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263-2010 微米级干雾抑尘技术应用规范
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检查内容与检查要求

○
●
无乳化变黑
9
DB13/T XXXXX—XXXX
序 号 机构
检查项目 部位
57
58
59
60 61 空压机
及 储气罐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保护
装置 71
72
73
空压机
储气罐
固定支撑 断路器
漏电保护器 急急停停按按钮钮
溢流阀 安全阀 压力表 外观
表 A.1(续)
检查周期
检查方法·内容及要求
光电模块 热继电器 接线端子排
过滤器
32
水管路
33 34 管路 35
气管路 增压泵 水路阀件
36 喷雾
37 终端
气路阀件 干雾控制器
表 A.1(续)
检查方法·内容及要求
目测吸合正常,可实现接通和分断功能 目测、手动拔插检查接线紧固、无打火迹 象 打开排污口功能正常、无堵塞 目测干雾机面板显示正常、无故障及异常 报警 操作干雾机各模块,功能正常、无失效
●
●
○
-
连接处紧密无松动
目测功能正常,无异响、异常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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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测外观正常、无漏水,通断及保压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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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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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功能正常
目测外观正常、无漏气,通断及保压试验
●
●
○
●
测试功能正常
目测外观正常、密封完好、无漏水,功能
●
●
○
-
正常可控制水气通断
8
序 号 机构
检查项目 部位
38
39
40
41 喷雾
42 终端
扬尘整治标准

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防治标准1 总则1.0.1 为有效防治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促进扬尘防治标准化管理,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施工现场,以及待建场地、建筑垃圾消纳场、生活垃圾无害化填埋场、城区道路扬尘的防治和管理。
1.0.3 扬尘污染的防治和管理,除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南省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扬尘 dust指地表松散颗粒物质在外力作用下进入到环境空气中形成的一定粒径范围的空气颗粒物。
2.0.2 扬尘防治 dust control通过采取管理、组织、经济和技术措施,有效预防扬尘污染发生。
2.0.3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 trash建筑垃圾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
2.0.4 待建场地 Site to be build已取得施工许可,暂未开工的施工工地。
2.0.5 围挡 fence为了将场地与外部环境隔离,使其成为相对封闭空间所采用的隔离物,包括砌体式围墙、装配式围挡等。
2.0.6 易扬尘材料 dust material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包括砂、石、细颗粒建筑材料等。
2.0.7 防尘网 Dust suppression net覆盖于散料物堆体、裸露场地等表面,用于防治扬尘的网具。
防尘网宜为绿色,续燃、阴燃时间不应大于4s,采用密目网时目数不应小于800目/100cm²,采用遮阳网时不应少于3针。
2.0.8 密目式安全网 Dense mesh safety net安装于建筑工程外立面,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击伤害的网具,可阻挡人员、视线、自然风及失控小物体,具有一定防尘作用。
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技术协议(模板)

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技术协议(模板)甲方:**公司乙方:***公司20**年月日目录一.总则 (3)二.设计依据 (3)2.1 物料名称 (3)2.2 设计条件 (3)2.3 工程范围 (3)三.供货清单 (4)四.项目界限及能源介质要求 (5)4.1 甲方负责内容 (6)4.2 乙方负责内容 (6)五.技术要求 (8)5.1 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执行标准 (8)5.2 技术要求 (8)5.3 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组成及说明 (9)5.4 干雾系统电气部分 (10)六.项目工期 (10)七.相关技术资料 (10)八.质量保证 (11)九.售后服务及培训 (11)9.1 无偿服务 (11)9.2 有偿服务 (11)十.其它 (11)十一.签字页 (12)技术协议甲方:***公司乙方:***公司甲乙两方就**炼铁厂1080高炉喷煤微米级干雾抑尘项目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如下技术协议:一.总则1.1本技术协议适用于炼铁厂1080高炉喷煤微米级干雾抑尘项目。
