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奖惩管理办法.docx
企业安全管理奖惩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承包商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企业安全管理奖惩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奖优罚劣,激发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
第四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解释和实施。
第二章奖励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一次性奖金;2. 对在安全培训、安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3. 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成功排除,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奖励;4. 对在安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产生显著效果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七条精神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对在安全生产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通报表扬;2. 对在安全培训、安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荣誉称号;3.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4.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优先推荐参加上级安全部门组织的表彰活动。
第八条奖励标准:1. 一次性奖金根据员工在本职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安全贡献程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制定;2. 表彰活动中的荣誉称号和荣誉称号,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 奖励金额和荣誉称号的等级,由企业根据财务状况和实际需要确定。
第三章罚则第九条罚则分为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两种。
第十条经济处罚包括但不限于:1.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罚款;2. 对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根据事故后果,给予罚款;3. 对在安全检查中故意隐瞒、篡改、伪造安全记录的个人,给予罚款。
第十一条行政处分包括但不限于:1. 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隐患的个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2. 对因疏忽大意,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根据事故后果,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3. 对在安全工作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个人,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4. 对在安全检查中故意隐瞒、篡改、伪造安全记录的个人,给予降级、撤职等处分。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全员安全意识,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管理、技术、服务等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奖优罚劣、奖罚分明、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持续提升。
第二章奖励制度第四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两种形式。
第五条精神奖励包括:1. 表扬: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口头或书面表扬;2. 通报表扬: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员工,通过公司内部通报进行表扬;3. 评选先进:定期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给予荣誉称号。
第六条物质奖励包括:1. 安全奖:根据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给予一定金额的安全奖;2. 奖金: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给予一定比例的奖金;3. 奖品: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品。
第七条以下情况可给予奖励:1. 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操作,防止事故发生的;2. 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效果显著的;3. 在安全生产活动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的;4. 在安全生产事故中,勇于抢救,避免重大损失,有突出表现的;5. 其他对公司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
第三章处罚制度第八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事故或隐患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九条处罚分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和刑事责任三种。
第十条经济处罚包括:1. 扣除安全奖: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扣除一定比例的安全奖;2. 罚款: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第十一条行政处分包括:1. 警告: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警告处分;2. 记过: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记过处分;3. 记大过: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记大过处分;4. 开除: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给予开除处分。
安全管理奖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以下奖励:1.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连续一年无安全事故发生,或年度安全生产成绩显著的部门;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为预防事故、减少损失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3. 安全生产创新奖: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改进等方面提出创新性建议并取得实效的个人;4. 安全生产优秀管理奖: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部门或个人。
第五条奖励标准如下:1.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2.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3. 安全生产创新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4. 安全生产优秀管理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章罚款第六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个人,给予以下处罚:1. 责令整改:对轻微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2. 罚款: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按以下标准进行罚款;a)造成轻微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罚款100-500元;b)造成较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罚款500-1000元;c)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的,罚款1000-5000元;3. 警告:对多次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给予警告;4. 解除劳动合同: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构成犯罪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章管理与实施第七条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的实施和监督。
第八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对安全生产奖罚情况进行公示。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范文(3篇)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员工安全行为,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奖励第一条在员工参与安全生产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或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安全奖励。
