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检尺尺寸及公差(锯材)
锯材检验标准

止使用未经防腐处理木
√ 材,防腐剂使用,应符合
√
国家标准
4
蓝变面积不得超过所在材面积的5%,整个材面上块数不得超过4个
目测/卷尺
Ⅱ
5
针孔虫眼、小虫眼在宽材面上任意200cm样方内不得超过10个
目测/卷尺
Ⅱ6Leabharlann 大虫眼任意材长1m内的个数不得超过1个
目测/卷尺
Ⅱ
√ 2.板材检量宽材面上的节 √ 子,窄材面不计方材按四 √ 个面检量
使用工具 测试仪器
目测/卷尺
抽样
Ⅱ
2
腐朽节和死节最大尺寸不得超过材宽的20%,任意材长1m内的个数不超过2个 目测/卷尺
Ⅱ
3
腐朽的面积不得超过所在材面面积的2%
目测/卷尺
Ⅱ
质量接收限:CR:0.01;MAJ:2.5;MIN:4.0
材料:技术封样
每件重量:
次品级别 CR MAJ MIN
备注
√ 1.锯材必须防腐处理,禁
品质检验标准( 进料 )
产品类别: 锯材
编号:WI-QA-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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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2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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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料:技术封样、国家标准
技术部
采购部
生产部
品管部
营销部 图号:
表面处理/颜色: 技术封样
序号
1
检验项目
外观
规格要求、检查方法
活节最大尺寸不得超过材宽的40%,任意材长1m内的个数不得超过5个,圆形 节、长形节、椭圆形节尺寸以实际测得直径计算,掌形节以个数计算
木材检验术语

木材检验常用术语一、木材指树干的木质部分。
1、圆材:圆形的木材,包括原条和原木。
原条:经过打枝、剥皮而没有进行加工造材的伐倒木。
原木:原条经过横截造材或其他原因而截成的圆形木段。
剖开材:原木沿材长纵轴方向剖开为两等或接近两等的半圆形材。
2、锯材:原木经过锯切加工得到的产品。
(1)整边锯材:相对宽材面相互平行,相邻材面互为垂直,材棱上钝棱不超过允许的限度(不同材种规定不同)。
平行整边锯材:两组相对材面相互平行的整边锯材(无钝棱,即四边着锯)。
梯形整边锯材:相对窄材面相互不平行的整边锯材。
(2)毛边锯材:宽材面相互平行,窄材面未着锯(一边或两边均可),或虽着锯而钝棱超过允许限度者。
(3)板方材板材:宽度尺寸为厚度尺寸自2倍以上者。
方材:宽度尺寸小于厚度尺寸2倍者。
二、木材检验在木材生产和经销过程中,对木材产品进行尺寸检量、材质评定、材种区分、木材识别、材积计算和号印标志等一系列工作,统称为木材检验,简称为检验、木检或检尺。
检算为检量与计算的简称。
三、尺寸指木材的长短、大小和宽窄。
1、尺寸检量:对长度、直径和宽厚尺寸的测定。
2、实际尺寸:实际量得的尺寸。
一般长度量至厘米数,直径、宽度、厚度至毫米数,不足上述尺寸的舍去。
(1)材长:木材长度的简称。
(2)直径:通过断面中心,量得断面相对周边之间的尺寸。
断面中心:断面积的中心(几何中心)。
如为正圆形,从它的中心到周边任何一点的距离都是相等的(一般为髓心)。
梢端直径(梢径):原条梢端的直径或梢头断面的直径。
小头直径:原木小头断面的直径。
中央直径:材长1/2处的直径。
大头直径:原条或原木大头断面的直径。
原条直径(指商品材):离大头斧口或锯口2.5米处量得的直径。
短径(原木):通过断面中心量得的最短直径,量至毫米,记至厘米,毫米部分舍去。
长径:通过断面中心与短径相互垂直量得的直径。
(不一定是最长直径)最长径:通过断面中心量得的最长直径。
平均直径:长径和短径的平均值。
主要贸易国木材检尺规定一览表

