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程序附流程图
2024年度民事诉讼图解

10
公正、公开、及时原则
公正原则
公开原则
公正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 件时,应当公正地对待双方当事人, 保障其平等的诉讼地位,不偏袒任何 一方。公正原则要求法官在审判过程 中保持中立,不受任何外部因素的影 响,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性。
2024/2/3
16
03
庭审前准备与调查取证图解
2024/2/3
17
庭审前准备工作安排
确定庭审时间和地点
根据法院安排或当事人协商, 确定庭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并通知当事人和相关人员。
2024/2/3
整理案件材料
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应对案件材 料进行整理,包括起诉状、答 辩状、证据材料等,并按照法 院要求提交。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 人明确。 属于受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管辖。
2024/2/3
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 权利承受人。
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副本、申 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 ,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等。
公开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 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当事人和社会公 开,接受监督。公开原则要求除涉及 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等不 宜公开的情形外,庭审过程应当公开 进行,允许旁听和新闻报道。同时, 裁判文书也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受公 众监督。
及时原则
及时原则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 件时,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进行 审理和裁判,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得到及时实现。及时原则要求法院合 理安排庭审时间,提高审判效率,确 保案件在合理期限内得到公正处理。 同时,对于需要执行的案件,法院应 当及时采取执行措施,确保生效裁判 得到及时履行。
(完整版)民事诉讼流程图

民事诉讼流程图一审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上诉的判决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完整版)民事诉讼流程图

一审
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 7 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 裁定不予受理 裁定驳回起诉
不服
10 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受理后 法院 5 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 15 日内进行答辩 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排期开庭 提前 3 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 3 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 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 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 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 (宣判 ) 同意判决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不同意裁判 裁定:送达之日起 10 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判决: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
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 5 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
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 15 日内进行答辩
二审审理
维持原判 改判 发挥重审 宣判后 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
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二审
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 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 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 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上诉的判决 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 ,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民事诉讼流程图

民事诉讼流程图民事诉讼流程图(包括一审和二审) (2011-09-16 14:13:47)转载?标签:法律分类:法律实务(转载)程序流程一审二审举证质证起诉应诉杂谈一审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受理后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向法院承办人递交上诉状,并按规定交纳上诉费,5日内法院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上诉状副本,对方15日内进行答辩二审审理维持原判改判发挥重审宣判后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如不服,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审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上诉的判决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庭审理,但必须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谈话)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公告移送审判庭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宣判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一审法院申请执行向二审法院告诉庭递交书面申诉材料申请再审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民事诉讼流程图

民事诉讼流程图
民事诉讼流程图
一审
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在7日内交纳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则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不服:当事人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15日内进行答辩,并通知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
可根据当事人申请,做出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
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开庭审理: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
举证质证: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
法庭辩论:各方当事人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进行辩驳和论证。
法庭调解: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协议解决纠纷。
若达成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
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
若未达成调解协议,则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
同意判决: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法院申请执行。
不同意裁判,则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出上诉(裁决)或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
上诉: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民事诉讼审判流程图详细

民事诉讼审判流程图
起诉
受理(立案)不予受理
审理撤诉驳回起诉
回避
庭前准备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财产保全诉讼调解先予执行缺席判决
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
程序终结诉讼终结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判决裁定撤诉
上诉程序终结
诉讼调解
判决裁定达成协议
维持原判依法改判发回重审
附庭审流程:
注:1、普通程序6个月审结,简易程序3个月审结; 2、判决上诉期为15日内,裁定上诉期为10日内。
3、《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
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采取本法
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庭审准备庭审准备 1、开庭三日前送达传票和开庭通知书 2、发布开庭公告 3、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 4、核对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 5、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法庭法庭调查调查
1、当事人陈述诉讼请求及理
由
2、证人作证
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4、宣读鉴定结论
5、宣读勘验笔录
法庭辩论法庭辩论
1、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3、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4、相互辩论
5、征询当事人最后意见
评议宣判评议宣判
1、合议庭秘密评议
2、作出裁判
3、宣告判决。
民事诉讼审判流程图详细

民事诉讼审判流程图
起诉
受理(立案)不予受理
审理撤诉驳回起诉
回避
庭前准备
普通程序简易程序
财产保全诉讼调解先予执行缺席判决
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
程序终结诉讼终结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判决裁定撤诉
上诉程序终结
诉讼调解
判决裁定达成协议
维持原判依法改判发回重审
附庭审流程:
注:1、普通程序6个月审结,简易程序3个月审结;
2、判决上诉期为15日内,裁定上诉期为10日内。
3、《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4、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民事诉讼程序图表

