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新闻通讯员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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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通讯员管理制度

大学生通讯员管理制度

通讯员管理制度一、通讯员的选拔基于各社团招新工作完成,人数基本确定,对新干事已有全面了解,每个社团推选出1名对新闻写作有基本常识,有责任心,有担当的大一新干事担任通讯员一职。

每个社团专设通讯员这一职务,担任者中间不能随意调换。

二、通讯员工作内容(1)承担本社团的文字编辑工作,报道本社团活动新闻。

(2)每个通讯员每月至少上交两片新闻稿件,由社联编辑部成员进行记录考核。

稿件内容涉及全校社团活动,准许报道本社团新闻的基础上不倡导眼光仅局限于报道本社团新闻的做法存在。

(3)负责管理、操作本社团的微博,保持微博的活跃度。

(4)观察挖掘本社团及相关社团内部优秀人物或事迹,整理材料上交,所选人物或事迹将有机会入驻《理工社团之窗》中“走近社团人”这一板块。

(5)担任社联社团的沟通纽带,扩宽社联社团的沟通桥梁,时时掌握理解社联、社团双方资料,上传下达,促进社联与社团顺畅交流,提高工作效率。

三、通讯员的分组管理根据社团类别,将通讯员分为8组,每个组通过自荐、组员推选、编辑部任命等方式结合产生一名组长,且组长中途可改选,与编辑部干事共同负责该组事务,每双周社团负责人会议,必须有两名参加,了解社团、社联最新动态,促进社联与社团的交流沟通,社团负责人会议每次参加人数多者不限。

每次活动通知组长,有组长通知组员。

两周一次通讯员交流会,每组两人参加,加强社联社团交流沟通。

四、通讯员的培训基本工作的熟悉之后对其进行新闻写作培训,外部与新闻社、大通社等社团相结合,共同提高通讯员的写作能力,内部加强通讯员与编辑部成员的工作写作经验的交流,在平时加强其新闻能力,并向通讯员介绍有关社联的内部事宜,促进通讯员对社联的了提高其新闻写作水平及新闻感知力。

五、奖罚措施(1)编辑部根据通讯员上交稿件及平时表现给出分数:①报道本社团新闻及其他社团新闻根据新闻质量,认真程度每篇新闻加0.1-0.2分。

②积极主动联系编辑部及其他社联成员询问相关工作酌情加0.2—0.5分。

学校___通讯员管理制度

学校___通讯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通讯员队伍建设,提高新闻报道质量,确保新闻传播的准确性和时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部各院(系)、各部门通讯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通讯员的管理,明确通讯员的职责,提高通讯员的业务水平,充分发挥通讯员在学校宣传工作中的作用。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通讯员职责: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确保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准确性;2. 及时、准确地报道学校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成果和师生风采;3. 积极参与学校宣传工作,协助学校完成各类宣传任务;4. 加强与校内外的沟通交流,扩大学校影响力;5. 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通讯员权利:1. 参加学校举办的通讯员培训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2. 获得学校提供的新闻素材和宣传资料;3. 对学校宣传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4. 享受学校规定的通讯员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培训第六条学校设立通讯员管理办公室,负责通讯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和奖惩等工作。

第七条通讯员的选拔: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选拔具备良好政治素质、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新闻敏感性的教职工;3. 经选拔合格的通讯员,需签订通讯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通讯员培训:1. 学校每年组织至少一次通讯员培训,内容包括新闻写作、摄影、编辑、新媒体运用等;2. 鼓励通讯员参加外部举办的新闻培训活动;3. 对通讯员的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学校有权解除通讯员协议。

第九条通讯员考核:1. 学校每年对通讯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新闻报道数量、质量、时效性等;2. 考核结果作为通讯员奖惩、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奖惩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通讯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1. 表彰通报;2. 优秀通讯员称号;3. 奖金或实物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通讯员,学校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解除通讯员协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学校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学院新闻通讯员管理细则

学院新闻通讯员管理细则

学院新闻通讯员管理细则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学校及各个二级单位宣传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二级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充分发挥新闻通讯员在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展示各二级单位在学校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根据党的宣传政策、宣传纪律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通讯员的产生及管理第二条学校新闻通讯员由二级单位自行确定人选并上报宣传部备案。

