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案例分析》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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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黄某的行为如 何定罪处罚?
[分析]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走私犯 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 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 施一定的金融业务行为以及其他 行为的行为。 其构成特征是: 1.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我国正 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打击毒品犯 罪等的正常司法活动。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为掩饰、 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 织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 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而 实施一定的金融业务行为以及其 他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可 以是单位和自然人;但在实践中, 多数情况是银行等金融机构。 4.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
[结论] 本案中,被告人黄某明知轿车 是毒品犯罪的收益所购,而故意 编造情况隐瞒轿车的非法来源, 破坏司法机关对毒品犯罪的诉讼 活动,其行为构成洗钱罪,应依 法惩处。
刑法案例分析
学院:政治学院 专业:思政专业 班级: 学号: 姓 某的胞弟黄 A(另案处理) 用贩卖海洛因的钱购置了 一辆桑塔纳小轿车,黄A 将购车款的来源告诉了黄 某,并要其保密。2019年 10月,黄A因贩毒被捕。 案发后,黄某从黄A家将 桑塔纳轿车开回自己家, 当司法机关调查轿车来源 时,黄某谎称车是其借了 一国外朋友的钱购置准备 开出租车谋生。

犯罪案例分析

犯罪案例分析

犯罪案例分析——精神病《刑法》第十八条【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案例1:王一初(化名)居住在资溪县嵩市镇一村庄,村民介绍说,王一初在十几岁时就不正常,当地村民都知道他有“精神病”,但谁都没有想到,王一初竟然能发病到用锄头将自己的奶奶活活打死。

据介绍,2012年11月30日下午5时许,王一初扛着锄头从村里山上挖了冬笋回家,走到家门口时,正遇到自己的姑姑路过。

“一初,有没有挖到冬笋呀?挖到了晚上就添个菜哈。

”姑姑说完这句话,便从王一初身边走开。

突然,姑姑听到身后的动静,原来王一初竟然从院子里拿来锄头追打姑姑。

“你居然取笑我,叫你敢挖苦我。

”王一初边骂边追赶着姑姑。

由于姑姑跑得快,王一初没能追上。

他便扛着锄头回家。

到家后,奶奶正在厨房切菜,准备着一家人的晚饭。

据称,王一初走进厨房时,嘴上依旧在说个不停。

低头做饭的奶奶没有想到,此时的王一初竟然以为她也在骂他。

于是,他拿起锄头,往奶奶身上砸去,将奶奶活活打死。

事发后,王一初很快被控制住,被送往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得到的结果是,王一初为精神分裂症,案发时处于发病期。

按照法定程序鉴定的结论,确认王一初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之后,资溪县检察院将这起案件移送法院审理。

1月31日,资溪县法院审结了这起由检察机关起诉的强制医疗案,并当庭宣布对被申请人王一初进行强制医疗。

资溪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申请人王一初在案发时处于精神病发病期,按照法定程序鉴定的结论,确认其为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但其行为已经造成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且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应当对其采取强制医疗措施。

