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合集下载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1适弔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二次防水、r主器具及管涓安装、电气安装、袜灰、吊顶、门窗制作与安装、轻质隔培、培面聖装、;于三、幻部、地面铺装等工程及室虫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工理质壬的判定.本标准适毛亍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绽诊工程的贾昼验收。

2规范性引月文件下列文件中內圣款遹过本标准的引弔而成为玄标滾的条文.凡是注明了日取內引用文件,辰匹亍匚有的修改单(不包勘溟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至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T 188S3室内空壮员呈标准GB 50209 2002建茨地直工程施工质虽脸收规WGB 50210-2001建芙装菲装修工程质呈验收规范GB 50242-2002建筑给绯水及采頂二蔭施工质星验收规范GB 50303-2002建迭电汽安装工得施工质量莊收规范GB 50327住宅装讳装修工程査工臥范JG142-2002建筑疋电子水平尺3术舊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甲于本标准:3.1住空装饰芸修为了芙化住空,完警住W的使毛功能,佬户住宅建筑的主津结鸣采毛装饰裝修材料和饰物,对住宅为此所送•行的技术和艺术处理。

3.2基体建筑物的主本结构和国护结构。

3.3基层亘浸虫受装怖装修施工的面层。

3.4保迂项F是住宅装饰装修工隹中涉及支全、傕康、环俣和主要便毎功能生重妾项目.是本标准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

3.5基本项目是住宅装饰装修工徭中涉及使甲性能和外观岚量要求旳项目.是俣证工程住冃性能和装饰效果旳基本要求,3.6允许滬差项巨是生宅装饰装修二程中规定允许有履卷范国旳项目.4基本规定4.1没计4.1.1住空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厅设计,并出具充整的旋工图没计文先设计探度应能滴足施工要求。

4 1.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站物结构安全和主要建甲功鸵。

兰涉及主佐和承車结植改动或眉加页販E寸・必须由顾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殴始资料・对瑋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实、魂认.4.1.3住宅装怖装條工程没L应符合国标,建筑内乱装修设P防火规范》(GB 50222)的有关規定・42材料4.2.1严禁便弔国家明令淘汰的装饰装修材料。

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4年修订版)

湖南省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4年修订版)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24年修订版)前言本标准根据GB/T1.1-2025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43/262-2025《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修订,本标准代替DB43/262-2025。

本标准与DB43/262-2025相比,主要变更如下:——改为举荐性标准——“目次”中对三个工程的名称进行了修改,一是“卫生器具及管理道安装工程”修改为“卫浴洁具及管道安装工程”;二是“电气安装工程”修改为“电气工程”:三是“墙面铺装工程”修改为“墙饰面工程”。

这样修改更贴近现行行业的习惯叫法和实际操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因为这是国家最新出台的家装验收规范,具有可借鉴性。

同时用“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污染限制规范》”替代原“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因为前者的有害物浓度有些指标限值比后者要低,更能体现环保理念。

——在“术语和定义”中增加了“部品”名称,这主要是体现现今家装有关配套产品工厂化生产、成品化安装的实际。

——在基本规定中对“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需进行设计”后增加了“担当设计的单位应有室内装饰设计资质,设计人员应有室内设计资格证书”,把“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这句话调整为“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完整,”其后增加“并加盖设计人员出图章”。

对4.3.1修改为“担当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应有相应资质,工程施工人员应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这是为了对无证施工的家装队伍进行限制,保障广阔装修业主的合法权益,削减投诉率,同时为了规范企业持证执业、人员持证上岗,也是为了一旦出了问题可以溯源。

本标准起草由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提出。

本标准托付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负责说明。

本标准由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室内装饰协会、湖南鸿扬家庭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美迪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点石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随意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金煌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湖南省自由天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保康室内装饰装修质量检测中心。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一、起草依据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技术规范》(JGJ 79-2006);2、《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CECS 253-2011);3、《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则》(JGJ 120-2015)等文件。

二、定义1、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指室内装修装饰工程中作业,包括外墙硬质装饰面材,内墙,开关插座,灯具,配电箱,护墙板,瓷砖,木工装饰,木门,涂料,地面等。

