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政策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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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十个国家强制性标准一、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项目限量值硝基漆类聚氨酯漆类醇酸漆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a/(g/L)≤ 750光泽(60。

)≥80,600 550 光泽(60。

)〈80,700苯b/%≤ 0.5甲苯和二甲苯总和b/%≤ 45 40 10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c/%≤ - 0.7 -重金属(限色漆)(mg/kg) ≤ 可溶性铅 90可溶性镉 75可溶性铬 60可溶性汞 60a按产品规定的配比和稀释比例混合后测定。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稀释后进行测定。

b如产品规定了稀释比例或产品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分别测定稀释剂和各组分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总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大稀释量进行计算。

c如聚氨酯漆类规定了稀释比例或由双组分或多组分组成时,应先测定固化剂(含甲苯二异氰酸酯预聚物)中的含量,再按产品规定的配比计算混合后涂料中的含量。

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照推荐的最小稀释量进行计算.本标准不适于水性木器涂料。

包装标志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各组分配比.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稀释比例。

安全涂装及防护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并远离火源.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涂装后的房间在使用前应空置一段时间.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漆装及防护等内容。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净化知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10项标准是:《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6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6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重8687-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656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涂装及防护等内容。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项目限量值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g/L)≤200游离甲醛/(g/kg)≤0.1重金属/(mg/kg)可溶性铅≤90可溶性镉≤75可溶性铬≤60可溶性汞≤60本标准不适用于有机物作为溶剂的内墙涂料。

包装标志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安全涂装及防护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

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入住前保证涂装后的房间空置一段时间。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材料,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5.2.4可溶性重金属(铅、镉、铬和汞)的测试按本标准中附录D的规定进行。粉状腻子直接
用粉体测试。
6检验规则
6.1本标准所列的全部要求均为型式检验项目。
6.1.1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型式检验。
6.1.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随时进行型式检验:
新产品最初定型时;
――产品异地生产时;
生产配方、工艺及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
――游离甲醛计量单位改变,其限量值更加严格;
――增加了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控制项目;
――增加了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定义, 测试方法由总挥发物扣除水分改为用气相色谱分析技术
分离被测样品中各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并定性鉴定和定量分析;
――修改完善了游离甲醛和可溶性重金属的测试方法;
按规定的测试方法测试产品所得到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
注1:墙面涂料为产品扣除水分后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以克每升(g/L)表示。
注2:墙面腻子为产品不扣除水分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含量,以克每千克(g/kg)表示。
5.2.2苯、甲苯、乙苯和二甲苯总和的测试按本标准中附录A的规定进行。测试结果的计算按
GB/T1250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T 3186-2006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取样(ISO15528:2000,IDT)
GB/T6682分析试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1992,neq ISO3696:1987)
GB/T6750色漆和清漆密度的测定(GB/T 6750-1986,eqv ISO2811:1974)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简介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简介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简介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修订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 -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7-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 18588-2001)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2001)10项国家标准,已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

鉴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限量,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将该10项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一、制修订10项国家标准过程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购房、居室装饰装修已成消费热点。

但是,市场装饰装修材料质量良莠不齐,有些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给室内空气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污染,由此所诱发的各种疾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广大消费者为此反映强烈。

这一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1年6月7日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同志在“互联网信息择要(特刊)”《室内装修污染严重规范市场刻不容缓》一文中批示:“此事关系居民身体健康,应引起重视。

最新颁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

最新颁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

最新颁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标准新闻发布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1年12月29日为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修订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1-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用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18587-2001)、《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18588-2001)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01)10项国家标准,已于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

鉴于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含有的有害物质超过限量,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

为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将该10项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一、制修订10项国家标准过程近年来,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百姓购房、居室装饰装修已成消费热点。

但是,市场装饰装修材料质量良莠不齐,有些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含量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给室内空气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污染,由此所诱发的各种疾病,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广大消费者为此反映强烈。