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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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分析
通过这个案件我们可以知道,这个案件的“第一犯 罪嫌疑犯人”是自己的父母,孩子们犯下的罪恶全 是在父母的不负责任的情况下发生的,如果小新的 父母能过及时发现小新的噬网成瘾的情况,就不会 发生接下来的惨剧了;其次“第二犯罪嫌疑人”是 网络,如果在网络上没有那些吸引人的元素在里面, 小新也不会沉浸在网络世界里无法自拔了。说实话 在最后他还是有悔过之心的,在他犯罪的不久他就 想到了自首,可能是因为他内心的柔软体现了出来, 他想到了奶奶在平日里怎么对他好的行为。而他却 忘恩负义,把奶奶杀害了。其实只要远离网络 ,保 持理智的心态,认清楚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你 就不会犯下弥天大罪。
青少年犯罪案例与分析
德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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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少年为偷钱上网将奶 奶砍死爷爷砍成重伤
17岁少年小新(化名)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事后,小新投案自首。在 两年前,小新开始沉浸在网络里,学校成绩直线下降。刚开始是拿着台球桌挣得钱去上网,随后家里不给 小新钱了,小新开始偷爸爸的钱到网吧玩,父亲知道了对他一顿骂,但是似乎没起到什么作用。仅仅维持 了几天,上网的欲望像虫子一样吞噬着他的心。此时爸爸跟他无意间说了一句爷爷那儿还有几千块钱,他 就准备去偷爷爷的钱了。看到爷爷奶奶睡得很熟,但是又怕奶奶会被吵醒,就用菜刀砍伤了奶奶,结果声 音太响了吵醒了爷爷。小新害怕的失去了理智的,便拿刀砍向了爷爷,爷爷受伤了逃出家门。最后小新没 有找到爸爸口中说的几千元,但是在奶奶兜里找到了两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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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热点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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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点】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一)前提条件 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不法侵害的发生
和存在。 1.不法侵害,是指违反法律规定,对某种权益或 权利 的侵袭和损害。 2.应当包括犯罪行为,也包括其他违法行为, 3.不法侵害应当是人的违法行为,而且仅限于自 然人的行为。4.不法侵害必须现实存在。
热点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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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案例一】 宝马男砍人反被杀案(又名昆山案)
【本案关键术语】 正当防卫 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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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概括】/RFzcQdu
近日,一段视频刷爆朋友圈。视频中, 一辆白色宝马车驶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 行的电动车发生争执。宝马车后座一男子下 车与骑车人发生口角,尽管有女伴相劝,两 人任旧发生推搡。此时,宝马车司机从车上 下来,对骑车人拳打脚踢,后又返回车内拿 出一把长刀,砍向骑车人。骑车人虽然连连 躲避,但仍被砍中。宝马车司机在砍人时, 长刀不慎落地,骑车人捡起长刀,反过来砍 向宝马车司机,宝马车司机躲闪,仍被砍中, 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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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鼓励防卫人向不法侵害作斗争,刑法第 二十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特殊防卫制度,“对正在 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 重危急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 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 任”只要遭遇到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造 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就不属于防卫过当。 霍姆斯大法官说:法律是生命的经验而不是逻辑。 法律人要有逻辑推导能力,但更重要的是要有常识。 法律人要学会谦卑的听取民众的朴素的声音。
【案例分析过程】
构成正当防卫。
满足前提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对象条件
重点分析限度条件: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 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中止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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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两种行为形式上类似于犯罪中止,但由于它 不具备犯罪中止的时间条件,因此不得视为犯罪中止。 对于这种事后的悔改表现,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一个情 节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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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止的自动性 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
本人意愿而自动地中止了犯罪,关于这个条件,应该明确以下几点: 1、中止犯自己认为有可能把犯罪进行到底。即使客观上其犯罪行为不 可能进行到底,而他主观上认为是可能进行到底的,并主动把犯罪行为 停止下来了,也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例如,一天某甲带刀要去杀某乙, 走到半路又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实际上这天某乙出差到外地去了,即使 他去了也杀不成。但甲并不知道乙不在家,还是自动放弃了杀人行为, 应该认为是犯罪中止。 2、停止犯罪必须是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意愿。如果犯罪分子在犯罪过 程中遇到了自认为无法克服的困难,不可能把犯罪继续进行下去,而不 得不停止犯罪,应视为未遂,而不是自动中止。例如,犯罪分子正在盗 窃,忽然听到门外有响声,以为来了人,急忙跳窗逃跑了,未实际上是他自感当时不能继续作案而被迫中断盗窃。因此,其停止 犯罪的行为缺乏自动性,不能视为犯罪中止,而应以未遂论处。至于慑 于刑罚的威力,担心迟早会被揭发而停止了犯罪,即使还算不上真诚悔 悟,也应视为自动中止。
犯罪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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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2010年7月11日22时许,被告人李某酒后使 用暴力将回家途中的朋友王某拽至一玉米 地里,将其压倒在地欲与其发生性关系, 在扭打过程中王某假意对李某说:“别在 这儿,去你家好吗?”此时李某酒醒觉得 此事不好,便松开王某,王某趁机起身离 开,李某跟在后面,并一起向王某家方向 走,在走出玉米地时,王某见一路人,大 喊救命,遂案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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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止的及时性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 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根据中 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 (1)犯罪既遂以后自动返还原物。例如,盗窃犯已 经把财物偷回家,但又后悔,把原物给被害人送回去。 (2)犯罪未遂后主动抢救被害人。例如,杀人犯砍 了被害人一刀,未砍死,邻居阻止了其继续行凶。这 时,杀人犯有后悔之意,主动协同邻居将被害人护送 到医院抢救,使其得救。