材长。材积保留三位小
数。
所罗 门群 岛 中国
中国
原木 锯切 用原 木
特级
检量方法 同上。
检量原木 两端之间 的最短材 长。
同上。
1、规格:
分别通过大、小头
2、进级:0.1m。不足者舍去。 断面中心去皮检
3、余量:1~10 cm 。
量。垂直交叉量取 长短径,以两头平
均径的平均值经进
舍为检尺径。
1、规格:针叶材 2~8m;阔叶 在小头断面去皮检
V=0.7854×D2L×
1/10000 式中:V=材积,m3; D=检尺径,cm;L=检 尺长,m。 材积保留三位小数。
1、规格:东北、内蒙古、新疆 1、检尺径 4~12cm 的: GB/T
产区自 18cm 以上;其他产区自 V=0.7854L(D+0.45L+ 143-2006
14cm 以上。
0.2)2÷10000
栎树、水青冈、榆树、槭树: 直交叉量取,也不
0.1m。
论长短径检量顺
3、余量:5~8cm;旋切原木 序),以其平均值
2~5cm。
经进舍后为检尺
径。
检量原木 1、规格:
分别通过大、小头
两端之间 2、进级:0.1m。不足者舍去。 断面中心去皮检
1、规格:针叶树自14cm起;雪 松14~30,32~40,42cm以上; 一般树种14~20,22~30,32cm 以上。 2、进级:检尺径大于14cm的: 2cm;尾数(cm)逢奇进偶。检 尺径小于等于13cm的:1cm;尾 数(mm)四舍五入。检尺径14cm 的:2cm;尾数允许+9-5 mm。 1、规格: 2、进级:1cm。不足者舍去。
GB 887-1989 直接用原 木·电杆
木材来料一般检验规范

陷、木材构造缺陷、伤疤(损伤)、木材加工缺陷、变形缺陷等。按实际情况
+0.5L+0.005L2+0.000125L(14-L)(D-10)〕2*10000确定; 式中:V—材积( M3 );L—检尺长( M );D—检尺径( CM )。 也可直接参照附表 GB4814—84《原木材积表》。 4品质标准及检验方法: 纵裂长度、外夹皮长度、弯曲水平长度、弯曲拱高、扭转倾斜高度、环裂半径、弧开裂
锯材中的节子个数是在检尺长内任意选择节子最多的1M 中查定 B 腐朽
在一个材面中存在数块腐朽时,不论其间距大小,均按各块的实际面积相加计算。 C 裂纹、夹皮(欠边)
彼此接近的裂纹,相隔不足5MM 的按整条裂纹计算; 相邻或相对的贯通裂纹,宽度在2MM 内不计,2MM 以上的检量裂纹全长。 夹皮(欠边)按裂纹计算。 D 虫洞 按虫洞最多的板面计算。 E 其它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
2
3
4
二
3
第
2
20
0
3
1
3
一
0
151
~280
第
2
40
3
4
4
5
二
0
第
3
32
1
3
2
5
一
2
281
~500
第
3
64
4
5
6
7
二
木材检尺标准木材尺寸统一由厘米、米、立方米公制量度单位计算检量方式

木材检尺标准木材尺寸统一由厘米、米、立方米公制量度单位计算。
一、检量方式直径:原木量小头直径,除去皮厚,以2厘米为增进单位,不足者四舍五入。
长度:原木长2—5米的按0.2米进位,长5.5米以上的按0.5米进位;①直径检量:以小头断面的去皮直径,经进舍后作为检尺径。
均以2厘米为一增进单位,满1厘米进位,不足1厘米时舍去。
例如检量的直径为24.8厘米,则检尺径为24厘米。
原木检尺径的量取是通过小头断面中心,先量短径,再通过短径的中心垂直量长径。
如短径不足26厘米,其长短径之差在2厘米以上,或短径自26厘米以上,其长短径之差自4厘米以上者,称为椭圆材,均以长短径的平均值进舍后作为检尺径,否则均以短径为准。
对小头端面呈不规整、双心、劈裂等现象的原木,则按有关规定予以量取。
②长度检量:长度应在大小头两端面之间相距最短处取直检量。
除加工用原木允许2.5米这一长级以及特级原木外,其他原木的长度增进单位均为0.2米,不足0・2米的舍去。
此外,还规定各类原木有一定的长级公差。
例如直接使用原木、针叶树加工用原木和阔叶树加工用原木的长级公差均为-2~+6厘米,特级原木为0~6厘米。
如量得的实际长度小于原木标准规定的长级而又不超过负偏差时,则仍按标准的长级计算,否则按下一级的长度计算。
二、原木材积计算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树种的原木材积计算。
(I)检尺径自4-12CnI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V=O.78541.(D+0.451.+0.2)2÷10000式中:V ---- 材积(m3);1. ---- 检尺长(m);D ------- 检尺径(cm)。
(2)检尺径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定:V=0.78541.[D+0.51.+0.0051.2+0.0001251.(14-l)2(D-IO)P÷10000(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GB144.2-84《原木检验尺寸检量》的规定检量。
(4)检尺径4-6Cnl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四位小数,检尺径自8cm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保留三位小数。
木材尺寸检量

