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20804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保障工人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事办、生活区、料场、办公区等。
三、管理要求1.设施应合理布局: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工程需求,合理布置临时设施,保证其满足施工人员的需求。
3.设施应保持整洁: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应保持整洁无垃圾堆放,定期清理卫生。
4.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临时设施应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使用环保材料,并做好废弃物的分类处理。
5.设施应维护完好:定期检查维护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四、具体管理措施1.设施布置管理:(1)设施布置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气候条件等因素,合理安排设施的位置。
(2)设施的区域应显著标识,并根据施工进度进行调整。
(3)施工区域临时设施与行车道应有足够的距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2.安全管理:(1)设施应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和规定,保证其使用安全可靠。
(2)设施应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卫生管理:(1)设施应保持整洁,无垃圾堆放,设施外部应定期清洗。
(2)定期对设施内部进行清理消毒,保证施工人员的生活环境卫生。
(3)定期检测水质,保证饮水安全。
4.环保管理:(1)设施应符合国家的环保要求,使用环保材料,杜绝使用禁止使用的材料。
(2)设施应设置垃圾分类桶,在施工现场内对废弃物进行准确分类。
(3)定期清理废弃物,送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
5.维护管理:(1)定期检查设施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设施。
(2)设施管理人员应组织人员定期进行设施维护保养。
(3)设施管理人员应制定设施维护计划和记录设施的维护情况。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罚款,甚至终止劳动合同等。
六、附则1.本管理制度由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目的为了保证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整洁,保障工人劳动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制定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工程的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包括住宿、食堂、办公室、卫生间、浴室、变电室等临时设施。
三、管理要求1. 设施的选址、布局以及施工。
(1)设施的选址:临时设施应选在施工用地内或周边,不得占用道路、河道等公共场所。
(2)设施的布局:临时设施应布局合理,占地面积应与人数相适应,严禁车辆驶入。
(3)施工要求:设施应按国家有关标准、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全程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避免施工噪声、扬尘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2. 设施的管理(1)设施的维护:设施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管理人员”)应按日、周、月的时间对临时设施进行维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
(2)环境卫生:管理人员应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餐厅、卫生间等场所的清洁卫生。
定期对垃圾进行清理,并在指定地点进行堆放,做到分类收集、定期清运,不得扔进河道和绿地。
( 3 )设施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临时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我们在安全环境下工作和生活。
(4)设施的开放:临时设施的使用应有明确的时间段,餐厅、卫生间等地方应保持24小时对施工人员开放。
四、管理责任(1)项目部负责人应对本工程临时设施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
(2)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对管理不力或不负责事故负全部责任。
(3)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管理制度,与管理人员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五、管理制度的执行和考核(1)工程部将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定期检查。
(2)项目部负责人应定期对临时设施管理制度进行总结,及时发现并解决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临时设施管理制度的总体执行情况将纳入工程的考核指标中。
六、处罚措施对违反临时设施管理制度的个人或单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和管理,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工人和施工过程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内容1.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分类:(1)施工临时办公室;(2)施工临时工棚;(3)施工现场用电设施;(4)施工现场用水设施;(5)其他临时设施。
2.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选址:(1)施工临时办公室和施工临时工棚应选址在安全区域,远离施工机械和材料堆放区;(2)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应选址在防雨防水的区域,同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3)施工现场用水设施应选址在通风、排水良好的位置;(4)其他临时设施的选址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确定。
3.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1)施工临时办公室和施工临时工棚应按照风险评估结果和图纸要求进行搭建;(2)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和施工现场用水设施应由专业人员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搭建;(3)其他临时设施的搭建应按照实际需要和安全要求进行搭建。
4.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1)施工临时办公室应用于施工管理人员办公使用;(2)施工临时工棚应用于施工工人休息和存放物品使用;(3)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和施工现场用水设施应按照设施使用说明使用;(4)其他临时设施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安全要求进行使用。
5.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维护和管理:(1)施工临时办公室和施工临时工棚应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2)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和施工现场用水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3)其他临时设施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维护和管理。
6.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拆除:(1)施工临时办公室和施工临时工棚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2)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和施工现场用水设施在用完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拆除;(3)其他临时设施在用完后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拆除。
7.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搭建、使用、维护和拆除过程中,应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程序;(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024年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一、新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