(4)申请再审应具备法定的事由
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
②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
足的;
③原裁定、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④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或裁定的;
⑤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特别提示:对生效的调解书的再审只有两个理由:调解违反自愿原则;调解书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③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④法院判决其承担实体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2)申请再审的客体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
(3)下列案件不得申请再审:
①对已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案件;
①本法院院长只能将案件提交本院的审判委员会,由其决定是否对该案进行再审;
②上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方式:提审;指令下级人民法院(不一定是原审法院)再审。
①只能向与自己同级的人民法院提起抗诉;②地方各级检察院对与自己同级的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判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该法院提起抗诉。而只能提请自己的上级人民检察院向与该上级人民检察院同级的人民法院提起抗诉。所以基层检察院没有再审抗诉权。
(1)只能由本案原审中的当事人
提起。包括:
①原告或上诉人;
②被告或被上诉人;
(审判监督)
人民检察院
(抗诉)
当事人
(申请再审)
条件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法定的机关和人员。
包括:
①本法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
②上级人民法院;
③最高人民法院。
(2)提起再审的客体必须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并确有错误的判决或裁定。
特别提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民事诉讼程序(附流程图-)————————————————————————————————作者: ————————————————————————————————日期:一、如果是作为原告第一步是立案,确定好管辖的法院,准备好立案的材料。
1、材料如下:1)、起诉书,具体内容参考网上的模板,原被告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什么的,具体的诉讼请求,大致描述一下事实和理由,这里要注意2点,一是管辖的法院有争议的,可以先不填写,确定法院能受理后再填写,二是日期可以先空着,理由同上。
2)、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原告是企业的话,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3)、被告如果是企业的话,有的法院要求提供一张被告的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是否存在,不同法院的规定不同,有的法院要求提供的是加盖工商局印章的被告工商登记信息,有的法院同意使用网上查询的书面信息,可以上当地的工商局红盾网查询,去法院立案之前可以事先询问一下4)、证据的复印件,如果证据较多,可以单独列一份证据目录5)、如果聘请了律师,还须提交一份民事委托书注意事项:1)、如果是离婚案件,还要提交结婚证复印件2)、向法院提交的起诉书的份数是被告人数+1,可以自己单独打印一份留用。
3)、证据原件由当事人保管,律师只保留复印件,证据最好复印2份,一份交法院,一份自已留用。
4)、立案时,可以当事人本人去,或者委托律师去,本人去,民事委托书可以先不提交,等开庭时提交5)、每个法院立案时间不一样,尤其是下午时间差别很大,周五下午一般不立案,年底要审结一些案件,一般也不立案了,所以一定要注意立案的时间。
2、法院如果审核通过,可以受理,就会给当事人开诉讼费的发票,去收费处交费,如果不涉及财产,诉讼费不会很贵,涉及了财产,按相关规定计算,诉讼费的计算可以上网参考专门的诉讼费计算器,法院的收取方法也不同,有的是全额收取,有的是收取一半,这个也要事先问清楚,因为只有顺利交费,才能继续办理受理的手续。
3、交费完毕,法院会让你填写立案的受理通知书,一张是原被告的信息,一张是证据,一张是受理告知书,一张是诉讼材料,告知原被告双方的权利义务。
完成上面的3步,立案阶段就结束了。
第二步,法院将案件分配到不同法官的手上,法官会告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会另行通知,在这个阶段,是双方提交证据和书面答辩的阶段,这时可以委托律师前去查阅对方提交的证据和答辩状,为开庭做准备。
第三步,法官通知开庭的时间,双方出庭,进入实体审理的阶段1,法官核实原被告的身份信息,双方诉讼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如果有第三人的,核实第三人的情况。
开庭的时候原被告席位只能坐2人,其他人坐旁听席,离法官近的人为主要的发言人。
法官宣读法庭纪律,告知原被告双方权利义务,法官和书记员的基本情况,询问双方是否要申请回避。
2,开始法庭调查阶段,先由原告宣读起诉书,有的法庭简化了这个阶段,如果和立案时提交的起诉书一致,则不用当庭宣读,然后法官询问诉讼请求,就起诉书中提及的问题询问原告,接着被告进行答辩,法官询问被告,这个阶段时间不会太长。
3、进入举证质证阶段,如果证据提交的太多,法官会要求休庭一会,让书记员先行输入证据信息。
输入完毕程序继续进行,先提交原告的证据,交给被告一一质证,被告就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可以要求原告提交原件,被告质证完毕,交由原告对被告提交的材料质证。
4、进入法庭辩论阶段,就之前发现的问题进行辩论,可惜这个阶段我一直没看到,因为很多案件都是事实清楚,要么证据不充分,要么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官一般就省略了,直接让双方发表代理意见,原告先行发表代理意见,然后是被告,代理意见也可以庭后提交。
大致的流程就是这样,实践中有些程序会省略,尤其是基层法院,大多是独任审理,案件本身不复杂,所以程序相对来说就不太重视了。
5、最后书记员整理好庭审笔录,交由双方当事人签字。
如果双方还有证据要提供,或者法官觉得有些情况还需查清楚,可以延期审理。
双方等待下一次开庭时间,对于一些需要法院去调取的证据,可以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
注意事项:1、开庭时质证的证据需要带上原件。
2、质证和法庭辩论阶段需要经验和技巧,尤其要注意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3、对于庭审笔录,一定要查看对我方有利的内容是否记录。
4、庭审过程中,法官会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的意图和条件二、如果是被告,还要注意其他事项1、受理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果没有,向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2、答辩期内可以选择是否提交答辩状三、其他程序的选择问题1、先予执行程序,先予执行的申请由权利人向受诉人民法院以书面的形式提出,人民法院不能在没有权利人提出申请的情况下依职权主动采取措施。