木材尺寸检量(2006-06-12 中国林业网)材长以米单位,量至厘米,不足1cm的舍去;直径以厘米为单位,不足1Cm的舍去;宽度和厚度以毫米为单位,不足1mm不计;材积以立方米为单位。
杉原条的尺寸检量从大头斧口(锯口)量至梢端直径6cm处止, 1m进位,不足1m的,由梢端舍去,经舍去后的长度为检尺长。
大头或小头打有水眼的,应除去水眼检量长度。
离大头斧口(锯口)2.5m处检量,以2cm进位,不足2cm时,凡足1cm进位,不足1m的舍去,经进舍后的直径为检尺径,如用卡尺检量,以长短径的平均数经进舍后为检尺径。
3、检量直径与有节子,树瘤等不正常现象时,应向梢端方向移至正常部位检量。
如直径检量部位遇有夹皮、偏枯、外伤及节子脱落而形成的凹陷部位,应恢复其原形检量。
2)大头劈裂,不论是否脱落,其中所余最大一块断面厚度(进位尺寸)相当于检尺径的不计;小于检尺径的,应扣除到相当于检尺径的长度,重新确定检尺长,但原检尺径不变。
劈裂长度自2.5m以上的,其检尺径仍在离尺头2.5m处检量,以脱落的,以其长短径的平均数,经进舍后为检尺径,原检尺长不变;未脱落的,仍以原直径(扣除裂隙后的直径)经进舍后为检尺径,检尺长度按上述规定扣除。
原木的尺寸检量如量得的实际长度小于原木标准规定的检尺长(简称长级),但不超过负偏差,仍按标准规定的检尺长度计算;如超过负偏差,则按下一级检尺长计算。
锯口偏时,应取大小头两端断面之间相距最短处取直量。
伐木时根部大头斧口砍痕,如该断面的短径,经进舍后不小于检尺径的,材长自大头端部量起,小于检尺径的,应让去小于检尺径的长度。
兜部砍成尖削的,材长应自斧口上缘量起。
靠近端头打有水眼的原木,应让去水眼内侧至该端头的长度,再确定检尺长度。
通过小头断面的中心,先量短径,再通过短径的中心垂直量取长径(带皮者去皮厚),如短径不足26 cm,其长短径之差自2 cm以上,或短径自26 cm以上,其长短径之差自4 cm以上者,以其长短径平均数,经进舍后为检尺径(简称径级);长短径之差小于上述规定者,均以短径经进舍后为检尺径。
锯材尺寸检量及材积计算

锯材(木材粉碎机)尺寸检量及材积计算在锯材(木材粉碎机)的各项标准中所列的厚度、宽度和长度,都是指锯材(木材粉碎机)的名义尺寸(又称标准尺寸)。
在检量这些尺寸时,都以实际检量的尺寸为依据,然后对照标准中允许偏差限度确定其名义尺寸。
(1)长度检量。
锯材(木材粉碎机)的长度应沿材长方向检量两端面之间的最短距离。
如实际长度小于标准规定的长度,但没有超过负偏差的规定,仍按标准长度计算;若超过负偏差规定的,则按下一个标准长度计算,其多余的部分不计,如图3一3.例如:现有两块锯材(木材粉碎机),一块的实际长度为2.97 m,另一块为2.98m,按锯材(木材粉碎机)尺寸公差的规定,第一块锯材(木材粉碎机)按3m确定,但负偏差超过了标准规定的一2cm,所以其检尺长只能按下一级计算,即检尺长为2.8m,多余不计。
而第二块锯材(木材粉碎机)正好在负偏差允许的范围2cm,故检尺长为3m.(2)宽度、厚度的检量。
锯材(木材粉碎机)的宽度、厚度应在检尺长范围内除去两端各15cm左右的任意一处无钝棱部位检量。
计算检尺宽或检尺厚时,正负偏差允许同时存在。
如检量材宽最宽部位的尺寸没有超过正偏差,最窄部位的尺寸又没有超过负偏差,仍认为合格。
检量带有钝棱的材面宽度时,以完全着锯的材面宽度为准,如图3一4.检量出来的宽度或厚度,如果超过了标准规定的负偏差,应按下一级的尺寸计算。
例如:有一块锯材(木材粉碎机)的实际厚度为27 mm,宽度为196 mm。
因此,按规定此锯材(木材粉碎机)的检尺厚为25 mm,检尺宽为190 mm。
因为国标中规定的厚度只有25 mm和30 mm,而此锯材(木材粉碎机)作为30 mm就超过了允许的2 mm的负偏差,所以只能按25mm计算。
同理检尺宽也由此而来。
对于超过正偏差的锯材(木材粉碎机),多余部分不算材积外,原则上应进行改锯,使其符合国家标准。
因此,在制材生产中减少或不带正偏差,以节约木材,减少刨削量,提高出材率和合格率。
锯材检验尺寸检量

