
第七条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若发生变更行为,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上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视其变更情况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为加强高新技术产业的宏观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扣分制考核办法,具体扣分办法如下:(一)达不到《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的,扣10分;(二)企业侵犯知识产权的,视情节轻重扣2~6分;(三)拒绝配合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公务的,每发生一次扣1分;(四)未按期偿还政府有偿经费或银行贷款的,每逾期3个月扣1分;(五)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对担保业务不承担责任的,视情节轻重扣2~6分;(六)属于高新技术产业优惠政策办理的“多次往返通行证”或“因公普通护照”违反外事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扣2~6分;(七)未按时向市科技局报送季报表或有虚报、瞒报的,每次扣1分,拒报一次扣2分;(八)未按时报送《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考核表》及年终考核其他材料的扣2分,有虚报、瞒报的扣4分,拒报的扣6分;第九条考核累计扣分达到6分以上者(含6分),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考核累计扣分达到5分者,给予警告;考核通过的,在《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上加盖有效期的印鉴,企业凭加盖印鉴的证书和考核通过的文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优惠政策的手续。
每年考核结果由市科技局行文报送市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
【章名】第二章高新技术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第十条高新技术项目分为开发型和生产型两种。
第十一条高新技术项目的认定由企业自愿申请并如实提供下列材料:(一)填写“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申请书”;(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法人证书;(三)项目技术来源、技术水平、市场分析、投资规模等资料。
第十二条高新技术项目的认定程序:(一)市科技局于每季度第三个月分批审理企业提供的申请材料,各申报企业将第十一条所要求的材料于上述月份的10日前报送市科技局计划财务处;(二)市科技局对各企业上报材料按照《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进行初审;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上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给予答复,十个工作日内对材料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现场考察;(三)考察通过后,由市科技局会同市计划局、市经发局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依照《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进行评审;(四)市科技局在评审后十个工作日内对通过联审的项目给予核准,并将核准文件报送市政府有关领导和有关部门;(五)核准后五个工作日内颁发“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六)报国家科委、省科委备案。
第十三条高新技术项目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高新技术产业的优惠政策。
项目投产后,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
第十四条高新技术项目每年一月十五日前向市科技局上报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证书》。
对符合认定标准的项目,在证书上加盖有效期的印鉴,企业凭加盖印鉴的证书和考核通过的文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优惠政策的手续;考核达不到《深圳市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的,取消其高新技术项目资格。
第十五条承担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若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视其变更情况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名称】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项目)认定标准【题注】【章名】全文第一条本认定标准参照国家科委和广东省科委有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结合深圳的实际情况制定。
【章名】第一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第二条高新技术企业分为开发型、生产型和投资型三种。
