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XX村村规民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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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XX村村规民约(范文)

为加快隆青村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按照中央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二十字总体要求。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建设经济发展、文明和谐、卫生整洁的新农村,经全体村民代表讨论通过,特制定村规民约如下:

一、社会治安: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非法上访、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共同维护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保护花草树木,严禁乱砍滥伐,如有乱砍滥伐及毁坏树木的,一经发现,处以每棵10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二、秸秆禁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黑龙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秸秆禁烧系列法规和知识的宣传,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利用秸秆资源,增强环保意识,把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自发行动,实现人人知晓、户户禁烧,促进空气质量明显改善。2018年9月15日至12月10,2019年3月10日至2019年5月15日为秸秆全面禁烧期,农户违法露天焚烧秸秆的,罚款500-2000元,拘留5-10日;农户妥善管护好自家地和当年承包经营土地秸秆,如发现其地块有焚烧现象且未确定系他人焚烧的地块,一律取消该地块当年粮补及下年度直补,情节严重的,

追究刑事责任。

三、环境卫生:环境治理实行门前四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秩序、包设施。严禁柴草垛进屯,柴草垛必须堆放在自家承包地头(且距离居民区下风口200米,远离林带和高压线),各户垃圾必须放在村指定地点,由专人及时清运,禁止在院外私搭乱建,乱堆任何障碍物,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行为,令其及时整改,每次每项罚款200-500元。

四、安全防火:村民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时刻注意家庭防火。严禁柴草、火灰(柴灰、灶灰、煤灰)在屋前屋后乱堆、乱放、乱倒。草地、草垛附近禁止吸烟,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在树林、草地(场、堆)和粮食物资仓库、场院,草垛等附近焚烧香纸,燃放烟花爆竹;火种、烟头不乱丢;严禁汽油等易燃危险品存放在家中,不乱倒液化气残液。大风天严禁使用明火。发生以上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安全法》和《黑龙江省消防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拘留5-10日,罚款3000-5000元。

五、村风民俗: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崇尚科学,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他不文明行为,禁止黄赌毒现象,树立良好社会风尚;喜事新办,仪式从简,提倡新型婚礼,反对铺张浪费;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破除陈规旧俗,反对大操大办。

六、邻里关系:村民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帮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

系;在经营、生活、借贷、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邻里间发生纠纷,能自行调节的自行调节处理,不能自行处理的依靠组织解决,不能仗势欺人、强加他人。

七、婚姻家庭:提倡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新风尚,发扬尊敬,赡养老人,关爱儿童的传统美德,建立团结孝顺和睦的家庭关系,对于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遗弃或虐待老人的村民,村委会将如实向司法机关举报,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反对包办干涉婚姻,不借婚姻索取财物;自觉做到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对于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遗弃虐待老人的村民,村委会将如实向司法机关举报,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八、田间管理:村民要看护好自家牲畜实行圈养,提倡圈养,如果有牲畜和家禽进地,每次按猪、马、牛每头50元,羊和家禽20元处以罚款,并包赔相应损失;禁止在田间和地头放牧、烧青,违者一次罚款50元,并包赔相应损失;发现盗窃损坏庄稼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每次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家禽不准散放,若发现每次罚款50元;不准往地里投毒,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为预防因捡拾庄稼引发焚烧秸秆现象发生,绝不允许农户到他人地里捡粮食,一旦发现立即劝离,不听劝阻的按偷盗处理并罚款1000元。

九、畜禽管理:按照《黑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规定,畜禽养殖户要将牲畜粪便、尿液及时清运到村指定地点或建设环保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理,动物尸体及时上报村防疫员,及时进行无公害化处理,对养殖户随意外排倾倒牲畜粪

便、尿液、乱扔动物尸体的养殖户,动物尸体要及时上报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堆放、排放,违者按照《哈尔滨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条例》和《巴彦县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处以1000-5000元罚款。

十、本村规民约本村规民约自村民代表会议通过之日起施行,本村规民约最终解释权归隆青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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