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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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是什么意思

信托是什么意思

信托是什么意思
信托是指将财产所有权者(委托人)将其财产或财产权益交付给受托人管理,受托人按照事先约定的目的和方式,管理和运用委托人的财产,为委托人及指定的受益人谋取利益的一种法律关系。

信托的基本组成要素包括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

委托人是指信托设立时,将其财产或财产权益交付给受托人管理的人。

受托人是指被委托人管理财产或财产权益的人,其应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和受托时约定的目的和方式管理和运用财产。

受益人是指享有委托人财产或财产权益收益的人,受益人可以是委托人本人,也可以是委托人指定的其他人。

信托设立后,受托人将以受托人名义管理和运用财产,为受益人谋取利益。

信托的最大特点是信托财产的独立性和不可分割性。

信托财产是作为一个独立的财产单独存在的,与委托人及受托人自己的财产相分离,信托财产不受受托人的债权债务影响。

不可分割性指信托财产不能与受托人自己的财产合并,也不能用来偿还受托人的债务。

信托的设立和内容需通过书面形式确认,以确保权益和义务的明确性。

信托的功能主要有保护财产、遗产规划、税务规划以及慈善公益等。

通过设立信托,委托人可以将财产划归给专业的受托人进行管理,以保护财产,避免被滥用或侵害。

另外,信托也可用于家族财富的传承和遗产规划,通过设立信托,委托人可以在自己生前或身后将财产分配给指定的受益人,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继承税和财产纠纷。

此外,信托还可以用于慈善公益事业,委托人可以将一部分财产用于慈善事业,为社会公益事业作出贡献。

总的来说,信托是一种以财产为基础的法律关系,通过将财产交付给受托人管理的方式,实现了财产的保护、管理和利益的最大化,具有很广泛的应用领域。

信托法试题及答案

信托法试题及答案

信托法一、以往HKIB的考试试题1、(1)简单定义什么是信托。

(2)明示私人信托的基本要素有哪些?2、(1)明示私人信托的三个确定是什么?(2)一位遗嘱人留下财产给他的妻子,并且“相信出于对上帝的敬畏,以及对需要照顾孩子的爱,她会从自己的精神和物质利益出发来使用这份财产,并根据情况时时将上帝和穷人放在心上”。

该信托有效吗?3、A通过其遗嘱将财产完全给了B。

然而在他生前,他指示B:财产为了C的利益而利用,B已经明示同意照此利用财产。

该信托是否有效?4、(1)约翰和彼得是信托的受益人。

约翰同时也是信托的受托人。

约翰想要购买彼得的利益。

这种试图进行的交易是否有效?并给出你的理由。

(2)如果价格是合理的并且相关环境是诚信的,受托人是否能够从其他受托人那里购买信托财产?给出你的理由。

(3)未成年人或公司是否能被选任为受托人?5、一位遗嘱人遗赠其动产和不动产,“出于信任其妻子知道如何在孩子之间处置信托财产正确的,鉴此将财产交给他的妻子玛丽。

”该信托是否有效?6、分析在如下条件,朋示私人信托是否成立?(1)一赠与通过遗嘱给其妻子,“为了她自身和她家庭的利益,她可以按照她认为最好的方式通过任何方法处置财产。

”(2)财产授予人为了其弟弟的利益,以“我财产的大多数”设定信托。

(3)遗嘱人将财产留给受托人是为了教卷毛小狗跳舞。

(4)信托人将财产为了所有ABC有限公司的雇员设定信托,从1985年6月1日生效。

7、分析在如下条件,明示私人信托是否成立?(1)遗嘱人将100000港元留给其妻子供她自己使用,并指示,在她妻子去世时“所留下的剩余部分,也就是她不想为自己使用的部分,将在D和C之间分配。

”(2)遗嘱人将其财产在X和Y之间平分,他的遗嘱为“我要求X和Y在他们死时将财产留给彼得。

”8、(1)什么是“力求达意原则”?(2)简单说明被选任的受托人的数量。

9、受托人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二、以往香港ICSA的考试试题1、(1)用已判决的判例来解释明示信托中的“三个确定”。

