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篇)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应当依照本制度进行隐患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分工明确,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四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定期进行隐患排查工作,并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制定相应的排查计划。
第五条隐患排查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化学品存储和堆放情况的检查,确保存放区域符合安全要求,避免火灾和泄漏等事故的发生。
(二)设备设施的检查,保证设备设施的完好,并进行必要的维修和更换。
(三)安全保护设施的检查,确保安全门、消防设备等设施的使用和维护情况。
(四)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的检查,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五)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六条隐患排查应当由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并及时记录排查情况,并报告给有关部门和责任人。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七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在进行隐患排查后,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隐患得以及时消除。
第八条隐患治理应当根据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措施。
对于一些严重的隐患,应当立即停产整治,确保安全。
第九条隐患治理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化学品存储和堆放的整理和调整,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二)设备设施的维修和替换,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
(三)安全保护设施的修复和更新,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性。
(四)安全培训的加强和改进,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五)安全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完善,加强对制度的执行力度。
第十条隐患治理应当有明确的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并进行跟踪和检查,确保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

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1. 前言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由于自身特性可能导致火灾、爆炸、中毒、泄漏等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制定本实施导则。
2. 事故隐患排查2.1 隐患排查目标隐患排查的目标是发现危险化学品企业在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事故风险。
2.2 隐患排查内容隐患排查的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包括生产设备、工艺管道、储罐、容器等;•储存设施:包括仓库、储罐、堆场等;•运输设施:包括运输车辆、船舶、管道等;•使用设施:包括实验室、车间、使用设备等;•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周边环境:包括防护距离、周边居民区、交通状况等。
2.3 隐患排查方法隐患排查方法包括:•查阅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现场查看:包括生产现场、储存现场、运输现场等;•访谈:与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进行交谈;•检测检验:对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如泄漏检测、强度检测等;•安全风险评估: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3. 事故隐患治理3.1 治理原则事故隐患治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时性:发现隐患立即治理,避免事故发生;•针对性:针对不同隐患,采取相应治理措施;•有效性:治理措施应确保隐患消除或风险可控;•经济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合理考虑治理成本。
3.2 治理措施治理措施包括:•整改消除:对能立即整改的隐患进行整改;•监控措施:对暂时无法整改的隐患,采取监控措施,如设置报警装置、加强巡检等;•改造升级: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停用淘汰:对无法整改、改造的隐患设施、设备,应停用或淘汰;•安全培训: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应急预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内容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储存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
然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因为一旦发生事故,将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预防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就显得尤为重要。
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到多个方面。
首先,要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环境进行全面检查。
这包括仓库、实验室、生产车间等场所的布局和通风设施是否合理,存储容器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有泄漏和腐蚀的迹象等。
同时,要检查相关设备的完好性和是否有维修记录,如泵、管道、阀门等,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对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和包装进行检查。
危险化学品的标识应当清晰明确,包括品名、危险性等级、警示语等信息。
包装箱和容器的完好性也是重要的一环,是否存在破损、泄漏的情况需要仔细检查。
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和操作规范也是排查的重要内容。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培训和资质证书,并遵守操作规程。
检查操作场所是否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如吸烟、使用明火等,以及是否有足够的应急设备和救援措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还需要关注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环节。
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货物的包装和固定也需要仔细检查,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或事故。
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监控也是排查的重要方面。
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有专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人员。
监控设备的安装和运行情况也需要检查,以确保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对于危险化学品的废弃物处理也需要进行排查。
废弃物的收集、储存和处理应符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以防止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需要全面、系统地进行。
只有通过排查工作,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才能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因此,各企事业单位应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加强组织、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隐患排查导则

隐患排查导则重磅!化工园区和危化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正式发布2019年8月12日,应急管理部通过“应急〔2019〕78号”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
在《导则》第4部分中,应急部罗列了危化品企业开展隐患应重点检查的14个方面。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1总则1.1为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制定本导则。
1.2本导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发证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其他化工企业参照执行。
1.3安全风险是某一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其后果严重性的组合;安全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对安全风险所采取的管控措施存在缺陷或缺失时就形成事故隐患,包括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等方面。
2根本请求2.1企业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要逐级落实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安全风险全面管控,对事故隐患治理实行闭环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2.2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全体员工应按照安全出产责任制请求参与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3企业应充分利用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等安全风险分析方法,或多种方法的组合,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选用风险评估矩阵(RAM)、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进行风险评估,有效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2.4企业应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储存装置定期开展HAZOP分析。
2.5精细化工企业应按要求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3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及频次3.1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方式3.1.1企业应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按照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结合生产工艺特点,针对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风险点,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责任到人。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标准及依据

