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案1-汽车起重机事故案例
汽车起重机事故(五)

汽车起重机事故(五)事故发生时间:1987年3月26日14时30分上海第五车辆配件厂(地址:上海市南市区制造局路789号),经该厂供应科副科长冯志刚联系,用黄河牌卡车装载直径为20毫米,长7米8米的圆钢3吨,拉运到奉贤拉管厂进行加工。
由于圆钢长,而卡车车箱短不能将其平装,于是便将圆钢一端放在卡车的龙门架上,而另一端则放在大炮式后栏板上,使圆钢一头高一头低。
在行车时,因路面不平,出现振动,致使圆钢下滑。
于是随车人员在途中曾多次对其进行捆绑也无济于事。
后来,当卡车途经奉贤汽车修配厂协作单位时,便求援该厂的汽车起重机将圆钢吊下来重新装车。
由于汽车起重机备用的钢丝绳吊索直径为22.5毫米,又粗又硬,不能将其从圆钢底下穿过来,于是就用一根拖汽车德用的钢丝绳吊索进行捆绑。
该吊索钢丝绳直径为10.5毫米,吊索两端索眼的绳端固定连接分别只用一只绳夹拧紧。
用这根钢丝绳吊索将3吨重的圆钢从卡车上吊放在地面的方木上。
当再将3吨重圆钢重新吊离地面时,冯志刚弯腰进入悬吊的圆钢下面去拿方木,就在这一瞬间,吊索的索眼绳头从绳夹中滑出,致使圆钢突然坠落,将冯志刚压在下面,头部被撞在方木上。
将冯及时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
事故原因提要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钢丝绳吊索捆绑钢棒进行起吊。
直径10.5毫米的钢丝绳,用绳夹将绳端固定连接时,其数量不得少于三只,且应按规定方式、绳夹间距及其规定的扭矩进行拧紧。
而该吊索索眼固定连接仅用一只绳夹,致使固定连接部位承受的拉力达不到相应要求,在起吊承载时,使其绳头从绳夹中脱出,造成吊重坠落,将违章未戴安全帽弯腰进入吊重下方人员砸伤死亡。
教训受害者冯志刚系厂供应科副科长,为科室人员,虽然有工作热情,但由于本身不懂起重作业安全常识,不掌握钢丝绳吊索的性能特点,没有向起重作业人员请教后再吊,致使本人受害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冯志刚在装运钢材全过程中指挥不当,又不听劝阻,用“大炮式”装车埋下了事故隐患。
近年来典型事故案例通报

和浩特铁路建设有限公司,给予100万元的行政罚款。
三、“5.19”火工品爆炸事故
2012年5月19日上午8时30分,中铁三局五、雷管和施 工人员的农用车在ZK55+621处(距掌子面约50米)发生爆炸。隧道内共 有24人,其中20人死亡,4人生还(1人重伤、1人轻伤)。
事故直接原因是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突遇强对流天气,起重机作 业人员未经培训无证操作,夹轨钳未能夹紧轨道,导致起重机在风力作 用下沿轨道加速运行50米后,脱轨倾覆。
事故间接原 因是制梁场安全 管理混乱,没有 对起重机安装及 使用过程进行有 效安全监督;劳 务公司、施工方 指派无证人员操 作、安装起重机 等。
设置,还是灭火 器材配置、临时 消防设施设置等 方面,都严重违 反了国家《建设 工程施工现场消 防安全技术规范》 的规定要求。
2012年10月10日5时30分,在陕西省周至县境内由中铁十八局施 工的引汉济渭水利工程6标项目部民工宿舍发生火灾事故,造成13人 死亡,24人受伤,事故仍在调查处理中。
经初步分析,火灾系违规使用烧水器所致。 起火建筑为一幢3 层彩钢板房,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有173张床位,二、三楼只有一 条通道。无论是从每层的建筑面积、材料防火性能、安全疏散通道
管理方面原因有: 1、施工单位在销售方 未提供设计图纸的情况下 购买多次周转使用的旧模,
对安全质量隐患未作评估,检查验收程序不合规,无依据。 2、高墩身施工无专项方案;模板组装就位后,技术验收无设计依
据,模板连接、加固、支撑体系施做、高空作业防护复查不认真;墩
身作业平台与加固桁梁未分 离;转序验收不严格,现场 技术、安全管理存在漏洞。
事故直接原因是工程车辆停放未按规定采取防溜逸措施和长轨施工未设 置安全防护。
起重机事故案例分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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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事故案例(十四)
