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目录》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07•【字号】•【施行日期】2017.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为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和《关于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指导意见》,国家卫生计生委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17〕2号)。
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按以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健康促进与教育是卫生与健康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升市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的重要策略。
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的部署,切实加强对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职责发挥到位、人员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指导,群众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加强健康促进网络建设,打造专业的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队伍,为持续推进健康北京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细化工作措施,完成任务目标按照《“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北京市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工作要求,结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的通知》(国卫宣传发〔2017〕2号)和《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健康北京发展建设规划》(京卫健促〔2016〕17号)的任务目标,各区、各有关单位要科学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具体目标,特别围绕四项重点任务和五个专项行动进行分解,细化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常态化、经常化的督导考核和监测评价机制,做好各项任务的实施落实工作。
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165项重大工程项目(附名单)发改委:加速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165项重大工程项目落地(附名单)2017年8月25日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今日,国家发改委在官网公布“2017年下半年工作重点”,要求全面推进“十三五”165项重大工程项目。
2017年下半年工作重点一是深入推进补短板工作。
抓紧推进各领域补短板实施工作,协调各牵头部门指导各地区抓紧做好省级层面实施工作,加快各领域工程项目建设,加大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补短板力度。
二是进一步加快中央预算内投资执行进度。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坚持定期调度、年终报账、竣工销号,督促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三是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多管齐下加大PPP项目推动力度,促进民间资本参与PPP项目。
四是着力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制定出台《企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出台《工程咨询行业管理办法》。
利用投融资合作对接机制,向金融机构、民营企业推介重点项目。
五是全面推进“十三五”165项重大工程。
督促有关方面按照统筹推进“十三五”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工作的有关要求,建立任务清单、细化实施方案、健全协调机制,动态跟踪督导各工程实施进展。
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落实重大工程项目审批、用地、融资等方面的支撑保障举措。
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165项重大工程项目专栏及名称序号工程项目名称具体内容专栏3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重大科技项目1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无2深海空间站无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无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无5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无6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无重大工程7种业自主创新无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无9智能电网无10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无11大数据无12智能制造和机器人无13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无14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无15健康保障无专栏4 重大人才工程16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在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重点支持和培养一批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建设一批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重点扶持一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2.15•【字号】•【施行日期】2017.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复(《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的批复》(京政字〔2016〕8号))同意,现将《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区和部门、单位情况,认真推进《规划》实施工作。
我委将就《规划》落实情况进行指导、跟踪、分析和评价。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2月15日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根据《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国发〔2015〕14号)和《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一)现状1.经济社会发展概况北京作为我国首都,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是京津冀城市群和环渤海地区的核心城市,面积1.64万平方公里,辖16区。
2015年全市常住人口2170.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22968.6亿元,全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4723.9亿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859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69元。
2.医疗卫生资源状况经过长期发展,首都卫生事业已经形成了体系较为健全、功能较为完备、层次较为清晰、可及性比较良好、水平基本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体系。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3.26•【字号】•【施行日期】2015.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各处室: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北京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北京市卫生计生宣传工作实际,起草了《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已经市卫生计生委新闻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贯彻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3月26日2015年北京市卫生计生新闻宣传工作要点2015年是首都卫生计生事业全面融合发展之年,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是启动“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
卫生计生工作事关百姓切身利益,公众期待,社会关注。
做好2015年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党的科学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卫生计生工作和北京市宣传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北京市重大决策部署和北京卫生计生重点工作,积极适应首都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新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展现成果、回应关切的原则要求,进一步突出宣传主体,打造宣传品牌,筑牢宣传阵地,构建宣传体系,形成首都卫生计生大矩阵、大联合、大宣传工作格局,在推动卫生计生改革发展中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一、突出宣传主体,强化正面宣传效果进一步强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把握好时、度、效,提高正面宣传质量和水平。
全面、持续、深入做好北京卫生计生宣传。
(一)持续开展卫生计生改革主题宣传。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7.10•【字号】•【施行日期】2017.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已经2017年6月22日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市卫生局印发的《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试行)》(京卫科教字〔2011〕23号)废止。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7月1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项目申报第三章项目评审第四章项目公示第五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六章数据共享第七章科技成果管理第八章监督管理第九章附则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首都医学技术进步,提高防病治病水平,更好地满足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卫生与健康需求,本市设立首都卫生发展科研专项(以下简称首发专项)。