它规定了该项目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验收、培训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本技术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作为商务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设计依据2.1 物料名称煤(不含褐煤)。
2.2 设计条件1080煤棚内仅一个抓斗工作,抓斗卸煤周期为1分钟,周期内干雾喷雾时间30秒。
1#皮带和2#皮带一备一用,其余连续工作。
现场皮带带宽B=800。
2.3 工程范围(1)此工程为炼铁厂1080高炉喷煤微米级干雾抑尘项目。
(2)此工程为单位工程,乙方负责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正常工作内的所有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及验收。
(3)治理产尘点位如下:三.供货清单乙方负责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内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工作。
四.项目界限及能源介质要求本工程以微米级干雾抑尘设备入口为界。
其项目界限原则是:对于微米级干雾抑尘系统所需的电缆(包括信号电缆)、桥架、支架、管道、阀门及等现场安装材料,当两端均为微米级干雾抑尘设备的,该电缆、桥架、支架及管道等现场安装材料均由乙方供货及施工;当电缆、桥架、支架及管道等现场安装材料一端为甲方设备,另一端为微米级干雾抑尘设备的,该电缆、桥架、支架及管道由甲方供货及施工。
DB13_T1346-2010物流业仓储服务规范

ICS03.120.10A 00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1346—2010 物流业仓储服务规范2010-12-28发布2011-01-20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物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标准化研究院、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路源、李振华、苏忠良、安彦红、李江、付里航、贾迎新、龚月芳、孙风春、崔冬丽。
引言物流在当今国民经济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由于物流贯穿了生产和流程的全过程,所以合理、高效的物流能够通过对企业的整个生产和流通结构的协调与完善带来巨大的利润空间。
而仓储是物流系统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整个物流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由于仓储在时间上协调原材料、产品供需上起着缓冲和平衡调节的作用,这样企业就可以为客户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提供适当的产品,从而提高产品的时间效用。
因此仓储活动能够促进企业提供客户服务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现代物流系统中的仓储表示供应链中一项活动或一个过程,是以满足供应链上下游的需求为目的,在特定的有形或无形的场所、运用现代技术对物品的进出、库存、分拣、包装、配送及其信息进行有效的计划、执行和控制的物流活动。
也就是说,物流活动是仓储的本质属性,其基本功能包括了物品的进出、库存、分拣、包装、配送及其信息处理等六个方面。
本标准的制定进一步完善了我省物流标准体系,通过本标准的贯彻实施,可以提高我省物流企业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提高物流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物流业仓储服务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物流业仓储服务质量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仓储服务流程、入库、在库管理、出库、信息服务、风险控制、投诉处理、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及服务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除冷链物流以外的仓储服务的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干雾抑尘设备技术规范标准[详]