(一)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指综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之和)主要集中在研究、开发阶段,且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成果,或对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开发并形成生产能力的企业。
(二)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指主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形成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能力,并有所创新的企业。
(三)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指主要投资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或为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提供担保的企业。
第三条凡申请认定开发型或生产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产品必须达到以下水平和标准:(一)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二)达到当前国际或国内同类产品的先进水平;(三)符合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经市级以上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企业标准;(四)产品质量须经市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认定。
第四条开发型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二)年总产值和年销售额均应在1000万元以上,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和销售额应各占总产值和总销售额的50%以上;(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并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四)年人均总产值达15万元以上;(五)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六)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额的10%以上;(七)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和方法。
第五条生产型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从事《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范围内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和经营(包括技术服务),但单纯的商业经营除外;(二)年总产值和年销售额均应在2500万元以上,自产的高新技术产品的产值和销售额应各占总产值和总销售额的50%以上;(三)年人均总产值达20万元以上;(四)销售利税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五)年研究开发经费支出占年销售额的3%以上;(六)有检测设备比较齐全的质量检测部门,并按国际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质量控制;(七)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和方法。
第六条投资型高新技术企业应符合下列条件:(一)向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投资的数额在3000万元以上或为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担保额在1亿元以上,并且对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额或担保额分别占公司投资总额或担保总额的70%以上;(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三)具有现代化管理的组织、措施、方法。
【章名】第二章高新技术项目认定标准第七条高新技术项目分为开发型和生产型两种。
(一)开发型高新技术项目,指综合投入(人力、物力、财力之和)主要集中在研究、开发阶段,且主要依靠企业自身的研究开发成果,或对引进的科技成果进行后续技术开发与产品开发并形成生产能力的项目。
(二)生产型高新技术项目,指主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技术、生产设备形成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能力,并有所创新的项目。
第八条凡申请认定的项目,必须达到以下水平和标准:(一)产品属于《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范围;(二)达到当前同类产品国际先进水平或国内领先水平;(三)技术成熟,投产后可形成生产规模,并可在三年内实现下列预期经济指标:(1)开发型高新技术项目:年产值1000万元以上;(2)生产型高新技术项目:年产值2500万元以上;(四)项目属新建项目,其资金、人员、设备已到位,并且处于设备调试或试生产阶段;(五)承担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应具备:(1)企业注册资金开发型企业:3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生产型企业: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申请认定的项目投资规模:开发型项目: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生产型企业: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六)其他应具备的条件:项目有明确的市场需求,资金和原材料来源落实,占用土地和消耗水电较少,无污染或有较少污染但有切实的环保措施等。