2、验收范围:指验收人员应以施工图和标准进行验收,其中包括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地的整体情况,图纸和标准的执行情况以及当地实际的有关情况。

三、质量验收的进度及内容1、质量预验收:指施工前审查和检查质量管理组织设施、工艺设备、原材料及其验收现场环境情况的工作内容,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改正和改进;2、施工验收:指施工期间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应符合施工图纸以及有关质量要求;3、全施工验收:指验收人员应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质量结果,以及符合施工图纸要求的最终完成过程,施工必须符合设计的要求。

四、验收报告1、组织和报告形式:质量验收报告应作为施工方与建设单位之间实际付款的依据,应当由施工方提出;2、记载内容:质量验收报告应载明施工内容、质量结果、合格与否及整体验收结论;3、结论:报告必须写明“合格”或“待定”“不合格”三种验收结论。

五、验收要求1、安全:要求及时消除施工过程中可能危害施工人员安全的隐患,确保施工安全;2、施工和使用条件:包括施工施工质量、劳动强度、使用条件、工艺流程、材料质量以及施工图纸等;3、审查环境:要求质量验收人员仔细分析在质量验收过程中质量表现问题及审查环境原因;4、落实下阶段施工方案:质量验收完成后,施工方案也必须配合施工,如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应及时改正和落实。

六、违反规定的处理1、发现违反规定的施工现象,验收人员应当及时提出书面异议,并责令施工方改正;2、如违规施工方未能改正,建设单位应当取消施工合同继续施工的权利;3、对拒不改正施工中查明的严重违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基本规定1 基本规定1.0.1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 50327的规定,质量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的规定。

1.0.2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所用材料进场时应进行验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材料的品种、规格、包装、外观和尺寸等应验收合格,并应具备相应验收记录;2 材料应具备质量证明文件,并应纳入工程技术档案;3 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类型的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4 检测的样品应进行见证取样;承担材料检测的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1.0.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以施工前采用相同材料和工艺制作的样板房作为依据。

1.0.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得存在擅自拆除和破坏承重墙体、损坏受力钢筋、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的现象。

1.0.5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提供施工前的交接检验记录,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附录B的规定。

1.0.6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应以户(套)为单位进行分户工程验收。

1.0.7 分户工程验收应在装饰装修工程完工后进行。

1.0.8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每户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各分项工程应全数检查,分项工程划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规定;2 分项检查的主控项目应全部符合本规范的规定;3 分项检查点的80%以上应符合本规范一般项目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检查点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装饰效果的缺陷,且允许偏差项目中最大偏差不得超过本规范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4 住宅室内分户工程质量验收的各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并应有完整的质量验收记录。

1.0.9 分户工程验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1 施工图、设计说明;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4 施工记录。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一、基本要求01.施工时应在业主的住户面积范围内进行, 不得占有公共空间, 不得影响邻居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02.施工中必须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环保、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的安全性, 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03.施工前, 项目经理、工长、专职质检员和业主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签字), 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04.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 燃气管道不得暗敷, 穿越吊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 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坐便器的位置。

05.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如果变更方案(尺寸), 须报请业主和设计师同意。

06.使用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材料进行施工。

07、每道工序完工后, 施工人员、工程项目经理应先自检(签字)合格后, 及时报请专职质检人员、业主验收。

前道工序不验收(验收不合格), 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08、严禁将煤气热水器排气管接在公共烟道上。

二、开工前准备工作01.工程项目经理、专职质检员和工长应先认真检查原始图是否与房屋实际尺寸相符。

再检查施工图有无不到位或矛盾之处。

如有问题, 应立即修正施工方案。

02.在墙面上弹划水平基准线, 并检查地坪、楼板顶面是否平整、有无裂纹现象, 墙面垂直偏差如超过3CM以上, 则应考虑修改施工方案。

03.检查原电路, 给排水管是否有异常情况。

如有问题则应及时向物业部门反映并解决。

04.检查天花、屋面、外门窗台、外墙、露台、阳台是否有渗漏现象。

05.设置施工人员专用坐便器和垃圾箱(袋)。

06.悬挂工程质量跟踪检测管理性文件(如: 甲、乙方材料进场验收单, 跟踪检测验收标准, 工程变更单, 施工进度单, 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