控制室或机柜间与装置的防火间距应满足GB 50160 15 要求;控制室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
应有门窗、孔洞,并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16
火炬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 50160规定 。
17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铁路装卸线不得兼作走行线。
联合装置视同一个装置,其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 18 应按相邻设备、建筑物的防火间距确定,其防火间距
12
化工与同类及油库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GB 50160规 定。
液化烃罐组与电压等级330kV~1000kV的架空电力
13
线路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0m。单罐容积大于等于 50000m3 的甲、乙类液体储罐与居民区、公共福利
设施、村庄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20m。
14 内部设施之间防火间距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9 规,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生产状
况,研究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情况。
10
分管安全负责人、分管生产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 应当具有一定的化工专业知识或者相应的专业学历。
是否依法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了专职安全管 理人员: ①从业人员不足100 人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 ②从业人员在100 人以上不足300 人的,设置安全 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2 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其中至少应当有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③从业人员在300 人以上不足1000 人的,应当设置 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 11 但最低不少于3 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其中至少应当有2名注册安全工程师; ④从业人员在应当1000 人以上的,应当设置专门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5‰的比例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中至少应当有3 名注 册安全工程师。 ⑤提供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不是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且未与中介机构签订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 务委托协 议。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标准

排查类别排查内容检查内容八、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10、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八、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11、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核查、登记制度。
对剧毒化学品以及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应当将其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港区内储存的,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八、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12、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
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其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的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进行检测、检验。
八、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1、企业应对所有危险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包括:(1)名称,包括别名、英文名等;(2)存放、生产、使用地点;(3)数量;(4)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5)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
八、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2、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八、危险化学品管理危险化学品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的,应当立即公告,并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2024年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2)(2)

