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控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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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控烟管理制度

医院控烟管理制度

1.目的:提高医务人员和患者的控烟意识,维持无烟医院环境。

2.范围: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医院职工、进修人员、实习人员、外包单位人员、社工和志愿者)、来院办理公务人员、患者及家属。

3.定义

3.1医疗卫生机构室内禁止吸烟,有明确标识,并设有指定的吸烟区。

3.2应给所有使用烟草的员工、患者以及造成患者在烟草烟雾暴露的家属提供控烟支持。

3.3无烟包括所有烟草产品,如卷烟和无烟烟草。

3.4不得在医疗卫生机构出售任何烟草产品。

4.权责

4.1组织架构

4.1.1控烟工作领导组架构。组长:

4.1.2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工作部。主任:;成员:;秘书:

4.2权责

4.2.1医院控烟工作领导组:负责制度和控烟方案的制订、修订、解释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制订控烟活动年度计划;每年召开全院控烟工作会议,听取全院控烟工作总结,研究控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4.2.2医院控烟办公室:负责制度和方案的具体落实。

4.2.3医务人员:对病人进行控烟健康宣教。

4.2.4全院职工:禁止在医院内非吸烟区吸烟,并负有劝阻他人不在非吸烟区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4.2.5控烟劝导员

4.2.

5.1参加医院控烟知识培训,认识并了解吸烟的危害与戒烟的益处以及劝导戒烟的技巧,并向医院员工、患者、家属和其他来院者做好宣传,劝阻吸烟;

4.2.

5.2每天2次全院巡查,发现病人或病人家属吸烟应及时劝阻,发现地面、走廊、窗台上的烟蒂、烟灰应立即清理;

4.2.

5.3劝阻他人吸烟时应使用礼貌用语;

4.2.

5.4掌握医院控烟设施情况,如禁烟标识有无破损、脱落,有无不规范标识。

5.作业内容

5.1我院实行以科室为单位的控烟工作考核体系,科室、部门负责人为科室、部门控烟第一责任人。

5.2医院全体员工(包括医院职工、进修人员、实习人员、外包单位人员、社工和志愿者)、来院办理公务人员、患者及家属一律不得在医院内所有诊疗区域、办公室、公共场所等非吸烟区吸烟,除5.9.2规定的特殊人群和特殊情况外。

5.3实施区域负责制。科室或病区由科主任和护士长负责;门诊各诊区控烟由门诊部负责;行政区域控烟由办公室负责。控烟劝导员

的设置和管理、现有烟具的拆除、吸烟区的设置等由总务部负责;控烟宣传工作由党委宣传部负责;患者入院控烟教育由护理部负责;医务人员的控烟管理由医务部负责。

5.4办公室、会议室、工作场所不得设烟具及与烟草有关的物品,医院超市、食堂等不得出售烟草。室内场所全面禁烟,做到"四无":无吸烟现象、无烟具、无烟头、无烟味。

5.5医院拒绝接收烟草广告商赞助和表明烟草广告的物品,院内不刊登、不张贴、不播放、不散发烟草广告。

5.6医务人员应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5.7全体员工均为控烟义务宣传员,应大力宣传吸烟危害身体健康等控烟知识,有义务进行相互教育及相互监督。

5.8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电梯、候诊区、会议室以及走廊、厕所、楼梯应张贴禁烟标识。

5.9以下特殊人群和特殊情况,不在禁烟范围

5.9.1患慢性焦虑症的患者且长期习惯使用烟草缓解症状,在医院住院治疗期间。

5.9.2当患者遭遇不幸(如威胁患者生命的严重疾病、死亡),家属极度悲伤,需要使用烟草稳定情绪时。

5.9.3当发生医疗纠纷时,为稳定患者家属情绪,允许病人家属和医务人员在会议室或者其他处理纠纷场所吸烟。

5.10控烟宣传教育计划

5.10.1控烟办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控烟教育培训。5.10.2控烟办每年对控烟劝导员进行一次控烟知识培训。

5.10.3控烟办每年公开举行一次以上吸烟有害健康的专题讲座,介绍吸烟的危害性与戒烟方法、技巧等。

5.10.4医生用戒烟行为教育病人,并在查房、专题讲座或应诊时进行控烟健康教育。

5.10.5护理人员将戒烟宣传列入护理工作中,有的放矢地进行控烟教育。对入出院病人须宣教控烟知识,对住院的吸烟患者提供劝阻和戒烟指导,使每一位来院就诊的患者都能得到吸烟有害健康的教育。

5.10.6利用宣传栏、网站和控烟宣传小册子等形式向员工和患者宣传吸烟有害健康及控烟的有关知识。

5.10.7医院设立专门的戒烟门诊(与呼吸内科门诊合并),负责为有需要的患者或戒烟人群提供戒烟宣教及指导:如何正确使用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等,并认真做好接诊记录。

5.11考评奖惩

5.11.1医院员工应自觉遵守控烟相关规定,进入医院后不得在控烟区吸烟。如经发现,首次进行批评教育,再次发现扣罚当事人50元,并在全院通报批评。

5.11.2凡医院员工发现本科室或其他科室的员工在院内吸烟并劝阻无效时,可向控烟办公室报告,由控烟办公室确认后对吸烟者进行处罚。

5.11.3 对控烟履约执行较好的科室或个人可予以适当表彰或奖励。

5.12吸烟区:医院暂设4个吸烟点:医院西门、医院北面露天停车场、医院行政楼东北侧、医院行政楼西北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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