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基本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及审批表

填表时间:
曰
学生姓名
学号
联系电话
学院
专业
班级
变更事项
变更
原因
(注:需写明原因及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学生辅导
员意见
辅导员签名:
学生学院
意见
院长签名:单位盖章:年月日
教务处审 核意见处领导签名Βιβλιοθήκη 教务处盖章:年月日办理 流程
1、填与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及审批表(学生基本情况、变更理由、辅导员意见、学生 学院意见)
2、持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变更姓名,须提供户口本)到龙昆南校区第一办公楼一楼104室教务处学籍科办理相关手续。
3、经教务处审核,报教育厅审批,通过后,在学信网和教务在线进行修改,并电话通知 学生本人。
4、学生本人查询学信网及教务在线已修改完毕后,通知其他相关部门。
学生 须知
1、学生本人提出变更学籍信息事项必须是学信网及教务在线可以查询到的学籍信息
2、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时间必须是在校期间,学生毕业或离校,不再受理任何信息变更。
3、委托他人办理变更手续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变更姓名、身份证号须提交旧身份证、新身份证、户口本变更联(或户籍机关证 明)的原件、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
5、电子扫描件要求:①使用扫描仪或高拍仪,请勿使用屏幕截图和手机拍照;②完整 扫描每页材料;③保持图片清晰可辨,分辨率在200*200以上;④身份证需扫描正 反两面;⑤每张图片大小控制在10MB以内;⑥格式为jpg/png格式。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身份信息变更申请表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全日制本科生学籍身份信息变更申请表
第号
学号
姓名
院系
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民族/□性别
变更前信息
变更后信息
声
明
1.本人因以下原因,特向学校提出学籍信息变更申请。
□高考报名后,经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批准依法变更身份信息
2.本人保证所提交的材料全部属实,若有不实,本人愿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a.修改姓名的学生须提供公安部门已添加曾用名的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和以上两份原件的复印件,并提供由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开具的“居民变更身份项目证明”或“户籍变更回执”。
b.身份证号码因重号错号情况需修改的,须提交由当地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开具的“公民身份号更正证明”、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必须在每年的4月15日之前(非当年毕业班学生)或11月15日之前,向学校学籍部门提出信息更正的申请
3.本人已明确《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本科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管理办法(暂行)》,本人清楚了解本变更申请需经广东省教育厅核准。若广东省教育厅审查未过,则仍以招生数据为准。
学生签名:
年月日
教务处
学籍管理室审核
审核人签名:
年月日
教务处领导意见
领导签名(公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高考报名后,经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批准依法变更身份信息而导致信息不符的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普通高校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

普通高校学生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学籍信息更改申请表院系部:_________________ 专业: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_____原信息内容:性别民族、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更改后内容:2寸近期免冠照片(加盖系部、学生处公章),附详细情况说明或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更改原因:请注明更改原因申请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学籍信息更改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必需,缺一不可):1.学生本人提交学籍信息更改申请。
2.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更改姓名应在户口本曾用名一栏注明原姓名)。
如身份证原件丢失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要有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和户籍民警章)。
3.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户籍信息变更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专用章、本人照片及发函单位联系方式)。
4.学生高考电子档案照片复印件一份。
5.入学后的正规缴费原件及复印件。
6.学生高考“考生档案”。
7.新生高考录取审批表复印件。
说明:所有的学籍信息修改需得到省级学籍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经核查无顶替入学情况,院系同意办理。
审核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经调查该生无冒名顶替情况,信息更改理由充分、材料齐全,学生处同意办理学籍信息更改手续。
审核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注:1、学籍信息更改中涉及到的户籍信息需先在公安机关更改后方可办理更改手续;2、新生报到后,第一学年内和应届毕业生最后一个学期不得变更学籍信息。
学生学籍身份信息变更申请表

(如:张三)
申请更正为
(如:张二)
本人声明
本人提交的以上复核申请真实准确,无弄虚作假,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由此产 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请学校有关部门复核并批准。
签名亲笔:日期:年月日
院系意见
材料审核人:日期:年月日
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日期:年月日
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院系盖章)日期:年月日
5.申请表必须在10月31日前经院系审核后统一交至教务处教务科。
(2)高考报名后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由于更改其个人身
份信息。须提交如下材料;
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且签发日期必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日期后;
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非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资料更正证明》,加盖户籍
专用章,并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3)非广东省生源学生高考报名及录取信息采集过程填报错误。请在学校备案后返回当地省 级招生办申请修改。
教务处意见
经审查,建议同意不同意修改其学籍身份信息,请主管校领导审批。
签名:(盖章)日期:年月日1.此表为XX级学生使用;来自及选择项的,请在相应选项前打V;
2.申请表必须由申请学生本人亲自填写,一个信息项一份表格;
3.学生学籍身份信息以招生录取信息为准,并据此予以注册与注销,原则上不得修改;
4.学生提供材料不够充分,学校有权拒绝其更正申请;学校经审核同意修改其身份信息后,必须报省教育厅或省教育考 试院审批通过方能正式生效;
学生学籍身份信息变更申请表
个人资料
姓名
性另V
男女
学号
联系电话
所属学院
主修专业
生源省
考 生号
申请事项
申请复核信息项
学生学籍信息修改申请表

