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答辩状
行政案件答辩状范本三篇

行政案件答辩状范本答辩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电话:被答辩人:身份证号码:住址:关于代某诉_______镇劳动监察中队其他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意见:答辩事项: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由:一、本案被诉主体不适格。
_______镇劳动监察中队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作为该案被告主体不适格,应驳回原告的起诉。
二、本案被告没有剥夺原告的有关权利。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下午,原告代某到_______镇监察中队反映_______工业区_______职业学校无故将原告辞退一事。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对不符合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诉,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但不属于受理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投诉,应当告知投诉人向有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根据上述规定_______镇监察中队口头明确告知原告,_______工业区_______职业学校不在其管辖区域范围内,请原告到学校驻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
原告代某当时并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的规定,本案中_______镇劳动监察中队在接到原告代某的投诉后,因不在其管辖范围内,口头通知其到学校驻地劳动监察单位投诉,属于依法行使职权。
三、本案被告没有不履行法定职责。
被告并未收到原告诉称的编号:_______的挂号信,该编号通过中国邮政挂号信查询系统查询为无效单号。
被告更没有将原告诉称的信件退回,原告并未举证证明该事实。
四、_______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受理代某投诉事宜,受理登记编号_______号,主办监察员陈某。
原告反映的_______职业学校违法辞退一事,未提供任何证据材料,目前正在调查取证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_______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将会依法给予处理。
综上所述,原告将_______镇劳动监察中队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是不适格的。
行政答辩状

行政答辩状一、背景介绍尊敬的评审委员会:我是XXX公司的一名员工,我在此为我的行政行为做出答辩。
最近,我收到了公司开除我职位的通知,并且员工委员会已经对我的行为进行了调查。
在我被解雇之前,我希望能够向您阐明我的观点,并提供我对事件的解释。
二、事件回顾在XX日期,公司收到一份投诉,指控我在公司内部违反了行政纪律。
根据投诉内容,我被指责利用公司资源从事个人业务活动,并且与同事产生了不正当的关系。
公司对这一指控展开了调查,并采集了相关证据以支持起诉。
三、个人陈述我对所有指控表示强烈的否认。
我承认在公司内部使用了一些公司资源,但这是为了进行工作上的合理活动,并没有违反任何行政纪律。
我从未参与任何个人业务活动,也没有与同事有任何不恰当的关系。
具体来说,公司指控我在工作时间使用公司电脑进行个人谈话和社交媒体浏览。
我想澄清的是,我在工作期间确实使用了公司电脑,但这是用于查找工作相关的信息和资源,在工作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知识,以更好地为公司服务。
而且,我可以提供许多工作所需的电子邮件和文件来证明我使用公司资源进行工作目的。
此外,公司还指责我与同事之间有不正当的关系。
我要澄清的是,我与同事之间的关系一直非常专业和正当。
公司对这一指控的调查结果并未提供任何证据,仅仅基于其他同事的传闻和猜测。
我希望委员会能够根据事实和证据做出公正的裁决,而不是根据不实指控和无根据的传言。
四、诚意保证作为一名公司的员工,我深知行政纪律对于公司的重要性和影响。
我保证在未来的工作中会更加严格地遵守公司的规定和制度,以确保公司的利益和声誉不受损害。
我将始终尽力为公司的成功做出贡献,并以诚信和责任心履行我的工作职责。
五、结论尊敬的评审委员会,请您审慎考虑我的答辩陈述并仔细评估调查所收集的证据。
我保证自己的无辜,并请求您撤销对我的解雇决定。
我愿意接受任何额外的考察和调查,以证明我对公司的忠诚和专业态度。
再次感谢您为我提供答辩的机会,我相信您会作出公正的裁决。
行政机关答辩状.doc

行政机关答辩状人民法院在收到原告的起诉状和上诉人的上诉状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间内将副本送达被告或被上诉人,被告或被上诉人应当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答辩状。
下面是行政机关答辩状,仅供参考。
行政机关答辩状【1】答辩人:xx县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徐xx,男,任县长。
住所地:xx市xx县xx区。
为原告赵xx诉我机关行政复议一案,作如下答辩:一、答辩人关于“责令xx县公安局在决定下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信访事项受理情况并根据受理情况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 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
根据原告在复议中提交的《xx县公安局局长接待处理信访事项登记表》,可以证明原告就其鉴定问题包括对法医的控告到县公安局进行了信访,县公安局的局长或副局长对其进行了接待,并予以登记。
国务院《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对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受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后,能够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应当当场书面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各级公安机关信访工作机构接到信访事项后,应当做好登记,并区分情况,在15日内按下列方式处理:----(二)对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予以受理,并根据所反映问题的性质、内容确定办理单位。
《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亦作出同样规定。
行政答辩状实用范文三篇

