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教育管理制度体制改革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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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制从属制联系实际谈谈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问题

独立制从属制联系实际谈谈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问题

独立制从属制联系实际谈谈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问题摘要教育管理体制简称“教育体制”,是指国家组织和管理教育的形式、方法和制度的总称。

教育管理体制受一国的经济、政治体制的制约,随一国的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及教育、社会、经济、政治制度和体制的变革、变化而调整和改革。

时至今日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已经成为当今世界教育的重要主题,各国都不同程度的对教育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

本论文将通过两方面的问题来阐述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对我国目前的教育行政体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总结,通过学习借鉴西方教育中教育体制改革的先进经验,给出了目前教育体制改革的一些办法。

其次分析了我国教育权力和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

教育体制改革关系到国计民生,不可能一劳永逸,需要全体教育工作者共同研究和探讨。

关键词:教育管理,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权力改革,教育行政管理,一、我国教育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我国现行的教育行政体制基本属于中央集权制,其基本形式属于中央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制度,也就是说,是一种以中央集权为基本,中央管理与地方管理适当结合的制度。

就隶属关系而言,中央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与地方教育行政管理机构之间存在着上下级关系,同时作为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国家教育部、地方教育厅、教育局等,隶属于同级政府部门的领导,体现了一种从属制。

虽然1985年中共中央发布的《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把“把发展基础教育的责任交给地方”,基础教育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但是基础教育中的问题依然很严重,具体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

(一)教育行政机构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关系混乱在教育行政机构与政府机构的关系上,教育行政机构与政府机构是从属关系,但这并不意味着行政机构与一切政府机构都是从属关系,教育行政机构与政府的其他专门性职能管理机构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并列、平等的关系。

在实际运行中,教育行政机构相对于政府其他专门职能部门而言,其地位低于其他专门职能部门,这影响了教育行政组织职能的发挥及教育行政效率的提高。

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与任务

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与任务

新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形势与任务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两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对今后五年、十年我国教育改革发展做出了全面谋划和总体部署,开启了我国从教育大国向教育强国、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历史征程。

新时期新阶段,我们要紧紧抓住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机遇,全面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形势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这是对国家发展面临形势的一个重大判断。

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我国教育事业也面临着极其难得的历史机遇。

主要表现为:站在了新的起点、明确了新的方向、呈现出新的气象。

(一)我国教育正处于“由大到强”的历史新起点集中到一点,就是推动我国实现了由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源大国的历史性转变。

第一,教育普及程度大幅提升,极大地提高了国民素质。

第二,现代教育体系日趋完善,极大地拓宽了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渠道。

第三,教育公平迈出重大步伐,极大地促进了社会公平和民生改善。

(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规划纲要为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明确了“由大到强”、从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迈进的新方向。

第一,深化了教育在科学发展中重要性的认识。

一是强调了教育对国家发展的意义,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只有办一流教育,出一流人才,才能建设一流国家;强国必先强教。

二是突出了教育对人的发展意义,提出教育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

这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思想,贯彻了党的教育方针中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三是突出了教育的民生意义,提出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寄托着亿万家庭对美好生活的期盼。

这体现了促进社会和谐的思想,反映了富民强国的思想。

浅谈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浅谈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

浅谈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摘要】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是当前教育领域一个热门话题。

本文从历史演变、存在问题、改革措施、效果和展望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通过对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当前的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还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需要解决。

未来,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前景仍然光明,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创新,我们有信心让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更加科学和有效。

【关键词】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展背景、历史演变、存在问题、改革措施、效果、展望、重要性、必要性、前景1. 引言1.1 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背景一是教育的普及化和大众化需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不断增加。

越来越多的家庭希望他们的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以提高就业竞争力和提升社会地位。

二是全球化背景下的竞争压力。

随着我国与国际接轨,高等教育的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我国需要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因此高等教育体制需要进行改革和调整。

三是科技的快速发展和知识经济的兴起。

高等教育作为知识生产和传播的重要平台,需要不断创新和改革,以适应知识经济的发展要求,培养更多的创新型人才。

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背景是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以适应新时代的发展需要。

1.2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性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性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保障和支撑,直接关系到高等教育的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其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高等教育事业的组织和管理保障。

通过对高等教育资源的有效配置和调控,行政管理体制能够确保高等教育机构稳健运行,实现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

只有保持高等教育行政管理机构的健康、高效运转,才能更好地促进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

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体制是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关键组成部分。

中国近现代教育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中国近现代教育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中国近现代教育制度的变革与发展自19世纪末,中国国力教育事业遭受严重挫折,后续的民主政治运动、反侵略斗争等各种历史因素,都对中国近现代教育的制度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中国近现代教育制度的变革与发展。

