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心得体会
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

一、引言
当前,据统计,我国未成年人暴力性犯罪、性犯罪、虐待等非法犯罪
持续增多,在伤害未成年人的同时也影响了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考虑
到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框架及社会机构的不完善,尤其是监护机
构在未成年人案件报告中没有强制性规定,未能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形成
一定的阻止作用。
因此,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显得十分必要。
本文就此问题提出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并做
出试行的建议。
二、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必要性
1、及时发现未成年人暴力性犯罪行为,营造安全的社会环境
当前,未成年人暴力性犯罪、性犯罪、虐待等犯罪无处不在,影响着
整个社会的安全稳定。
犯罪已经不再是少数,而是一种态势,在社会上可
以随时发生。
就此,政府和社会应迅速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发现并妥善处
理未成年人暴力性犯罪行为,从而营造一个安全的社会环境。
2、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妥善处理,有利于社会文明建设
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若不及时发现和妥当处理,极易引发家庭纠纷、居民恐慌等问题,影响社会文明建设的目标。
学习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心得

学习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心得引言未成年人案件的发生在社会中屡见不鲜,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社会各界都高度重视并希望能够尽早发现、及时处理。
为了确保未成年人案件的及时上报和处理,法律规定了相关机构和人员对于未成年人案件的强制报告制度。
在学习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过程中,我深感其重要性,并从中获得了一些心得。
以下是我对于学习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心得体会。
重视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学习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首先要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充分了解。
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我国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提供了明确的制度和程序。
例如,我了解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案件的范围、处理程序等重要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条例》对于未成年人案件的报告义务、报告程序等作出了详细规定。
只有深入学习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才能够真正掌握和理解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的要点,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准确的指导。
提升专业知识水平学习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不仅需要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更需要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
例如,我在学习中了解到,未成年人案件多为家庭矛盾、虐待、欺凌、性侵等问题的集中体现。
因此,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如心理学、家庭教育等,既可以更好地理解未成年人案件的性质和原因,更可以为解决这类问题提供专业的建议和帮助。
通过提升专业知识水平,我能在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中扮演更加积极有效的角色。
加强沟通能力与团队合作学习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一个重要的方面是加强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
在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中,与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沟通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加强沟通能力,才能够与各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的及时上报和处理。
同时,在团队合作中,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完成各项任务。
通过与他人的积极沟通和团队合作,我不仅能够学到更多的经验和知识,也能够取得更好的工作效果。
加强自身职业素养的培养学习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更需要注重培养自身的职业素养。
村医昆明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培训小结

村医昆明市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培训
小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委《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推动保护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2022年6月2日,大悟县卫健系统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培训会,在县卫健局召开。
全县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民营医院分管副院长、医务科和妇产科主任共计52人参加了培训。
会上,县卫健局城乡卫生和妇幼保健股股长武耀华围绕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最高检、国家监委等九部委《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详细解读了强制报告制度的出台背景、形成历程和制度内容、强制报告的主体、需要强制报告的情形、报告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及法律责任,指导卫健系统及其医务人员依法履行强制报告主体责任和义务,共同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社会防线。
县卫健局工会主席李xx就卫健系统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进行了部署和安排。
他强调: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
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协助公安机关侦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打击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
成长,是法律赋予医务人员的职责,全县医务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这一强制报告义务。
二要加强宣传培训。
全系统医务人员要熟悉掌握需强制报告的情形,依法报告或举报。
三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
四要加强督查。
要不定期对全系统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对强制报告制度落实不力或隐瞒不报的单位及其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追责,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落细。
强制报告是学校和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以案释法学习心得体会