![干雾抑尘设备技术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146372a76bd97f192379e922.png)
集团改建工程带式输送机干雾抑尘设备技术规书集团2016年4月15日目录附件一技术规 (1)附件二供货围 (14)附件三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 (17)附件四交货进度 (19)附件五设备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20)附件六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 (23)附件七分包与外购 (26)附件八大(部)件情况 (27)附件九偏离表 (28)附件十性能考核 (29)附件一技术规1 总则1.1 本规书用于热电集团改建工程的带式输送机干雾抑尘设备。
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本规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规书和有关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3 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附件九偏离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4 本规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5 在合同签订后,招标人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招、投标双方协商确定。
1.6 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数据单位全部采用国际单位制。
1.7 对于主要外购件原则上要求按三家进行报价,如本规书中对外购件供应商有要求的按规书要求进行报价(不足三家的自行补充,但至少应包括规书中要求的供应商)。
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招标人的认可,在经过各方认可后写入技术协议,如无不可抗拒因素外不可更改。
1.8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深度到元件级。
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包括图纸)和设备应标识有 KKS 编码。
具体标识要求由提出,在设计联络会上讨论确定。
1.9 本规书是签订技术协议的基础。
经招、投标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工程概况2.1工程概况热电厂位于市路,南侧紧邻,南约0.6km处为,东北方向约0.4km处为。
DB13T 1348-2010 地源热泵系统节能监测规范

ICS75.010E 08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DB13/T 1348—2010 地源热泵系统节能监测规范2010-12-28发布2011-01-20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规范由河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河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归口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刘自强、刘伟、王建辉、彭国辉、李根华、刘京华、梁迎凯、周泉、杨鹏。
地源热泵系统节能监测规范1 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地源热泵系统节能检测的原理、检测项目、检测设备、检测步骤、节能量的计算等内容。
本规范适用于以岩土体、地下水、地表水为低温热源,以水或添加防冻剂的水溶液为传热介质,采用蒸气压缩热泵技术进行夏季供冷、冬季供热或加热生活热水的地源热泵系统的节能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577—2004 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DB13(J)63—2007 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地源热泵系统ground-source heat pump system以岩土体、地下水或地表水为低温热源,由水源热泵机组、地热能交换系统、建筑物内系统组成的供热空调系统。
根据地热能交换形式的不同,地源热泵系统分为地埋管地源热泵系统、地下水地源热泵系统和地表水地源热泵系统。
3.2节能监测 energy-saving inspect节能监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法规(或行业、地方规定)和能源标准,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测试和评价工作。
3.3运行周期 Operation cycle是指地源热泵系统正常运行一个采暖季或制冷季的时间。
