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法草案预计2020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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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题库及精品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题库及精品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题库及精品答案单选题(共30题)1、某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5月收购烟叶2000公斤,合计支付收购价款30万元,则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为()万元。

A.30.00B.33.00C.6.60D.6.00【答案】 B2、下列各项中,体现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的是()。

A.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B.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C.没有充足证据税务机关不能对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有所怀疑D.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适用税率【答案】 C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2018至2020年开发M地块的房地产项目,可售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2020年6月竣工验收并开始销售,截止2021年4月已销售72000平方米,剩余可售建筑面积用于出租。

该项目土地成本20000万元,开发成本15000万元,开发费用10000万元(其中利息支出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782万元。

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10%。

该公司对M地块的房地产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允许扣除项目金额()万元。

(A.35432B.41732C.39282【答案】 B4、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的是()。

A.大气污染物B.工业噪声C.水污染物D.事业单位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固定废物【答案】 D5、主要用于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症等A.甲睾酮B.雌二醇C.黄体酮D.醋酸泼尼松龙E.苯丙酸诺龙【答案】 D6、甲劳务派遣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乙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为乙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甲公司代乙公司给劳务派遣员工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018年3月,甲公司共取得劳务派遣收入62万元(含税),其中代乙公司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26万元、为其办理社会保险18万元及缴纳住房公积金12万元。

甲公司选择按差额纳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4.11.13•【分类】问答正文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司负责人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答记者问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货物和劳务税司,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此次调整房地产市场税收政策的主要背景是什么?答:党中央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

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抓紧完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需要对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涉及的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优惠政策如何衔接予以明确,并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进一步调整优化相关税收政策,加大支持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此次对房地产市场相关税收政策做了哪些调整?答:(一)加大住房交易环节契税优惠力度,积极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缓解房地产企业财务困难。

契税方面,将现行享受1%低税率优惠的面积标准由90平方米提高到140平方米,并明确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可以与其他地区统一适用家庭第二套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即调整后,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房地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出台点评:契税立法税率未变,强化地方差别调控

房地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出台点评:契税立法税率未变,强化地方差别调控

2020年8月12日房地产契税立法税率未变,强化地方差别调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出台点评行业简报◆事件:2020年8月11日,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将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第一、二、三条,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承受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3%-5%的契税。

◆主旨为暂行条例升级为法律在《契税法》实施之前,我国施行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我们认为两份政策文件内容基本一致,反映的是暂行条例升级为法律的主旨。

少数内容(如征收范围方面)修改后更严谨、更规范,可以适应新的市场变化。

◆征收范围修改考虑了集体经营性土地流转因素以及新的交易形式相较于《契税暂行条例》,《契税法》中征收范围由“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修改为“土地使用权出让”,考虑了农村集体经营性用地因素。

此外,《契税法》针对新的交易形式进行了补充,如“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

◆契税基准税率无变化,强调了地方适用税率差别化调控功能《契税法》第三条中提到的契税税率为3%-5%,与《契税暂行条例》中的一致;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地方在规定幅度内提出,并报送中央相关部门备案,与《契税暂行条例》中的原则一致。

此外,《契税法》中新增“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强调了地方通过契税针对不同类型购房需求进行差别化调控的功能。

实际税率方面,根据《财税〔2016〕23号》文件: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90m2及以下的减按1%契税征收税率,90m2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个人购房家庭二套住房,90m2及以下的减按1%契税征收税率,90m2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北上广深二套契税暂不执行优惠政策(仍按3%执行)。

今年上半年,为应对疫情影响,多个城市出台了期限内(多为上半年)购房契税减免、人才购房契税补贴等政策。

房地产税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你对该政策有何想法

房地产税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你对该政策有何想法

房地产税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你对该政策有何想法房地产税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房地产税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对于该政策草案的公开征求意见,我有一些自己的想法与看法。

首先,我认为房地产税的出台是有必要的。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也越来越火爆,各类房产交易层出不穷。

然而,由于现行的房地产税制度并不完善,使得许多房地产资产在税收方面有所逃避和隐患。

因此,通过制定更加全面和严格的房地产税法,能够有效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确保税收公平合理,保障国家财政收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我认为房地产税的征收应该考虑到各地区的差异性。

我国地域广阔,各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房地产市场状况不尽相同。

因此,在征收房地产税时,应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差异性调整,保证税收制度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这样可以避免因为一刀切的政策导致某些地区负担加重或者经济活力减弱的情况出现。

另外,我认为在征收房地产税时,需要考虑到个人负担的合理性。

房地产税的征收对于普通居民来说往往是一笔较大的负担。

因此,在征收过程中,应该合理设置税收起征点,并根据个人财产情况进行分类征收。

这样可以避免仅仅因为拥有一套经济适用房或者是普通住宅就需要缴纳较高的房地产税的情况出现。

同时,也要加强对高价值房产或者是非自住性质的房产进行重点征收,以保证征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此外,我认为房地产税的征收应该与房地产市场的稳定有机结合。

