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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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广东省揭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揭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揭阳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秋季揭阳市关于开展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各县(市、区)教育(文教、社会事务管理)局,市直各学校: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受理范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把关后报市教育局审核认定。

蓝城区户籍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揭东区教育局受理;空港经济区户籍人员及市直学校教师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榕城区教育局受理;大南山侨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区户籍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惠来县教育局受理;普侨区户籍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普宁市教育局受理。

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一)申报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时间由各认定机构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的办法和标准,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二)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由市教育局安排时间测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市、区)认定机构于2016年10月10日前将《教育教学能力测评人员名册表》(见附件),以电子文档方式发送至:rsklww@邮箱。

三、现场确认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9月22日至9月28日。

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各建制县(市、区)认定机构,按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代理确认。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头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头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头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关于2016年汕头市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各区县教育局、市直学校: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规定和要求,为做好2016年我市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安排我市2016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从今年8月份开始至今年10月31日前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一)宣传启动和体检及思想品德鉴定阶段。

8月份开始至9月12日前,各区县教育局要在全社会开展宣传,通过网络和新闻媒体公布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的范围、对象、条件、受理时限以及本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联系电话等有关信息。

同时,要做好社会人员申报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思想品德鉴定等工作。

(二)受理申报阶段。

1.申请人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至2016年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和节假日不开放),网上报名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其中: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2.申请人现场确认。

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9月21日(不含周末和节假日);地点:各区县教育局(金平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8625359,龙湖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8831114,濠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7374617,澄海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5856062,潮阳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8720378,潮南区教育局联系电话:87790761,南澳县教育局联系电话:86805217)。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6.08.23•【字号】粤考院〔2016〕140号•【施行日期】2016.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6〕140号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6〕117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16〕2号)精神,201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简称“NTCE”)定于11月5日举行。

为加强我省报名组织工作的规范性、准确性,确保报名组织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及科目上述考试科目及代码说明见附件1。

二、报名对象(一)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具有广东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生以及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的全日制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免考条件1.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的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其成绩可作为2017年前(不含2017年秋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有效成绩,可于2016年秋季和2017年春季直接报名参加当地认定机构单独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2016年6月1日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尾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尾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汕尾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汕尾市关于开展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为做好我市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于今年9月份开展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汕尾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我市各级人才交流中心。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我省认可的幼儿师范学校包括以下四所: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教职员招聘公告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教职员招聘公告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教职员招聘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最新消息!2016年江门市蓬江区教职员招聘90人公告,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一、招聘职位招聘教职员90名,其中,小学80名,初中5名,高中4名,教育财务核算中心1名。

具体职位参见《江门市蓬江区招聘中小学教职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一)招聘对象1、小学和初中专任教师招聘对象(1)2016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

(2)在编在岗教师①具有中学二级(或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县(区)级及以上荣誉(专指党委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优秀校长、优秀教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德育工作者】、教坛新秀、名师、学科带头人、教研积极分子、参加县【区】级及以上教研室组织的课堂教学【含教学基本功】现场比赛获得一等奖)的教师。

②具有副高(中学高级教师、小学副高)职称的教师。

(3)2015年12月31日前在蓬江区公办中小学从事教学工作现仍在教学岗位上的人员(以区教育局已备案的名单为准)。

(4)正在蓬江区辖区服役军人的配偶。

(5)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2、高中专任教师招聘对象(1)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

(2)2016年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暂缓就业毕业生)。

3、非专任教师招聘对象(1) 校医招聘对象:临床医学专业,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有两年以上(含两年)医学工作经验的人员。

(2)实验员招聘对象: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专业对口的人员。

(3)教育财务核算中心职员招聘对象:财会及相关专业毕业,持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两年以上(含两年)财会工作经验的人员。

备注1:考生被录用后,不按原来职称岗位聘任,而是根据分配所在学校的职称、岗位空缺情况给予聘任。

(二)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016年广东省集中招聘江门考区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2016年广东省集中招聘江门考区面试资格审核公告

2016年广东省集中招聘江门考区面试资格审核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江门考区)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各位考生:根据《广东省2016年集中时间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等有关规定,为做好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面试(一)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入围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前资格审核面试前,入围资格审核的考生须按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10月31日,替补审核时间为11月1日,审核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2。

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的,取消面试资格。

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以书面或手机短信方式申明放弃。

资格审核须提交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1. 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复印件;7.报考“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岗位的出具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原件、复印件;8.考生为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或为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9.报考岗位中,有户籍(或生源地)规定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按父母户口地进行报考的,需提供本人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按配偶户口地进行报考的,需提供结婚证和配偶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016年秋季广东省东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6年秋季广东省东莞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东莞市开展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我市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教师资格工作将于9月份开始,为做好社会人员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东莞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东莞市人才管理办公室的人员。

认定对象包括:(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根据省考试院自考处规定:自学考试中教育学(一)属于本科层次的有效成绩,自学考试中教育学(二)属于专科层次的有效成绩。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根据省通知要求,暂不受理一年内同时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