3.4建筑冷/热负荷 Building cold /heating load为保持建筑物的热湿环境,在某一时刻应向房间供应的冷/热量称为冷/热负荷。
干雾抑尘技术应用及改造

干雾抑尘技术应用及改造李晓昆[1]邵婷[2]李明亮[3]([1]包钢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仓储中心内蒙古·包头014010;[2]包钢集团公司稀土钢板材厂内蒙古·包头014010;[3]包钢集团公司稀土钢炼铁厂内蒙古·包头014010)摘要在文章中,将干雾抑尘技术作为主要研究内容,结合捕尘机理的分析,与相关原理结合了解到,在水雾颗粒粒径相互接近并且雾量充足的情况下,两者相互碰撞和凝聚的几率会提高。
干雾抑尘技术的广泛应用,能够有效地提高除尘的效率,且不会发生二次污染,突破了季节性使用的约束,具有极为明显的推广与应用价值。
关键词干雾抑尘技术应用改造研究中图分类号:TD714文献标识码:A伴随现代工业化的发展,自动化水平显著提高,在多个领域的应用效果都十分突出。
特别是重型机械设备使用的过程中,会伴随开采强度的增加,粉尘量明显提高,严重影响人体健康。
干雾抑尘技术的应用对粉尘防治的效果十分明显,由此可见,深入研究并分析干雾抑尘技术应用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干雾抑尘概述1.1内涵干雾具体指的就是通过对某种技术的应用,将水有效地雾化成细雾滴,且粒径不超过10微米。
干雾最突出的优势就是和空气的接触面积较大,而且具有较高的蒸发率,使得含尘区域的水蒸气能够在短时间内饱和。
正是因为喷出水雾的雾量较大,且雾滴偏小,与“烟”类似,所以也被称作干雾。
1.2基本原理第一,空气动力学原理。
在含尘气流绕过雾滴的情况下,尘粒会受惯性因素影响,偏离绕流气流,并且和雾滴发生碰撞而被捕捉。
具体指的就是在粉尘粒子和液滴碰撞的情况下,能够实现捕捉目标。
但是,捕捉成功率和粉尘的受力以及雾滴直径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
也就是说,若水雾颗粒粒径越小,那么粒子间黏力会随之增加。
在水雾粒径是干雾级别的情况下,粒子更容易结合。
这样一来,粒子会逐渐扩大并沉降,最终实现粉尘粒子被去除的目标。
第二,“云”物理学原理。
因雾滴微细性明显,所以部分雾滴很容易在空气当中蒸发,导致局部处于密闭的捕尘空间内部空气相对湿度在短时间内即可实现饱和状态,进而通过尘粒逐渐产生“云”并以“雨”的形式下降。
DB13T1292010轨道车辆用铝及铝合金气体保护焊焊接技术条件

ICS45.060S 5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DB 13/T 1295—2010轨道车辆用铝及铝合金气体保护焊焊接技术条件2010-09-22发布2010-10-10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唐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制造技术中心、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科技管理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胡文浩、王秀义、赵丽君、刘春宁、王立夫、刘素钦。
轨道车辆用铝及铝合金气体保护焊焊接技术条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轨道车辆用铝及铝合金气体保护焊的技术要求、焊缝质量检验等。
本标准适用于轨道车辆用铝及铝合金金属熔化极惰性气体保护焊(MIG)及非熔化极惰性气体保护焊(TIG)的焊接技术,其他行业的铝合金焊接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24 焊缝符号表示法(ISO 2553 MOD)GB/T 985.3 铝及铝合金气体保护焊的推荐坡口(ISO 9692.3 MOD)GB/T 1173-1995 铸造铝合金GB/T 3190-2008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ISO 209:2007 MOD)GB/T 3880-2006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带材GB/T 8118 电弧焊机通用技术条件 (IEC 974.1 NEQ)GB/T 5185 焊接及相关工艺方法代号(ISO 4063 IDT)GB/T 10858 铝及铝合金焊丝(ISO 18273 MOD)GB/T 12212 技术制图 焊缝符号的尺寸、比例及简化表示法GB/T 16475 变形铝及铝合金状态代号(ISO 2107 MOD)GB/T 18591 焊接 预热温度、道间温度及预热维持温度的测量指南(ISO 13916 IDT)YS/T 458-2003 轨道车辆结构用铝合金挤压型材配用焊丝GB/T 19804 焊接结构的一般尺寸公差和形位公差(ISO 13920 IDT)GB/T 19805 焊接操作工技能评定(ISO 14732 IDT)GB/T 19868.4 基于预生产焊接试验的工艺评定(ISO 15613 IDT)GB/T 22086 铝及铝合金弧焊推荐工艺(ISO 17671.4 MOD)GB/T 22087 铝及铝合金的弧焊接头 缺欠质量分级指南(ISO 10042 IDT)ISO 14175 焊接耗材 弧焊及切割用保护气体EN 1011-4-2000 焊接:焊接金属材料推荐标准-第4部分:铝和铝合金电弧焊EN 15085-1-2007 铁路设施:铁路车辆和部件的焊接法.第1部分:总则3 缩略语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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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923——200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