三、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四、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六、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七、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八、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九、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十、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
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十一、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十二、急救中心电话:120负责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一、施工现场根据所处地域情况,设置符合标准的档栏,围栏。
二、建立健全的保卫消防组织和人员,做到昼夜巡查,不缺岗。
三、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备三米以内不得堆放物品。
四、消防管道畅通。
五、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
六、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
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七、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八、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九、对事故现场做好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十、火警119;匪警110消防保卫负责人。
2024年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预防事故和降低事故的风险,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工地办公室、宿舍、厕所、食堂、临时设备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法制为根据”的原则,确保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树立公司的良好形象,美化、亮化市容、市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建筑设施(以下简称临建设施)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及拆迁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为满足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建设的施工围挡、办公生活用房、厨房及卫生间、材料加工棚和仓库等临时设施。
第三条各项目的临时设施由项目筹建组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对项目所需设施进行采购、租赁、搭设、验收等,项目完成后,再由项目部负责拆除相关工作。
第四条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建设应在经批准的项目规划区域内进行。
需要临时另外占用其它场地的,需依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第五条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是为项目建设施工搭建的临时设施,不得转让、抵押,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第六条临建设施的搭设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要求建设完成并具备使用条件。
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负责拆除,并清理场地。
第七条项目部要对分包单位所需使用的临时设施实施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应当服从公司的管理。
第八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应当实行全封闭施工,按照规定设置隔离围挡,并符合下列要求:(一)隔离围档应根据工程地点、规模、施工周期和区域文化要求,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有基础和墙帽,且进行美化装饰,上方设置景观灯,与周边建筑艺术风格相协调。
围挡外侧与道路衔接处应采用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
(二)市区主干道的建设工程隔离围档高度不得低于 2.5m,一般道路隔离围档高度不低于 1.8m。
围档材料应选可周转使用砌块、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做到稳固、安全、整洁、美观。
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
围档不得用于档土、承重,围档内侧堆放材料时,应与围档保持安全距离。
(三)围档出入口大门应固定,且设置值班室。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四篇)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保障施工工作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建筑施工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包括施工工地办公室、施工工地生活区、设备仓库、报废物料仓库等临时设施的规划、布局、使用及维护等方面。
第三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管理流程和管理标准,加强对临时设施的监管和管理。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使用、维护和拆除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配合施工企业和监理单位做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工作,为施工企业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章临时设施的准备和建设第六条施工企业应当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方案,明确临时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布置等内容。
第七条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应当提前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备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建设方案,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审批手续。
第八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建设应当按照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进行,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要求的材料和设备进行施工,确保临时设施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布置应当满足办公、生活和施工需求,合理分布、统筹协调,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临时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第十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不得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且必须符合施工工作的实际需要。
第十一条施工企业应当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进行统一管理,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二条施工企业应当建立临时设施使用登记制度,对每个临时设施进行编号,并详细记录临时设施的使用情况,包括设施的启用时间、使用人员、使用方式等。
第十三条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制定安全使用规程,并进行培训,确保施工人员能够正确使用设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2024年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2024年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保障建筑施工安全,保护环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建筑法》、《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管理。
第三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指为建筑施工所设置的用于办公、生活和施工作业等用途的设施,包括临时办公室、宿舍、食堂、浴室、厕所、仓库等。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制定并执行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方案,确保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临时设施管理岗位,负责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二章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规模、工期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施工现场临时设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合理布局,科学设计,尽量减少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二)满足办公、生活和施工作业的功能需求;(三)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建筑安全、防火、卫生和环保要求;(四)符合劳动者的合理需求,保障其安全、卫生和休息权益。