审核签名:
部门印章:年月日
学校学籍部门审核内容及意见:
1.两组照片与其本人是否一致:□是□否
2.是否同意变更信息:□同意变更□不同意
审核签名:
部门印章:年月日
备注说明
☆学生提供2套相同的报审材料:省教育省厅存原件1套-高校存复印件1套。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高考照:
学籍照:
学院审核项目及意见:
1.两组照片与其本人是否一致:□是□否
2.是否同意变更信息:□同意变更□不同意
审核签名:
部门印章:年月日
学校招生部门审核项目及意见:
1.变更项是否涉及高考加分项目:□是□否
2.变更后是否符合当年录取条件:□是□否
3.两组照片与其本人是否一致:□是□否
高校在校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KSH码电话
变更类别
□姓名□身份证号码□其它修改项:
原始数据
报改数据
变更原因
材料目录
1.居民二代身份证;2.户口页;3.证明材料列举:
承诺声明
我保证证明材料均由本人提供且真实有效;高考为本人参加;申请变更的理由属实。提供的以上信息均真实可靠;若以上承诺有任何不实之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大学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录取
年份
录取
专业Βιβλιοθήκη 学号考生号身份证号
变更个人学籍信息理由及责任书
本人参加全国高考,高考信息与实际情况。
现因原因,于年月在公安局(派出所),依法定程序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为此特申请学籍信息更改项目是:(:)更改为:(:)。
为了确保毕业时学籍信息的合法性和学历证书、学历电子注册的准确性,特向学校及有关部门申请办理个人学籍信息变更手续。并声明所提交的材料属实,愿意承担所有后果和责任。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学院
意见
(分管教学工作)院长签名:年月日
(学院公章)
教务
处意
见
签名:年月日
备注:1、学生个人学籍信息变更,应到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及相关证据材料原件备查,提交相应材料复印件及扫描电子数据。
2、本表需用A4纸打印并交学校教务处审核。
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完整版)

见
(公章)
签名: 年 月 日
注:1、请根据《在校生修改基本信息审核标准》要求提供信息
变更证明材料。
2、申请人必须认真填写此表,由学习中心签署意见后统一报网络教育学院教务科。
3、此表一式两份。
在校生基本信息变更申请表
编号:
姓名
学号
学习中心
年级
级季
层次
原信息
申请变更为
变
更
理
由
□ 1、招生部门录取信息采集错误;
□ 2、通过公安机关更改信息;
□ 3、申分正号升位(正常升位可不提供证明材料);
□ 4、其他原因(详细说明):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学习中心 Nhomakorabea意
见
(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教
务
科
大学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学生本人签字: 年月日
本人依照北京理工大学学籍管理 规定代为办理。
代办人签字:
大学教务部 制表
年月日 本表共 2 页,务必正反面打印
学生家长确认
(仅限本科生申请休学/放弃入学资格 /退学时填写)
接收学院/书院意见
大学教务部 制表
本表共 2 页,务必正反面打印
大学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姓名
学号
学院/书院
专业
教学班级
联系电话
家庭 联系电话
代办人及 联系方式
学籍变动内容
在校 暂时离校
离校
降级(仅限降入低一年级勾选) 跳级(仅限跳入高年级勾选) 转专业(仅限同年级勾选) 保留入学资格(仅限未入学或入学未满 3 个月新生勾选) 休学(仅限暂时离校学生勾选) 放弃入学资格(仅限未入学或入学未满 3 个月新生勾选) 退学
(仅限本科生转专业时填写)
家长签字:
年月日
专业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年
校医院意见:(仅限本科生因身体原因申请休学/复学时填写)
(盖章) 月日
教务部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教务学籍室受理情况:
签字: 年月日
签字: 年月日
附加材料说明: 1、受委托代办的,须附本人签字确认的委托授权书。 2、因病申请休学的,请附校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病愈申请复学的,请附校医院开具的恢复健 康诊断证明。 3、申请信息变更的,请附公安机关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档案等能充分支撑变更理由 的材料。 4、达到退学标准的学生将不能提出休学、降级、转专业等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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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基本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
1.此表仅限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使用;涉及选择项的,请在相应选项❒前打√。
2. 申请表必须由申请人亲自填写,一个信息项一份表格。
3. 相关管理规定详见《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基本学籍信息管理办法》。
————————————————————————————————————————————————————说明:申请变更个人基本学籍信息,必须向学校提供合理、充分的理由及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有法定效力的相应证明文件主要包括:1.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发日期在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日期后。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户籍登记页、户主页、本人页、信息变更页。
3.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非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份资料更正证明》,加盖户籍专用章,并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
4.原身份证复印件(如能提供)。
5.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程证原件及复印件、港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迁居港澳地区)
6.当地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更改民族成份的相关证明资料。
(变更民族)
7. 广东省生源学生高考报名及录取信息采集过程填报错误:《普通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更正申请表》(广东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且签发日期必须在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日期前;当年应届高中毕业考生还需附上原毕业中学出具的证明;当地县级以上招生部门证明公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