强制报告是学校和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以案释法学习心得体会近年来,学校未严格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况时有发生,此类学校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行为,虽未直接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但其严重违背未成年人保护的原则,需引起高度重视。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全社会都要了解少年儿童、尊重少年儿童、关心少年儿童、服务少年儿童,为少年儿童提供良好社会环境。
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及时有效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等九部门于2020年5月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履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义务的主体和情形。
2020年10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其重大修改之一就是在总则第十一条规定建立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强制报告制度,在此前立法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了强制报告制度的主体类型、适用范围和责任认定。
对《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强制报告制度,可以从四个方面理解和落实。
一是报告主体的全面性。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利劝阻、制止,都有权利向有关机关提起控告和检举。
这一规定,从法律上明确了全社会都是保护未成年人的主体,营造了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环境。
二是报告情形的广泛性。
《未成年人保护法》相比《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更加广泛地规定了强制报告的情形,即只要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都应向有关机关报告。
三是强制报告的及时性。
由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其分辨事物及自我保护的能力较差,尤其是低龄儿童如果遇到侵害,很难主动去寻求帮助和自我保护,一旦这种侵害发现不及时,就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因此,只要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或者面临危险,就应立即报告、及时报告,否则有可能造成侵害发生或者侵害扩大。
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活动反思

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活动反思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问题的不断增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频繁发生。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自身的安全,政府加大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并实施了强制报告活动。
然而,对于这一活动,我们不能简单地将其视为一种惩罚或打击手段,更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深入的反思。
背景强制报告活动是指在未成年人发生犯罪行为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这项活动旨在保障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和权益,防止他们成为犯罪的受害者或行为人。
强制报告活动的重点是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的成长轨道。
利与弊利强制报告活动的最大优势在于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
通过及早介入,可以防止这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遏制犯罪扩散的势头。
此外,强制报告活动也可以提高社会的安全感,让人们对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有更多的重视,为社会治安建设贡献力量。
弊然而,强制报告活动也存在一些弊端。
首先,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可能隐藏在面具之后,没有及时被发现。
此外,强制报告活动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更多的压力和伤害,他们可能因此产生逆反心理,对社会和法律产生更多的抵触情绪。
同时,强制报告活动也会对未成年人的未来产生负面影响,可能使他们在就业、学业和社会交往等各个方面受到不公正对待。
反思与建议针对强制报告活动的利弊,我们需要进行深入的反思,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更好的保护。
首先,我们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
通过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可以减少他们涉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此外,加大对未成年人家庭的关注和支持,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资源,也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手段。
其次,完善强制报告活动的具体操作细则。
在执行强制报告活动时,应制定明确的标准和程序,确保相关部门的工作得到规范和公正的执行。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敏锐度,以便更好地发现和判断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近年来,我国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频发,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维护社会安宁至关重要。
为了更好地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查处和处理工作,我国制定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这一制度旨在通过强制报告的方式,确保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能够及时有效地被有关部门和机构掌握,妥善处理,并迅速采取相应的措施,从而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预防和打击犯罪行为。
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报告案件。
未成年人案件常常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家庭关系,而未成年人通常在案件发生后往往比较难以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告。
在这种情况下,强制报告制度可以弥补这一短板,确保社会各界能及时掌握案情,提高发现和报告案件的效率。
其次,这一制度有助于加强跨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如公安机关、教育部门、卫生部门等,各个部门和机构之间有效的合作和信息共享是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证。
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可以推动各部门和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合作,从而提高打击犯罪行为的效果。
第三,有助于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通过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有关部门和机构能够积极总结案件经验和教训,不断改进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以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然而,要使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真正落地并发挥作用,仍然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是制度执行的问题。
由于案件发生地域广泛,涉及的部门和机构多样,加之各地情况不同,执行上存在一定的难度。
相关部门和机构需要加强培训和沟通,确保制度能够得到有效的落实。
其次是信息共享的问题。
各部门和机构之间在信息共享上仍存在困难,一些涉密案件可能无法及时传递相关信息,影响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因此,需要建立更加高效的信息共享渠道和机制,加强数据交换和沟通合作。
此外,还需要加强社会的监督和参与。
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机构提供线索和信息。
学习守护青苹果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件感后感

