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学校特长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充分发挥学校特长班的特色和优势,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特长和创新能力的人才,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特长班,包括艺术、体育、科技、语言等各个领域的特长班。
三、班级设置与管理1. 班级设置(1)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学校设立相应领域的特长班。
(2)特长班由学校统一规划,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确保班级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班级管理(1)班主任负责特长班的日常管理,包括班级纪律、学生出勤、课程安排等。
(2)班主任定期召开家长会,与家长沟通学生在特长班的学习、生活情况,共同关注学生成长。
(3)特长班实行导师制,由专业教师担任导师,负责学生的专业指导和思想教育。
四、课程设置与教学1. 课程设置(1)特长班课程分为专业课程和公共课程两部分。
(2)专业课程根据学生特长和市场需求设置,注重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
(3)公共课程包括德育、体育、美育等,旨在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
2. 教学管理(1)专业教师负责特长班的专业课程教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2)教师定期开展教学研讨,提高教学质量。
(3)学校组织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教学目标的实现。
五、考核与评价1. 考核方式(1)特长班实行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
(2)过程性评价包括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实践操作等。
(3)结果性评价包括专业竞赛、成果展示等。
2. 评价标准(1)专业课程评价标准根据专业特点设定,注重学生专业技能的提升。
(2)公共课程评价标准注重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3)评价结果作为学生评优、升学的重要依据。
六、奖惩与激励1. 奖励(1)对在特长班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优秀学生可参加国内外专业竞赛,提升自身知名度。
2. 激励(1)学校定期举办特长班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平台。
(2)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提高综合素质。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艺术学生奖罚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艺术学生的行为,提高艺术教学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艺术专业学生。
二、奖励制度1. 优秀学生奖学金:(1)评选条件:学习成绩优异,专业素养高,积极参加各类艺术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2)评选办法:每学期末,由各专业教师根据学生表现进行评选,报教务处审核后,由学校颁发奖学金。
2. 艺术特长生奖励:(1)评选条件:在艺术领域有特殊才能,积极参加各类艺术比赛,取得优异成绩。
(2)评选办法:每学期末,由各专业教师推荐,经学校审核后,给予奖励。
3. 优秀团员、优秀干部、优秀志愿者:(1)评选条件:品德优良,积极参加学校、班级活动,为集体作出贡献。
(2)评选办法:每学期末,由各班级推荐,经学校审核后,给予表彰。
三、惩罚制度1. 违纪行为:(1)迟到、早退、旷课:- 第一次:警告- 第二次:通报批评- 第三次:记过- 第四次:留校察看- 第五次:退学或休学(2)打架斗殴、破坏公物、酗酒滋事:- 第一次:严重警告- 第二次:记过- 第三次:留校察看- 第四次:退学或休学(3)作弊、抄袭:- 第一次:严重警告- 第二次:记过- 第三次:留校察看- 第四次:退学或休学2. 旷课、早退、迟到:(1)第一次:警告(2)第二次:通报批评(3)第三次:记过(4)第四次:留校察看(5)第五次:退学或休学四、申诉与监督1. 学生对奖罚决定有异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2. 学校设立奖罚监督小组,负责监督奖罚工作的执行情况。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制度旨在规范艺术学生的行为,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我校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音乐特长班规章制度

音乐特长班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音乐特长班学生管理,规范学习行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音乐特长班学生,包括本校学生和外校学生。
第三条学生在音乐特长班期间,应遵守校规校纪,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学生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努力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争做模范学生。
第五条学生应该热爱音乐事业,树立正确的音乐人生观、世界观、人生观,具备勤奋刻苦的学习精神和坚忍不拔的意志品质。
第六条学生应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丰富自己的文化生活,提高综合素质。
第七条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住宿管理规定,不准翻越栅栏、乱扔垃圾、搞破坏。
第八条学生应该爱护学校的各种公共设施和物品,做到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第九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应该时刻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做到自律、自由、自强。