第九条本标准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标准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原标准同时废止。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品目录01电子与信息:0101电子计算机010101超级小型计算机、大型计算机、巨型计算机010102高档微型计算机(PC)、多功能微型计算机(台式)010103便携计算机、笔记本计算机010104仿真机010105工业控制机010106网络计算机(NC)010107工作站010108服务器010109多媒体计算机(台式)010110嵌入式计算机0102计算机外部设备010201新型存储设备010202新型显示终端010203新型打印终端010204自动绘图仪010205座标数字化仪010206计算机高性能板卡010207智能化电源010208自动扫描输入设备010210硬盘驱动器及硬盘010211硬盘磁头010212新型电脑开关电源、不间断电源010213IC卡010214多媒体板卡、触摸屏010216光盘驱动器010215新型数模、模数转换器件010217CD-R0103信息处理设备010301办公自动化设备与系统(如数码复印机、油印机等)010302自动排版设备与系统010303激光照排设备与系统010304图形、图像处理设备010305文字、语音、图像识别设备010306光电信息处理设备010307印鉴、文字与图像鉴别系统010309商业金融终端设备及系统010310智能控制系统010311仿真系统010312网络系统010313文字处理机010314磁卡及IC读写器、POS等专用设备0104计算机网络产品010401网络服务器010402网络终端设备010403网络接口适配器010404多协议通信适配器010405网络检测设备010406其它网络系统专用设备0105计算机软件产品010501系统软件010502支持软件(中文平台软件、软件开发工具、工具类软件、数据库管理系统软件等)010503多媒体软件(文字、数据、图形、图像处理和应用软件等)010504事务管理软件(MIS系统、金融、商业、财务、税务、工商、办公自动化、教育管理等)010505辅助类软件(CAD、CAM、CAI等)010506仿真软件与控制软件010507智能软件(专家系统、机器翻译系统等)010508网络应用软件(INTERNET、INTRANET等)010509安全与保密软件010510系统集成软件010511其他应用软件0106微电子、电子元器件010601混合集成电路010602大规模集成电路010603新型电真空器件010604新型半导体器件010605新型电力电子器件010607敏感元件与传感器010608专用集成电路(ASIC及FPGA)设计010609高性能石英谐振器0107光电子元器件及其产品010701新型激光器010702激光调制器010703激光全息照相系统010704新型激光发光管、光电探测器010705集成光学产品010706平板显示器、STN液晶显示器、大屏幕与高清晰度彩色显像管010707微光、红外及热成像装置010708光存储器010709激光加工、激光测距/检测010710CD-ROM、DVD-ROM、光刻录机010711激光拾音头0108广播电视设备010801高清晰度数字彩色电视机、平板电视与新型投影电视装置010802新型有线电视系统设备010803高性能卫星电视接收设备010804图文电视系统设备010805影视节目制作设备010806全固态数字电视发射设备010807数字音频广播发射设备010808数字音响设备010809摄录一体机010810数字收、录音设备010811光盘机010812大屏幕彩色显示系统(如33寸及以上尺寸的彩色电视机等)010813广播电视天线发射系统010814CD、LD、VIDEO-CD、DVD0109通信:010901高性能数字程控交换机010902计算机通信及数据传输设备010903数字移动通信设备010904数字卫星通信设备010905数字微波通信设备010906高次群光纤通信设备010907通信雷达设备010908高性能传真机010909多媒体通讯终端010910无线与有线混合网通讯设备010911综合业务数字网通讯设备010912网络系统互联及集成技术产品010913网络数据安全技术产品010914网管技术产品010915集群通信系统及设备010916高档无绳电话010917蜂窝电话010918电子信箱010919中英文无线寻呼系统010920无线、用户接入设备010921电报分集机及电报终端010922特种光缆010923光端机010924光器件及仪表010925一点对多点微波系统010926小型卫星地球站010927全球卫星移动通信系统010928程控调度交换机010929通信电源及电源系统010930通信机房集中监控010931高山通信机房远程监控010932SDH光同步数字设备010933新型路由器010934高性能数字调制解调器02生物、医药技术0201农林牧渔020101应用基因工程、细胞工程及其他高新技术培育的优良农林牧渔新品种020102新型兽用疫苗020103新型农用基因工程产品020104新型农用检测、诊断试剂020105新型农作物生长及病虫害防治产品020106新型兽用、水产品用生长及病虫害防治产品020107新型高效生物饲料及添加剂0202医药卫生020201基因工程药物020202基因工程疫苗及新型疫苗020203单克隆抗体偶合类药物020204医用单抗诊断试剂与试剂盒020205酶诊断试剂及酶用试剂盒020206DNA探针与基因诊断制剂020207活性蛋白与多肽020208医用、药用酶020209微生物次生代谢产物(特殊氨基酸、新型抗生素等)020210药用动植物细胞工程产品020211各类