GB 50231—2009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GB 50235—19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36—1998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64—1997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 GB 50275—1998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16—2000 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 GBJ 87—1985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HJ/T 255—200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火力发电厂 HJ/T 256—2006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水泥制造 HJ/T 404—2007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 HJ 435—2008 钢铁工业除尘工程技术规范 HJ 436—2008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港口
对粉尘无组织排放面积小或密闭空间小的场合,应选用喷雾器。喷雾器应有可调节安装角度的机构。
4.3.11.4 喷嘴
4.3.11.4.1 粉尘无组织排放,且粉尘产生空间较大时,喷嘴选择宜采用射程较大的(3 m~6 m 或以 上)的喷嘴。适用于粉尘产生面积大(一般大于 10 m2)或物料产生粉尘的垂直落差大(一般大于 3 m) 的场合。 4.3.11.4.2 粉尘无组织排放安装有封闭罩的或粉尘浓度较大时,喷嘴宜采用射程在 2 m~4 m 的喷 嘴。适用于粉尘产生面积中等(一般在 3 m2~10 m2)或物料产生粉尘的垂直落差较大(一般 1 m~3 m) 的场合。
4.2.3 水源
4.2.3.1 干雾抑尘工程用水宜采用中水,水0.4 MPa~0.6 MPa。供水流量不低于系统正常工作时耗水量的 1.5 倍。
4.3 设备性能要求
4.3.1 干雾抑尘工艺流程和参数应根据生产设备(设施)的类型、能力、生产方式,所排粉尘的性质, 粉尘种类、排放要求经全面优化后确定。
4.3.11.5 电气/控制系统
4.3.11.5.1 干雾抑尘设备电气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 GB 14048.1 的规定。 4.3.11.5.2 干雾抑尘设备应具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仪表箱外壳防护等级应符合 GB 4208 的规定。 4.3.11.5.3 干雾抑尘设备电控系统应有引至中央控制系统的接口信号,信号类型要满足用户的要求。 4.3.11.5.4 干雾抑尘设备控制柜/箱的主控制器时间控制精度要达到 0.1 s; 4.3.11.5.5 控制内容除包括通常应具有的管道的压力流量调节、启停、工作时间控制等控制功能外, 还应针对设备使用对象不同,具有供水管道反吹、停机前管道吹扫等控制措施。 4.3.11.5.6 有防爆性能要求的电气控制系统设计,应符合 GB 15577 的规定。 4.3.11.5.7 无组织排放推荐使用干雾抑尘方式的抑尘点见附录 A。
I
标准资料网
标准资料网
DB13/T 1263—2010
微米级干雾抑尘技术应用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米级干雾抑尘(以下简称:干雾抑尘)技术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安装与验收、 运行与维护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微米级干雾抑尘技术治理、抑制煤炭、矿山、火电、钢铁、港口、化工、水泥及其 它工业企业装卸煤炭、矿石、灰渣等物料时产生的粉尘或灰尘,特别是对无组织排放场所及呼吸性粉尘 污染的治理、抑制。
3
标准资料网
标准资料网
DB13/T 1263—2010
4.3.11.4.3 粉尘无组织排放安装有封闭罩、封闭罩容积较小时,喷嘴选择宜采用射程在 1 m~2 m、 散射角在 60°或以上的喷嘴。适用于粉尘产生面积小(一般在 3 m2 以下)或物料产生粉尘的垂直落差 较小(一般小于 1 m)的场合。
破碎机/站
头部溜槽、尾部溜槽(导料槽)、三通/四通等
采矿/矿山 火电厂
落煤塔
料场堆料
准备车间
头部溜槽、尾部溜槽(导料槽)、筛分(作业)面
筛分机/站/楼/塔 洗煤车间
装车楼
其它 翻车机 卸料沟/槽
头部溜槽、尾部溜槽(导料槽)、筛分(作业)面 头部溜槽、尾部溜槽(导料槽)、筛分(作业)面 给料头部溜槽、给料尾部溜槽(导料槽)、三通/四通等、装车溜槽 出口 与上述类似,物料有破碎、筛分、转运的场所 落料池 卸车箅子、卸料池