第八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应当经过相应的审批手续,并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和调整情况,向相关部门报备。
第三章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进行全面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进行巡查和监督,确保设施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当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设施的维护、保洁和消防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培训,掌握安全、卫生和环保等相关知识,提高管理能力。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修缮,确保设施的良好状态。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设置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应急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四章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卫生管理第十六条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卫生管理应当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一、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现场,旨在规范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
二、管理要求2.1 设施审批在施工现场设立临时设施前,应事先向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并经过审批,获得相关证照后方可搭建设施。
2.2 设施安装搭建临时设施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同时应考虑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实际需要,合理布局、设置。
2.3 设施维护临时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应定期进行检查,如发现设施损坏、影响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况,应及时进行修缮、更新或拆除。
2.4 设施清理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清洁,保证施工现场环境卫生,避免废弃材料、废弃物品等杂物对环境及施工带来影响。
2.5 设施拆除在施工现场工程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恢复原状。
拆除临时设施应注意不损坏普通设施和环境,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洁。
2.6 设施安全临时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特别是在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施工意外等情况下,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确保施工人员和环境安全。
三、责任分工3.1 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负有主要责任,包括设施审批、搭建、维护、清理、拆除等方面。
3.2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保证设施的有效使用和维护。
3.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对相关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反馈问题、提出改善措施。
四、制度考核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要按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执行,工程设计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评估机构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查评估,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高效施工。
如未执行本制度要求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制度更新本制度可根据建设项目情况、行业标准、国家法律法规等因素进行修订和更新。
修订或更新内容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以确保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有效管理。
六、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管理是维护施工现场环境和施工人员安全的重要举措,本管理制度的提出和执行将对管控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和卫生问题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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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为全面提升我公司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为现场施工人员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树立建设工地的良好形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1、职能1.1工程项目部:负责提出“临建设施需求计划”、“办公设施需求计划”申请,并上报主管工程的副经理审批后由公司机械设备部进行采购。
负责临建、办公设施的搭设、日常保养、维护及管理。
1.2质安科:负责建立项目“临建设施”、“办公设施”在公司各项目间合理调配使用。
负责自然报废设施的确认,负责现场临建、办公设施日常管理的监督、检查。
2、临建设施的相关管理规定2.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并能满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与职业健康的要求,不得占压城市规划道路、河道、绿化带等公共用地。
2.2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建设应在经批准的项目规划区域内进行。
需要临时另外占用其它场所的,依照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批准手续。
2.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设施是为项目建设施工搭建的临时设施,不得转让、抵押、不得改变使用性质。
2.4临建设施的建设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要求建设完成并具备使用条件。
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自行拆除,并清理场地。
在使用期内,因城乡规划建设需要拆除时,项目部必须服从规划予以拆除。
3、临建、办公设施的管理3.1 临建、办公设施计划3.1.1 工程项目施工准备阶段,项目部副经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施工组织设计》临建设施总平面图和现场具体情况,提出临建设施需求计划,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
3.1.2 临建设施需求计划包括临建房屋、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时道路、临时力口工场地、临时供水、临时供电设施等详细需求计划。
3.1.3 临建房屋(临建宿舍、办公用房、临建仓库)采用装配式活动房屋。
现场临建房屋一般不采用砖房。
3.1.4 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时道路、临时加工场地(钢筋加工场地、木工加工场地、钢结构制作场地)、临时供水设施尽量采用现场施工材料。
3.1.5 临时供电设施(临时电缆、临时配电箱)按照《施工用电安全控制程序》和《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提出需求计划。
3.2 临建设施调配3.2.1 项目部将“临建设施需求计划”、“办公设施需求计划”上报质安科备案,由质安科进行调配。
3.2.2 质安科建立各项目部临建设施台帐、办公设施台帐。
根据项目部上报的需求计划,结合公司办公设施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配。
3.2.3 调配原则是:对其他项目部闲置的临建、办公设施,就近调配、降低运输成本。
当远途运输成本超过临建设施成本,或公司无可调配的闲置设施时,经工程部核对确认、公司总经理批准,项目部可自行购买。
两个项目部之间临建设施、办公设施调配实物转移通过工程部办理相关手续。