一、传统教育制度的瓦解早在清朝末年,新式教育已经开始在中国传统教育体系之外逐渐形成。

然而对于很长一段时间内,古代传统文化的影响还是十分深远。

传统儒家思想贯穿于整个教育体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教育仍未建立。

同时,晚清政府的腐败与日益沉重的民负担,也使得教育得不到有效的支持和关注。

近代的帝国主义侵略、政治军事压迫等,也使中国的教育面临巨大的负担。

二、新式教育的发展新文化运动的兴起,带动了民主思想的飞速传播。

1912年,民国成立,也标志着新文化的全面发展。

各项学术研究、思想创新、教育机构的发展,都在迅速推动着中国教育体制的向现代转型。

1928年,蒋介石新政府开始全面实施国民教育,建立全民教育制度。

原有的“私塾”、官办学校或小学等教育形式得到真正的改革与创新。

同时,师范大学、高等教育机构逐渐成立,为今天中国教育体制奠定了基础。

三、教育政策的调整中国的教育改革可以说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

根据改革开放的需要,政府开始调整教育政策。

1985年,高中数学教材改革,车后留力成为关键。

但这个改革是有一定局限性的。

此后,一系列的教育改革措施陆续出台,比如普及了初中,实行了九年制义务教育,而高校的教育也实行了有别于过去的学院制。

同时,电脑、信息产业、商业、服务、社会保障等行业的迅速发展,也需要教育改革的加速推进。

2006年,我国教育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四、教育管理机构的建立教育管理机构是保证新时期教育体制健康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1985年至2002年,我国陆续实施了教育集权、相对分权、事权下放三轮教育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了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的教育管理体制。

“责任主体清晰化”,“事权下放”,“分级管理”,“管理中心化”,“事实求是”,“办学自主”成为后来教育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中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变革趋势

中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变革趋势

中国学校教育制度的变革趋势摘要:当前,我国学校教育制度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学校教育与社会的联系更为密切;儿童入学年龄提前,义务教育的年限不断延长;学制的弹性化、开放性特征日趋明显;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的一体化趋势日益增强;现代学制逐渐朝着终身化的方向发展。

关键词:学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学制;一体化;终身化学校教育制度是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体系及其规则系统。

它规定了学校的性质、培养目标、教育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就业方向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

它包括有关学校性质的制度、招生制度、学位认证制度、专业设置制度、就业制度、考核制度等。

学校教育制度是制度化程度最高的教育形式。

班级授课制是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核心。

学校教育制度是伴随着学校产生而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是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发展的综合产物。

当今时代,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社会的各个方面都经历着持续而深刻的变革,教育领域亦是如此。

目前,学校教育正朝着现代化、国际化、开放性和标准化方向发展,当代中国的学校教育制度必须顺应这一潮流,作出变化和调整,以适应个体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求。

一、学校教育与社会的联系更为密切教育具有社会功能,服务社会是教育的重要职能。

教育通过为社会培养各种人才,进而推动社会发展,这是教育作用于社会最基本的表征。

教育对社会所起的作用与社会对教育的需求密切相关。

在古代社会,由于剥削阶级垄断教育使得受教育只是少数人的专利,教育目的也主要局限在政治范畴,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的发展对教育的需求相对较低,学校教育与社会的联系并不紧密。

历史发展到近代社会,学校教育与社会的联系空前加强。

机器大生产的普遍化,迫切需要相应的技术工人和熟练劳动者,这使得接受教育成为个体的必需,成为每一个人必须承担的义务,教育成为社会公共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

在现代社会,“社会生产、经济、科学、技术的发展与教育的关系日益加强和加深,教育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战略要点”[],教育与社会的关联更加紧密。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历程简要回顾-最新文档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历程简要回顾-最新文档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历程扼要回顾新中国成立后,经过不断的学习和摸索,一个基本适应当时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得以确立,有用地促进了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体制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目标逐步确立,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

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一、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恢复与调整阶段“文化大革命”后,国家一方面恢复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制度;另一方面开始着手恢复高等学校的工作。

之后,开始对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进行调整。

1978年2月17日,国务院转发了《教育部关于恢复和办好全国重点高等学校的报告》,指出:高等学校的领导体制应根据与面向相适应的原则,进行必要的调整。

面向全国和面向地区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少数院校可由国务院有关部委直接领导;多数院校由有关部委和省、市、自治区双重领导,以部委为主。