第十条学生在与老师及同学相处过程中应该尊重师长,友善待人,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第十一条学生应该尊重各种专业规范和纪律,遵守音乐特长班的教学要求和学习计划。
第十二条学生应该积极参加各种专业学习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音乐技能和表演水平。
第十三条学生在学习期间应该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自觉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任务并按时提交。
第十四条学生在学习和生活期间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做任何损害自己身心健康的事情。
第十五条学生在校期间如果有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学校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处分。
第十六条学生在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有权享受学校提供的各项教育资源和服务。
第十七条学生及家长对学校提供的音乐特长班规章制度应该积极配合,共同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正式实施,学校保留对规章制度进行修订、补充和解释的权利。
第十九条学生在音乐特长班期间,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安排,按时上课、作业、休息。
第二十条学生每天的作息时间为:早上6:00起床,6:30早读,7:00吃早餐,8:00正式上课,12:00午饭,13:00下午上课,17:30晚饭,18:30自习,21:30休息。
高中艺体特长生管理规定

***中学艺体特长生管理规定为规范我校艺体生日常管理,确保艺体训练质量,巩固艺体教育教学成果,全面推进艺体特长生的健康成长,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艺体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搞特殊化。
二、艺体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分配,按规定时间参加训练,并服从专业教师的安排与指导。
不得私自选择、调换专业教师;中考录取的特长生不得私自放弃专业训练,否则按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三、学校体卫艺加强对艺体生的训练考勤,对于无故缺勤超过两次的专业生,给予警告;超过三次的专业生,给予记过;超过四次的专业生,取消其参训资格,并按相关校规校纪进行处分。
四、艺体生必须以中学生的规范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尊敬任课教师,服从班级管理,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完成国家法定的全部文化课程,并通过学业水平考试。
五、遵守学校、班级制定的学习纪律,在规定的时间必须到教室上课,严禁迟到、早退、旷课、上课睡觉、玩手机;不得假借训练之名,逃避文化学习、考试以及文化课教师的辅导,如有违反,按相关校规校纪进行处分,并停训整顿,严重者取消参训资格。
六、艺体生训练期间,不得擅自把闲杂人员带到训练场地或专业教室,不得做与专业训练无关的事情、不得携带手机、抽烟喝酒;训练时间外,要按学校规定,统一穿着校服。
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取消参训资格,并按相关校规校纪进行处分。
七、艺体生要保证训练场所的卫生保洁,安排值日按时打扫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和财产,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艺体生外出学习、培训,必须经本人与家长共同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年级主任、体卫艺主任、分管校领导批准,备案。
学习期间要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遵纪守法,学习、培训结束应立即回校学习。
九、艺体生外出参赛、考试或演出,须具有团队意识,遵规守纪,服从带队教师管理和指挥,不得擅自离队。
同时保持赛风或台风严谨,不替他人参赛。
外出时,指导教师应提前妥善安排好代课教师上课,并确保上课质量和学生安全,外出请销假按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高中艺考学校管理制度范本

高中艺考学校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中艺术特长生的教育管理,促进艺术特长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艺术特长生教育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艺术特长生教育应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注重培养学生的艺术素养和专业技能,使学生在艺术领域有所建树,同时不影响文化课的学习。
第三条艺术特长生的教育管理应遵循教育规律,注重个性化培养,充分发掘学生的潜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招生与选拔第四条高中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的艺术水平、学业成绩和个人兴趣等因素进行选拔。
第五条艺术特长生的选拔应通过专业测试、面试等环节进行,测试内容应符合艺术教育的特点,全面评价学生的艺术素养和专业技能。
第六条艺术特长生的招生比例应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和艺术教育资源合理确定,确保艺术特长生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三、教育与管理第七条艺术特长生的教育应注重个性化培养,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提供专业的艺术教育服务。
第八条艺术特长生的课程设置应兼顾文化课与艺术专业课,确保学生在艺术专业领域有所建树,同时不影响文化课的学习。
第九条艺术特长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艺术活动,包括排练、演出、比赛等,积极参与学校的艺术教育工作。