对于户籍和人事档案均不在东莞市的人员,须回户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江门市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预报名操作指引

江门市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预报名操作指引(仅适用于蓬江区、江海区户籍申报高职中教师资格人员)1.在IE地址栏输入/outer/index.do,进入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

2.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转入用户注册页面。

3.点击“个人”—“同意协议”选项,转入个人注册页面。

4.输入用户资料。

带“*”为必填项,用户名与真实姓名为申报者名字,联系电话、移动电话、电子邮件为操作人员联系方式,以便接收密码。

输入完成后,点“提交”。

其中“移动电话”务必填写本地手机号码。

注册完成后,您的注册手机中将会收到一条短信:“您在江门市行政中心门户网站已成功注册了用户:***,初始密码为:******[外网基本信息申请]—江门市政务交流平台”同时,邮箱中将会收到一个主题为“江门市行政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的邮件,内容为“您在江门市行政中心门户网站已成功注册了用户:*** 初始密码为:******”5.注册完成后,返回首页,点击“表单填写工具”按钮,下载插件并安装(首次办理需安装)。

6.安装完成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系统。

7.登陆系统后,点击“网上申报”,转入申报页面。

8.进入申报页面,点击“新增申办项目”中的“点击此处”。

9.进入申报项目页面,选择第10项“业务的具体部门”的“点击此处”。

10.进入部门选择页面,选“江门市教育局”(第八行第二个)。

11.页面转回申报首页,再次按“点击此处”。

12.弹出申报基本信息表单窗口,(有时,会弹出如下内容:按提示点击“运行加载项”后,即可进入“基本信息填报”表单,)需准确填写申报人/单位、地址、申报事项内容等。

填写完毕后,点“提交”。

“申报事项内容”填写示例如下:***单位***(姓名),联系手机******,户籍在蓬江区(江海区)**派出所,****年**月在****大学***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学历已通过认证,并有师范类本科教育学、心理学成绩,普通话水平为*级*等(二级乙等及以上),希望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学科教师资格。

2016年上半年广东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2016年上半年广东教师资格笔试公告最新的广东教师考试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最新消息!2016年上半年广东教师资格首次加入国考,公告尚未发布,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2015年上半年统考省份相关公告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以下公告内容为参考2015年上半年统考省份教师资格考试公告,仅作参考。

一、报考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人事关系在广东。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2.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 2015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我省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前教育专业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在校生和毕业生(这部分学生毕业时所持的毕业证书编号必须是以“桂师毕”开头),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和全日制普通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五)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在毕业时,可以持毕业证书直接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如要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必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校园定点教师招聘公告

2016年广东省江门市直事业单位校园定点教师招聘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2016年第四季度江门市事业单位进校园现场招聘公告(含教师岗21人),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江门市简介:江门市是广东省中南部的一个地级市,位于珠江三角洲西翼,东邻中山、珠海,西连阳江,北接佛山、云浮,南濒南海,毗邻港澳。

因位于西江与其支流蓬江的会合处,江南烟墩山和江北蓬莱山对峙如门,故名江门。

江门市辖蓬江、江海、新会3个市辖区,代管台山、开平、恩平、鹤山4个县级市,面积9504平方公里(约占珠三角的1/4),常住人口451.1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89.68万人,占常住人口的64.2%。

江门市气候宜人,地处亚热带,雨量充沛,年均气温22.2-22.9摄氏度,无霜期在360天以上。

全市海域面积2886平方公里,拥有岛屿561个,海岛面积249.97平方公里,海岸线长420公里。

全市森林覆盖率43.7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3.1%,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7.25平方米。

江门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环境质量较好的城市之一,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至今仍保持Ⅱ至Ⅲ类标准,城市水域功能区和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大气环境质量维持国家二级标准水平,空气质量日报优良率99%,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2012年顺利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核。

江门市拥有十大城市名片: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范例奖、国家信息化试点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亚太经合组织中国RISE计划试点城市、中国绿色经济十佳城市。

江门市经济飞速发展。

2015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2240.02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9608 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98.98亿元,税收收入410.21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利润总额220.31亿元,固定资产投资1307.8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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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秋季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广东教师招聘、广东教师资格的最新资讯、考试公告及真题资料请详情查看广东教师招聘网,我们会及时更新动态!关于2016年秋季江门市蓬江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公广东教师考试网现将招聘有关信息整理如下,以供考生参考。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31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16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定范围符合《教师法》规定学历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有蓬江区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蓬江区人才交流中心拟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认定对象包括:(一)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人员。

(二)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

(三)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说明:1、蓬江区户籍或本人人事档案已挂靠江门市(或蓬江区)人才交流中心拟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请自行到江门市教育局相关认定机构(办公室设在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电话:3871103)申报。

2、不受理一年内申请认定两种以上(含两种)教师资格(包括今年上半年已申请认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应届师范毕业生)。

二、认定条件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中国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条件、学历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持有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江门市幼儿师范学校、湛江市幼儿师范学校、汕头市幼儿师范学校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毕业生可以申请认定,其他中师学历不能申请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社会人员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在编在职教师认定与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要求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标准。

