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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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作为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和推动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加强学生党员队伍的建设,培养优秀的党员干部,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要求1.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注重学生党员的个性化发展,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在学校各项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3. 坚持党员先进性与学生特点相结合,注重培养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4. 坚持团结和匡助学生党员,营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党员的全面发展。

三、具体措施1. 培养党性意识- 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党课学习,深入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加强对党的性质、宗旨、纪律的理解和认同。

- 组织学生党员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开展主题党日、党员谈心谈话等形式,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

- 鼓励学生党员参预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和学习,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

2. 提高理论水平- 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注重理论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 组织学生党员参加各类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拓宽学生党员的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

- 鼓励学生党员积极参预科研项目和社会实践,培养学生党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加强组织建设- 完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学生党员管理制度和组织纪律,加强对学生党员的组织引导和监督管理。

- 加强学生党员组织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学生党员组织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学生党员组织的健康发展。

- 加强学生党员组织与校园其他组织的联系,促进学生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参预和发挥作用。

4. 增强实践能力- 组织学生党员参预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社会调研、志愿服务等实践项目,培养学生党员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 鼓励学生党员参预学生会、社团组织等校园活动,提高学生党员的组织协调能力和领导能力。

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XX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战斗力,根据《党章》、《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上级组织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规定,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要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

各基层单位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和实践意义,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日常性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第五条学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形式多样的宣传政治主张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光辉历程和伟大业绩,提高党外群众对认识,引导教职工和青年学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工作的重点是业务骨干、一线教职工和青年学生。

第六条要更积极、更主动、更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基础的对象应通过邀请参加党课、座谈会或个别谈话等方式对其进行启发引导,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七条党支部收到书面入党申请书后,经一定考察,支委会或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由支委会指定1—2名正式党员(学生党支部可为预备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帮助他们总结成绩、克服不足,发扬优点,端正入党动机;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党员条件时,向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党支部应及时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内容包括: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家庭状况、学习、工作情况等。

档案由党支部负责保管。

宁波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宁波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宁波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也是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

各级党组织应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要做到严格标准,程序规范,数量突破,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

第三条发展工作要有计划,重点突出,措施到位,特别重视在优秀学生和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

按照“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高年级有党支部”的工作思路,开拓进取,扎实工作,每年年底本科学生党员比例为12%,每个教研室都有党员。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与考察第四条党组织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

第五条党总支和党支部应通过上党课、组织党章学习小组、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加强对要求入党同志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对党的认识,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第六条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按照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对申请入党的同志进行认真分析、统一衡量。

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是:承认党纲、党章,信仰共产主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了解,积极要求入党;工作积极或学习刻苦,成绩优良,表现突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本人政治历史清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为: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学生要经过团组织推优),由党小组或支部推荐,支委会讨论通过,报党总支同意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第七条党支部应指定一至二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其职责是:经常了解申请人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其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向组织汇报培养考察等情况,每三个月作一次考察记录,考察期满应作出考察结论,提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组织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

为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保证新党员质量,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结合学院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实际,制定《黔南民族师范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总则第一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第二条:发展党员的原则: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的思路:积极引导、精心培养;全面考察、保证质量;坚持标准、及时吸收;严格要求、发挥作用。

第四条:发展党员工作的目标: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用突出、结构合理的党员队伍,为学院中心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要实现一年级有党员,二年级有党小组,三、四年级有党支部的目标,学生党员比例逐年有一定增长。

第五条: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注重在优秀中青年教师、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优秀学生中发展党员。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要根据学生变化的特点,一年级重点抓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二、三年级重点抓发展;四年级重点抓教育管理。

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建立一支数量充足、质量较高的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基础。

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要立足于一个“早”字,做到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

第六条早选苗。

党组织应及时了解积极分子的情况,对积极要求进步、各方面表现突出、有培养前途的积极分子进行重点培养教育。

第七条早教育。

对积极分子加强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认真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共产党章程》,激发他们追求进步的政治热情。

要利用入学教育向他新生介绍学院党建工作情况和入党程序。

及时在新生班级建立“双学”小组,从高年级选派政治素质好,组织能力较强的正式党员到低年级指导“双学”小组工作。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_规章制度_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_规章制度_

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和《中共临沂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临大发[XX]24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坚持把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研究生作为发展党员的重点。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在学校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

第四条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接受入党申请第五条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入党启蒙教育,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引导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递交入党申请,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第六条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的入党愿望,对党的认识和要求入党的动机;本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主要表现、主要优缺点和今后的努力方向;本人履历,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重要问题等。