毕竟,房地产市场的繁荣与房地产税收的稳定息息相关。

因此,在制定房地产税法时,应该充分考虑到经济运行的波动性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避免因过高的房地产税导致投资者对市场的疏远和投资热情的降低,从而影响到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最后,我认为在实施房地产税征收的过程中,应该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

对于普通居民来说,很多人对于房地产税的相关知识和政策了解不多,因此,在征收之前,需要加强对于税费政策的宣传和解释,使每个人都能够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同时,针对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也需要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政策解析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政策解析
别即在于开发产品完工与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 发经营业务征收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31 号)对于除土地开发之外的其他开发产品完工条件规定如下: 开发产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视为已经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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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企汇算清缴中的成本与收入的税务处 理
(一)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二)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三)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以上三个条件如果同时满足,遵循时点界定孰先原则,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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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企汇算清缴中的成本与收入的税务处理
(五)完工项目确定计税成本核算终止日 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五条规定:开发产品完工以后,
企业可在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选择确定计税成 本核算的终止日,不得滞后。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开发产品当年度完工必须结算计税成本(完工指税法视同 完工条件)。
2.会计成本年终结算止于资产负债表日,计税成本可以次年 5月31日前任一时点为核算终止日。汇算清缴根据12月31 日账面数据可在5月31日前纳税调整。(国税函2011年34 号文件)
3.会计成本:未入账的成本费用均可以预提;计税成本:预 提成本费用不超过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范 围和标准。所以预提成本汇算清缴也要纳税调整。
未提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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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企汇算清缴中的成本与收入的税务处理
(七)未完工开发产品不进行汇算清缴。
未完工开发产品在纳税年度结束时,只有预售收入,其成
2.根据计税成本结算额,对以前销售收入实际毛利额与预计 毛利额差额调整计入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3.计税成本核算有终止日,即完工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前。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练习题(二)及答案

2023年税务师之税法一练习题(二)及答案单选题(共30题)1、下列业务属于在我国境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是()。

A.英国会展单位在我国境内为境内某单位提供会议展览服务B.境外企业在巴基斯坦为我国境内单位提供工程勘察勘探服务C.我国境内单位转让在德国境内的不动产D.新西兰汽车租赁公司向我国境内企业出租汽车,供其在新西兰考察中使用【答案】 A2、下列说法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A.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B.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C.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D.委托加_工应税消费品的,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答案】 A3、某市医疗用品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为口罩的生产与销售。

2020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A.5.64B.5.67C.6.24D.6.37【答案】 C4、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住宅项目,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4000万元,利息支出500万元(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所在省人民政府规定,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

该公司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开发费用为()万元。

A.780.00B.700.00C.850.00D.500.00【答案】 A5、某市甲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A牌卷烟,2021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A.37.8B.54.55C.39.14D.39.71【答案】 B6、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营出口自产货物。

2021 年9 月应纳增值税-320 万元,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 380 万元;本月税务检查时发现,2020 年 7 月出租 2015 年购置的厂房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 100 万元未入账,被査补增值税,并处以滞纳金和罚款。

该企业出租厂房,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2021 年 9 月该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万元。

房地产税法是怎么规定的(2023年房产税新政策出台)

房地产税法是怎么规定的(2023年房产税新政策出台)

近些年随着金税四期即将上线,税务监管稽查力度的不断加强,房地产企业作为税收行业中的重头戏,轻而易举会被列为稽查的重点对象,对于地产企业来说把握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入成本的结转节点就显得尤为重要,如何正确自查该税种涉税风险,本文结合税法文件进行详细分析:一、未完工阶段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二、完工阶段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也就是说完工后应及时结转收入成本,调整预计毛利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实务中对于完工标准众说纷纭,结合相关税法文件来看,国税函2023年31号文件对于完工有三条标准按孰早原则确认:(1)开发产品竣工证明材料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2)开发产品已开始投入使用。

(3)开发产品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

但在(国税函[2023]201号)明确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开发的开发产品,无论工程质量是否通过验收合格,或是否办理完工(竣工)备案手续以及会计决算手续,当企业开始办理开发产品交付手续(包括入住手续)、或已开始实际投入使用时,为开发产品开始投入使用,应视为开发产品已经完工。

显而易见从这两个文件来看,地产企业交房成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的重要节点。

并且201号文件更强调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但是实务中,地产企业在该阶段往往会存在两类两难问题,一是合同约定交房时间与实际交房时间不一致,笔者认为对于该问题,实质重于形式,应按实际交房时间来确认。

二是地产企业给业主交房时,会存在项目仍未完成竣工决算,开发成本也未全部入账,此时如何结转收入成本?再结合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3]875号》文件来看,该文件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四点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其中第四点为“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税务师职业资格税法二(房产税)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税务师职业资格税法二(房产税)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税务师职业资格税法二(房产税)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l个最符合题意。

1.下列房屋及建筑物中,属于房产税征税范围的是( )。

A.农村的居住用房B.建在室外的露天游泳池C.个人拥有的市区经营性用房D.尚未使用或出租而待售的商品房正确答案:C解析:选项A: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选项B:房产税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所谓房产,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有柱),能够遮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对于建在室外的露天游泳池,不属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选项D: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知识模块:房产税2.下列关于房产税纳税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