第十条艺术特长生的管理应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学生的艺术水平、学业成绩、品德表现等进行定期评估,鼓励学生全面发展。
四、保障与激励第十一条学校应为学生提供良好的艺术教育环境,包括艺术教室、排练场地、器材设备等,保障艺术特长生的教育需求。
第十二条学校应对艺术特长生在学业、荣誉、奖励等方面给予适当倾斜,激励学生在艺术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第十三条学校应加强与家庭、社会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和支持艺术特长生的成长,为学生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多机会和平台。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如有争议,可依法予以解决。
学校艺体生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艺体生管理,提高艺体生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培养具有良好思想品德、较高文化素养和较强艺体技能的艺体生。
2. 促进艺体生身心健康,提高艺体生生活质量。
3. 发挥艺体生特长,提升学校艺体教育水平。
三、管理职责1. 学校成立艺体生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艺体生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实施。
2. 各班主任、专业课教师、生活辅导老师等共同承担艺体生管理职责。
3. 学生会设立艺体生工作部,协助班主任、专业课教师开展艺体生管理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入学与选拔(1)艺体生入学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和文化课考试。
(2)艺体生选拔以专业测试和文化课成绩为依据,综合评定。
2. 学籍管理(1)艺体生学籍按普通学生学籍管理,并设立艺体生档案。
(2)艺体生学籍变动需经学校艺体生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3. 文化课学习(1)艺体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的文化课学习,不得擅自离校。
(2)艺体生文化课成绩需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
4. 专业课学习(1)艺体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课学习,不得擅自离校。
(2)艺体生专业课成绩需达到学校规定的最低标准。
5. 考勤与纪律(1)艺体生需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课、上操、参加活动。
(2)艺体生不得旷课、迟到、早退,不得随意离校。
(3)艺体生需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6. 生活管理(1)艺体生需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安全。
(2)艺体生需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按时作息、锻炼身体。
7. 毕业与升学(1)艺体生毕业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
(2)艺体生升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奖励与惩罚1. 对在文化课、专业课、比赛等方面表现优异的艺体生,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等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艺术特长生常规管理制度1

艺术特长生常规管理制度1
艺术特长生常规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因小事请假、缺课,若请假必须持有教育处下发的正规假条并班主任签字后与专业班主任请假,不得代请或打电话请假,专业班主任应将假条粘贴至当天班日志上并及时与文化班主任核实;累计旷课3次以上者,予以清退除名。
2、学习期间如遇到特殊情况,在征得专业班主任许可后方可外出,但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上课期间非本专业学生不得随意进入专业教室,本专业学生不得带其他学生进入。
3、不准在教室内喧哗、打闹;上课期间不得谈与学习无关话题,与同学讨论声音不得影响他人;勤学好问,老师讲课期间不谈话,认真笔记。
4、刻苦专研,认真努力完成课堂训练及课后作业;
5、不得早恋、拿手机、打架及抽烟,一经发现立即清退;不准将食品、音乐播放器(音乐专业除外)带入教室,更不允许在上课期间吃零食。
6、保持教室清洁,任何人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扔垃圾,不准在墙壁水池周围涂写乱画;值日生在组长安排下于下课前5分钟开始值日,同时做好本班及卫生责任区的保洁工作。
7、严格按学校规定时间开启和关闭教室,任何学生不能持有教室钥匙。
8、妥善保管个人财产,洁身自好,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学习用具,书籍等个人物品。
9、爱护公共设施设备财产,如有人损坏照价赔偿。
所有艺术特长生每学期凡违反以上任意一条,一次(一条)扣1分,扣至3分要求写出1000字的书面检查分析报告,并在班会做深刻检查;扣至5分,专业班主任要填写劝退通知书,汇报音乐、美术学科主任和中心主任,并请家长来解决问题。
学校艺体特长生管理制度

学校艺体特长生管理制度导言:学校艺体特长生管理制度是一种针对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的学生的管理制度。
在学校中,这一制度的实施对于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以及提高学校整体教育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学校艺体特长生管理制度。
一、加强选拔与培养机制学校艺体特长生管理制度的核心是选拔和培养。
学校应当加强选拔机制,通过选拔有潜力、有能力的学生进入艺体特长生培养队伍。
同时,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培养体系,为这些学生提供专业的教育资源和辅导,使其在艺术、体育领域得到更好的发展。
二、严格管理与纪律约束艺体特长生的管理与普通学生有所不同。
学校应当对艺体特长生加强管理和纪律约束,提高其自律意识和责任感。