第二条安全奖励包括但不限于:1. 奖金或奖品;2. 嘉奖信或荣誉称号;3. 提升岗位或职级的机会;4. 其他适当的奖励形式。
第三条安全奖励的评定机制:1. 监督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员工的安全行为和贡献提名奖励对象;2. 奖励对象将由综合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确定奖励方案;3. 奖励方案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颁奖单位执行;4. 颁奖时应公开公正,充分发扬激励员工积极性的精神。
第四条安全奖励的颁发原则:1. 安全奖励应及时发放,不得拖延;2. 安全奖励应以实际行动表彰员工的优秀表现,切实体现奖励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第三章安全处罚第一条员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安全规定的,给予安全处罚。
第二条安全处罚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1. 停工整顿;2. 降低岗位或职级;3. 罚款或扣减工资;4. 暂停或撤销相关资格证书;5. 其他适当的处罚措施。
第三条安全处罚的实施程序:1. 监督部门、安全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2. 处罚建议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相关部门执行;3. 在处罚决定书中应明确违规行为、处罚种类和执行期限等内容;4. 被处罚人应当在接到处罚决定书后,按要求整改,同时有权提出抗辩和申诉。
第四条安全处罚的原则:1. 安全处罚应依法依规进行,符合正当性、合理性和公正性的原则;2. 安全处罚应在充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进行,确保相关证据确凿充分;3. 安全处罚应及时执行,确保员工行为的惩处效果。
第四章违规举报制度第一条鼓励员工积极举报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为企业安全保驾护航。
第二条违规举报的奖励机制:1. 对于提供真实有效的违规举报,经查实后,给予奖励;2. 奖励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荣誉称号等;3. 奖励金额和奖励形式由综合部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确定。
安全奖惩管理办法

安全奖惩管理办法安全是企业经营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我公司制定了本《安全奖惩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奖励激励和惩罚约束的方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行为水平,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稳定。
一、奖励管理1. 发放奖金:对于在安全生产方面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其贡献水平给予相应奖金的奖励。
2. 荣誉表彰:公司将设立年度安全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对获奖者进行公开表彰,发放荣誉证书,并在公司内部进行宣传报道。
3. 奖励措施: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安全工作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措施,如额外休假、岗位晋升等,以激励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继续表现出色。
二、惩罚管理1. 处罚措施:对于违反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或安全管理要求的员工,将根据轻重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罚款、降低奖金等。
2. 教育改造:对于轻微违规行为的员工,公司将采取教育改造的方式进行处理,加强对其安全意识的培养和安全知识的普及。
3. 严重违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对员工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员工,公司将依法进行处理,包括停职、解雇等。
三、工作机制1. 安全考核: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掌握正确的安全操作方法和紧急处理能力。
2. 安全督查:公司设立安全督查组,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
3. 安全宣传:公司将通过宣传栏、内部通知、安全会议等形式,加强安全宣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推动全员参与安全管理工作。
四、附则1. 本《安全奖惩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所有员工均应遵守。
2. 对于本办法未涉及的问题,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3. 公司保留对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并有权对办法进行调整和补充。
总之,通过建立健全的安全奖惩管理办法,我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行为规范,确保工作场所的稳定和员工的健康与安全。
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制度(4篇范文)

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制度(4篇范文)【第1篇】安全管理奖惩办法制度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目标管理,鼓励公司员工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做到在电力安全生产中奖惩分明,依据《电力法》、《劳动法》、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根据《省农电全工作奖惩办法》供电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办法》,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专门设立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安全风险奖励基金(按年度40万元金额控制,滚动使用),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生产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公司设立如下安全奖: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兑现奖、百日运行安全竞赛奖、千次操作无差错奖、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汽车行驶万公里无事故竞赛奖。
第四条公司领导(含安保部主任)的安全奖惩依据《省农电安全工作奖惩办法》,由市公司决定。
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多经单位和全额承包单位的奖励资金兑现自行解决。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县供电公司所属各单位。
二、奖励第七条实行年度安全风险保证金制度(一)公司专门设立安全风险保证金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基层单位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
(二)各基层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风险保证金考核兑现办法,报公司安保部备案。
(三)公司领导的安全奖惩依据《省农电安全工作奖惩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四)本办法适用于供电公司所属生产、经营、。
(五)安全风险保证金考核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受奖人员予以重奖,对安全工作严重失职、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章调度造成后果的单位受奖人员予以重罚。
奖惩分明,奖惩不株连。
(六)安全风险保证金的交纳1、参加人员每年初交纳风险保证金,行政正、副职风险保证金为1200元、安保部主任风险金为800元(交市公司),其他人员风险保证金为200元元。
安全奖惩管理办法

安全奖惩管理办法一、引言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石,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是企业的首要任务。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本公司特制定了安全奖惩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履行安全职责,同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以确保公司安全。
二、奖励部分1. 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奖励公司每月评选出优秀的安全管理者、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标兵等,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以鼓励他们为公司的安全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
2. 安全奖金公司设立安全奖金,根据员工的安全表现和成绩进行评定,每季度评选出优秀安全工作岗位,发放相应的奖金。