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项国家标准

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项国家标准

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项国家标准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项国家标准,是指国家对于装饰装修材料中有害物质的含量进行限制和规范的标准。

该标准的实施旨在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减少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和损害,促进可持续发展。

随着建筑业的迅速发展,人们的安居乐业需求不断提高,装修材料的种类也变得越来越丰富。

但是,在享受美观装修带来的舒适和愉悦的同时,装修材料所产生的有害物质对人们的健康造成了潜在威胁。

因此,建立和实施有害物质限量项国家标准就显得尤为重要。

在有害物质限量项国家标准中,对于建筑材料中的重金属、甲醛、苯系物等有害物质的含量进行了种类、限量和检测等方面的规定。

比如对于甲醛的含量限制,针对不同房间的使用目的,包括对婴幼儿房、学生寝室、公共场所、商业用房等等的限量标准,保障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不仅仅是对于室内空气质量的规范,该标准对于装修材料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制定有害物质限量项国家标准,一方面推进了装修材料的绿色生产,精选环境友好型材料,为装修用户提供了更加安全、健康的选择。

另一方面也促使企业规范了生产流程,解决了不规范企业的问题,提高了市场的整体环境和质量。

实施有害物质限量项国家标准,同时也呈现出一定的挑战。

一方面,市场监管不足,导致有害物质的检测标准存在差异,行业内缺乏标准的共性和可比性,另一方面由于任何产品本身的材料配方不同,使得检测和监管的安排变得更为复杂。

同时,一些厂家为了降低成本或追求更快的销售速度,以次充好,生产和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针对上述问题,政府和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生产流程,并及时处理存在问题的装修材料;倡导绿色装修理念,提高用户对绿色装修材料和环保意识的重视程度;加强产业自律,建立自我检测机制,落实有害物质限量项国家标准,保障消费者安全与健康。

总之,实施有害物质限量项国家标准,是一项重大的环保举措,旨在保障公民的安全与健康。

我们应该支持该标准的实施,推广绿色装修观念,建立健康、环保、可持续的社会发展模式,共建美好家园。

试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试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x-2001,GB6566-2001)2001年12月10日批准发布,自2002年1月1日起实施,2002年7月1日起强制执行。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10项国家标准,自200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国家标准的产品。

10项标准是:1.;2.;3.;4.;5.;6.;7.;8.;9.;1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0-2001):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人造板及其制品(包括地板、墙板等)中甲醛释放量的指标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释放甲醛的室内装饰装修用各类人造板及其制品。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1-2001)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木器涂料,其他树脂类型和其他用途的室内装饰装修用溶剂型涂料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于水性木器涂料。

包装标志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对于由双组分或多组分配套组成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各组分配比。

对于施工时需要稀释的涂料,包装标志上应明确稀释比例。

安全涂装及防护涂装时应保证室内通风良好,并远离火源。

涂装方式尽量采用刷涂。

涂装时施工人员应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

涂装完成后继续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涂装后的房间在使用前应空置一段时间。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2-2001):本标准规定了室内装饰装修用墙面涂料中对人体有害物质容许限值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漆装及防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室内装饰装修用水性墙面涂料。

有害物质限量要求本标准不适用于以有机物作为溶剂的内墙涂料。

包装标志产品包装标志除应符合GB//T9750-1998的规定外,按本标准合格的产品可在包装标志上明示。

《装修材料木家具有害物质限量》国标介绍.

《装修材料木家具有害物质限量》国标介绍.