三、水电管线铺设工程01.对排水管道作临时封口处理, 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02.检查水电线路排设的内容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03.管线槽须用机械切割, 然后手工凿除。

最新发布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最新发布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最新发布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前言GB50210-202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在继承GB50210-2018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旨在进一步提高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环保和美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本标准于2023年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以及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209-2010 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设计规范GB50352-201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737-201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设计规范GB50755-2012 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B50847-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924-2014 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T50941-2014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规范JGJT304-201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施工规范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指对建筑物内外表面进行装饰和装修,以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美化环境、满足使用要求的一系列工程。

2. 质量验收:指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过程中和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和认可的活动。

3. 施工单位:指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单位。

4. 监理单位:指对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的单位。

5. 使用单位: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终使用者。

一般规定1. 施工单位应按照本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2. 监理单位应按照本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GB50210-2023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GB50210-2023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GB50210-2023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定一、前言根据《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2023)的要求,本文档旨在详细阐述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的具体规定,以保障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提高住宅使用功能和居住环境质量。

二、术语和定义1. 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指对住宅建筑进行内部和外部装饰装修的活动,包括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和配套工程等。

2. 质量验收:指在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检查和确认的过程。

3. 验收合格:指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满足设计文件、规范和合同要求,具备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

三、验收要求3.1 一般规定1. 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应按照设计文件、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 施工过程中,应加强质量控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

3. 工程验收应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共同参与,形成验收意见。

3.2 材料验收1. 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合同要求,具备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2. 材料应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等。

3. 材料应进行复试检验,复试检验内容包括性能、安全性等。

3.3 施工过程验收1. 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设计文件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过程中,应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3. 施工过程中,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3.4 工程验收1. 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工程验收应按照验收规范要求进行,包括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安全性等检查。

3.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应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验收。