面向本省、市、自治区的全国重点高等学校,原则上由本省、市、自治区领导,有关部委要给予支持。

1979年9月18日,中共中央批转了教育部党组《关于建议从头颁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决定〉》,肯定了1963年《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决定》的试行效果,重申其基本精神和各项主要规定仍然是适用的,并要求各地研究执行。

此后,国务院各部委和各省、市、自治区对各自所属的高等学校的领导关系进行了调整,逐步恢复了“中央统一领导,中央和省、市、自治区两级管理”的领导管理体制。

至1981年,全国有高等学校704所,其中由国务院各部委领导管理的有226所,由教育部直接领导管理的有38所,由省、市、自治区领导管理的有440所。

该管理体制在保证高等学校的投资、有计划地进行人才培养等方面起到了严重的作用。

不足之处是部属或地方的高校都比较封闭,不利于学科的交流与发展,并最终形成“条块分割”的资源配置弊端。

二、改革思路的酝酿起步阶段1985年5月27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走向

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走向

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走向总述纵观10余年来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它基本上是沿着三个走向展开的。

从高重心向低重心的转移即通过权限下放,改变过去整个国家的教育活动的管理权都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和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状况,给予地方政府和学校自身更多的管理权和自主权。

其重要手段之一在于,教育管理体制它反映了管理权限在原有体制内从上到下的变化,只是把管理的重心由中央下移到地方各级政府和学校,而并未超出原有体制范围。

这一走向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其一,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方教育活动的管理权限的扩大。

过去,无论是学校的建设、专业的设置和学科的调整,还是课程、教材、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的审定,包括各种教育经费的拨付与使用等等,基本上是由中央政府和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十分有限,更多地只是扮演一个执行者的角色。

但是,这种模式不利于发挥地方办学的积极性,难以适应随着社会发展和分化而出现的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由于信息收集和掌握上的困难,也常常影响管理的效率。

为此,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中央政府明确规定了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政府所有。

除了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的权力和责任,都交给地方。

其二,是扩大学校,主要是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在招生、专业与系科的调整、机构的设置、干部的任免、经费的筹措与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及国际交流等各方面,高等院校正一步步地朝着在政府宏观管理下,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发展。

从原有体制内向体制外的转移即改变过去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

首先是学校的举办主体由过去体制内的一元化向体制内与体制外相结合的举办主体多元的改革。

近年教育管理体制来,各种不同的社会力量办学的兴起,私立学校的涌现,以及与国际上有关组织机构的合作办学等等,反映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举办主体多元的走向,并呈现出逐渐深化和扩大的趋势。

学校制度改革

学校制度改革

一、基础教育改革1. 加强义务教育: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改革首先强调加强基础教育,落实义务教育。

普通小学招收6~7周岁的儿童入学,实行普及初等义务教育,修业年限5~6年,实行一贯制。

成人初等学校主要学习语文、算术两科,扫盲识字班吸收文盲、半文盲入学,以学会1500~2000个常用字为扫盲标准。

2. 调整中等教育结构:我国在中等教育阶段调整教育结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以满足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二、高等教育改革1. 稳步发展高等教育: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改革中,高等教育的发展方向是稳步推进,走内涵发展为主的道路。

这有助于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2. 重视成人教育:在高等教育改革的同时,我国还重视成人教育,发展终身教育,为成年人提供更多学习机会。

三、激发公办学校办学活力1. 政校关系理顺:针对公办学校办学活力不足的问题,我国通过学校管理体制变革,理顺政校关系,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激发学校办学活力。

2. 学校自主权保障:确保学校的办学自主权接得住、用得好,构建有利于学校发展的制度环境。

四、中考改革1. 建立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我国在中考改革中,逐步建立一个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高中招生录取模式,克服唯分数论。

2. 完善综合素质评价:推广初中生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五、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1. 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

2. 考试科目全科开考: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科目,实行全科开考。

总之,我国学校制度改革在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公办学校办学活力、中考改革、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未来,我国将继续深化学校制度改革,为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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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教育管理制度体制改革的走向————————————————————————————————作者:————————————————————————————————日期: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走向总述纵观10余年来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历程,我们不难发现,它基本上是沿着三个走向展开的。

从高重心向低重心的转移即通过权限下放,改变过去整个国家的教育活动的管理权都高度集中于中央政府和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状况,给予地方政府和学校自身更多的管理权和自主权。

其重要手段之一在于,教育管理体制它反映了管理权限在原有体制内从上到下的变化,只是把管理的重心由中央下移到地方各级政府和学校,而并未超出原有体制范围。

这一走向主要反映在两个方面。

其一,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方教育活动的管理权限的扩大。

过去,无论是学校的建设、专业的设置和学科的调整,还是课程、教材、教学大纲与教学计划的审定,包括各种教育经费的拨付与使用等等,基本上是由中央政府和中央教育行政管理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十分有限,更多地只是扮演一个执行者的角色。