《装修材料木家具有害物质限量》国标介绍一、木家具中有害物质概况木家具是一个大类家具品种,其产品很多,生产木家具中使用的原辅材料也很多,基本上涉及到林业、化工、金属、纺织等领域,产品中的有害物质大致主要归纳以下几类。

1。

游离甲醛甲醛(分子式CH2O)水溶液又称福尔马林,甲醛是一种易挥发的物质,当空气中含有少量游离甲醛时会引起眼睛刺痛,并有流泪症状。

甲醛浓度升高时,人会感到咽喉痛痒,鼻痛、胸闷、咳嗽、呼吸困难、软弱无力和头痛等症状。

长期工作或生活在高浓度甲醛环境中,人会慢性中毒并可导致消化系统障碍,视力障碍,甚至神经麻痹、呼吸道粘膜及眼睛结膜溃烂。

木家具中产生的游离甲醛主要释放源来自于三个方面:①人造板材,目前主要有中密度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和细木工板等,一般作为家具的基材,当然也包括饰面人造板。

②部分胶粘剂中含有游离甲醛。

③木家具中部分的部件端面没有封边处理和剖件中有部分安装连接孔,这些部位容易释放游离甲醛。

人造板(包括饰面人造板)制造中,大量使用脲醛酚醛等合成树脂作为胶粘剂,由于脲醛树脂本身具有良好的水溶性、价格低廉、固化速度快、胶合强度高,贮存稳定性好,被广泛应用于人造板的加工生产。

脲醛树脂是尿素和甲醛的缩合物,在生产人造板或加工贴面热压时,预缩合成的脲醛树脂在固化剂和热的作用下网状化,即固化。

热压结束后,在人造板内仍残留少量的游离甲醛,人造板中在固化时未网状结构的线性树脂,以及部分固化的树脂在一定温度和湿度条件下仍会分解成游离甲醛。

这些游离甲醛在家具使用过程中会继续不断地散发出来,造成污染环境和危害人体健康。

2。

可溶性铅、镉、铬、汞等重金属元素铅、镉、铬和汞是常见的有毒物质,这些可溶物质对人体有明显的危害。

尤其是铅能损害人体神经、造血和生殖系统,对儿童青少年危害很大,影响儿童生长发育和智力发展,因此铅等重金属污染的控制已经成为世界性关注热点和发展趋势。

长期吸入镉尘可损害肾或肺功能。

长期接触铬化合物所引起皮炎湿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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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政策解释
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开始强制性实施。

在装修过程中,究竟什么样的装修材料是对人体有害的?市民装修应该如何选择购买装饰装修材料?针对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检测中心宋广生主任。

问:国家发布的10种《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包括哪些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答:主要包括人造板及其制品、溶剂型木器涂料、内墙涂料、胶粘剂、木家具、壁纸、聚氯乙烯卷材地板、地毯及地毯衬垫和地毯用胶粘剂、混凝土外加剂、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10大类。

问:10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中主要控制哪些污染指标?
答:针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所使用的原料和辅料、加工工艺、使用过程等各个环节中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各种有害物质,标准中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氨、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氯乙烯单体、苯乙烯单体、可溶性的铅、镉、铬、汞、砷等有害元素以及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的限量值都做了明确的规定。

问:什么是强制性标准?为什么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定为强制性标准?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

所以,在制定《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时,为了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加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污染的控制和管理,根据规定,将标准确定为强制性国家标准。

问:国家在强制性的标准执行中有哪些规定?
答:为了保证国家标准的正确实施,《标准化法》中第3章第14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

同时在法律责任的第4章第20条中规定: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做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问:装饰企业和消费者怎样按照标准辨别和选择装饰装修材料?
答:一是买建材或家具不要图方便便宜,尽量到正规的建材市场去买。

二是向经销商索要符合新标准的检测报告。

三是让经营者在发票上写明产品名称、有害物质限量等级等内容。

四是在使用材料时尽量留一些小块样品,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做为证据。

问:发现购买的装饰装修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怎么办?
答:国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格的一倍,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退一赔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同时还规定:在商品中搀杂、搀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如果装饰企业和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的装饰装修材料不符合国家标准,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问: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符合标准了还会有室内环境污染吗?
答:室内环境污染的来源是比较复杂的,控制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只是解决室内环境污染的一个方面。

另外,还有如何根据房屋的空间合理进行设计、如何选择无污染的施工工艺、正确的解决室内通风问题等等,这也是为什么有的装饰企业和消费者买的都是最好的装饰材料,可是还是装饰了一个污染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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