3. 安全创新奖励公司鼓励员工提出安全改进创新的建议,对被采纳并实施的创新措施给予奖励,以提高员工对安全工作的参与度和创造力。
三、处罚部分1. 安全违规处罚对于违反安全规定、操作不当、不按程序操作的员工,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扣除安全奖金、责令停工整改等。
2. 严重安全违规处罚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违反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追究刑事责任等。
3. 提醒和纠正措施公司将及时纠正所有安全隐患,并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引导,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四、执行机制1. 设立安全奖惩委员会公司设立安全奖惩委员会负责制定具体的奖励和处罚标准,对每一次安全奖惩进行评定,确保公正公平,明确责任。
2. 建立健全奖惩档案公司将建立员工安全奖惩档案,详细记录员工的安全奖励和处罚情况,作为评定员工安全表现的依据。
3. 高层重视安全奖惩工作公司高层要高度重视安全奖惩工作,积极参与和推动安全工作的落实,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总结本公司的安全奖惩管理办法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履行安全职责,形成良好的安全管理氛围,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通过奖励优秀安全管理者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激励员工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以警示其他员工,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奖罚管理制度范文《安全奖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企业的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第二章奖励内容第一条企业将根据员工的安全生产业绩和安全工作贡献,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
第二条奖励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将获得荣誉称号和奖金;2. 完全杜绝事故的部门,将被授予“安全生产示范单位”荣誉称号,并获得相应的奖金;3. 等级评定为优秀的安全员,将获得奖金和晋升机会;4. 在安全培训和演练中表现突出,对组织、指导有着重要贡献的员工,将获得奖金和荣誉称号;5.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先进模范作用的员工,将获得表彰和奖励。
第三章罚则内容第一条企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惩罚。
第二条罚则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违反安全规定造成轻微事故的,将扣除一定的奖金;2. 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严重事故的,将扣除全部奖金,并进行相应的处罚;3. 未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工作的员工,将受到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等处罚;4. 严重违反安全制度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员工,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理;5. 拒绝参加安全培训和演练,将扣除一定的奖金。
第四章奖罚程序第一条奖励程序:1. 员工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经所在部门评审,提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2.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对员工的安全工作成绩进行审核,并报企业领导审批;3. 企业领导根据审核结果,确定适当的奖励和荣誉。
第二条罚则程序:1. 违反安全规定的员工行为被发现后,所在部门安全负责人进行初步调查,并填写相应的违规报告;2. 违规报告上报给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归档,并进行详细的调查;3. 调查结果报企业领导审批,确定相应的处罚措施;4. 所在部门安全负责人将处罚措施通知相关员工。
5.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并涉及法律责任的,需要同时报警和报告相关部门。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效力至另行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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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奖惩管理办法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安全奖惩的方法、额度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奖惩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国家电网基建 [2010]1020 号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3职责和权限公司经理负责年度安全奖励计划的批准;公司主管领导负责各单项安全奖励方案的批准;安全监察处负责安全奖励计划、方案的拟订,负责按批准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各级财务部门负责安全奖惩专帐的建立和管理;公司经理、书记、主管经理、总工程师、安全监察处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各现场、各级领导及公司各部门在安全文明施工和管理方面具有奖罚权;公司工会、团委具有同等奖罚建议权;项目部、实体单位相应领导、部门对本单位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具有相应的权力;工地相应领导、专职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具有相应权力。
4管理内容与要求安全奖励每年年初由安全监察处提出安全奖励计划,提交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确定当年安全奖励基金的数额,经公司经理批准后由安全生产监察部组织实施;安全奖励基金主要用于公司各项安全活动的奖励和安全考核的兑现;公司财务部建立安全奖惩专帐,由安全监察处掌管、使用;安全监察处每次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前,应将安全奖励方案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公司对项目部、实体单位的各种安全奖励,当奖励金额在 10000 元以上时支票支付;当奖励金额在 10000 元以下时可以现金支付,对班组、个人的安全奖励以现金支付;凡在安全施工(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先进集体,公司可授予荣誉奖和物质奖;凡在施工(生产)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危及他人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提出并采取了紧急措施,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者(包括各级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监察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全奖励500~ 5000 元;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实效的重大发明、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对有关人员给予 100~ 1000 元奖励;发生事故后,对防止事故扩大和减少损失的有功人员,根据情况给予荣誉奖和200~ 2000元的经济奖励;项目部、实体单位实现全年安全指标,公司按每年初签订的安全责任状给予年终安全奖励;其中对单位“第一安全责任者”按奖励总额的 10%奖励;对在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竞赛中取得优胜的单位按相应的竞赛办法予以奖励;项目部、实体单位可参照公司建立本单位的安全奖励基金,制定奖励细则。
罚则事故处罚发生重伤、死亡事故按下列规定处罚:a)发生一次死亡一人至二人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规定承担社会和上级罚款、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公司视情节扣罚事故责任单位10000~ 100000 元,同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 6 个月奖金,责令事故主要责任者下岗一年;b)发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规定承担社会和上级罚款、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公司视情节扣罚事故责任单位100000~ 500000 元,同时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一年奖金,并与解除主要责任者解除合同;c)因施工(生产)安全防护设施不全或因违章指挥,冒险作业而发生的死亡事故,除按上述进行处罚外,根据安全岗位责任制,对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d)对发生重伤事故(包括轻伤及三人以上的群众事故)的责任单位,除按规定承担社会和上级罚款、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全部安全保证金外,公司视情节扣罚10000~50000 元,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 3 个月奖金,事故主要责任者 6 个月奖金。