第三条宣传部定期统计各单位通讯员名单,组建通讯员队伍,各单位通讯员可由一人或多人担任,具体人数不限,但人员应固定。

第四条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新闻通讯员人选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作变动,由工作任务分配、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通讯员人员变动,各单位应及时确定新人选并报宣传部备案。

第五条新闻通讯员在开展宣传工作时,由党委宣传部和二级单位共同负责管理和指导。

第三节通讯员的基本条件第六条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宣传工作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第七条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采访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

第八条了解学校及本单位的基本情况,能够在宣传报道中及时反映本单位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

第九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态度端正,吃苦耐劳,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新闻报道任务。

第四节通讯员的工作职责第十条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最新信息、成果以及重大活动,在征得本单位相关领导同意后,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及时予以报道。

第十一条积极向校园网、《医药学院报》及学校其他相关媒体投稿,及时向宣传部提供新闻线索,做好新闻信息的报送工作。

第十二条在遵守宣传纪律和党委宣传部核准的前提下,积极向校外新闻媒体投稿,及时向社会宣传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新成果。

第十三条积极做好本单位与宣传部的联络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及时传递学校关于宣传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校的宣传工作。

通讯员管理制度

通讯员管理制度

通讯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规范和管理通讯员工作,提高通讯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通讯员工作。

第二条通讯员应当具备较为扎实的新闻写作功底和较强的自律性,能够熟练应用各类新闻采写技巧和工具,积极主动地跟进新闻和事件,并具备丰富的写作经验和较强的责任感。

第三条通讯员应当遵守国家新闻法律法规,遵纪守法,严守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第四条通讯员应当具备一定的文化素养和专业素养,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够适应新闻事业的发展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第五条通讯员应当服从新闻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保守职业秘密,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新闻报道活动。

第六条通讯员应当严格遵守稿件撰写规范,不得发布虚假,违法,淫秽,暴力等不良信息,不得捏造事实,歪曲真相,不得对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诽谤。

第七条通讯员应当对自己报道的消息进行核实,对不确定的消息应当三思而后发布,做到确凿真实,切实客观。

第八条通讯员应当保护新闻采访中获得的信息来源的合法权益,尊重被报道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和人格尊严。

第九条通讯员应当关心群众利益,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民生话题,通过报道引导公众舆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十条通讯员应当加强自身的思想道德修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为党和人民服务的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新闻舆论导向。

第二章通讯员管理第十一条通讯员工作由新闻宣传部门负责统一管理,设置专门的通讯员管理岗位,负责通讯员的招募、培训、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通讯员应当遵守新闻宣传部门统一下发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参与新闻宣传部门组织的各项新闻报道活动。

第十三条通讯员应当加强与新闻宣传部门的联系,及时向部门反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配合部门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第十四条通讯员应当按时完成稿件的撰写和提交,稿件的采用与否,由新闻宣传部门进行统一审核和批准。

第十五条通讯员应当认真学习新闻宣传部门下发的新闻政策和新闻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

某大学宣传工作通讯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某大学宣传工作通讯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某大学宣传工作通讯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适应新形势下学校宣传工作需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拓宽新闻传播渠道,保证宣传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办法中通讯员是指经学校各单位、各部门上报,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确定,负责相关新闻报道和信息沟通的兼职工作人员。

第三条通讯员应在宣传中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文字表达能力,熟练掌握校园网信息上传操作技能,工作责任心强,熟悉本单位基本情况,勤于学习,知识面广,严格遵守宣传工作纪律。

第二章职责与要求第四条负责本单位牵头组织的重要活动以及本单位重要工作的新闻报道。

第五条完成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委托的采访任务和采访活动,协助新闻中心和学生记者到本单位进行采访。

对学生记者采写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新闻稿件进行把关。

第六条及时向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提供新闻线索或新闻照片。

第七条协助做好新闻媒体到本单位采访的接待、安排等相关工作。

对于主动到本单位采访的校外新闻媒体,及时与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取得联系,经允许后方可安排采访。

第八条积极协助本单位宣传工作负责人制定宣传工作计划,主动了解本单位教学、科研、管理、学生学习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快速、准确地获取新闻信息,在第一时间完成(或组织)采写报道任务;对于个人无力单独承担的宣传报道任务,应提前联系宣传部(新闻中心)协助完成。