同时,学校也要保护艺体特长生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学习和培养过程中得到公平对待。
三、平衡学业与特长学校艺体特长生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实现学业与特长的平衡发展。
学校应当根据特长生的实际情况制定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合理安排学习和训练时间,确保特长生既可以专注于特长项目的培养,又能够达到正常的学习进度。
四、精准评估与激励机制学校应当建立科学的评估与激励机制,根据艺体特长生的表现和发展情况给予适当的评价和奖励。
这样一方面可以激发特长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另一方面也可以保证特长生的个性发展得到认可和推崇。
五、建立交流与竞赛平台学校艺体特长生的培养需要有良好的交流与竞赛平台。
学校应当加强与其他学校、社会组织的合作,组织各类艺术、体育竞赛及交流活动,让特长生有机会与其他同行学习交流,提高自身的水平。
六、完善奖学金与资助体系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的奖学金与资助体系,对于突出表现的艺体特长生给予适当的奖励和帮助。
这不仅能够激励学生的积极性,还可以减轻特长生在经济上的负担,帮助他们更好地发展。
七、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学校艺体特长生管理制度的实施需要与家长的积极配合。
学校应当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向家长们详细介绍特长生的培养计划和目标,并征求家长的意见与建议,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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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艺术特长生的管理,使他们在努力学习文化课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特长优势,积极参加日常的特长培训,不断提高艺术水平。
繁荣校园艺术舞台,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高等艺术院校输送优秀学生。
特制定本办法:
1、艺术特长生是指学校在籍学生,具有艺术特长,在学生入学两个月内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由辅导教师初测确定人数,学校审批后也可视为艺术特长生。
2、艺术特长生的管理:
①学校学生处、体艺组负责对艺术特长生实施日常管理;
②艺术特长生必须与学校签订;
③艺术特长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纪律和管理要求,不搞特殊化。
正常上课时间段学生的一切活动由班主任负责。
训练时间段学生的一切活动由教练员、辅导教师负责,要求训练辅导教师必须到场。
若确不能到场训练、辅导,学生停训
④美术特长生外出参加集训,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办理好请假手续。
⑤艺术特长生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因比赛、演出需要,服从学校统一调度和安排。
⑥艺术特长生要保证训练场地的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和财产。
如损坏和丢失物品,照价赔偿。
⑦严格自觉遵守训练作息,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
有事不能参训,必须向指导老师请假。
⑧艺术特长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搞好文化课学习,做到全面发展。
⑨纪律要求:
1日常教学要求按照学校校规校纪执行。
2无故不参加训练辅导一律视为旷课。
3不得擅自把闲杂人员带到场地或专业教室。
4学生个人外出训练、学习,学生应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班主任签字,报年级批准,方可离校,无申请离校按旷课处理。
5体育生若转为普通学生,学生申请,学校批准,并按普通生补齐相关费用。
⑩.违纪处理
1专业课累计旷课三节停训,给与警告处分。
艺术生劝其退出艺术班。
2无故不参加(逃避)学校的考试或年级月考,累计两次,责令退出专业队。
3其他违纪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艺术特长生培训
①艺术特长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②体育特长生分为三个培训组,即高一培训组,教练:王国斌;高二培训组,教练:李景林;高三培训组,教练:曹立山;
③美术特长生培训不分年级,统一在学校画室进行。
教练:唐晓娇、李清慧、杨秀敏。
④训练时间:体育: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第七八节课,
美术:每周二三四第七八节课,每天午休时间。
⑤。
艺术特长生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只能在校内接受培训,不能
参与校外任何培训活动,假期自行安排。
4、对辅导教师、班主任的要求
①班主任老师、特长辅导老师是艺术特长生的直接管理者,负责对艺术特长生教育、管理、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行为习惯指导。
②严格对艺术特长生学习、培训的考勤。
③加强对艺术特长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08—09学年度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哈市对青一中高中部
哈市对青一中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艺术特长生的管理,使他们在努力学习文化课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特长优势,积极参加日常的特长培训,不断提高艺术水平。
繁荣校园艺术舞台,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高等艺术院校输送优秀学生。
特制定本办法:
1、艺术特长生是指学校在籍学生,具有艺术特长,在学生入学两个月内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由辅导教师初测确定人数,学校审批后也可视为艺术特长生。
2、艺术特长生的管理:
①学校学生处、体艺组负责对艺术特长生实施日常管理;
②艺术特长生必须与学校签订;
③艺术特长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纪律和管理要求,不搞特殊化。