e)对年度累计负伤频率超指标的单位,扣罚事故责任单位全部安全保证金外,扣罚事故单 10000~ 50000 元;f)对补报重伤以上事故的单位,视情节处罚事故单位10000~ 50000元,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各10000 元,处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4000元,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 2000 元;g)对补报轻伤事故的单位,视情节处罚事故责任单位5000~ 10000 元,处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党政一把手各 5000 元,处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2000 元,处罚事故主要责任者 1000 元。
细则各级领导抓安全工作要责任不到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施工生产任务的时候,未做到安全工作“五同时”,处罚有关负责人员50 元;不支持安全工作,影响安全工作正常开展,处罚有关领导者50 元;施工生产项目无安全技术措施或未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即开工的,处罚该项目工程行政和技术负责人各50 元;施工任务单无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安全防护,如通道防护,脚手架、安全网等未计工、计料随项目同时下达的,处罚该任务单编制者和签发者各50 元;班组长在每项工程施工前,未对工人进行“三交”和“三查”的施工要求和作业环境的安全交底,发现一次处罚有关班组长50 元;对重大和危险作业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按照规定要求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处罚该项工程施工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50 元;机关部室未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处罚部室负责人50 元;安全监察人员监察不到位、不能及时检查出安全隐患、对违章现象不制止或不按规定进行处罚者,处罚有关安全监察人员5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 100 元;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在现场不佩带安全监察标志,处罚监察人员5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听安监人员劝阻,围攻、阻挠、无理取闹甚至刁难、谩骂安全监察人员执行公务者,处罚有关人员 100 元,对情节恶劣者给予行政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者追究刑事责任,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责任单位负责人300元;对无故不参加行政和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考试人员,扣罚30 元,另连带扣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并令其补考;新工人入厂(包括合同工和实习代培人员)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即上岗工作,每发现一人处罚有关责任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100 元;施工班组安全活动放任自流,无内容、无记录或无故不活动,发现一次处罚有关班组长或班组负责人 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与分包商签订承包(劳务)合同,未经单位安全部门进行资质审查,处罚签订合同负责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的责任部门负责人100 元;分包商施工前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未对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不配给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具),处罚分包商负责人300 元;分包商应接受总包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并参加由其组织召开的安全例会,无故不参加,处罚应参会人 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接到各种“安全施工问题通知书”逾期不处理,或虽然处理但未填写“隐患整改反馈单”及时报请复查的,处罚被通知单位执行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 100 元;发布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命令,违章指挥施工,处罚发布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无视安监部门、安监人员的提示和告知,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处罚被通知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不认真吸取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对工人发现的装置性违章和技术问题不及时处理,处罚被通知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安排未经体检、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处罚安排者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施工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安全施工作业票,处罚更改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安排工作方法、工作程序不当,以致施工中危害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如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火焊、气割等工作,处罚工作安排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安排或默认六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作业,或霜冻、雨雪天气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冻、防摔跌措施,处罚工作安排人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风力达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六级以上时进行起吊作业,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处罚工作安排人 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 100 元;安排或默许不具备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处罚工作安排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安排或默许机械设备带病运行和超负荷出力,处罚工作安排或默许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发生事故不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处罚工作安排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违反职业禁忌病的有关规定,安排不符合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处罚工作安排人 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不顾职工身体实际状况,强令职工加班加点超负荷劳动,处罚强令者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按照规定要求填写、签发安全施工作业票,施工项目无安全措施或未经交底,施工负责人就组织施工,处罚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各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进行违章和事故处理时,擅自降低标准或免于处罚,处罚处理工作执行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招用未经资质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分包商,违反规定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商,处罚招用人、分包人各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100 元;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处罚脚手架准用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施工项目没有安全措施,处罚该项目工作安排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安全措施缺乏针对性和指导性,处罚该项目技术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 100 元;安全措施滞后于施工生产,处罚该项目技术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100元;岗位安全职责不清,处罚本人 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 100 