第九条关心、支持学校宣传工作,及时反映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的宣传工作积极建言献策。

第十条负责学校宣传材料、校报在本单位的发放落实工作。

第三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一条宣传工作通讯员队伍建设是加强我校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环节。

各单位、部门要重视通讯员队伍建设,关心、支持他们的工作。

第十二条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每年对各单位来稿和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公布;并以此作为考核通讯员工作量的依据。

通讯员每学期应撰写一定数量的稿件。

学校通讯报道管理制度

学校通讯报道管理制度

学校通讯报道管理制度学校通讯报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通讯报道工作,提高学校传媒影响力,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与通讯报道工作相关的教职员工。

第三条学校通讯报道工作包括校园新闻采编和校刊、校报的编辑发行等。

第四条学校通讯报道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客观、真实准确的原则,倡导积极健康向上的价值导向,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谨连贯。

第五条学校通讯报道工作应当高度重视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反馈,及时改进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章通讯报道部门的职责第六条学校通讯报道部门负责校园新闻的采编、撰写、编辑和发布工作。

第七条学校通讯报道部门应当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组织人员,确保学校通讯报道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学校通讯报道部门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通讯报道工作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九条学校通讯报道部门应当建立校园新闻的识别和审核制度,确保新闻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条学校通讯报道部门应当与学校其他部门进行良好的协作,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通讯报道的报道内容和范围第十一条学校通讯报道工作的内容包括学校活动报道、学生表彰报道、教职员工风采报道等。

第十二条学校通讯报道工作应当围绕学校的办学目标和方针政策,反映学校的教育教学成果。

第十三条学校通讯报道工作应当注重学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将他们的声音和需求反映在报道中。

第十四条学校通讯报道工作应当积极宣传学校的优秀教育教学模式和经验,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章通讯报道的涉及宣传品牌和权益的规定第十五条学校通讯报道工作应当注重保护学校品牌形象,不得发布带有负面信息的报道。

第十六条学校通讯报道工作应当尊重个人隐私,严禁发布侵犯个人权益的报道。

第十七条学校通讯报道工作应当遵循著作权法和版权法,保护原创作品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学校通讯报道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严禁发布违法信息和不良内容。

第五章通讯报道工作的管理和评估第十九条学校通讯报道工作应当建立科学的管理机制,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大学新闻宣传通讯员管理办法

XXXX大学新闻宣传通讯员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党委新闻宣传通讯员的管理,依靠新闻通讯员的力量做好宣传思想工作,建设一支业务强、素质高的通讯员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一、为加强新闻宣传工作,特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附属医院聘任通讯员。

二、校党委宣传部设立“通讯员联络办公室”(挂靠校报社,简称“通联处”),负责对全校通讯员的联络与管理。

三、通讯员的聘任每两年进行一次。

原则上规模小于1000人的单位推荐1名教工通讯员、1名学生通讯员;规模超过1000人的单位追加1名学生通讯员。

对不称职通讯员,及时予以更换。

四、通讯员享有校内媒体稿件发表优先权、新闻宣传工作建议权、通联处工作和活动的参与权,以及获取稿酬等劳务报酬的权利。

负有组稿、撰稿、投稿义务,配合、协调通联处工作的义务,向校内媒体提供新闻线索的义务。

五、通讯员必须遵守新闻宣传工作的法规与纪律,积极组织、参与校(院)两级新闻宣传工作。

六、通联处将定期开展通讯员的评比表彰活动,不定期。

通讯员管理制度

通讯员管理制度一、通讯员基本素质1) 工作勤奋务实,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

2) 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思维敏锐,能够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把握新闻线索。