抓捕行动案例分析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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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斗准时打响。当第一抓捕组抵进歹徒藏匿房间 时,原定开门的内线没有把门打开,狗却不合时宜地 叫起来,秘密袭击难以进行,临时改为强攻,抓捕组 强行入门后,万光旭已抓起手枪,推弹上膛。
抓捕组刚接近万光旭房间,一颗手雷扔了出来, 洪高炉就地卧倒。
手雷爆炸,虽没有造成伤亡,但与原来掌握的情 报有出入,歹徒拥有杀伤力颇大的手雷。
我们一线民警平均每天工作11至15个小时。每年 一个民警工作量超过3016个小时。平均3周才能休息 一天,也就是说一个民警一年干其他公务员两年半的 工作量。而在美国,警察年休假必须达到137天,否 则违法。
民警患病率高
1999年,中国前卫体协对公安民警进行了一次体检调研, 接受调查者为北京、辽宁两地公安民警共1.5887万人。调查结 果显示:民警患病。
缉捕行劢案例分析广东警官学陊侦查系副教授一我国民警伤亡透规1历年民警伤亡数字分析2民警伤亡构成分析3民警因公牺牲国际比较分析4我国民警伤亡偏高的原因1历年民警伤亡数字分析1949年至1995年全国民警牺牲4425人负伤近8万人1996年牺牲426人负伤11681人1997年牺牲522人负伤8142人1998年牺牲443人负伤8396人1999年牺牲553人负伤5600多人2000年牺牲366人负伤3800多人2001年牺牲443人负伤6000多人2002年牺牲381人负伤5000多人2003年牺牲476人负伤6076人1996年至2003年牺牲3610人伤54695多人建国至2003年底牺牲8035人伤134695多人21999年2003年民警伤亡构成分析1999年全国民警因公牺牲553人比1998年上升了20是历年来民警因公牺牲最多的一年
二楼房内,万光旭似一头被击伤的野猪,嚎叫着 拖着刘云声尸体,脱下刘云声身上的防弹衣,摘下钢 盔和手枪,武装到自己身上。然后,持着刘云声“七 七”手枪,冲出房门。在门口,正撞见冲进来的刑警 谢洪成,万光旭恶狠狠扣下扳机,罪恶的子弹击中了 谢洪成的头部。

《刑法案例分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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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大致可分为:第一,未满14周岁的人, 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第二,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 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 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已满 16周岁的人犯罪,都应当负刑事责任。
Guilty/not guil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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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gal Analysis
犯罪是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任何 行为,如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时,均不构成 犯罪,因此《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 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 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 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 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 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 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 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 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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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oes his behavior constitute a crime?
Judgement of the court:法院判决认为,被告 人乔甲,虽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 上实施了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但其社 会危害性不大,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作犯罪处 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条的 规定,对乔甲宣告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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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乔甲的盗窃数额虽达到盗窃罪所要求的“数额较大” 的标准,但盗窃的数额是否较大,不是区分盗窃罪与非罪界 限的唯一标准,还应综合其他犯罪情节考虑。被告人乔甲 采取的是趁乔乙不注意而秘密窃取的方法获得财物的,不 像其他盗窃犯罪分子那样用拔门撬锁、挖墙掏洞等性质比 较恶劣的手段,并且乔甲每次窃取的财物数额很少,而不是 将所见到的乔乙财物全部拿走,因而综合本案的全部情况 看,乔甲的盗窃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其三,最高人 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 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 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 必要的,在处理时也要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所以, 乔甲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法院对被告人乔甲作出无罪判决 是正确的。