行政答辩状实用范文三篇范文一:答辩人:××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代表何××,公关部经理。
案由:上诉人张××因房屋拆迁一案,不服××市××区[19××]民字第19号的判决,提出上诉。
现答辩如下:答辩理由:为了适应本市商业发展的需要,我公司于19××年12月向市城建规划局提出申请报告,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150平方米。
市城建局于12月25日以市城建字[19××]71号批文同意该项工程。
同年在拓宽场地过程中,需要拆迁租住户张××一户约18平方米的住房,但张××提出的要求过于苛刻。
几经协商,不能解决。
答辩人不得已于19××年1月××日投诉于××市××区人民法院。
××市××区人民法院于19××年2月以[19××]民字第19号判决书判处张××必须于19××年3月底前搬迁该屋,并由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提供不少于原居住面积的房屋租给张××居住,但张××仍无理取闹。
据此,答辩人认为张××的上诉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一、张××说我们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的场地是未经批准的。
这是没有根据的。
一审法庭曾审查过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要求拓宽新建丝绸百货大楼前面场地的报告和市城建局城建字[19××]71号的批文,并当庭概述了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的报告内容,还全文宣读了市城建局的批文。
这些均有案可查。
行政诉讼答辩状三篇

行政诉讼答辩状答辩人:地址:被答辩人:地址:法定代表人:第三人:地址:答辩事项:一、依法撤销______市______人民法院(______)______行初字_____号行政判决书。
二、依法撤销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公(石)决字【______】第_____号《公安行政政罚决定书》。
三、判令被答辩人承担二审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一、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上诉书用谎言掩盖事实、回避实质性的四个问题:1、______市公安局______分局的处罚不公、认定事实错误、避重就轻、掩盖事实公然包庇_____等人违法犯罪,行政不作为造成短信发的发生。
2、被答辩人办理此案时没进告知义务并剥夺了答辩人陈述申辩的权利,我在一审起诉时都不知道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隐藏答辩人签过字的笔录,拿出他们自己抛制的笔录,严重的以全抗法,仗势欺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a;a;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不按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的,行政处罚不成立;。
3、一审开庭时,_____提交了在______公安局复印出来_____举报_____与妻子刑事犯罪材料,此行为______分局严重的失职和对人民的犯罪。
4、被答辩人提交的证据用技术手段处理过篡改了信息内容,不真实不完整不合法。
根据最高法证据规则,属于瑕疵证据无证据力。
此案的起因是_____与妻子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在______的______市______人民法院砸警车、作伪证,大闹______法院,高喊反动口号妨碍执行公务使法院办公秩序一片混乱,扰乱共秩序法院门前断交近两个小时,如此严重的刑事犯罪,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二、一审答辩人出事的6组证据充分的证明答辩人举报_____和_____违法犯罪事实,和______公安分局不作为造成发短信的因果关系。
行政案件被告答辩状

行政案件被告答辩状行政案件被告答辩状【1】答辩人:XX市*局法定代表人:* 职务:局长地址:XX市*路*大厦被答辩人:XX市XX区*房产开发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南路室法定代表人:*关于被答辩人请求撤销答辩人和市*局作出的《关于置换调整XX 县*房产开发公司位于XX工业区用地的决定》(下称《调地决定》)和注销原告国用(1998)字第*号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决定(下称注销决定)一案,现答辩如下:根据《XX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七条之规定,答辩人是本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工作,答辩人的派出机构在职权范围内负责本辖区内的*工作。
一、涉案宗地的用地功能不符合XX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按照规划要求,答辩人对涉案宗地进行了调整,作出的《调地决定》和注销决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XX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xx年6月编制完成,20xx年*月15日经XX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涉案宗地国用(1998)字第*地块正位于XX工业区内,原用地功能为商住用地,而《XX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涉案宗地的规划是工业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七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XX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三条"本市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服从市政府根据城市规划依法做出的置换、收回等调整用地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涉案宗地用地功能与XX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不符,答辩人作为市*行政主管部门,市*局作为市*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要求,依照法定职权作出《调地决定》对涉案宗地进行了调整,并注销了被答辩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
二、答辩人作出调地、注销被答辩人国有土地使用证决定的程序合法。
2024年行政答辩状范例

行政答辩状范例尊敬的xx领导:我单位自xx年办理xx事项以来,我们一直遵守了相关规定和程序,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努力维护了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形象。
然而最近接到贵部门关于该事项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我单位对此深感不满。
我单位在xx年办理xx项目时,遵循了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申报、审核和批复。
并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一直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环保要求,做到了环保与经济的平衡发展。
但是现在贵部门竟然以我们未履行环保要求为由,对我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这实在让我们无法接受。
在此,针对贵部门所提出的处罚决定,我单位提出以下答辩意见:一、关于处罚的真实性我单位在收到处罚决定后,立即进行了核查,但是对于贵部门指控的我们未履行环保要求的事项,我们并不认同。
首先,我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直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进行了操作,未发现像贵部门所言的环保违规行为。
其次,贵部门在行政处罚通知书中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我们存在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合法性需要进一步核实。
二、关于决定合法性贵部门在对我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时,是否考虑到了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的合法性?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直严格遵守了相关环保法规,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法规,因此贵部门的处罚是否和法律相符合?同时,在处理决定中,贵部门是否充分听取了我单位的答辩意见?是否根据证据做出了公正、客观的处理?三、关于处罚的合适性我单位在处理该事项时,一直落实了环保要求,而贵部门却进行了行政处罚,这是否合适?如果贵部门的操作导致我单位的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将严重影响我单位的生存和发展,同时也会对全社会的环保事业形成不良的影响。
因此,我单位希望贵部门能够在保证环保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处理此事,并撤销不当的行政处罚决定。
以上是我单位的答辩意见,希望贵部门能够认真审视,进行合理公正的处理。
同时,我单位将继续遵守有关规定,在环保和经济发展之间保持平衡,努力为社会、为自己创造更多的价值。
谢谢!。
行政答辩状(最新4篇)