3) 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活动组织能力。

二、通讯员的选拔1) 各管理处要按照上述基本条件在本单位选拔至少一名通讯员,负责本单位的宣传稿件及信息工作的上报。

2) 选拔出的人员名单于评选24小时内报公司行政人事部。

3) 通讯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离开原单位的,单位要及时选拔新的通讯员。

三、通讯员职责和权利(一) 工作职责1) 负责收集、整理所属管理处的新闻线索,及时将有价值的事件写成稿件,或信息。

2) 及时上报所属管理处的新闻稿件、信息及其他稿件。

3) 负责行政部布置的集团每季度期刊征稿的收集与整理。

4) 负责所属管理处开展所有活动的拍摄工作。

5) 对所属管理处其他人员上交的文稿进行把关,帮助提高本公司的稿件质量。

6) 协助部门负责人做好其它文字材料拟写及宣传工作。

(二) 享有权利1) 有机会参加公司或上级公司组织的写作方面的培训。

2) 有获得稿件稿酬及公司奖励的权利。

3) 有参加年度优秀通讯员评选的资格(具体办法见下)。

四、稿件报送要求1) 新闻稿件及工作信息要真实、新颖、简练。

消息、言论稿件一般不超过1000字,通讯类稿件一般不超过1500字,动态性信息一般不超过300字。

其它类型稿件要主题鲜明,语言生动。

2) 稿件报送要及时。

消息类稿件从发生到报送不得超过24小时,若超过3个工作日,公司原则上不予采用,也没有报送奖励。

其他类稿件也要及时收集和上报,避免因时效性滞后而导致质量较好的稿件未被采用。

3) 稿件写作要认真负责。

不得敷衍了事,打印后要认真校对。

不得上报虚假新闻,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单位负责人是稿件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稿件的真实性负责。

4) 除书法等无法输入电脑的稿件外,其它稿件一律通过OA报送,手写和传真件不予接收。

5) 报送任务:各管理处每月不少于1篇。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新闻通讯员管理制度
1、通讯员由各单位推荐的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经网站审核确定,在网上公示,业务上接受网站指导。

2、网站要切实加强对通讯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通讯员的综合素质,适应新形势下网站新闻宣传工作不断发展的需要。

3、通讯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网站主办的活动,每月报送1篇以上稿件;所提供的稿件要客观真实,文责自负,网站每季度对通讯员发稿情况通报1次。

4、稿件一般以电子文档发送网站公共邮箱;特别重要稿件要报送内容一致的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文本材料。

5、被采用的稿件为有偿稿件,其稿费按网站制定的标准执行。

6、网站要不定期召开新闻通联工作会议,加强沟通联络。

1。

学校通讯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通讯员队伍建设,提高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学校新闻宣传工作的正确导向,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通讯员,包括教师、学生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通讯员的选拔、培训、管理和考核,确保通讯员队伍的专业性、稳定性和高效性。

第二章选拔与培训第四条通讯员的选拔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程序进行。

第五条选拔通讯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二)具备一定的新闻写作、摄影、编辑等能力;(三)熟悉学校情况,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第六条学校定期对通讯员进行专业培训,内容包括新闻写作技巧、摄影技巧、新闻传播规律等,以提高通讯员的业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七条通讯员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道学校新闻,宣传学校形象;(二)协助学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提高学校知名度;(三)参与学校重大活动的摄影、摄像等工作;(四)负责学校新闻稿件的编辑、校对和发布;(五)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通讯员在报道新闻时,应严格遵守新闻真实性原则,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九条学校设立通讯员管理部门,负责通讯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第十条学校对通讯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一)新闻稿件的数量和质量;(二)参与学校宣传活动的情况;(三)完成其他工作任务的情况;(四)遵守通讯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第十一条考核结果作为通讯员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二条对表现优秀的通讯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通讯员,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学校新闻宣传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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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新闻通讯员管理细则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学校及各个二级单位宣传工作,建立并逐步完善二级单位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充分发挥新闻通讯员在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面展示各二级单位在学校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所取得的成绩,根据党的宣传政策、宣传纪律以及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节通讯员的产生及管理
第二条学校新闻通讯员由二级单位白行确定人选并上报宣传部备案。

第三条宣传部定期统计各单位通讯员名单,组建通讯员队伍,各单位通讯员可由一人或多人担任,具体人数不限,但人员应固定。

第四条为便于管理和开展工作,新闻通讯员人选一经确定,原则上一年内不作变动,由工作任务分配、工作调动等原因造成的通讯员人员变动,各单位应及时确定新人选并报宣传部备案。

第五条新闻通讯员在开展宣传工作时,由党委宣传部和二级单位共同负责管理和指导。

第三节通讯员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教育、宣传工作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新闻宣传工作。

第七条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和采访写作能力,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能力。

第八条了解学校及本单位的基本情况,能够在宣传报道中及时反映本单位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方面取得的成绩。