网络信息安全课件:各类诈骗犯罪案例解析

网络信息安全课件:各类诈骗犯罪案例解析

犯罪分子虚构“神秘客”身份,套取商家商
品或服务的免费样本,进行非法获利。
案例四: 网络钓鱼攻击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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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分子通过伪造银行登录界面,诱使 用户输入账户信息,窃取其资金。
实际案例参考
实际案例一
实际案例二
公司内部员工泄露敏感数据,造 成重大信息泄露和个人隐私受损。
一家电商平台遭受黑客攻击,导 致大量用户的账户信息被盗取。
远程情感
犯罪分子通过虚假情感关系,骗 取他人的金钱或进行远程勒索。
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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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高级付费号码诈骗
犯罪分子通过默认设置高价计费号码,
案例二: 电子邮件CEO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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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导用户拨打,从而欺诈盗取受害者的 财产。
犯罪分子伪装成公司CEO,发送电子邮件
给财务部门,诱使其将款项转入犯罪分
子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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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神秘客”网络购物诈骗
实时安全更新
及时升级操作系统、防病毒软件等安全措施, 保持系统的安全性。
电话诈骗
犯罪分子冒充法律、政府部门或其他机构,通 过电话诈骗骗取受害人的钱财。
网络钓鱼攻击
犯罪分子伪造合法的网站或电子邮件,骗取用 户的登录凭证和敏感信息。
网络购物诈骗
犯罪分子以低价或虚假宣传吸引顾客,在网络 购物中骗取顾客的钱财。
赌博诈骗
1 赌场网站欺诈
犯罪分子运作欺诈赌博网 站,骗取顾客的存款并操 控游戏结果。
实际案例三
个人电脑感染勒索病毒,导致重 要文件被加密,需支付赎金才能 恢复。
信息安全建议
强密码保护
使用包含字母、数字和特殊符号组合的强密码, 定期更换密码。
警惕电子邮件
不轻信陌生人发来的邮件,尤其是要求提供个 人信息或转账的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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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 的全部罪行处罚;其他主犯,应当按其所参加 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罪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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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被告人,邵某,23岁;被告人,姜 某,24岁;被告人,汤某,23岁。某日上 午,被告邵、姜同骑一辆自行车去王庄乡 路口,碰见农场出纳尚某,姜、邵了解到 农场明天发工资,而且现有现金6000多元, 邵某说:“我们把它偷来,不发横财不 富。”姜当即同意。但觉得人手不够,便 把汤某找来,说明了盗窃之事,汤也表示 同意。
[问题]请分析蒲某的抢劫行为属于犯罪 预备还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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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
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
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
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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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件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犯罪未能得逞;
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犯罪分 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3)刑事处罚
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
D.前面是正当防卫,后面是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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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下列行为是否属正当防卫行为,是否负刑事责任?
(1) 某小偷作案时被发现,群众纷纷追赶。小偷被追赶 得走投无路,将两名群众打伤后逃走。
(2) 某甲上学途中被某乙殴打致伤,甲第二天准备了木 棒等武器在上学途中将某乙打伤。
(3) 某甲扬言要杀死某乙,某乙非常害怕,决定采取措 施,于是,伙同两人将某甲打至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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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2:某甲,男,39岁,某村村民。 某甲因有了第三者,即觉得其妻某乙已 成累赘,便想毒死某乙。一日,某甲乘 某乙去厨房之时,将事先准备好的砒霜 倒入某乙吃饭的碗中,某乙吃过含有砒 霜的饭食后,腹痛难忍,全身抽搐,痛 苦万分。某甲见状后心中不忍,赶忙将 妻子送进医院抢救。经医院抢救,其妻 转危为安。
试分析薛某是否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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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提示
本案中,薛某的行为属正当 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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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的财物,王某夺 下三角刀,并将宁某推倒在水泥地,宁某 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刀 将宁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认定正
确的是( D )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前面是正当防卫,后面是防卫过当
3、排出犯罪的事由
•排除犯罪的事由,是指虽然行为人的行为 在客观上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表面上符 合某种犯罪的客观要件,但实际上没有犯 罪的社会危害性,不符合犯罪构成,依法 不成立犯罪的事由。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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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条件
起因 条件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
正 当 防
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 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 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 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行卫。不负
[问题]请分析刘某的行为属于犯罪中
止还是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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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 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 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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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犯罪过程中及时