费用转帐通过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
3.2.4 装配式活动房屋异地调配仍由调出项目部组织原厂家拆卸、运输、安装。
费用由调入项目部负担。
3.2.5 临时供电设施(临时电缆、临时配电箱)、办公设施由调出项目部组织拆卸、运输到接收项目部,经接收项目部验收合格,双方签定交接手续及设施台帐。
费用由调入项目部负担。
3.2.6 经质安科调配不能满足项目部临建及办公设施需求计划时,项目部确认临建房屋采购计划、临时供电设施采购计划及办公设施采购计划报质安科审核、总经理审批后购买。
3.3 临建设施采购、租赁3.3.1 项目部对质安科审核、总经理批准的可采购临建材料或办公设施安排专人统一购买,统一核销。
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对进场的临建材料、办公设施质量进行进货检验,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3.3.2 材料员负责对施工项目部所需的材料价格进行调查,并将了解到的价格信息及时反馈给材料部经理。
项目经理以书面形式将材料价格信息报送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采购。
3.3.3在采购装配式活动房屋时,严禁购买和使用不符合地方临建标准或无生产厂家、无产品合格证书的装配式活动房屋。
生产厂家制造生产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必须有设计构造图、计算书、安装拆卸使用说明书等并符合有关节能、安全技术标准。
3.3.4 项目部管理人员临时住房可斟情租用现场附近的居民楼或其它住房,租住原则为:租赁价格合理,方便工作,租房距离现场尽量在3公里以内;租房数量根据项目部管理人员数量合理确定,不得造成有的房屋长期闲置;在项目收尾阶段根据管理人员逐渐减少的实际情况及时调解租房数量,避免造成空置浪费;与房主签订租赁协议;项目竣工后,及时退出租用房屋。
3.3.5 在选择装配式活动房屋的供应商时,必须明确该供应商对产品的设计、制作、运输、安装、保修责任。
3.4 临建设施布置3.4.1 临建设施布置必须由项目部按照施工总平面图统一规划、统一布置。
各专业项目部按照项目部的统一规划布置本单位的临建设施。
3.4.2 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消防要求。
临建宿舍、办公用房、食堂、厕所应按《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l46—2004)搭设,并设置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其他设施,如淋浴室、娱乐室、医务室、宣传栏等,以保证职工物质、文化生活的基本需要。
3,4.3 临建设施布置时既要考虑施工的需要,又要靠近交通线路方便运输、方便职工的生活,但首先要考虑安全,不得设置在油库、煤气管道等化学、易燃易爆品周围;注意防洪水、滑坡等自然灾害。
3.4.4 项目部对现场临时道路布置充分考虑施工运输的需要,特别是大型设备、大件材料的运输需要。
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施工平面图和业主沟通,尽可能利用永久性道路或先建好永久性道路的路基,临时道路布置要保证车辆等行驶畅通,有回转余地,一般设计成环行道路。
3.4.5 临时排水管应尽可能利用原有的排水管道,必要时通过疏通或加长等措施,使工地的地下水和地表水及时排入城市下水系统。
3.4.6临时供电设施按照《施工用电专项施工方案》布置。
配电箱设置在安全、干燥、相对固定场所。
3.5 临建设施搭建与拆除3.5.1 项目部根据施工总平面图及业主的其他要求搭建临时房屋。
临建设施搭建要符合标准化要求。
3.5.2 新搭建的装配式活动房屋作为现场宿舍、办公室时不得超过两层,各种标识、标志必须符合公司的要求,并满足安全、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
3.5.3 临建宿舍室内高度应不低于2.6m,应实行单人单床,每房间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6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严禁睡通铺。
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3.5.4 临建食堂室内高度不低于2.8m,距离厕所、垃圾点等污染源不得小于30m。
3.5.5 现场作业蓬搭建必须满足安全的需要,同时也要给职工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体现人性化施工。
3.5.6 临建仓库要采取防盗措施。
化学、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仓库必须远离职工宿舍等人员密集的生活办公场所,且必须符合国家对化学危险品的控制要求。
3.5.7 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建施工标识牌、临时供水设施、临时供电设施的搭建要符合现场文明施工和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
3.6 临建设施验收、检查3.6.1 临建设施搭建完成后,项目部副经理组织技术人员、质量人员、安全人员对临建设施进行自检,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未经过验收的临建设施,不得使用。
验收的主要内容(可分项验收):(1)临建宿舍、临建办公室的结构稳定性、安全要求是否符合产品标准。
(2)临建宿舍的走梯、二楼围栏、内部床位设置是否符合要求。
(3)施工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建仓库、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建施工标识牌、临时供水设施是否符合施工现场标准化和识别系统要求。
3.6.2 质安科每季度对项目部现场临建设施、办公设施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部临建设施、办公设施台帐与实物是否相符、办公设施需求计划是否上报质安科、自采设施是否经过审批、日常维护管理情况等。
不符合本办法要求,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
3.6.3质安科每季度对项目部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及其他临建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不符合要求,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
3.7 临建设施日常使用管理3.7.1 项目部对本项目占用的临建、办公设施进行建档登记,如果为该项目购买的,需标明购买日期,如果为由其它项目调入的,也标明来源及调入日期。
3.7.2 项目部对现场每个临建设施、每台办公设施要设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并加强对使用人员的科学使用及自觉爱护办公设施教育,保证设施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
3.7.3 项目部每月对现场办公设施、临建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设施使用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隐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确保设施的安全使用。
3.7.4 发现现场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找专业人员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施满足正常施工、生活、办公需要。
3.7.5 临建房屋使用维护。
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维护原则。
(3)施工用电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临建仓库、临建围墙、临建大门、临建施工标识牌、临时供水设施是否符合施工现场标准化和识别系统要求。
3.6.2 质安科每季度对项目部现场临建设施、办公设施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部临建设施、办公设施台帐与实物是否相符、办公设施需求计划是否上报质安科、自采设施是否经过审批、日常维护管理情况等。
不符合本办法要求,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
3.6.3质安科每季度对项目部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及其他临建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不符合要求,责令项目部限期整改。
3.7 临建设施日常使用管理3.7.1 项目部对本项目占用的临建、办公设施进行建档登记,如果为该项目购买的,需标明购买日期,如果为由其它项目调入的,也标明来源及调入日期。
3.7.2 项目部对现场每个临建设施、每台办公设施要设专人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并加强对使用人员的科学使用及自觉爱护办公设施教育,保证设施安全、有效、合理的使用。
3.7.3 项目部每月对现场办公设施、临建设施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设施使用维护保养情况、安全隐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确保设施的安全使用。
3.7.4 发现现场设施出现故障,应及时找专业人员进行修理,确保各项设施满足正常施工、生活、办公需要。
3.7.5 临建房屋使用维护。
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维护原则。
认真统计、核对各种设施情况,对可重复利用的临建设施,必须保护性拆除。
连同临建设施台帐、办公设施台帐一同上交质安科。
质安科经验证、核对后在交接单上签字,交接单双方各持一份,各项设施入库待调配。
3.8.2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处理临建、办公设施。
3.8.3 装配式活动房屋尽量由原安装单位保护性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