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
抵押所需材料

抵押所需材料
在办理抵押业务时,需要准备一系列的材料。
这些材料的准备是否齐全,直接
关系到抵押业务能否顺利办理。
以下是您在办理抵押业务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1. 身份证件,申请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身份证是最基本的
身份证明,证明您的身份和个人信息,是办理抵押业务的必备材料。
2. 房产证,抵押房屋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产证是证明您拥有该房产所有
权的重要证明文件,也是抵押业务的核心材料之一。
3. 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合同是证明您购买该房产的法律文件,也是抵押业务必备的材料之一。
4. 还款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证明、收入证明、银行流水等。
这些材料
可以证明您有足够的还款能力,是银行审核抵押业务的重要依据。
5. 婚姻证明,已婚申请人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在审核抵押业务时,通常会要求提供婚姻证明,以确认夫妻双方对抵押业务的同意和签字。
6. 共同借款人的相关证明,如果有共同借款人,需要提供其身份证件、收入证
明等相关材料。
7.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根据具体情况,银行可能会要求提供其他材料,比如
抵押房屋的评估报告、抵押物保险等。
以上是办理抵押业务时需要准备的基本材料清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准备
这些材料时,建议您提前咨询银行工作人员,了解清楚银行的具体要求,以确保办理抵押业务的顺利进行。
祝您办理抵押业务顺利,谢谢!。
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

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发布日期:-09-0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字号:[ 大中小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5、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6、银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土地及在建抵押权,在办理预告登记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3、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再办理预告登记三、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4、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5、银行营业执照、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再办理预告登记四、企业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3、抵押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4、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5、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备注:仅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及构筑物抵押权,地上有未确权建筑物,需提供地上建筑物抵押一并处置承诺书五、在建工程抵押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3、抵押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4、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5、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证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书;9、房产测绘预测报告; 10、房屋未销售查询证明;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六、个人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3、抵押人及抵押权人身份证明;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委托书、公证书;4、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七、抵押权注销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证书;4、还款有关证明材料;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八、注销预告登记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房产局抵押材料清单

一、申请登记程序:申请——提交资料(东三楼抵押窗口)——审核制证——收费发证(东三楼抵押窗口)二、登记提交资料:1、南京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4、国有土地使用证5、借款合同(主债合同)6、房地产抵押合同(一式三份)7、经过公证的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8、房地产价值证明材料(评估报告或抵押房地产价值协议书)9、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查验原件)10、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备注:1、第9、10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单位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2、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在二楼商务中心领取三、收费标准:住宅:抵押权登记费:80元/证(套)非住宅:抵押权登记费:550元/基本单元;工业企业按330元/基本单元四、工作时限:5个工作日你可以再南京房产E时贷网上找到更详细的地址。
签订房产抵押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抵押合同是抵押人与抵押权人意思表示一致所订立的协议,它是抵押权设定登记的原因文件。
由于抵押合同涉及财产数额较大,存续时间较长,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因此,法律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条规定:“房地产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签订书面的抵押合同。
”《担保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物权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额、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四)担保范围。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法律规定了抵押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因此,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也是登记重要要件之一。
昨天,市房管部门相关人士提醒,在实际操作中,填写抵押合同的时候,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在南京市房产管理局印发的《南京市房地产抵押合同》中,对于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有两种选项,针对是否为自身债务担保或者第三方对其债务担保。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

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1、抵押权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⑴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⑵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3、房屋所有权证;4、抵押合同。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房产抵押登记,一方面是为了交易安全;另一方面,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是抵押法律关系成立的必要条件。
进行房产抵押登记可以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那么,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房产抵押登记需要的资料有哪些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资料:1、房产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申请书;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产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产还须提交《房产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抵押登记的程序进行房产抵押登记,需要遵照以下程序进行:▲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
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
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清单

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清单
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清单
一、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1、单位提供:营业执照(银行还要提供金融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2、个人提供:身份证、结婚证;
3、委托代理人登记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双方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委托不动产坐落、权限;注明委托期限的,申请登记时间应当在委托期限内。
委托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三、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四、不动产现状与价值认定协议(原件);
五、不动产抵押合同、主债权合同(原件);
六、抵押人股东会或董事会全体成员签章的决议(原件);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