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让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当事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2、申请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和诉讼中财产保全申请,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诉前一般不会支持,只能在起诉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一般法院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大多数法院要求是金钱担保。
四、执行程序问题(一)执行根据1.法院制作的法律文书(1)法院制作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支付令和决定书。
(2)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3)法院制作的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和执行令。
(4)法院制作的行政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2.其他机关制作的法律文书(1)仲裁裁决书和调解书。
(2)公证债权文书。
(二)执行管辖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民诉》第201条(修订);(1)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由制作支付令的人民法院负责执行;(2)考法:二审法院所作的先予执行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
2.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3.以上两个法院都有执行管辖权,当事人向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执行》第15条改变了《意见》第256条的规定)4.变更执行法院《民诉》第203条(修订)(1)条件①情形: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②申请: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处理:人民法院经审查①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督促执行令。
②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裁定5.管辖权异议:《执行程序解释》第3条(1)异议时间: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2)处理方式:①异议成立的,应当撤销执行案件,并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注意起诉时是移送);②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3)可以复议:向上一级人民法院。
(4)不停止执行:管辖权异议审查和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三)对执行标的的异议1.执行异议的条件《民诉》第204条(修订)(1)执行过程中;(2)提出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3)针对执行标的;《执行程序解释》第15条2.程序问题《民诉》第204条(修订);《意见》第257、258、264条;《执行》第70-75条(1)异议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也允许以口头形式提出。
(2)审查期限: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15内审查;①执行法院应当进行实质性审查,以确认异议人是否真的对执行标的享有权利。
②审查期间可以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不得进行处分。
(3)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①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执行员报请院长批准中止执行。
②中止执行应当限于案外人依该条规定提出异议部分的财产范围。
对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不应中止执行。
3.对裁定不服的救济:(1)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①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审判监督解释》第5条②因案外人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案外人应为必要的共同诉讼当事人,在按第一审程序再审时,应追加其为当事人,作出新的判决;在按第二审程序再审时,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时应追加案外人为当事人。
《审判监督解释》第42条(2)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的诉讼,均由执行法院管辖。
《执行程序解释》第18、22条(四)执行措施1.迟延履行利息和迟延履行金《民诉》第229条:(1)给付金钱义务:双倍债务利息。
《意见》第294条(2)其他义务的:迟延履行金。
《意见》第295条已经造成损失的,双倍补偿申请执行人已经受到的损失;没有造成损失的,迟延履行金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决定。
2.侵犯名誉权案件《名誉》第11条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
3.执行通知《民诉》第216条(修订)(1)通常: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2)例外: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有可能隐匿、转移财产的,执行员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4.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民诉》第217条(修订)(1)前提: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要求: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3)责任: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关联考点:对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的强制措施《民诉》第103条(修订)(1)共有三种措施:罚款;拘留;司法建议。
(2)有顺序的要求:罚款后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
(3)司法建议可以与罚款或者拘留同时适用。
5.国家执行威慑机制《民诉》第231条(修订)(1)情形: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2)措施: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