5、无指挥吊运 案例:1988年11月6日,某单位刘某指挥龙门吊司机李某进行卸煤 作业,中途刘某有事,让李某稍等,暂停工作,但李某为不影响 进度,竟然在无人指挥状况下继续坚持工作,因视线不良,结果 卸煤抓斗与正在仓库作业的推扒机碰撞,造成推扒机损坏,司机 受重伤。 事故原因:违反十不吊原则,无人指挥擅自一人独立作业,视线 不清仍然工作,其危害性极大。 从以上十二案例事故分析可知,各单位对起重机的管理缺乏科学 性,不认真贯彻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程,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 完善的设备维修体制,司机不认真执行起重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进行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是产生这些重大伤亡事故的根本原因。 血的教训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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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事故案例(四)
直接原因:一是钢丝绳吊索选择不当,超负荷 吊装,按规定吊4吨件,应选用6分的钢丝绳吊 索。二是违反起重安全操作规程,一端绳长, 另一端加重负荷导致钢丝绳吊索拉断。
间接原因:1、准备工作不充分;2、钢丝绳吊索的直径 选择不当;,3、盲目自信,习以为常,思想麻痹,满 不在乎,存有侥幸心理。4、面对出现的问题,没有及 时处理。 预防措施:今后应克服有关人员无知、自负、求快的 心理,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 于所从事起重司索工作的一些计算和知识进行学习和 掌握,经常考核,提高起重司索人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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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事故案例(十二)
案例三,工作结束后,控制手柄未回归零位 1986年5月30日,某厂沈××和潘××共同修理一台起重机,潘某在桥架上调整 制动器,沈某在司机室监护,此时同跨另一天车开来,沈某想按铃发出信号警 告对方,便推合保护柜刀开关,但该车因无零位保护而大车控制器手柄又在工 作位置,刀闸推合后天车即起动运行,把潘某夹挤在工棚构架横梁与天车栏杆 之间,沈见状慌忙把手轮反向扳转,致使潘某从七米高处跌落地面,抢救无效 而死亡。 事故主要原因: (1)此台天车没有零位保护根本就不允许使用,违反起重机安全管理规程。 (2)违反司机安全操作规程,该规程明文规定,工作结束后,各控制器手柄回归 零位、拉闸下车。根本不允许在手柄不回零位状况下拉闸下车。而上车工作前, 必须先检查各控制器手柄是否在零位,然后才能合闸起动。 (3)该车线路不符合安全规定。起重机照明信号回路应为独立回路,不受保护柜 刀开关控制,即由刀开关的进线端(俗称上口)接电源,因此在不推合刀开关情 况下就可发出警铃信号,也就不会发生这种事故。 (4)该车应开至厂房端部去修理,两侧有天车时应于其两侧拉警绳,以约束其它 天车运行范围,确保修车安全。
公司典型安全事故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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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3日晚19:30分,车轮分公司旋 压车间操作工在工作中发现设备故障,将设备 由自动运行状态调整到手动运行状态,并进入 危险防护栅栏内(在电气操作指导书中明示为 (死亡区)自行调整设备开关,导致设备动作 将其挤在料架上,最终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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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原因
1、操作者陈双勇和苏铁军插装在第二格中的九张 铁板料倾斜角度不够,在将第12张铁板料插进第一 格时和第二格的铁板料发生撞击,导致向外倾斜的 九张铁板料瞬间倾倒。
2、焊工张伟是在没有图纸和任何技术依据的情况 下焊制料架,没有考虑到料架间隔立柱的承受能力 和安全性,尤其是架子边缘立柱没有做三角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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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分析
1、违章作业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张国臣严重超载(限定3t而吊9.63t)违章指挥
刘德影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第五条“十不吊”之规定,属违章作业
陈海军对违章指挥没有进行有效劝阻,并超载捆绑作业
2、塔吊存在事故隐患也是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
