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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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已经2008年8月15日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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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慈湖河全长26.13公里,流域面积126.64平方公里,是我市市区最长的长江支流。

随着城市的发展,慈湖河已成为穿越市区的一条内河,担负着工农业用水、城市泄洪、城市景观等重要功能。

慈湖河上游地区是我市重要的矿区,沿河两岸分布着一定面积的农田。

该地区在输出大量矿产资源的同时,由于矿山的采选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水土流失、河道淤塞等问题日趋严重,部分沿岸农业生产不能正常进行,污染纠纷时有发生。

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改善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现就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整治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以人为本、和谐发展”为立足点和出发点,按照“先上游后下游、先截污后整治、先配套后开发”的整治原则以及“高度重视、攻坚克难,统筹规划、综合整治,分工负责、分步实施,营造氛围、合力推进”的总体要求,强力推进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近期目标:到2010年年底,通过对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生态破坏趋势得到明显遏制,污染物排放得到— 2 —
有效控制,配套基础设施初步建成,河流水质达到农业用水及景观用水要求,涵蓄功能得到恢复。

远期目标:通过持续不断的努力,实现慈湖河流域开发科学有序、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良性循环、综合功能得到提升,使慈湖河成为具有开放式滨江山水形象的生态景观河道。

二、近期工作任务
2008年的工作任务:完成上游化工企业及采选矿企业的整治工作,严控污染物排入河流;开展上游河道清淤工作,制定水土保持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慈湖河上游小甸塘水系两侧50米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完成岘山尾矿库、向硫矿塌陷区土地复垦工作;筹建集中式安全尾矿库,使选矿企业得到安全、有序发展;开展上游地表水初级处理厂的布局与建设设计工作。

2009年的工作任务:继续开展河道治理工作,完成上游河道清淤、驳岸工程;完成小甸塘水系两侧50米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做好关闭的采选场与尾矿堆放场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工作;东部污水处理厂和慈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完成设计并开工建设;采选矿企业的整治全面完成;南山矿区的生态恢复工作全面启动;完成慈湖河整体规划与景观建设规划;完成慈湖河沿岸土地利用规划报批工作。

2010年的工作任务:河道治理工作全面完成;东部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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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处理厂、慈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成并运行;水土保持与沿岸的绿化美化工程基本完成;沿河两岸的开发工作开始启动。

三、八大整治工程
针对慈湖河流域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近期以治理环境污染,整治河道、恢复河流涵蓄功能,以及加强水土保持工作、改善生态环境为主要措施,抓好化工企业整治工程、采选矿企业整治工程、酸性渗出水治理工程、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改造工程、污水集中处理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水土保持与生态恢复工程、绿化及景观工程等八大工程建设,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一)化工企业整治工程。

1.东升化工限期整治。

责成该企业在3个月整改期内实现废水达标排放。

整改结束后,须通过环保验收。

如未能通过验收,依法实施关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时间要求:2008年7月—9月。

2.东海化工、文胜化工、玉江化工实行停产治理。

对上述3家化工企业下达停产治理通知,限期实现废水排放达标。

限期内不能实现废水达标排放,依法责令关停。

责任单位:雨山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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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2008年7月—9月。

(二)采选矿企业整治工程。

1.取缔非法采选矿企业,关停不符合安全、环保、矿产资源、生态绿化等要求的采选矿企业。

采选矿企业如向慈湖河排放污染物,则立即依法关停整改。

责任单位:雨山区政府、花山区政府。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农委、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市公安局。

时间要求:2008年8月—10月。

2.制定小选矿企业整合方案和集中式尾矿库建设方案,建成集中式尾矿库。

责任单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配合单位:雨山区政府、花山区政府、市规划局。

时间要求:2008年8月—10月完成小选矿企业整合方案、集中式尾矿库建设方案制定工作;2009年6月底前建成集中式尾矿库。

3.加强排土场管理,取消对外销售排土场剥离土的合同。

责任单位:马钢集团公司。

配合单位:雨山区政府、市公安局。

时间要求:2008年8月—9月。

4.依法查处运矿车辆超载超限,禁止抛洒,防止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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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进入慈湖河水系。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市容局。

配合单位:雨山区政府。

(三)酸性渗出水治理工程。

1.岘山尾矿库酸性渗出水治理工程。

对岘山尾矿库酸性渗出水收集处理,确保外排水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时间要求:2008年3月—9月。

2.向山尾矿库酸性渗出水治理工程。

在坝脚处设置处理设施,将拦截的酸水进行治理,消除酸水污染。

责任单位:市市容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时间要求:2008年7月—12月。

3.南山矿排土场酸水治理工程。

对排土场酸水拦截收集治理,消除酸水污染。

责任单位:马钢集团公司。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时间要求:2008年8月—12月。

(四)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改造工程。

按照新标准,对向山生活垃圾场渗滤液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实现渗滤液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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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市容局。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

时间要求:2008年8月—2009年8月。

(五)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1.建设东部污水处理厂(5.5万吨/日)以及配套管网工程,因地制宜,建设若干个小型污水处理设施。

对向山镇与南山矿生活污水以及新城东区、花山商贸旅游园产生的污水收集处理,削减污染负荷,实现达标排放。

责任单位:市建委(负责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和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市建设投资公司(负责污水处理厂本体建设与运行)。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雨山区政府、花山区政府。