新型小分子药物020212新型化学合成、半合成药物020213采用现代制药技术制取新型中药及制剂020214新型生物保健品(药品类)020215新型海洋生物制取的药物和有用物质0203轻工食品020301新型、高效工业用酶制剂020302发酵法生产的特殊氨基酸020304微生物多糖及糖酯020305天然色素及高档香精香料0204其它生物技术产品020401生物化工新产品020402环境治理用生物技术产品020403高效分离纯化介质020404生物技术研究用新型试剂020406标准实验动物020407新型生物培养、医药制取设备03新材料0301金属材料030101高纯金属材料030102超细金属材料030103新型金属箔材及异型材030104非晶、微晶合金030105形状记忆合金030106大直径半导体030107新型电子材料030108超导材料030109储能材料030110磁性材料030111稀有金属及稀土材料030112高性能特种合金材料030113金属纤维及微孔材料030114触媒材料030115表面改性金属材料030116生物医学用金属材料030117贵金属材料030118特种粉末及粉末冶金制品0302无机非金属材料030201高纯超细陶瓷粉体材料030202无机电子材料030203高性能功能陶瓷、结构陶瓷030204高性能陶瓷纤维、玻璃纤维030205生物医学用无机非金属材料030206金刚石薄膜030207超硬材料030208人工晶体030209高等级镀膜/导电玻璃等特种玻璃030210光学纤维030211特种石墨制品030212特种密封、摩擦材料030213新型建筑材料030214特种涂料、填料、添加剂030215高效过滤材料030216高性能绝缘、隔热材料030217新型阻燃装饰材料0303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制品030301新型工程塑料及塑料合金030302功能高分子材料030303有机硅及氟系材料030304特种合成纤维030305特种橡胶及密封阻尼材料030306液晶材料030307染整、造纸、皮革、石化、日化用精细化工品030308有机涂料和胶粘剂030309医药、兽药、农药中间体及产品030310有机分离膜030311生物医学用高分子材料030312有机光电子材料030313改性高分子材料030314新型兴电子化学品030315特种工业表面活性剂030316高功能膜分离技术及产品0304复合材料030401金属基复合材料及制品030402树脂基复合材料及制品030403陶瓷基复合材料及制030404复合材料用增强剂04光机电一体化0401先进制造技术设备040101工业机器人产品040102柔性制造单元(FMC)、柔性制造系统(FMS)、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制造(CAM)应用开发产品040103变频调速装置、伺服控制系统及中高档数控系统040104新型数显装置040105高性能数控机床、加工中心040106精密成型加工技术产品040107高性能材料表面处理及改性设备040108新型的激光加工设备040109新型光、声、电、机一体化产品0402机电一体化机械设备040201机电一体化的纺织、塑料、印刷、包装、烟草、食品等轻工机械设备040202机电一体化的工程、矿山、冶金、邮电、运输制冷等机械设备040203新型的电力、石油化工设备040204特种运输车、新型船舶、机场、港口等先进交通运输设备040206高性能汽车电子装置、汽车关键零部件及汽车保修设备040207先进的扫描成像系统0403机电基础件040301高性能的机械基础件040302新型低压、高压电器,新型大功率电源040303精密模具及新型量具、刃具040304新型专用泵、阀、电机0404仪器仪表040401新型工业自动化仪表040402高性能分析仪器和信号记录仪器040403新型测量、计量仪器040404新型试验机与模拟仪器040405高精度新型传感器040406先进摄影器材及缩微系统040408智能化仪表040409激光/超声/红外/真空技术加工与检测设备0405监控设备及控制系统040501中高档可编程序控制器040502集散控制系统、分布式控制系统040503工业生产过程自动控制系统040504电力调度与管理自动化系统040505防火、防爆报警探测器及控制系统040506防盗报警探测器及控制系统040507交通运输自动化监测与管理系统040508新型电视监控系统040509其它智能化控制器0406高档医疗器械040601射线、超声、红外、热成像、核磁共振等成像诊断设备040602医用生物化学检测与分析仪器040603生物电信号检测及临床监护设备040604射线、超声、激光、电磁波等治疗装置040605新型中医诊断与治疗仪器040607生命保障系统040608医用图像存储通信系统05新能源、高效节能0501新能源050101太阳能高效集热器及发电设备050102太阳能电池及应用系统050103大中型风力发电机050104液化燃气的存储新型装置050105新型制氢和贮氢装置050106新型高能蓄电池050107地热、海洋能的应用装置050108其它新型高效发电设备0502高效节能050201高效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的大、中容量工业锅炉050202新型流化床工业锅炉050203工业窑炉的新型燃烧装置050204新型余热回收装置050205高效蒸汽管网设备050206新型节能风机、水泵、油泵050207新型高效压缩机050208节能型空气分离设备050209节能型空调器、冷藏柜、高效制冷机050210新型高效电机调速装置050211逆变式电焊机050212新型高精度可控气氛炉050213高功率和超高功率大吨位电弧炉050214低损耗电力变压器050215照明电子节能产品050216新型节能型内燃机050217新型节水设备050218节能计量仪器仪表与自控装置06环境保护0601大气污染防治设备060101高效能、多功能(除尘、脱硫、脱氮、防爆)除尘器,高效烟道气脱硫及二氧化硫处理回收装置060102新型工业废气净化回收装置060103汽车排气净化装置0602水体污染防治设备060201城市污水处理设备060202工业废弃物处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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