正常上课时间段学生的一切活动由班主任负责。
训练时间段学生的一切活动由教练员、辅导教师负责,要求训练辅导教师必须到场。
若确不能到场训练、辅导,学生停训
④美术特长生外出参加集训,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办理好请假手续。
⑤艺术特长生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因比赛、演出需要,服从学校统一调度和安排。
⑥艺术特长生要保证训练场地的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和财产。
如损坏和丢失物品,照价赔偿。
⑦严格自觉遵守训练作息,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
有事不能参训,必须向指导老师请假。
⑧艺术特长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搞好文化课学习,做到全面发展。
⑨纪律要求:
1日常教学要求按照学校校规校纪执行。
2无故不参加训练辅导一律视为旷课。
3不得擅自把闲杂人员带到场地或专业教室。
4学生个人外出训练、学习,学生应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班主任签字,报年级批准,方可离校,无申请离校按旷课处理。
5体育生若转为普通学生,学生申请,学校批准,并按普通生补齐相关费用。
⑩.违纪处理
1专业课累计旷课三节停训,给与警告处分。
艺术生劝其退出艺术班。
2无故不参加(逃避)学校的考试或年级月考,累计两次,责令退出专业队。
3其他违纪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艺术特长生培训
①艺术特长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②体育特长生分为三个培训组,即高一培训组,教练:王国斌;高二培训组,教练:李景林;高三培训组,教练:曹立山;
③美术特长生培训不分年级,统一在学校画室进行。
教练:唐晓娇、李清慧、杨秀敏。
④训练时间:体育: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第七八节课,
美术:每周二三四第七八节课,每天午休时间。
⑤。
艺术特长生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只能在校内接受培训,不能
参与校外任何培训活动,假期自行安排。
4、对辅导教师、班主任的要求
①班主任老师、特长辅导老师是艺术特长生的直接管理者,负责对艺术特长生教育、管理、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行为习惯指导。
②严格对艺术特长生学习、培训的考勤。
③加强对艺术特长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09—10学年度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哈市对青一中高中部
哈市对青一中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艺术特长生的管理,使他们在努力学习文化课的同时,充分发挥其特长优势,积极参加日常的特长培训,不断提高艺术水平。
繁荣校园艺术舞台,在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高等艺术院校输送优秀学生。
特制定本办法:
1、艺术特长生是指学校在籍学生,具有艺术特长,在学生入学两个月内经本人申请,家长同意,由辅导教师初测确定人数,学校审批后也可视为艺术特长生。
2、艺术特长生的管理:
①学校学生处、体艺组负责对艺术特长生实施日常管理;
②艺术特长生必须与学校签订;
③艺术特长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的纪律和管理要求,不搞特殊化。
正常上课时间段学生的一切活动由班主任负责。
训练时间段学生的一切活动由教练员、辅导教师负责,要求训练辅导教师必须到场。
若确不能到场训练、辅导,学生停训
④美术特长生外出参加集训,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办理好请假手续。
⑤艺术特长生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因比赛、演出需要,服从学校统一调度和安排。
⑥艺术特长生要保证训练场地的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和财产。
如损坏和丢失物品,照价赔偿。
⑦严格自觉遵守训练作息,不迟到、早退,不无故旷课。
有事不能参训,必须向指导老师请假。
⑧艺术特长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搞好文化课学
习,做到全面发展。
⑨纪律要求:
1日常教学要求按照学校校规校纪执行。
2无故不参加训练辅导一律视为旷课。
3不得擅自把闲杂人员带到场地或专业教室。
4学生个人外出训练、学习,学生应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班主任签字,报年级批准,方可离校,无申请离校按旷课处理。
5体育生若转为普通学生,学生申请,学校批准,并按普通生补齐相关费用。
⑩.违纪处理
1专业课累计旷课三节停训,给与警告处分。
艺术生劝其退出艺术班。
2无故不参加(逃避)学校的考试或年级月考,累计两次,责令退出专业队。
3其他违纪行为,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艺术特长生培训
①艺术特长生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②体育特长生分为三个培训组,即高一培训组,教练:王国斌;高二培训组,教练:李景林;高三培训组,教练:曹立山;
③美术特长生培训不分年级,统一在学校画室进行。
教练:唐晓娇、李清慧、杨秀敏。
④训练时间:体育: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第七八节课,
美术:每周二三四第七八节课,每天午休时间。
⑤。
艺术特长生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只能在校内接受培训,不能参与校外任何培训活动,假期自行安排。
4、对辅导教师、班主任的要求
①班主任老师、特长辅导老师是艺术特长生的直接管理者,负责对艺术特长生教育、管理、生活指导、学习指导、行为习惯指导。
②严格对艺术特长生学习、培训的考勤。
③加强对艺术特长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
10—11学年度艺术特长生管理办法
哈市对青一中高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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