学习守护青苹果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典型案件感后感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一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涉及住宿经营者、学校、医务人员、社区居委会等未履强制报告义务的情形,意在引导负有强制报告义务的单位和人员依法履行报告义务,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一直以来,由于未成年人,特别是低龄未成年人的身体、智力尚处在发育阶段,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加之很多侵害发生在家庭等一些较为隐秘的场所,不少孩子在受到侵害滋扰后,往往不敢说、不会说,也不知道该跟谁说。
这些都使得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往往很难.被及时发现,也让案件的取证、追责经常陷入困境。
为推动解决这一难题,2020年5月,最高检、公安部等9部门在各地实践探索的基础上,就建立全国层面的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出台意见。
意见明确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这项制度旨在发动全社会力量,织密预防和惩处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防护网。
去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强制报告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自此强制报告不再只是相关单位和个人基于道德、正义感作出的自发选择,而是成为一项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
实践也充分证明,强制报告制度对于保护未成年人权益起到了重要作用。
疑似遭受不法侵害,以及面临不法侵害危险的,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不过,从最高检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看,现实中仍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因法治意识不强等原因,在知晓未成年人遭遇不法侵害后,或瞒报缓报,或选择“私下调解”,使得制度实效打了折扣。
对于这些不作为的单位和人员,相关监管部门均追究了其责任,给予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处分、批评教育。
相信此次典型案例所释放出的真追责、严追责的信号,必定会有力警示震慑更多单位和个人切实履行起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个国家对待孩子的态度,体现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也决定着一个民族的未来。
进一步发挥强制报告制度作用,需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升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治意识、责任意识,也需要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有关规定,让强制报告制度更“强力”。
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心得体会

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心得体会《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政策文件,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在学习这份文件过程中,我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首先,这份文件的出台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保护他们的权益是社会的责任和义务。
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对受害的未成年人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制止此类案件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和健康成长。
其次,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涉及多个部门的合作。
这份文件要求公安、教育、司法、民政等多个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推动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
这种跨部门的合作是必要的,因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往往牵扯到家庭、学校、社区等多个领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来解决。
再次,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政府的政策只是一个开始,社会各界也应该积极参与到保护未成年人的行动中来。
家庭、学校、社区、媒体等都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通过提高社会的道德观念、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宣传,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
最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一个长期的工作。
这份文件只是一个试行意见,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界应该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不断提高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报告和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总之,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让我深刻了解到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也让我意识到这是一个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社会各界全力以赴。
希望能够以此为契机,全社会都能够加强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为他们健康成长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
行)》心得体会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意见》对于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未成年人受到侵害事件不时见诸媒体,引起公众广泛关注。
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4.76万人、5.07万人、6.29万人,呈不断上升势头。
而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一直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为这类案件一般发生在家庭、学校、培训机构等内部场所,不易被发现;一些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不少孩子受到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再加上“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使得家长和受害者还可能瞒报,导致犯罪行为不能及时被发现和制止,有的发现时已难以找到证据,严重影响了打击犯罪和救助未成年人的效果。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要主动报告,是发动社会力量,构建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
强制报告制度并非首次提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中对强制报告制度均有明确规定。
而《意见》则在它们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为未成年人筑起了一道实实在在的“保护墙”。
一是扎密了笼子。
只有覆盖面够广,防范力量足够强,才能扎紧篱笆,织密网眼,避免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牛栏关猫”。
《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报告的义务。
这较之以往,大大扩大了强制报告主体的覆盖面。
此外,不仅仅是针对9类不法侵害情形,对于疑似情形也要报告,发现和预防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二是长出了“牙齿”。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
执行有力,法律才能真正长出“牙齿”,发挥惩恶扬善的作用。
《意见》不仅明确了强制报告归口受理部门为公安机关,有效避免了未成年人保护“九龙治水”、没问题“人人有权”、出了问题“人人无责”的状况。
而且,《意见》把“强制”二字落到了实处,强化了责任,加大了监督。
许多条款中都规定了法律责任,并明确了制度落实的督促和追责机制。
这就让不履行、怠于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切实感受到压力。
这种实实在在的责任倒逼,有助于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