但是,这种模式不利于发挥地方办学的积极性,难以适应随着社会发展和分化而出现的不同地区之间的差异;由于信息收集和掌握上的困难,也常常影响管理的效率。

为此,在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中央政府明确规定了基础教育管理权属于地方政府所有。

除了大政方针和宏观规划由中央决定外,具体政策、计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对学校的领导、管理和检查的权力和责任,都交给地方。

其二,是扩大学校,主要是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

在招生、专业与系科的调整、机构的设置、干部的任免、经费的筹措与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分配及国际交流等各方面,高等院校正一步步地朝着在政府宏观管理下,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发展。

从原有体制内向体制外的转移即改变过去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

首先是学校的举办主体由过去体制内的一元化向体制内与体制外相结合的举办主体多元的改革。

近年教育管理体制来,各种不同的社会力量办学的兴起,私立学校的涌现,以及与国际上有关组织机构的合作办学等等,反映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举办主体多元的走向,并呈现出逐渐深化和扩大的趋势。

其次,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和办学者的同一也逐渐走向分离。

过去,在政府包揽办学的体制中,学校的举办者、管理者和由政府任命的学校领导基本上都是同一的。

如今,一方面由于出现了体制外不同的举办主体,而学校也获得了较大的自主权,便带来了三者之间的分离和差异。

这有利于更好地动员各种社会资源发展教育,有利于调动办学者的积极性,但它同时也向教育管理提出了挑战,增加了难度。

教育供给与需求之间基本重合向相对分离转变这里所讲的“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分别指的是整个社会所提供的各种不同的教育及总的数量,和社会各个层面在上述种类和质量方面对教育的需求。

这一走向表现为:社会的教育需求逐教育管理体制渐从完全由政府提供的教育供给的约束和控制中分离出来,并获得了相对的独立性,与此同时,教育供给本身也呈现出多元的状况。

通过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各个地方、各个部门初步形成了一定的利益主体,有了相应的利益驱动和约束,成为教育需求的现实主体;而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招生及毕业分配制度等改革,也使得教育,尤其是非义务阶段的各种教育,与人们的自身利益有了内在的联系,并促使个人在教育需求上有了更为实际和主动的选择。

总之,上述三个走向基本上是围绕着改变过去教育管理权限高度统一和过度集中的现象而展开的。

而招生和考试制度的改革、教育职称职务制度的改革,以及教育经费结构及管理的改革等,则是从不同侧面进一步具体地反映了上述三个走向。

编辑本段取得成就第一,由于降低了管理重心,使教育活动与各个地区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发展相结合,从而直接带来了两个好处:首先是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和人们发展教育与办学的积极性,形成了教育发展的新的支持机制,扩大和增加了整个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其次,教育本身与现实的联系更为紧密,从而使教育获得了更大的社会效益。

一方面由于缩短了各种信息流动、反馈和转换中的时间与空间,增加了管理的直接性和决策的针对性,因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教育的管理成本和费用;另一方面,学校的布局、课程的设置、教材的选编,以及教学计划的制定等也可比过去较好地适应本地区要求。

教育管理体制第二,扩大了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为高等学校的深化改革创造了一定的条件,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增强了学校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促进了高校办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的提高。

第三,学校举办者的分化,以及管理者与举办者、办学者的相对分离,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和支持办学。

近年来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私立学校的出现,以及非正规和非正式教育的兴起,已成为我国以政府为举办主体的正规学校教育的极大补充,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政府办学的压力,适应了现代社会中不断扩大的教育需求。

与此同时,由于各种社会力量办学本身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它们在办学思想、课程设置、教学上的某些试验和创新,也为我国教育教学的改革和理论研究提供了十分可贵的经验。

由此,一种多元的办学格局正在逐步形成。

第四,教育需求与教育供给的相对分离,也从某些方面促进了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因为各个地区和部门作为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而形成的各具特色的教育需求,以及个人在利益驱动下的不同选择,都较大程度地提高了整个社会在量、质、类等方面对教育的需求,并逐渐成为影响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大量涌现的各种社会力量办学,尤其是私立学校和各地举办的非学历性高等教育,正是在这种不断膨胀的教育需求的刺激下出现的。

而政府在教育上的投资取向与政策行为,也不得不更多地考虑现实教育需求的状况与倾向。

同时,这种相对分离还能够较好地为提高办学效益提供可能性。

因为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过去作为行政附属的学校的办学思路和工作逻辑,激发学校的竞争意识,从而使学校更贴近现实和适应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