塔吊变幅钢丝绳存在严重缺陷,导致仅受2.4t力时突然断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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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直接原因:
徐力在发现设备异常停机后,没有及时向维护 人员报修,而是自行进入防护栏内对材料进行调整, 并没有停止驱动器,徐利在进入防护栏内,在上料 装置处用右手调整饼料位置后,没有回到按钮站位 置来启动设备,而是擅自用右手拿起放在辊道南侧 线槽上的一个U型铁片去触碰托料架上的有料检测 开关,使控制系统误以为托料器上有料,从而启动 了设备的自动循环过程,并在此后设备自动运行过 程中,再次用左手去扶料,其后发生了事故。
起重机事故案例(图与视频)

起重伤害事故
一、大风吹袭 门机出轨机毁坏
时间;1984年4月5日
地址:厦门港 单位:不知
事件:当日上午9时许,10T门机司机末上 紧夹轨器的情况下离机“方便”。此 时,狂风突起,以每秒46米的风速向 门机刮来,将偌大的门机吹走20余米 且车速逐渐加快,压碎“铁鞋”,门 架的两条支腿由台车上坠落至地面, 行走驱动机构被甩出数米之远,其两 条支腿及其运行机构亦被扭转变形, 部分走轮脱轨掉道,给国家带来了严 重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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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伤害事故
原因分析
在起重机起升机构运行出现故障时,起重机司机违反安全规定,在 未停机,未切断电源的情况下,离开驾驶室进行观察查找原因,导致事 故发生。 设备存在缺陷,带“病“作业。 平时缺乏检查和健全的维护保养制度,像钢丝绳出槽,端板磨成深 沟早应发现并消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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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伤害事故
事故教训与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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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伤害事故
401号门座起重机在作业过程中变幅系统却出现了故障,致使吊的钢板 刚进船舱尚未落下时,起重臂却出现突然后仰,导致钢板撞击船舱内的里档 舱壁上,司机周某发现这一异常情况后,即推变幅令操纵杆松起重臂,但起 重臂没有动作。 于是周将主令操纵杆复“0”位后就停机离开驾驶室到机房检查并叫修 理工前来修理。在修理工未到之前,周发现变幅系统的中间继电器没复位, 但用验电笔轻轻触动,就使其复了位。随后周回驾驶室再一次试车观察起重 臂变幅状况,结果起重臂又恢复了正常动作。 此时,修理工谈玉龙已到车上,周对谈讲了上述情况,并让谈再检查一 遍。经谈对照图纸检查后认定起重机一切正常,并观察周继续作业一段时间 后离去。接着,周操纵起重机继续作业,当将钢板吊入船舱内,在卸专用吊 具钳子时,钢板靠驾驶室的一头却又突然向外档滑动,结果因工人孟锦荣来 不及避让,下腹被钢板轨在舱内外档的舱壁上。经及时送往海员医院抢救无 效死亡。该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2.45万元。
起重机械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二
沪东“7.17”特大事故
2001年7月17日,上海沪东 造船厂一座正在安装的600t 龙门吊轰然倒塌,造成1亿 元的经济损失,事故造成36 人死亡,2人重伤,1人轻 伤。死亡人员中,电建公司 4人,机器人中心9人(其中 有副教授1人,博士后2人, 在职博士1人),沪东厂23人。 上海龙门吊特大事故现场清理 完毕 36人死亡3人受伤 。
钢水包坠落倾覆过程分析
1.钢水包失控下坠过程 当司机把手柄打到下降6档,开始下行作业时, 由于上升接触器中与下降接触器联锁的常闭辅助触 点锈蚀断开,下降接触器不能被接通,电动机失电 ,制动器仍通电打开,总重达60t的钢水包失去控制 ,迅速下坠。 当司机发现钢水包下降异常时,将主令控制器 打回零位,但由于此时下降速度过快,制动力矩不 足,未能有效阻止钢水包继续失控下坠。
起重机械典型事故案例
事故案例一 “4.18”钢水包倾覆事故
2007年4月18日7时53分,辽宁铁岭市清河 特殊钢有限公司发生钢水包整体脱落事故, 一台60吨钢水包在吊运过程中倾覆,钢水涌 向一个工作间,造成正在开班前会的32人死 亡,6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866.2万元。 经调查认定,辽宁铁岭清河特殊钢有限责 任公司“4.18”钢水包倾覆特别重大事故是一 起责任事故。