四、验收组织及程序4.1 验收组织1. 住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参加。

2. 验收组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

3. 验收组应推举组长,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验收工作。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DB11T1076-2014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DB11T1076-2014
5
1总则
1.0.1 为加强北京市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管理,统一民用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质量验收标准,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既有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质量验收。 1.0.3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除应符合本验收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 标准的规定。
6
2术语
2.0.1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 decoration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2014-02-26 发布
2014-06-01 实施
————————————————————————————————
北京市质量技Leabharlann 监督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标准
联合发布
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acceptance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residential building decoration project
主控项目
4.1.3 吊顶龙骨不得扭曲、变形。并按规定进行防火、防锈和防潮处理,吊杆布置合理、 顺直,金属吊杆和挂件应进行防锈处理,龙骨安装应牢固可靠,间距合理、四周平顺。
检查数量:不低于总数 1/3。 检验方法:目测、感观检验。
4.1.4 板材的开孔和切割应尺寸准确,套裁整齐,符合设计要求。吊顶饰面板与龙骨连 接紧密牢固,阴阳角收边方正,起拱正确。
装饰面覆盖的室内各分项工程。包括管线分项工程、结构分项工程、防水工程。其中 管线分项工程主要有强、弱电布线、给排水管路、空调排风管道系统。结构分项工程有 吊顶、装饰墙内部固定、支撑载荷的内部构造。以及防锈、防腐、防潮基层处理。
2.0.3 墙体饰面工程 wall decoration project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6.2基本项目
6.2.1管道敷设应横平竖直,并用管卡固定,冷热水管安装应左热右冷,上热下冷。
6.2.2各类阀门、龙头安装位置应正确、平正,使用灵活,维修方便。
6.2.3各种卫生器具与台面、墙面、地面等接触部位均应用硅酮胶或防水密封条密封。
6.2.4卫生器具支、托架的安装应平整、牢固,与器具接触紧密、平稳,金属固定件应进行 防腐处理。
3.2基体 建筑物的主体结构和围护结构。
3.3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3.4保证项目 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安全、 健康、环保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项目, 是 本标准规定必须达到的要求。
3.5基本项目 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涉及使用性能和外观质量要求的项目, 是保证工程使用 性能和装饰效果的基本要求。
4.3.6住宅装饰装修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半成品、成品的保护,防止污染和损坏。
4.3.7拆墙、拆瓷片时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3.8工程验收前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
5防水工程
5.1保证项目
5.1.1防水材料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5.1.2防水工程完工后应做24h蓄水试验,无渗漏。
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中文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书, 有特殊要求的还应有相关性能检测报告。
4.2.4装饰装修材料在运输、堆放、施工过程中应防止损坏、变质和污染。
4.2.5现场配制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和产品说明书配制。
4.2.6装饰装修工程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3施工
4.3.1承担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人员应有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 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50209-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5.1.3厨房、卫生间、阳台地漏应为地面最低处,流水坡向应正确,不得泛水、积水。
5.2基本项目
5.2.1涂膜防水层平均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最小厚度不小于设计厚度的80%。
5.2.2涂膜防水层与基层应粘结牢固,表面平整,涂刷均匀,无流淌、皱折和起泡。
6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工程
6.1保证项目
6.1.1给、排水管材(件)的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7.1.2电源线配线时,所用导线截面积应能满足用电设备的最大输出功率。
7.1.3暗线敷设必须配管,PVC硬质阻燃管壁厚不小于1mm。
7.1.4接地保护应可靠,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必须大于0.5M Qo
7.1.5同一回路电线应穿入同一根管内,但电线总截面积(包括绝缘外皮)不得超过管内截面 积的
40%;管内不得有接头和扭结。电源线与电视线等弱电线路不得穿入同一管内。
7.1.6空调、电热水器、浴霸等大功率家电设备必须独立配线安装插座,严禁接在照明线路
上。
7.1.7电源线套管沿地敷设时,套管接头必须进行防渗密封处理。
3.6允许偏差项目 是住宅装饰装修工程中规定允许有偏差范围的项目。
4基本规定
4.1设 计
4.1.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深度应能满足施
工要求。
4.1.2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 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 必须由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原始资料, 对建 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实、确认。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装饰装修中的二次防水、 卫生器具及管道安装、电气安装、抹灰、吊顶、 门窗制作与安装、轻质隔墙、墙面铺装、涂饰、细部、地面铺装等工程及室内空气质量的验 收要求、验收方法和工程质量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住宅装饰装修新建重建、改建、扩建及维修工程的质量验收。
6.3允许偏差项目
6.3.1连接卫生器具的排水管管径和最小坡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卫生器具与排水管连接时排水管的管径坡度
项次卫生器具名称 排水管径(mm)管道最小坡度%。
1大便器100 12
2小便器32-40 20
3洗脸盆32-50 20
4浴盆、淋浴盆50 20
7电气安装工程
7.1保证项目
7.1.1电器、 电料的规格、 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电器产品标准的有关规定。
4.1.3住宅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应符合国标《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的有
关规定。
4.2材 料
4.2.1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饰装修材料。
4.2.2住宅装饰装修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4.2.3装饰装修材料进场时,业主、施工方应对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进行验收。
4.3.2住宅装饰装修应保证建筑工程质量和结构安全, 严禁损坏和擅自拆改基体及承重结构。
4.3.3住宅装饰装修不得擅自改变煤气、供暖、中央空调设备等原管线系统。
4.3.4住宅装饰装修不得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不得影响相邻居室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4.3.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防火和防毒的法律、法规,应 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器具和标识。
6.1.2施工后管道应畅通无渗漏。 新增给水管道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不少于30分钟的压力
试验,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试验压力均为工作压力的1.5倍,且不得小于0.6Mpa。暗敷给
水管道在压力试验无渗漏后方可覆盖。
6.1.3卫生器具安装应牢固平稳、无损伤,其与给排水管道及附件连接严密不渗漏,排水通 畅。
6.1.4各种陶瓷类卫生器具不得用水泥砂浆窝嵌。
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建筑给排水及采暧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3-200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27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JG142-2002建筑用电子水平尺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住宅装饰装修 为了美化住宅, 完善住宅的使用功能, 保护住宅建筑的主体结构, 采用装 饰装修材料和饰物,对住宅内部所进行的技术和艺术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