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不动产⼀般是指不会移动的资产,在我国不动产有房屋、⼟地、矿产、农作物等。
不动产是银⾏⽐较认可的抵押物之⼀,贷款⼈向银⾏提供不动产作为抵押时,贷款申请⼀般能通过的,那么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有哪些?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解答。
⼀、不动产抵押登记材料房屋抵押登记的材料: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当事⼈应提交下列资料:1、房产主合同及抵押合同;2、抵押当事⼈的⾝份证明或法⼈资格证明;3、抵押登记申请书;4、《国有⼟地使⽤证》、《房产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产还须提交《房产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同意抵押的证明;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6、可以证明抵押⼈有权设定抵押权的⽂件与证明材料;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件。
⼟地抵押登记的材料1、《⼟地他项权利(抵押)登记申请书》(需盖公章);2、①国有划拨⼟地和集体⼟地,须提交⼟地使⽤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②国有出让⼟地,如已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交国有⼟地使⽤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③国有出让⼟地如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国有⼟地使⽤证,若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100%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程施⼯许可证与建筑⼯程竣⼯验收备案表(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若原⼟地出让合同约定投⼊须达到开发投资总额25%后才能抵押的,还须提供建筑⼯程施⼯许可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投⼊已达到25%(不含地价款)的有关证明;3、主合同和抵押合同;4、⼟地价格评估报告或作价协议书,划拨⼟地必须提交经国⼟部门确认及核定补缴的⼟地出让⾦数额的评估报告(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5、抵押权⼈的单位证照、法定代表⼈(负责⼈)⾝份证复印件(可由抵押权⼈盖公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6、抵押⼈单位证照、法定代表⼈(个⼈)⾝份证(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及抵押⼈法⼈⾝份证明;7、抵押⼈和抵押权⼈委托他⼈办理抵押登记的,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份证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8、以房地产开发⽤地抵押的,提交抵押双⽅鉴证的房屋预售情况说明;9、以集体⼟地使⽤权抵押的,提交集体⼟地所有者同意抵押证明;10、抵押权⼈为⾮⾦融机构的,其抵押借款⾏为应当依法办理有关批准⼿续,并提交有关批准⽂件(原件校对后交复印件);11、如⼟地使⽤证与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坐落不合的,需提供地名办或当地街道办事处的有关证明。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是什么
⽹友提问:
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提供什么材料?
律师解答:
当事⼈去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1、抵押当事⼈的⾝份证明或法⼈资格证明;2、抵押登记申请书;3、抵押合同;4、《国有⼟地使⽤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同意抵押的证明;5、可以证明抵押⼈有权设定抵押权的⽂件与证明材料;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等等。
相关法律可参考: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条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件:
(⼀)抵押当事⼈的⾝份证明或法⼈资格证明;
(⼆)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地使⽤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有权设定抵押权的⽂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件。
第三⼗三条登记机关应当对申请⼈的申请进⾏审核。
凡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之⽇起7⽇内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通知申请⼈。
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产权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抵押手续的 产权人为公司的 评估净值须超过抵押合同设定的抵押金额 除自然人名下住宅,其他房产均保中心盖章后从担保中心索取
备注
由银行提供
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 借款企业自行准备 有效期至少半年以上
市区内自然人名下的房产不需要 范本由担保中心提供 市区内自然人名下的房产不需要
由贷款银行提供
有效期至少一个月以上 有效期至少一个月以上 产权人为自然人的
产权人亲自到指定公证处办理公证书 产权公司自行准备 评估事务所出具并加盖房产交易中心 的审定专用章 各国土分局负责出具此缴费证明
办理抵押登记所需材料清单
资料名称
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表 委托保证合同 合同文件 抵押反担保合同 借款合同(借款企业同银行之间所签) 保证合同(银行同担保中心所签)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借款企业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公司章程复印件(加盖公章) 关于贷款担保及抵押的董事会决议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金融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贷款银行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银行公章) 身份证复印件 产权人资料 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公证书 产权公司资料 同借款企业资料 评估报告 其他 本年度土地使用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请严格对照,依次确认,如资料齐全,方可办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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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抵押登记提供资料清单
发布日期:2017-09-01 访问次数:1696 信息来源:济宁市国土资源局字号:[ 大中小]
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合并)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预购人共同申请,如开发商未按约定协助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该表可不盖章):
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
4、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有关于预告登记的条款):
5、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6、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土地及在建抵押权,在办理预告登记。
二、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单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开发商、预购人共同申请,如开发商未按约定协助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该表可不盖章);
2、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有关于预告登记的条款);
3、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再办理预告登记。
三、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单独)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不动产登记证明;
3、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4、预购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5、银行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银行公章)、法定代表证明、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已办理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的,应当先行注销在建工程抵押权,再办理预告登记。
四、企业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3、抵押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4、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备注:仅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及构筑物抵押权,地上有未确权建筑物,需提供地上建筑物抵押一并处置承诺书。
五、在建工程抵押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3、抵押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4、抵押人及抵押权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5、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如土地已抵押,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书及盖章的土地他项权利证和土地证复印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8、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书(原件);
9、房产测绘预测报告(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10、房屋未销售查询证明(需银行盖章确认);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六、个人不动产抵押权设立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原件)
3、抵押人及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委托书、公证书;
4、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原件、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抵押权注销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书(明)(或房屋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利证书);
4、还款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八、注销预告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预告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
4、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协议原件、复印件;
5、撤销备案申请表原件、复印件;
6、购房人的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抵押权预告注销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人、抵押权人共同申请);
2、预告证明(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3、银行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4、贷款结清证明或同意解除抵押证明;
5、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审查,留存复印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