(2018年)A.产权出典的,由出典人缴纳房产税B.产权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缴纳房产税C.无论产权所有人是否在房屋所在地,均由产权所有人缴纳房产税D.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房产的,由免税单位缴纳房产税正确答案:B解析:选项A: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选项C: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选项D: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知识模块:房产税3.下列出租住房的行为,不分用途一律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的是( )。

(2017年)A.企业出租在农村的住房B.个人出租在城市的住房C.事业单位出租在县城的住房D.社会团体出租在工矿区的住房正确答案:B解析:个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选项A:房产税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选项CD:需要限定用途,即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按4%的税率计征房产税,否则按12%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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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法草案预计2020年出台
关于《房地产税法草案预计2020年出台》,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地产税在全国两会迎来实质性进展,也必将在两会再次成为热议话题。

下文是关于房地产税法草案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房地产税法草案基本完成据《中国经济周刊》了解到,目前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基本完成。

专家称,至于什么时间出台,取决于高层对整个经济发展现状的判断以及纳税人的共识形成。

房地产税立法工作自20xx年xx届三中全会之后就开始展开,据悉,此次立法跟以往的部门立法大不相同。

房地产税法的起草,是由全国人大预算工作委员会牵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同时也吸收了一些专家,组织形成一个团队来共同起草。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方案起草完成后,还要提交全国人大会审议。

现在初步草案已经有了,至于什么时间出台,取决于高层对整个经济发展现状的判断以及纳税人的共识形成。


刘剑文预测:“按照中央的部署,应该是在20xx年前实施,还有4年时间。


房地产税之所以久拖未决,刘剑文认为:“这个房地产税法应该在什么时候出台,应该解决什么样的问题,目的是什么,宗旨是什么,这些都很重要,立法有法定程序,出台也需要时间。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财税专家杨志勇近日接受凤凰财经专访时也表示,房地产税确实很难,关系到千家万户,涉及面太广了。

所以通过立法可以凝聚一些共识。

比如说房地产税跟房价的关系,可能因为税收知识不够普及,可能有的夸大了税收的作用。

通过讨论和知识普及,让大家明白怎么回事,以及为什么要征收房地产税,也可以通过立法这个过程消除一些认识有所偏颇的地方。

“因为这个税的影响可能会超乎好多人的想象,所以我还比较倾向于说慎重一点来做。

”杨志勇表示。

房地产税法20xx年仍难出台近期媒体上刊发的一篇《注意!“房地产税”快来了!20xx年房价终于要跌了?》的报道在热传。

报道援引的是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的观点:本届人大任期到20xx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在20xx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xx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就是上面的这段话,让很多人误读为20xx年将开征房地产税并全面推行。

这让刘剑文很无奈:“其实这个观点是20xx年xx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说的,后来在很多场合都纠正过,但都没有真正修正过来。


他借《中国经济周刊》澄清道:“首先,本届人大任期不是到20xx年底,而是到20xx 年3月份。

其次,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完成,最快有可能20xx年提交全国人大会审议。

但是,即便提交全国人大会审议,也并不意味着就能落地和实施。

从立法程序上,房地产税法在20xx年出台是很困难的事情,也可以说是不可能的事。


由于房地产税不仅涉及到千家万户的利益,也涉及到中央和地方的利益,还涉及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和私有财产的保护,这样一部重要的法律,慎重出台也在情理之中。

房地产税之所以久拖未决,刘剑文认为:“这个房地产税法应该在什么时候出台,应该解决什么样的问题,目的是什么,宗旨是什么,这些都很重要,立法有法定程序,出台也需要时间。


免征涉及人的居住权张斌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社会各界讨论房地产税问题时涉及的目标主要有四个:一是打击炒房抑制房价;二是调节财富分配;三是作为基层政府的主体税种,完善地方税体系;四是促进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老百姓比较关注的是降房价。

事实上,上海和重庆出台的房地产税试点方案的起因,均是以抑制房价和打击炒房为背景。

在抑制房价和打击炒房的目标之下,在张斌看来,房地产税征收有两个思路:一个是上海模式,对新增房产超过一定面积的部分征税,不涉及到存量;一个是重庆模式,涉及到存量,但只涉及少数高档住宅。

如果以抑制房价过快上涨和调节财富分配为房地产税征收的目标,则应侧重调节功能,设置较高的免征额,对基本住宅消费和改善型住房消费免征。

这是老百姓最为关注的,毕竟房地产税一旦实施,买房后每年是否要交钱,要交多少钱,这些钱都需要从老百姓的口袋里拿出来。

20xx年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方案,都有免征条款:上海本地户籍居民人均60平方米免征,重庆对于新购房100平方米免征。

除此之外,坊间热议的还有人均30平方米或50平方米免征。

刘剑文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现在舆论一再强调并不是所有的私人房产都要征税,因为这涉及到纳税人的基本居住权和生存权保护问题。

因此,在征税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合理扣除,即有多少面积可以不征税。

我很支持在征税过程中给予必要扣除,根据中国的现实状况,我认为人均30平方米、50平方米的扣除都是可以考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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