4.2.2 压缩空气
4.2.2.1 干雾抑尘工程用压缩空气应集中供给,供给系统包括压缩空气站(或空压机,下同)和输送 压缩空气管道。压缩空气站对干雾抑尘装置的供气能力不小于干雾抑尘装置耗气量的 1.2 倍。 4.2.2.2 压缩空气应经除油、除水等净化处理,并安装有空气过滤器。 4.2.2.3 压缩空气应满足干雾抑尘装置用气流量和压力的要求。 4.2.2.4 储气罐到用气点的管线距离一般不超过 50 m,超过该距离时宜另设储气罐。用气量较多的点 可单独设储气罐。对大型干雾抑尘装置供气,宜从压缩空气站设专用管道。
4 技术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干雾抑尘工程应根据设备生产工艺合理配套。粉尘无组织排放指标等方面要求除应符合本文件 要求外,还应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的要求。 4.1.2 干雾抑尘装置的噪声控制应以 GB 12348 为依据,按 GBJ 87 的相应规定执行。
4.2 技术条件
4.2.1 干雾抑尘技术适用条件
卸船机
头部溜槽、尾部溜槽(导料槽)、卸料仓壁、振给机出口
其它
与上述类似,物料有破碎、筛分、转运的场所
卸料沟/槽
卸车箅子、卸料池
(皮带)转运站 头部溜槽、尾部溜槽(导料槽)、三通/四通等、皮带张紧机构
犁料(煤)机
头部溜槽、尾部溜槽(导料槽)
给料(煤)机 给料出口(头部溜槽)、尾部溜槽(导料槽)、三通/四通等
6 运行与维护
6.1 干雾抑尘设备应编制使用说明书,对设备运行与维护做出明确的规定。 A
4
标准资料网
标准资料网
DB13/T 1263—2010 B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无组织排放推荐使用干雾抑尘方式的抑尘点
A.1.1 无组织排放推荐使用干雾抑尘方式的抑尘点见表A.1。 表 A.1
标准资料网
标准资料网
DB13/T 1263—2010
前言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秦皇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秦皇岛思泰意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秦皇岛市标准化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炳煌、齐群、夏军、刘彩虹、毛邦树、程天才。
4.3.11 干雾抑尘设备
4.3.11.1 应根据所处理粉尘的性质及工艺条件、现场设备结构,合理选择干雾抑尘设备的种类、配置。 4.3.11.2 应根据现场粉尘产生点的产尘情况,分别采用不同配置的干雾机,调整水和压缩空气输出不 同参数的压力、流量。 4.3.11.3 应根据现场粉尘产生点的设备情况,分别采用不同配置的喷雾总成。
4.3.11.3.1 喷雾箱
对粉尘无组织排放产生点面积大的现场,宜采用喷雾箱。根据现场情况,箱体可配置安装多个喷嘴, 以适应不同的产尘现场。
4.3.11.3.2 水气分配箱/器
根据粉尘抑制现场的特点,可采用水气分配器,由管道传输的压缩空气、水,经水气分配箱/器调 定输出不同的压力、流量。
4.3.11.3.3 喷雾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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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3/T 1263—2010
4.3.2 干雾抑尘工艺在保证粉尘被充分凝结沉降的前提下,应根据粉尘的性质、结合经济原则,选取 一个污染源配置一台干雾抑尘设备的单独抑尘方式或多个污染源配置一台干雾抑尘设备的集中抑尘方 式,被抑制的粉尘应进入到物料中。 4.3.3 干雾抑尘装置应包括干雾机、压缩空气管道、水管道、管道阀门、喷雾总成、电气及控制系统, 以及压缩空气供给、水源供给等辅助系统。 4.3.4 供水管道内应安装有吹扫阀。在干雾抑尘装置停止喷雾后,向供水管道内施加压缩空气,将管 道内的残余水吹扫干净,防止干雾抑尘装置停止作业时管道冻结。 4.3.5 对管道有防冻要求的场所,可对干雾抑尘设备配置加热和保温综合防冻设计,设计时应符合 GB/T 4272 的有关规定。 4.3.6 产品组装完成后,应做静水压试验并进行管道冲洗,系统不得发生破裂、渗漏,管道应无杂质。 4.3.7 产品出厂前应进行电控运行调试,调节压力、流量到系统设定值,各电器元件应工作正常。手 动/自动控制系统应工作正常。 4.3.8 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喷雾器喷出的水雾颗粒为 1 μm~10 μm。 4.3.9 微米级干雾抑尘装置抑尘率不低于 95%,抑尘后粉尘发生场所周围的空气质量应满足 GB 16297 的要求。 4.3.10 系统应设计合理的耗水量,除与物料产生粉尘相凝结而沉降的干雾外,避免出现多余的干雾飞 散后凝结成水,产生水的二次污染。干雾抑尘系统耗水量一般不超过物料总质量的 0.5‰。
ICS 13.020 J 88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 1263—2010
微米级干雾抑尘技术应用规范
Microfog suppressing dust technology application standa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