3、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省自学考试教育学和心理学课程合格证书的申请人,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非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虽有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学历但与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学历要求不一致的申请人,应参加我区组织的教学能力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受理申请与认定程序(一)网上报名申请人于9月12日至9月20日(开放时间:工作日8:30‒17:30,周末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其中:1.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2.其他申请人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照片,大小在20k以内,像素为114(宽)*156(高),照片扩展名为JPG,上传的照片需与上报的纸质申请表上照片一致。

(二)现场确认及上交材料时间:9月22日-9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地点:蓬江区教育局大门口右侧办事大厅(胜利路135号)。

1、现场确认需上交材料有:(1)《江门市蓬江区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表》一份(填好个人信息,贴好照片);(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须从“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并贴好相片);(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4)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口本复印首页和本人页)一份或蓬江区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5)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6)学历鉴定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在职在编公办教师不用提供此项材料);其中:申请人为社会人员的,需到江门市教育局一楼招生办考试报名站办理学历鉴定证明,联系电话:3503934;也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上()进行网上学历鉴定。

对于持有受理凭据而暂未有学历认定结果的申请人,可先提供受理凭据及其复印件,以及学信网证明,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定。

申请人为在编在职公办教师的,需提供在编在职证明及学历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8)《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免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免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需提供相应学历学习期间的学业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包含有教育学、心理学合格成绩及教育实习鉴定表、教育教学实习成绩,需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加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用铅笔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等项目栏目处加以标注。

除2014年9月1日前通过我省自学考试取得的“两学”成绩和全日制师范生所取得的“两学”成绩有效外,其他所得“两学”成绩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9)《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网上下载后A4纸打印,填好,单位或社区加意见及盖公章);(10)《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双面打印,填好个人信息,贴好相片);(11)近期小一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贴在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以上资料复印及打印规格,除《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外,其余均为A4纸,并按上述顺序将相关材料整理上交审核。

2、收费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者,先到蓬江区教育局现场确认处开票,后到江门市融和农商银行属下分行缴交测试费240元。

(三)体检时间:9月26日-9月27日,上午8:00-10:00。

地点: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3楼体检中心,电话:0750—3920315。

申请人需携带盖有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公章的体检表及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前需空腹,相关费用由体检医院负责收取。

对于不在此时间段及指定医院自行参加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一律不予认可。

申请人体检结果由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统一到医院领取。

申请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1天内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10月15日(星期六)地点:江门市农林小学(江门市农林横路21号)测试分试讲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分别为100分。

试讲成绩和面试成绩必须分别达到合格线(合格线为60分)。

试讲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

试讲主要以说课的形式进行,试讲内容由申请人按照申请教师资格的种类和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自选。

(五)信息校对10月19日-20日为认定机构信息校对时间,确保准确无误后,合并到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网络版管理信息系统。

(六)教师资格证书发放证书发放时间初定2016年11月中下旬,具体领证时间及地点,请留意手机短信或蓬江区基础教育信息网有关公告。

四、有关表格填写要求(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1、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看封二的填表说明。

2、封面及表格第一页及第二页的“备注”栏由申请人填写,只能用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晰、端正。

(1)姓名、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申请资格种类、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所学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申请任教学科(课程)、身份证(或港澳台证、军官证等)号码为必填项目,必须填写准确、清晰,“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必须与申请人身份证一致,其余项目按实际情况填写。

(2)“工作单位”的填写:工作单位的全称,以单位公章为准;(3)“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4)“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填写: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5)“出生日期”的填写:“出生日期”必须与所填写的“身份证号码”中所包含的出生年月日信息一致,如不一致,应按身份证号码所显示的出生日期进行填写。

“出生日期”格式:yyyy-mm-dd,如1982-12-08;(6)“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名称按毕业证书填写;(7)“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8)“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师”、“幼师”;(9)“现从事职业栏”按国家规范要求填写(如公务员、医生、工人、农民、军人等)(10)“申请任教学科”栏只填一个学科,在职教师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相一致,其他人员所填学科名称原则上应与其所学学科相一致。

任教学科只能在教师资格认定管理系统的“申请任教学科列表”中选择,如所选的是“申请任教学科”中没有的学科,以相接近的学科代替。

(11)“本人简历”从本人初中入学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

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及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12)申请人如有“取得过某种教师资格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被撤销过教师资格”、“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情形,应在备注栏中注明。

3、申请表的第二页“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栏,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由工作单位填写;没有工作单位的申请人,该表由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或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填写措辞不作统一要求,当简明扼要,据实填写;4、“身体和健康状况”一栏填写:按“合格”、“不合格”填写;5、“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的填写:相应层次师范教育类毕业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相应层次师范教育类毕业,已补修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合格”;6、“普通话水平测试”一栏的填写:除填写测试等级、分数外,还要写上是否合格;7、“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完成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后统一填写。

(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第1-3栏由申请人填写,第4-11栏填写单位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相关栏目的要求填写。

要求内容概括,文字精练,据实填写,文字不能填出表格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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