第七条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要及时对申请书进行初步审查和登记在册,并指派正式党员在一个月内与其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进行鼓励和教育,保护他们的政治热情。

第三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第八条申请入党的人员符合党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党支部组织党员、团员和群众对入党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并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一贯表现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公示后无异议的报基层党委(党总支)审定,登记在册,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簿》。

第九条党支部要定期研究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状,对于表现较差、动机不纯、有违纪行为、不适宜继续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应及时予以调整,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对人事关系不在我校的流动人员,我校一般不负责发展工作,入党申请书应交其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并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发展工作,必要时可将其在我校的表现函告其原单位党组织。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指针对大学生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工作,旨在加强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其党性修养和组织观念,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细则。

二、发展对象1. 在校学生党员:指已经入党的在校学生。

2. 豫备党员:指已经通过豫备党员培养教育的在校学生。

三、发展流程1. 入党申请:在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第一步是学生党员的入党申请。

学生党员应向所在学校党委递交入党申请书,并提交个人的入党思想汇报和党内推荐人的意见。

2. 入党积极份子培养:根据入党申请的情况,学校党委将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党员进行培养。

培养期间,学生党员需要参加组织生活、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并通过考试。

3. 豫备党员培养:经过入党积极份子培养后,学生党员将进入豫备党员阶段。

在此期间,学生党员需要参加豫备党员的组织生活,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史,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通过豫备党员考核。

4. 正式党员发展:豫备党员经过一定时间的培养后,将进入正式党员发展阶段。

学校党委将根据豫备党员的表现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转为正式党员。

四、发展标准1. 入党申请标准:学生党员的入党申请应符合党章和学校党委的相关规定,个人的入党思想汇报应真实、深入、具体,党内推荐人的意见应真实、客观、有针对性。

2. 入党积极份子标准:入党积极份子应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党和人民,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 豫备党员标准:豫备党员应在入党积极份子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觉悟,掌握党的基本理论和党史,熟悉党的组织制度和党的工作方法,具备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

4. 正式党员标准:正式党员应在豫备党员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觉悟,具备一定的组织工作能力和领导能力,能够在党的各项工作中起到积极的作用。

五、发展工作的保障措施1. 组织领导:学校党委应加强对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发展工作的顺利进行。

XX大学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XX大学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XX大学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党建工作标准》等文件精神,推进我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组织领导第一条领导机制。

建立健全学校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校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牵头抓总,宣传部、党校、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等部门协同配合,二级党组织(含党工委,下同)负责实施,党支部具体落实的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格局。

校党委对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校党委分管组织工作的常务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是学生党员发展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学院的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负主体责任,二级党组织书记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对发展学生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负直接责任。

第二条工作机制。

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党组织将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有规划、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要将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学校党委和各二级党组织两级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党支部工作制度,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发展党员和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校党委常委和二级党组织委员要负责联系服务党外专家和人才,注重政治吸纳。

坚持发挥党支部主体作用,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形成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是指针对在校学生中的共青团员,通过组织引导、培养教育等方式,促进其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其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

本文旨在制定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细则,为学校党组织和学生党员提供明确的指导。

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目标1. 培养学生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忠诚度,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素质。

2. 提高学生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增强党员的组织认同和组织归属感。

3. 加强学生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实践能力,培养党员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4. 培养学生党员的团结协作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党员的群众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

三、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内容1. 党员培养教育1.1 开展党员入党宣誓活动,引导学生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和忠诚度。

1.2 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党的历史,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和思想政治教育。

1.3 开展党章党规学习教育,加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

1.4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提高党员的团结协作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 党员选拔和发展2.1 严格按照党章和组织程序,选拔优秀的共青团员进入党组织。

2.2 开展党员积极分子培养工作,加强对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引导。

2.3 组织开展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提高发展对象的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

3. 党员管理和监督3.1 建立健全学生党员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党员信息的准确和完整。

3.2 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3.3 组织开展党员的民主评议和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和管理。

3.4 加强党员的组织关系管理,落实党员的组织纪律和组织要求。

四、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实施步骤1. 制定学生党员发展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组织开展学生党员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3. 定期组织党员大会和党员活动,加强党员的组织生活和交流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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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学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促进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证新发展的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校各级党组织应当把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三条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第二章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
第四条要坚持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发展学生党员,要合理调配、协调发展;发展教工党员,要注重吸收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人才和中青年骨干教师入党。

第五条年满十八岁的学生、教职工的先进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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