重点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2024年)序号核查内容核查依据一、安全基础风险隐患排查表(一)作业安全管理1.1.1企业应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规范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抽堵盲板等特殊作业的安全条件和审批程序。
《关于加强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三〔2013〕88号)第(十八)条《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1.1.2特殊作业前,应按照制度要求办理作业票证。
检查企业动火、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现场或作业票证,核对企业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的票证办理情况(作业票证审批、填写应规范,包括作业证的时限、气体分析、作业危害分析、制定管控措施、各级审批、验收确认、关联作业票证办理等)。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1.1.3凡在盛有或盛装过助燃或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设施及GB30871规定的火灾爆炸危险场所中生产设备上的动火作业,应与生产系统彻底断开或隔离,不应以水封或仅关闭阀门代替盲板作为隔断措施。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5.2.2条1.1.4受限空间作业现场应配置移动式气体检测报警仪,连续检测受限空间内可燃气体、有毒气体及氧气浓度,并2h记录1次。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第6.5条1.1.5遇节假日、公休日、夜间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5.1.1条1.1.6特级动火作业应采集全过程作业影像,且作业现场使用的摄录设备应为防爆型。
《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第5.2.11条1.1.71.特殊作业现场监护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并考核合格,持培训合格证上岗。
2.访谈监护人员,应熟悉作业范围内的工艺、设备和物料状态,具备应急救援和处置能力。
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内容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越来越广泛,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隐患。
为了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成为重要的任务。
本文将针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隐患排查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一、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危险化学品信息管理是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的基础工作。
首先,要建立完善的危险化学品台账,记录危险化学品的种类、数量、储存位置等信息。
其次,要及时更新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数据表,包括物理性质、毒性等信息。
此外,要定期对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根据其危险程度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二、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管理是排查安全隐患的重要环节。
首先,要确保储存区域的通风良好,以防止危险化学品的挥发。
其次,要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特性进行分类储存,防止不同种类危险化学品之间发生相互作用。
此外,要定期检查储存容器的完整性,确保不会发生泄漏。
三、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危险化学品的运输管理是排查安全隐患的重要环节。
首先,要确保运输车辆符合相关的安全要求,如车辆应配备防爆设施等。
其次,要对危险化学品进行适当的包装,以防止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
此外,要定期对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其状态良好。
四、危险化学品使用管理危险化学品的使用管理是排查安全隐患的重要环节。
首先,要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其次,要建立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量等信息。
此外,要定期检查使用设备的安全性能,确保其正常运行。
五、应急预案和演练应急预案是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的重要保障。
首先,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责任分工等。
其次,要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以应对突发情况。
六、安全培训和宣传安全培训和宣传是排查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的重要手段。
首先,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水平。
其次,要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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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严格执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是否对欲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或对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的危险化学品,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或报废处置
2、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妥善处置其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以及库存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得丢弃危险化学品;是否将处置方案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安全资格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接受年度再培训
全员培训
1、对新录用的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是否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教育,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转岗、脱离岗位1年(含)以上的从业人员,是否进行车间级和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是否按规定程序进行作业许可证的会签审批;是否明确作业过程中所有相关人员的职责,明确安全作业规程或标准,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对涉及到的人员进行培训并具备相应资质
救护器材
作业现场是否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
作业纪律
作业人员是否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并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5、试生产(使用)是否取得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告知书,是否超过规定期限,是否办理了延期手续
6、是否竣工验收后按规定申领或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
7、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和安全审查提出的问题和隐患是否整改完成
危险化学品登记
1、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登记证书是否包含生产的全部危险化学品
3、是否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档案和台账(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员签到、讲师、培训内容和教材、考核成绩等)
(五)工艺安全管理情况
工艺技术
1、是否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2、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是否在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的基础上逐步放大到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采用的化工工艺,是否通过省级有关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论证
工艺安全信息
1、化学品危害信息、工艺技术信息、工艺设备信息等工艺安全信息是否全面、准确、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工艺安全信息文件是否纳入企业文件控制系统予以管理,保持最新版本
2、企业操作人员是否掌握工艺安全信息
工艺危害分析
1、是否建立管理程序,明确工艺危害分析过程、方法、人员以及结论和改进建议
2、工艺危害分析是否涵盖以下内容:(1)工艺系统的危害;(2)对以往发生的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事件的审查;(3)控制危害的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以及失效时的后果;(4)现场设施;(5)人为因素;(6)失控后可能对人员安全和健康造成影响的范围
2、是否每年确认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是否根据需要经常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确保反映当前的操作状况,
3、是否建立并实施工艺安全培训管理程序,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教育,确保操作人员理解、掌握和正确使用操作规程
4、岗位操作人员是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是否掌握生产装置发生紧急和异常情况时的处理措施,是否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是否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是否对全体从业人员实施日常安全培训教育,持续不断的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5、是否对外来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考核
1、是否存在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上岗的情况
2、是否编制年度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培训教育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
2、是否在检维修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编制检维修方案、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缴维修手续、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配备适当的劳动防护用品、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检维修过程中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维修后办理交付生产手续
试生产和开、停车
建设项目的试生产(使用)、化工装置的开停车是否制定试生产(使用)方案或开停车方案,是否严格落实《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规范(试行)》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的规定要求
3、是否每三年对以前完成的工艺危害分析重新进行确认和更新,是否及时对发生工艺系统变更的部分进行危害分析
4、工艺危害分析是否形成相关文件和记录
岗位操作规程
1、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辅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及省现行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企业实际
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是否接受年度再培训;学历、专业经历等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要求
2、主要负责人是否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是否履行省政府令第260号规定的职责
3、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熟悉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是否掌握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2、销售剧毒化学品,是否查验相应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使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是否向不具有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是否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品种、数量销售;是否向个人销售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
3、销售剧毒化学品,是否如实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销售记录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许可证件复印件或者证明文件的保存期限是否少于1年
2、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涉及的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重要参数的测量是否有远传和连续记录,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是否Fra bibliotek置紧急切断装置
3、是否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物质安全告知牌,并将可能发生事故的危害后果、应急信息告知周边单位和有关人员
4、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作业监护
作业活动监护人员是否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承包商管理
1、是否与承包商、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和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检查和协调
2、是否对承包商进行资质审查,对进入企业的承包商人员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向承包商进行作业现场安全交底,对承包商的安全作业规程、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是否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班组和岗位、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一岗一责”,并与相应的职务、岗位匹配
2、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规规定和企业实际,是否认真落实
3、承包商作业时是否执行与企业完全一致的安全作业标准
4、是否制定并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十)事故与应急管理
事故管理
1、是否建立安全事故事件报告激励机制,对涉险事故、未遂事故等安全事件(如生产事故征兆、非计划停工、异常工况、泄漏等),按照重大、较大、一般等级别,进行分级管理,制定整改措施,防患于未然
是否制订工艺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程序,通过事故/事件调查识别性质和原因,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符合性审查
是否建立并实施工艺安全符合性审核程序,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工艺安全的符合性审查,以确保工艺安全管理的有效性
(六)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
重大危险源管理
1、是否按照GB18218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管理责任,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方案,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2、是否建立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企业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干部要轮流带班,生产车间也要建立由管理人员参加的车间值班制度,并加强企业夜间和节假日值班工作
3、是否主动识别和获取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将有关要求转化为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
4、是否建立健全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项制度是否符合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是否符合本企业实际
4、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不符合项的整改完成情况
建设项目安全审查
1、是否取得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批准文书,并在有效期内
2、是否按规定申请变更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并取得了批准文书
3、是否未取得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审查的批准文书擅自开始项目建设
4、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剧毒化学品是否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
5、是否将其储存剧毒化学品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安监部门和公安机关备案
(八)检维修、开停车和装置拆除、报废管理
检维修
1、是否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附件:
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一、安全管理检查部分
项目
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情况
安全生产许可证
1、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是否转让、冒用、买卖、出租、出借或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