元;教育培训不够,施工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操作知识,处罚该项目安全监察人员30 元,另连安技措施计划不能与施工项目三同时,处罚该项目经营计划技术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100 元;安全目标管理内容不明确、不具体,处罚该项目安全监察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没有建立完整有效的安全监督制约机制,处罚相关安全监察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处罚安全监察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安措经费没有建立专门台帐,由安监部门掌握,做到专款专用,处罚负责此项工作的财务管理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各 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 100 元;重要或危险部位没有或缺少安全警示标志,处罚安全监察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没有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处罚安全监察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100 元;没有给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处罚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没有建立安全教育个人档案,处罚相关安全资料管理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没有进行作业项目危险点辨识和危险告知,处罚相关技术人员、安全监察人员各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负责人各100 元;安全检查发现问题,没有按照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程序进行,处罚被通知整改人员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重要危险项目施工没有设专人监护,处罚该项目区域工作安排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搭设、拆除脚手架时没设监护人,处罚该项目工作安排人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安全监察人员对现场违章和隐患发现不及时、处理不得力,检查情况未记录在案和及时汇报,处罚该项目区域安全监察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 100 元;现场安全专职人员没有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有效证件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处罚该项目工作安排人 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现场规章制度不健全,处罚该项目区域安全监察人员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进入施工现场不戴或不正确佩戴安全帽,将安全帽当座坐、帽带未系在颌下,帽壳、帽衬、帽绳、帽带不齐全,无产品合格证或超过使用期限,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进入施工现场着装不整齐、穿凉鞋、拖鞋、高跟鞋、裙子、短裤、背心,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进入施工现场随意吸烟,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元;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非司机在施工现场驾驶机动车,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厂内机动车超速行驶,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厂内机动车辆违章乘人,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现场施工中开玩笑、打闹、追逐,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擅自穿越安全警戒区,对违规者处罚 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 100 元;夜间施工照明不足,对违规者处罚 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 100 元;在金属容器、管道、隧道、烟道、夹层内或潮湿场所施工,不设监护人,无通风,电器及照明未使用安全电压或行灯电压超过36 伏,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扣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施工电梯超载或人货混装,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用敲打电梯棚的方式进行联络,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在禁火区、易燃、易爆区域动火,未办理动火作业票,处罚工作安排人和违规工作人员各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各100 元;在锅炉房、汽机房,焊把线、电源线、氧气乙炔带不集中布置,走向混乱,过道无防护措施,对违规者处罚 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在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未设通风和防尘装置,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非特殊工种人员进行特殊工种作业,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高处作业前没有通过身体检查而从事高处作业,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不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安全绳无合格证,环、钩有裂纹、不齐全,未高挂低用,未挂在牢固可靠处),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高处作业时,没配“工具袋”,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高处作业时,上、下抛掷物品废料,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在无任何防护的单梁上行走,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高处作业时坐在平台,孔洞边缘或骑坐在栏杆上,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高处作业休息时躺在走道板上或安全网内,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高处电火焊作业时,对下方易燃易爆设备,不采取相应隔离防护措施,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随意移动、擅自变动、损坏、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安全设施,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施工现场防护不到位,“四口”和“五临边”没有盖板或栏杆,对该区域工作专项负责人员处罚 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安全设施损坏或有缺陷,不及时更换、维修,对该区域工作专项负责人员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交叉作业没有隔离层或不牢固,对该区域工作专项负责人员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高处危险作业下方没有安全网,对该区域工作专项负责人员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高处作业的平台、走道、斜道不设防护立网,对该区域工作专项负责人员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高处交叉作业、拆除工程四周没有警戒标志,对该区域安全监察人员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垂直上、下攀登作业时,未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无防护措施,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使用便携式或移运式电动工具,如砼振捣机、蛙式打夯机等不戴绝缘手套,未穿绝缘鞋,对违规者处罚 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元;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和电动机械,未装配漏电保护器,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电工带电单独作业,无人监护,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随意拉、接电源线或埋深、架高距离不够,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电源线直接钩挂在电源开关上或直接插入插座上使用,罚对违规者处罚30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使用电动机械下班时未拉闸断电,关闭操作开关,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熔丝用铁、铜、铝丝代替,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一个开关接两台及以上电动设备,对违规者处罚30 元,另连带处罚相应责任的部门或专业分包商或劳务分包商单位负责人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