时间要求:2008年8月—2010年12月。

2.慈湖开发区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以及配套管网工程。

对慈湖开发区及周边地区生产废水、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削减污染负荷,达标后通过管道排入慈湖河闸下。

责任单位:慈湖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局、市环保局、金家庄区政府。

时间要求:2008年8月—2010年12月。

3.筹建慈湖河上游地表水初级处理厂工程。

对慈湖河上游汇水进行初级处理,减轻水土流失对河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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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雨山区政府。

时间要求:2008年8月—10月,完成初级处理厂选址、方案设计论证工作;2009年12月底前完成建设工作。

(六)河道整治工程。

通过河道整治,恢复河流涵蓄功能,缓解灌溉缺水压力,保证行洪安全。

1.清淤工程。

对河道清淤疏浚,恢复河道原有功能。

对东环路以上至向硫矿隧洞11.81公里河段全线进行清淤
疏浚,对毁损部分的护坡进行修复,增设浆砌石挡墙或护坡。

对沿线卡口、阻水的跨河桥涵,按照设计断面进行拓宽改造。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雨山区政府、花山区政府。

时间要求:2008年11月—2009年5月。

2.河道治理工程。

对东环路以下至入江口长约13公里的河道进行堤防加固,对堤身涵闸进行加固和改建,对卡口阻水段进行拓宽、堤防退建,对阻水桥梁拆除重建。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雨山区政府、花山区政府、金家庄区政府、慈湖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09年9月—201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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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水土保持与生态恢复工程。

1.水土保持工程。

对慈湖河上游癞痢山及周边、小甸塘汇水渠两岸、313省道北侧矿区等约25公顷范围内的废弃采选矿厂、弃渣弃土场等进行削坡开级、土地平整后,通过设置截洪沟、挡土墙、沉砂池等进行拦沙固土,植树种草进行生态修复,提高土壤的抗侵蚀能力,减少水土流失量,逐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配合单位:市农委、雨山区政府、花山区政府。

时间要求:2008年9月—2010年12月。

2.生态恢复工程。

通过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对岘山尾矿库、向硫矿塌陷区等绿化美化,减少水土流失,逐步恢复生态功能。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

配合单位:市农委、雨山区政府、花山区政府。

时间要求:2008年12月前完成岘山尾矿库、向硫矿塌陷区土地复垦;2009年完成洋河源头及塌陷区周边土地复垦。

3.南山矿区土地复垦工程。

2008年完成制定南山矿区的土地复垦方案及年度工作计划;2009年全面启动南山矿区的土地复垦工作;2010年基本完成南山矿区的土地复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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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马钢集团公司。

配合单位:市国土资源局、雨山区政府。

时间要求:2008年9月—2010年12月。

(八)绿化及景观工程。

1.完成慈湖河整体规划与景观建设规划。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

配合单位:慈湖河整治相关单位。

时间要求:2008年9月—2009年6月。

2.编制并报批慈湖河沿岸土地利用规划。

规划布局修建沿堤沿河园林景观,建设市民休闲观光的滨河公园,提升慈湖河的景观标准,为市民提供休闲场所。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负责园林景观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并报批慈湖河沿岸土地利用规划)。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雨山区政府、花山区政府、金家庄区政府、慈湖开发区管委会。

时间要求:2008年9月—2009年10月进行土地报批;2010年开始实施园林景观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

实施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是实现科学发展、协调发展、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巩固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建设的需要。

各有关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 10 —
合整治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攻坚克难,真抓实干,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并进行论证,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确保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取得预期的效果。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综合整治的组织和推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综合整治的日常工作。

(三)明确责任。

将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分解到相关单位,实行目标管理,定期考核。

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会同市监察和目标考核部门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不力、没有按期完成整治任务的单位实行责任追究。

(四)营造氛围。

加大对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舆论宣传力度,市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专题,广泛宣传整治工作,赢得广大市民的理解与支持,为综合整治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加强舆论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努力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五)加大投入。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收益、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采取企业自筹、政府投入、社会融资等多渠道筹资开展慈湖河综合整治。

市财政部门要多方筹集整治资金,各相关部门的专项资金要向慈湖河整治工作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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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确保整治任务的顺利完成。

(六)长效管理。

市环保、安监、国土、水利、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的违法活动。

各区、沿河乡镇政府实行分段目标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确保流域环境管理各项措施得到落实。

附件:1.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按工程项目分)
2.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按责任单位分)
3.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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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按工程项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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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按责任单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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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周春雨市政府
副组长:周宏基市人大
龙李海市政府
吕金宝市政府
方晓利市政府
梁成市政协
成员:孙奇市政府
高晓平市发展改革委
马少华市经委
程李明市公安局
王为明市监察局
丁济民市财政局
张延玉市劳动保障局
张东明市建委
邵许市交通局
吴义发市农委
吴昭旭市水利局
夏光明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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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礼荣市市容局
杨少虎市环保局
刘继忠市规划局
王海风市国土资源局
周正忍市安全生产监管局
江广水市工商局
黄童根市政务督查和目标办
梁发年市政府新闻办
杨勇义花山区政府
郎平雨山区政府
黄兵金家庄区政府
王启荣慈湖开发区管委会
胡明柱市建设投资公司
杨阳马钢集团公司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孙奇任办公室主任,杨少虎、朱晓庆任办公室副主任。

慈湖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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