锯材检验/尺寸检量
本标准适用于锯材产品,对锯材产品有关尺寸检量作出规定。
1、锯材各项标准中所列的宽度(材宽)、厚度(材厚)、长度(材长)均指标准尺寸。
2、锯材的宽度、厚度、长度尺寸,以锯割当时检量的尺寸为准。
3、尺寸检量:
3.1锯材长度:沿材长方向检量两端面间的最短距离。
3.2锯材宽度、厚度:在材长范围内除去两端各15cm的任意无钝棱部位检量。
4.计量单位:
4.1长度以米为单位,量至厘米,不足1cm舍去。
4.2宽度、厚度以毫米为单位,量至毫米,不足1mm舍去。
5.公差检量:
4.1实际材长小于标准长度,但不超过负偏差,仍按标准长度计算;如超过负偏差,则按下一级长度计算,其多余部分不计。
5.2板材厚度和方材宽、厚度的正、负偏差允许同时存在,并分别计算。
5.3板材实际宽度小于标准宽度,但不超过负偏差时,仍按标准宽度计算,如超过负偏差限度,则按下一宽度计算。
5.材积计算按GB449-84《锯材材积表》查定,或按其公式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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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木材产品(锯材)标准规定的尺寸及公差
1、针叶树、阔叶树、毛边和橡胶木锯材
按GB/T153-19995、GB/T4813-1995、L Y/T1353-2-1999和L Y/T1184-1995标准规定的尺寸及公差,见下表
针叶树、阔叶树、毛边和橡胶木锯材的尺寸公差表
注:(1)毛边锯材的长度增加2.5m一级
(2)毛边锯材的薄板、中板宽度自50mm以上、厚板宽度自60mm以上
(3)毛边锯材的厚度增加70mm、80mm、90mm、100mm的特厚锯材,宽度自100mm以上
(4)橡胶木锯材的长度可增加0.5-1m长度,按0.1mm进级
2、罐道木
按GB4820-1995标准规定的尺寸及偏差,见下表。
罐道木的尺寸及偏差表
注:上表所列宽厚尺寸用户可按实际需要选订,如另需其他尺寸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3、机台木
按LY/T1200-1997标准规定的尺寸偏差,见下表。
机台木析尺寸及偏差表
4、铁路货车锯材
按LY/T1295-1999标准规定的尺寸及偏差,见下表。
铁路货车锯材的尺寸及偏差表
注:上表所列尺寸,用户可按实际需要选定,如另需其他尺寸时,由供需双方商定。
5、载重汽车锯材
按LY/T1296-1999标准规定的尺寸及公差,见下表。
载重汽车锯材的尺寸表
注:如需上表以外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商定。
载重汽车锯材的公差表
6、枕木
(1)普通枕木和道岔枕木标准规定尺寸,见下表。
普通枕木和道岔枕木标准规定尺寸表
注:道岔枕木的长度按0.2m进级,必须配套供应。
(2)桥梁枕木标准规定的尺寸,见下表。
桥梁枕木的尺寸表单位:m、cm
(3)枕木标准规定的尺寸公差,见下表。
枕厚公差在桥梁枕木中同高度公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