编辑本段存在的问题和矛盾首先,由于教育管理权限的下放和学校自主权的扩大,中央政府关于全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整体布局、规模与宏观结构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与地方政府在发展地方教育、满足局部利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以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宏观调控与学校自身利益的冲突与矛盾,正逐渐成为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

一方面,有些地方政府和教育管理部门不顾中央的三令五申,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收费标准:有的则对各项教育经费进行挪用和截流,以致于造成大面积地拖欠教师工资,严重冲击了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另一方面,有的学校为了克服办学经费,尤其是公用经费的短缺,提高教师工资,改善办学条件,兴起了经商的热潮,导致学校行为的市场化倾向;有的学校则违反政策,滥发文凭;有的中小学则凭借自身的优势,招收“议价生”和“高价生”等,背离了义务教育的基本宗旨。

所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学校办学质量和教育水平的滑坡,涣散了学校的校风和学风。

其次,由于原有体制外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私立学校等大量涌现,如何使政府办学和非政府办学这两类具有不同资源基础的学校协调起来,并使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和各种原则、政策得以全面贯彻,也成为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

有的学校为了尽快地收回建校的投资,过高地收取学杂费;有的学校为了吸引更多的生源,作出了与国外“接轨”的允诺;还有些学校利用种种机会和可能,变相地侵占公立学校的资源,等等。

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教育领域中无序现象,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另一方面,各级政府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尚未形成对各种社会力量办学的有效管理,包括缺乏统一的管理机构,缺少适当的制度规范和有效的手段等等。

最后,由于学校举办主体的多元和各个地区、部门与个人成为相对独立的教育需求的主体,教育供给与教育需求的相对分离也进一步增加了政府对教育宏观调控的难度,在某些层次的人才供需之间,也已经产生了矛盾和不平衡。

显然,上述种种问题的认识与解决已经成为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课题和任务。

但必须指出的是,随着社会发展和教育本身在结构性实体要素、功能、资源及各种关系方面的分化,以及由分化引起的冲突,上述种种问题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必然性。

关键在于,我们应该客观地分析这些问题出现的社会环境,确定某些既定的外部因素,找出那些可以通过主观努力和人为因素加以调整和改变的方面,从而逐步完善我国的教育管理体制。

编辑本段西方发达国家的比较英国教育管理体制机构少而精、法制化水平高英国的教育管理体制从行政建制到学校内部的机构设置都比较精简。

就教育行政管理而言,在垂直层次上仅分为中央和市(郡)两级。

中央教育行政部门为联邦教育部,直接受教育大臣领导,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则为市(郡)教育局,接受教育部和市(郡)行政部门的领导,管理下属教英国教育育部门的事宜。

就学校内部的组织机构而言,英国实行的是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各方代表组成的校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校长是学校首席行政长官,向校董事会负责,执行校董事会的决议并主持学校的日常行政管理事务。

英国的教育管理法制水平比较高,首先表现在教育法规体系非常健全。

目前,仅联邦议会颁布的全国性教育法规就有20多种,此外,地方议会和政府还制定了一系列教育法规、政策,几乎覆盖了教育管理领域的各个方面。

其次,全民教育法制观念强,知法守法己成为公民的一种自觉行为。

在英国,谁如果不按照法律行事,就会被认为是一种耻辱,严重的要受法律制裁。

再次,政府对学校的管理行为和学校内部的管理活动明显呈现出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按章办事、有条不紊的特点。

学校的独立法人地位相当明确。

在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的情况下,市、郡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绝对不能随意插手干预学校的管理工作。

师生员工的教育、教学和日常生活行为也都十分规范,很少出现违规的人和事。

美国教育管理体制层次少、社会监督力度大美国的教育行政实行地方分权,中央虽在20世纪80年代恢复了教育部,但机构简化,人员较少,主要起规划、指导和协调作用。

在中央与州两级管理中,以州为主。

中央除立法和拨款外,不干涉地方的教育行政事务。

在地方教育行政机关与学校的关系中,强调学校办学的自主性。

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制定课程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与评估,提出改革建议;根据学校办学的实际情况,确定拨款标准;校长的选拔、任用、考核和培训。

州和学区的教育机构比较简单。

州一般设教育委员会,由10名委员组成,其中5名由该州有影响的公司、单位和学生家长推选,另5名由州长指定。

由教育委员会提名并投票选举产生一名教育专家组组长,组成公立学校办公室,相当于中国的教育厅、局,领导全州教育的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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