行政答辩状(最新4篇)行政答辩状2023 篇一答辩人:某市某某区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局,驻某某区某街某号。
法定代表人:赖,局长。
委托代理人:王,副局长。
因季不服本局行政处罚向法院起诉一案,提出答辩:审判长:我叫王,现任某某区城建局副局长。
我受法定代表人赖委托,对李在某某区某某村某街某号违章建新房不服从我局行政处罚决定而起诉一案进行答辩。
一、关于李在私房建筑中的五处违章事实和对其处罚的法律依据。
1.李违章增建地下室。
李于19某某年某月某某日写了一份《申请》,请求建南楼二层六间,还未获批准,就于19某某年某月初动工挖了地下室,深约一米,西端紧靠西邻吴家的门洞。
19某某年某月某日李西邻吴某来我局向建管科原科长袁反映李挖地下室,影响他家门洞,请城建局解决。
而后,其爱人孙又来反映此事,并请求尽快解决。
当时建管科科长袁和史等人到李家查验了现场,指出李挖地下室是违章施工。
史说:“挖地下室必须停工,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否则后果自负”。
19某某年某月李曾两次找主持建管工作的副局长鲁,请他帮助把南楼批了 .鲁批评他与邻居关系搞得不好,并告诉他先把邻里关系搞好,办证手续齐全后,才能批准 .以后此事无进展,也就一直未批准他盖南楼的申请。
后李于19某某年某月又提出盖东楼的申请。
在某年某月某日我局以()某建字某号《私房建筑许可证》批准其建东楼时,史、校对其明确提出:“把地下室填上,按许可证批准的事项和有关规定施工。
”事实证明,李建地下室是先斩后奏,没有经过任何人的同意,更没有任何批准手续,纯属违章建筑。
其行为违反了《某某市私房建筑管理实施细则》第11条:“在距邻居地界一米内,不准挖坑、挖沟或形成积水”的规定。
直到19某某年某月某某日我局刘、刘某、刘、吴等四位同志到李家,再次丈量所建房屋尺寸时,地下室还依然存在。
2.李《私房建筑许可证》上批准的建筑面积为44.64m2某2,但其实际建筑面积是45 .99m2某2,共超出2.7m2.这是由于加宽、加长了各0.10米而造成的,是违章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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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答辩状
行政答辩状
答辩人:雄关市春江区地质矿产局
地址:雄关市韶瑶路10号
电话:8865930
负责人:杨能(该局局长)
因梁浩诉我局行政处罚及行政损害赔偿一案,提出答辩如下:一、关于行政处罚事宜,我局请求法院维持我局对梁浩作出的雄春地矿罚字[2005]第007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
理由如下:
1、本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所依据的事实是清楚的。
本案中,原告梁浩对所运输煤炭说不清具体合法来源,因此,我局认定,原告属未取得采矿许可证而擅自进行采矿,故认定事实是清楚的。
2、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
①主体合法,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我局为适合的执法主体。
②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是根据《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之规定,且并未超出合理的处罚范围与幅度。
3、我局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程序合法,表现为:
①我局在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之前,已经告知了梁浩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且并未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这一点从我局对其所作的两份调查笔录可看出来,所以不存在原告所称的我局违法《行政处罚法》第41、31、32条规定的问题。
②我局在对梁浩实施处罚前,已口头告知其有申请听证的权利,但原告未行使该权利,所以我局并未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2条之规定。
二、关于原告请求判令我局返还原告1万元问题。
原告的这一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因我局属依法对原告实施行政处罚,所以原告要求我局返还其人民币1万元无法律依据。
三、关于原告请求我局赔偿其银行利息及2005年3月22日至4月15日共25天的车辆停运损失人民币15000元问题。
原告的这两项依法应予以驳回。
其一。
实行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是赔偿义务机关已被依法确认为违法,而本案中我局是依法执行公务,依法对梁浩实施行政处罚,所以不是赔偿义务机关;其二,原告提起行政赔偿的程序不合法,违反《国家赔偿法》第12、13条等条文的规定。
所以原告的这两项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
四、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发生的背景是在我国各地大力贯彻
中央指示精神,着力整顿乱开乱采矿产资源行为的非常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原告的行为已涉嫌触犯我国刑律第343条的相关规定,在此,我局正告原告需认清形势,尽早撤回起诉,否则我局将及时将案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由原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辩单位:春江区地质矿产局法定代表人:
二00五年七月三日
附相关证据材料:
1、韶浈地矿罚字[2005]第007号地矿行政处罚决定书;
2、行政处罚现场调查笔录(共3页)
3、《广东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