自动放
放弃了犯罪
罪 中
弃犯罪
自动放弃了犯罪

彻底放弃了犯罪
的 类
自动有效

防止犯罪
结果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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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刑法处罚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中止犯, 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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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蒲某意图抢劫,尾随一妇女身后。 当该妇女回家开门后准备关门时,蒲某以 为其家中无人,强行挤进房内,该妇女被 吓得惊叫一声。她的丈夫闻声起床,拉开 电灯,见蒲某站在门口,便问:“你是干 什么的?”蒲某答不上来,该妇女的丈夫上前 打了蒲几个耳光。在邻居的帮助下,蒲某 被担送到公安机关。蒲某供认他的目的是 抢钱。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郑某的行为不符 合紧急避险的条件,以玩忽职守罪判处 郑某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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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武某驾车行使时,突见前方五米处一人挑 担横穿马路,武某一面紧急刹车,一面向 右急打方向盘,车身将路边一电线杆撞断, 将路边一行人砸成重伤。武某导致他人受 伤的行为属于( B )
A.过失重伤罪 B.紧急避险 C.不可 抗力 D.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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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故意犯罪形态
犯罪既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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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
在故意犯罪过程中,犯罪表现为完成形态的是犯罪的既遂
案例:某日晚ll时许,赵某从一朋友处喝酒后回家。行至一 小路岔口处,看到他前面有一妇女单身行走,遂从后面冲上 去,抓住该妇女的皮包就往回跑。刚跑出不到10米,只听后 面喊到:“赵某,你怎么抢我的东西?”赵某回头一看,见被 抢者是其同学的妹妹,便赶紧走上前去说:“阿妹,我看你 一个人走路,不放心,逗你玩玩。走吧,我把你送回家。” 遂将该妇女护送到家。当时,该妇女包内有现金3000元。
[问题]赵某的行为属于何种犯罪停止形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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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的预备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 罪预备。
特征:
①行为人已经实行了犯罪预备行为,即为了 犯罪而准备工具和制造条件
②尚未着手实行犯罪
③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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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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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沈某,男,24岁,某厂工人。沈某因赌博 欠债,难以偿还,便图谋盗窃本厂保险柜 里的现金。某日晚9时许,沈某撬开了财务 室的房门,但因无法打开小保险柜,于是, 沈某将小保险柜搬离财务室,隐藏在厂内 仓库旁的一个地方,想等待时机再撬开小 保险柜,窃取现金。第二天,财务室李会 计发现办公室门被撬、小保险柜失踪,当 即报案。公安人员在厂内仓库旁找到保险 柜,柜门尚未打开,柜内人民币也原封未 动。
事先防卫 事后防卫
乙听说之后到甲 家杀了甲。
❖甲杀乙时,搏斗 中乙将甲杀死。
甲逃跑时乙从 后面追上去将甲
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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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 (5)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
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造成 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应当 减轻或免除处罚。
卫 刑事责任。
时间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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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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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1)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
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
害。
(防卫目的必须具有正义性)
注意:防卫挑拨
(2)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 施防卫。
注意:假想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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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防卫
甲与乙有仇,正在 准备凶器,预谋到乙家 去杀乙。有三种情况, 判断一下,那种属正当 防卫。
便打消念头折返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C
A.犯罪预备 C.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D.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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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犯 罪
客观 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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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观 方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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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的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 1.共同犯罪必须是二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 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 3.各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犯罪的故意
[问题]如何认定某甲的犯罪停止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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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3:盗车后又弃车如何定性? 关键看该车是否脱离车主的控制。
案情:2004年8月的一天晚上,司机 李某将自己的一辆东风汽车停放在 自家的院坝里,该院坝紧临公路, 且为开放式。当晚,王某趁夜深人 静之机,偷偷地撬开车门,将车开 上公路20余米后,发现该车没有刹
必须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采取
不能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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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限度是指紧急避险行为所损害的利
益必须小于所保护的利益。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 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 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
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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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险限制
被告人:郑某。男,34岁,某县消防队 员。一天,该县某村村民赵某家发生火 灾。消防队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往火灾 现场。在救助过程中,赵某告诉郑某其 10岁儿子还在房中,请求郑某将儿子救 出。郑某见火势凶猛,房子也有倒塌的 危险,怕自己受伤,就以火势太猛、无 法救人为由拒绝了赵某的要求。等大火 扑灭后,赵某的儿子已被烧成重伤,后 经医院抢救无效,于h 次日上午死亡。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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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 条件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 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
急 免受正在进行的危险,不得已采
避 取的损害较小合法权益以保护较
险 大合法权益的行为。
时间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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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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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构成 条件
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 人的合法利益免遭危险而采取
必须是面临着正在发生的实际危险
(1)何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应从轻处罚。( )
(2)何某不满16周岁,不负刑事责任。( )
(3)假如何某投毒后,在邓某吃前何某主动倒掉,何 某构成犯罪预备。( )
(4)假如何某投毒后,邓某吃饭时觉得口味不对自己 倒掉,何某不构成犯罪。( )
(5)假如邓某中毒后,何某告知母亲真相,并帮助将 邓某送往医院,邓某脱险,何某构成犯罪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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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正确。 (2) 错误 (3)错误。是犯罪中止。 (4)错误。是犯罪未遂。 (5) 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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