第九条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积极,态度端正,吃苦耐劳,能够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完成新闻报道任务。

第四节通讯员的工作职责
第十条负责本单位的新闻宣传工作,及时了解本单位各项工作的最新信息、成果以及重大活动,在征得本单位相关领导同意后,真实、客观、准确地撰写新闻稿件,及时予以报道。

第十一条积极向校园网、〈〈医药学院报》及学校其他相关媒体投稿,及时向宣传部提供新闻线索,做好新闻信息的报送工作。

第十二条在遵守宣传纪律和党委宣传部核准的前提下,积极向校外新闻媒体投稿,及时向社会宣传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的好做法和新成果。

第十三条积极做好本单位与宣传部的联络工作,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工作,及时传递学校关于宣传工作的最新指示精神,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校的宣传工作。

第十四条认真学习新闻宣传理论知识和新闻报送业务技能,逐渐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新闻敏感性,提高新闻意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五节通讯员的学习与培训
第十五条每学期通讯员队伍组建完成后,由宣传部负责组织集中学习和培训。

第十六条培训主要采取聘请校外新闻媒体资深记者、相关专业人士以及校内有关领导、专家、老师集中授课,通讯员座谈交流,观看新闻写作方面的教学影片等形式进行。

第十七条每学期的培训计划由宣传部根据通讯员队伍的组建情况和各单位的工作安排情况具体负责制定,具体培训内容由宣传部根据情况制定。

第六节通讯员的工作纪律
第十八条遵守国家法律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宣传工作的纪律,在从事宣传工作时,服从宣传部的领导和组织管理,积极参加各种宣传活动。

第十九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顾全大局,坚持以正面报道和正面引导为主,努力维护单位及学校的良好形象。

第二十条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进行报道,保证稿件内容真实、健康,积极反映学
校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以及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

第二十一条通讯员所撰写的新闻稿件,需征得所在单位相关领导审阅同意后才能提交宣传部,部分专业性较强的稿件,需请相关领导召集专业教师审定后提交宣传部。

第二十二条通讯员面向校外媒体(电视台、电台、报纸、杂志、网络等)开展外宣活动,应首先征得单位相关领导的同意,所投稿件需经单位领导审阅,同时与宣传部取得联系,在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及宣传纪律的前提下投稿,稿件一经刊(播)发,速与宣传部联系备案。

第二十三条如联系校外媒体记者及相关人员进校采访,需经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批准并报宣传部审批,在宣传部的具体指导下开展采访活动,严禁私白联系校外媒体人员进校。

第二十四条积极参加宣传部组织的学习及培训活动,按时参加宣传部召开的相关会议,按时完成本单位及宣传部布置的宣传工作。

第七节通讯员的考核及奖励
第二十五条考核奖励办法。

为调动通讯员的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劳动价值,实行以量化考核、稿酬奖励为主要形式的奖励办法。

标准为:
1、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首页)、新华网(首页)等国家级媒体发表的作品,消息计40分/件,通讯计100分/件,其中在头版刊登的另加50 分/件。

2、在省级媒体发表的作品,消息计20分/件,通讯计40分/件,其中在头版刊登的另加20分/件。

3、在省教育厅及其他上级主管部门网站发表的作品计20分/件、简报计40 分/件。

4、在市级媒体发表的作品,消息计10分/件,通讯计20分/件,其中在头版刊登的另加10分/件。

5、在〈〈医药学院报》、校园网等校级媒体发表的作品,消息计2分/件,通讯计10分/件。

6、对通讯员采用稿件的稿酬奖励按年度统计考核,以现金形式兑现,每1 分为5元,每年兑现一次。

〈〈医药学院报》采用的稿件发放稿酬并计分,校园
网采用稿件只计分不发稿酬。

7、被采用的同一件作品不重复计分,只以最高分计。

无署名稿件不予计分。

第二十六条宣传部每年年初举行一次通讯员工作总结表彰会议,对上年度通讯员的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考核。

考核以量化形式反映各单位(部门)报送稿件、采用稿件的情况,排出名次,作为年度评选先进单位和个人的依据。

根据通讯员年终工作情况评定的结果,宣传部评选出年度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和优秀通讯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表扬。

第十节附则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白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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