为规范首发专项管理,提高项目实施质量和管理效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首发专项立足首都,以卫生与健康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健康管理、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分为重点攻关项目、自主创新项目、基层普及项目和青年优才项目。
第三条首发专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需求定位和指南引领,实行专家评审与政府决策相结合,单位管理、项目负责人负责与第三方机构监督评价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四条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主管首发专项管理工作,负责以下工作:(一)建立并完善首发专项管理制度,定期发布申报指南;(二)组织首发专项的实施、验收、评估及监督管理等工作;(三)监督并指导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使用项目经费;(四)组织建立首发专项专家库,制定并完善专家遴选机制;(五)建立首发专项管理信息系统,建立项目和成果数据库,组织进行数据共享;(六)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委托有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承担相关的事务性工作,对第三方机构委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七)开展信用管理;(八)促进首发专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3.20•【字号】•【施行日期】2018.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的通知市中医管理局、市医院管理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根据2018年国家和本市对卫生计生科教工作的总体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3月20日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卫生计生科教工作要点2018年全市卫生计生科教工作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卫生计生科教工作会议及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会议的要求,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发展大局,以落实为重点,以质量为核心,以创新谋发展,深化医教协同和科卫协同,健全培训和科技创新体系,全面推动毕业后医学教育高质量发展,着力加强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持续改善继续医学教育供给方式,深入开展市民重大健康问题科技攻关,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惠民适宜技术基层普及应用,逐步提升科技支撑服务能力,切实保障实验室生物安全,为健康中国和健康北京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科技支撑。
一、加强医学教育和人才培养(一)全面推进毕业后医学教育1.推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高质量发展。
科学规划全市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布局,按照国家培训基地管理要求,结合近3年动态评估情况,从培训制度、培训管理、培训质量、待遇保障等方面对全部到期的培训基地和专业基地进行再认定。
完善协同培训机制,将协同医院培训工作全面纳入培训基地管理,从培训招录、培训过程和培训考核等方面探索建立教学联合体一体化管理方式。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师资库和师资培训档案,出台师资培训三年规划,分层分类开展菜单式培训,选派管理干部和优秀临床师资赴国外交流学习,引进国外智力来京合作研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4.26•【字号】•【施行日期】2018.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政医管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卫生计生委、市社管中心:结合新形势下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对基层卫生服务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及本市对基层卫生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委制定了《2018年北京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各区实际,予以贯彻执行,努力推动基层卫生在本市分级诊疗格局中发挥更好作用。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4月26日2018年北京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2018年是“十三五”工作推进关键之年,本市基层卫生工作总的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基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围绕全委核心工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
落实分级诊疗重点工作任务,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能力和增强基层卫生内在活力,加快改善农村基层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卫生成为社区居民接触卫生健康的第一接触点。
一、完善基层卫生管理模式和服务体系,强化“大基层”工作理念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卫生的统筹发展意识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建立市、区两级高效的协同管理网络,树立“大基层”的管理理念。
在未设立基层卫生专门科室的区卫生计生委,设立基层卫生专干,承担市级基层卫生与区级行政管理对接,统筹协调辖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基层卫生相关工作。
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相关要求和资源配置指标,在编制分区规划的同时,统筹完善辖区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划,继续完善15-30分钟社区卫生服务圈。
对因各种原因不能正常运行和提供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及时提升改善设施条件或寻找新的地点,尽快恢复运行,保障群众的就医需求。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7.06.19•【字号】京卫发〔2017〕3号•【施行日期】2017.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卫发〔2017〕3号市中医局、市医管局,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各处室,各三级医院,各直属单位:《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已经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6月19日2017年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是贯彻落实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的重要一年。
北京市卫生计生工作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两次视察北京时的重要讲话和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按照2017年市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紧紧围绕首都城市功能战略定位,以推进健康北京建设为主线,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疏解非首都功能为重点,优化医疗服务供给,改善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公共卫生保障,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居民健康,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全力推进健康北京建设全面贯彻全国和北京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及新形势下卫生与健康工作新方针,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北京市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实施《健康北京2030规划纲要》、《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年)》。
根据主要任务分解落实工作职责,制定印发《北京市促进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2017年度行动计划》,从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和发展健康产业五个方面推进96项主要行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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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京津冀及区域卫生计生协同发展的客观要求与政策措施及实施路径研究
京津冀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现状与比较研和具体内容研究;
结合京津冀和区域协调发展和首都非核心功能疏解,首都卫生计生资源规划与空间布局的思路、协同发展的政策与路径研究。
2
“十三五”期间卫生发展主要指标体系筛选及预测研究
卫生发展主要指标筛选,构建指标体系;
对“十二五”时期首都卫生发展指标综合评价;
“十三五”期间卫生发展主要指标预测研究。
3
“十三五”时期人口发展态势与计划生育政策研究
“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回顾评价;
“十三五”时期人口发展态势及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新要求;
5
国内外卫生发展的最佳实践及对首都的启发借鉴研究
国内外卫生发展的良好、成熟的实践;
对首都卫生工作的启发与借鉴研究。
北京市卫生计生“十三五”规划
前期研究重大课题目录
编号
课题名称
研究方向
1
“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环境人口等因素对卫生事业发展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
“十三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环境人口发展等外部因素对卫生服务需求和资源配置的影响;
“十三五”时期疾病谱变化、疾病负担等因素对卫生服务需求和配置的影响;
“十三五”时期卫生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及规划基本思路和主要政策保障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