事故原因
• 技术上的原因
方案疏漏,却通过审查; 应加副揽风绳,虽麻烦,却安全。
• 管理上的原因
三方立体交叉作业,没有协调机制。 经验代替了科学,疏漏代替了严谨,违章指挥 代替了规范和程序,最终酿成惨痛的人身伤亡和巨 大的经济损失。
事故处理
四人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现场指挥、吊装 工程包工头、电建三公司副经理、上海大力 神建筑公司经理 电建三公司总工、副总工、书记撤职,留 党察看一年。 上海电建公司董事长党内警告行政记大过 ,经理撤职,副总工程师行政降级、党内严 重警告。
起重伤害事故案例(起重机倒塌)

Adversity is an inevitable process of growth. People who can accept adversity bravely will grow stronger day byday.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起重伤害事故案例(起重机倒塌)1)事故经过2001年7月17日上午8时许,在沪东某造船(集团)有限公司船坞工地,由上海电力建筑工程公司等单位承担安装的600t ×170m龙门起重机在吊装主梁过程中发生倒塌事故,造成3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000多万元。
2001年4月19日,电建公司及大力神公司施工人员进入沪东厂开始进行龙门起重机结构吊装工程,至6月16日完成了刚性腿整体吊装竖立工作。
2001年7月12日,机器人中心进行主梁预提升,通过60%~100%负荷分步加载测试后,确认主梁质量良好,塔架应力小于允许应力。
2001年7月13日,机器人中心将主梁提升离开地面,然后分阶段逐步提升,至7月16日19时,主梁被提升至47.6m高度。
因此时主梁上小车与刚性腿内侧缆风绳相碰,阻碍了提升。
电建公司施工现场指挥张海平考虑天色已晚,决定停止作业,并给起重班长陈忠林留下书面工作安排,明确17日早上放松刚性腿内侧缆风绳,为机器人中心8点正式提升主梁做好准备。
2001年7月17日早7时,施工人员按张海平的布置,通过陆侧(远离黄浦江一侧)和江侧(靠近黄浦江一侧)卷扬机先后调整刚性腿的两对内、外两侧缆风绳,现场测量员通过经纬仪监测刚性腿顶部的基准靶标志,并通过对讲机指挥两侧卷扬机操作工进行放缆作业(据陈述,调整时,控制靶位标志内外允许摆动20mm)。
放缆时,先放松陆侧内缆风绳,当刚性腿出现外偏时,通过调松陆侧外缆风绳减小外侧拉力进行修偏,直至恢复至原状态。
通过10余次放松及调整后,陆侧内缆风绳处于完全松驰状态。
此后,又使用相同方法,和相近的次数,将江侧内缆风绳放松调整为完全松驰状态,约7时55分,当地面人员正要通知上面工作人员推移江侧内缆风绳时,测量员发现基准标志逐渐外移,并逸出经纬仪观察范围,同时还有现场人员也发现刚性腿不断地在向外侧倾斜,直到刚性腿倾覆,主梁被拉动横向平移并坠落,另一端的塔架也随之倾倒。
起重机械事故案例

起重机械事故案例【篇一:起重机械事故案例】汽车起重机事故五例1.违章酒后驾驶,操作失控载荷脱落造成死亡某住宅楼工程需要往七层楼吊装预制板。
为此,临时雇用一台30t汽车起重机。
吊装作业时,起重司机起吊总重650kg重物。
当提升到距地面25m左右时,因下降速度过快使重物落到了龙门架的缆绳上,使其脱钩坠落砸向指挥者,造成死亡。
该案是由于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到位;起重机吊钩上无防止索具意外脱出的闭锁装置;起重机司机违章酒后驾驶,致使操作失控,在吊重快速下降时受阻,吊重从吊钩中脱出。
2.作业人员被电击伤死亡工地施工,用汽车起重机往五楼屋面吊装预制板。
在距工地住宅楼前墙1lm处人行道上空架设有6.6kv裸露的高压线。
在往四层楼吊装预制板时,曾将汽车起重机定位于前墙与高压线之间,将起重臂跨越高压线进行吊装作业,侥幸未发生事故。
而在为五楼屋面吊装预制板时又按此法进行,起重臂却触到高压线,四名工人同时被电击倒。
造成一人死亡,三人轻伤。
该案起重机司机与信号指挥人员违章冒险蛮干,致使钢丝绳吊索带电,而作业人员未穿戴高压绝缘鞋、绝缘手套,最终导致人员死亡。
3.载荷旋转撞人造成死亡某施工工地用起重量16t汽车起重机往四层楼屋面吊空心楼板。
当汽车起重机已将二块楼板吊至四层屋面落稳后,准备抽出钢丝绳吊索时,钢丝绳压在楼板下的垫木上,无法抽出。
指挥人员认为需要将楼板重新吊起,使钢丝绳避开垫木。
当甲某用手势指挥起重机起吊时,乙某也在另一位置向起重机司机示意起吊。
起重机司机按照指挥意图将楼板缓缓吊起。
由于钢丝绳吊索内部存在扭转应力,加之楼板被吊起离开屋面呈自由状态,钢丝绳应力得以释放,致使楼板发生自由转动。
而乙某正面向起重机,且重心已前移,在被转动的楼板刮动后,坠地死亡。
该案系因不戴安全帽不系安全带致死。
根据汽车起重机吊装需要,该工程已将安全网拆掉,但受害者在高空作业,进行起重指挥时,没有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违章冒险作业,由于未戴安全帽,头部直接着地导致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