什么是信托

什么是信托

什么是信托信托,也叫做受托管理,是一种将资产委托给受托人管理和运作的方式。

信托受托人是指被设立的信托计划委托的个人或机构,他们将按照受益人的要求,对信托资产进行合理的管理和运营。

信托受益人则是直接受益于信托资产的人,可以是个人或法人实体。

信托是一种法律关系,旨在帮助委托人实现特定的目标。

委托人将自己的资产转让给受托人,受托人负责管理、投资和分配这些资产的收益。

信托可以用来管理金钱、物业、股票和其他投资资产,也可以用来实现受托人在生前或身后的慈善目标。

信托的核心特点是分离所有权和受益权。

委托人不再直接拥有信托资产,受托人作为资产的法定所有人,按照信托文件或委托人的要求进行管理。

同时,信托受益人享有信托资产的收益或其他权益,但并不直接拥有资产。

信托可以分为不同类型,按照信托的目的和受托人的职责来划分,主要有生存信托、死亡信托、慈善信托等。

生存信托是指委托人在生前设立的信托,可以用来保护资产和为受益人提供经济支持。

死亡信托则是在委托人去世后生效的信托,通常用来规划遗产分配和减少遗产税的影响。

慈善信托是设立用于慈善目的的信托,可以用来捐赠资产、设立基金会等。

在信托中,信托文件是起决定性作用的法律文件,它确立了信托的目的、受托人的权利和责任、受益人的权利和分配方式等。

信托文件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

信托具有一些优点。

首先,信托可以实现委托人的财富传承和遗产规划目标,保护家庭财富不受不可预见的风险和挑战的影响。

其次,信托在保护资产时具有灵活性和可塑性,可以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和目标进行调整和变更。

此外,信托资产的运营管理由专业人士完成,有助于提高资产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然而,信托也存在一些限制和风险。

首先,成立和管理信托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包括律师费、受托人费用等。

其次,信托文件的具体规定可能受到法律和监管的限制,委托人的意愿可能无法完全实现。

此外,信托涉及到财产转移和授权管理,委托人需要谨慎选择受托人,避免信托资产受到盗窃、滥用或误操作的风险。

信托与私募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信托与私募基金的区别是什么

Live in the present, don't waste your present life while thinking about the past or looking forward to the future.(页眉可删)信托与私募基金的区别是什么概念不同: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

信托,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是由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移转或设定于管理人,使管理人为一定之人之利益或目的,为管理或处分财产。

风险承担能力不同。

操作过程不同。

资金用途不同。

信托和私募基金都是向群体募集的资金,是一种财产管理的形式。

它们两者既有相同之处又有区别之处,都是资金管理的形式,信托与私募基金的区别是什么呢?这也是很多人不能分清的问题,整理了相关资料帮助大家进行区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信托与私募基金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

信托:一种财产管理制度,是由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移转或设定于管理人,使管理人为一定之人之利益或目的,为管理或处分财产。

2、风险承担能力不同一般来说信托公司都由一定规模的真实的资本金组成,信托的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能履行受托人义务而给受益人造成损害的要用自有资金进行赔偿,且信托公司也确实有一定的赔偿能力,私募基金就很难说了。

3、操作过程不同在操作过程中,信托设立后它是一个固定的信托池,这些信托资金没有放大的功能,但有些私募基金就不同了,可能它自己原来只有100万,向投资人承诺有10%的收益后就可以获得1000万,再拿着1000万的资金去找1个亿、10个亿,通过这种方式它可以无限放大。

4、资金用途不同私募基金的资金主要运用于证券市场,而信托资金运用的范围更广一些,在国外是一种非常成熟的金融方式5、产品期限不同私募基金针对的是一些短期闲置资金,而信托计划的运行期一般较长,一般至少要一年。

6、契约关系不同。

私募基金通过基金契约或基金章程明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与权利义务,对所有的投资者应一视同仁,而资金信托则通过合同来联系当事人双方的关系,需与每一位委托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如委托期限、相关费用,盈亏责任等。

信托基础知识

信托基础知识

一、什么是信托1、信托是一种特殊的非银行财产管理制度,与银行、保险、证券构成了中国的金融四大产业支柱;在中国与银行业一同受到“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同时又受到中国的“一法三规”的保护;2、一法三规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3、一法三规:约束了因信托公司的原因造成本次信托计划财产受到损失的将由信托公司固有财产进行赔偿;信托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3亿元以上、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保证信托计划的财产与信托公司的财产的独立性、意味着两个财产是隔离的;信托计划存续期间的财产也是独立的;信托公司的各个项目也是独立的、不会因为这个信托计划财产亏损了去用另外一个信托计划财产补充的可能性发生;银监会要求的刚性兑付在这里就不多说了;2001年到目前为止,近14万亿的信托资产没有出现过一起本金及利息不兑付的;二、什么是信托公司信托公司是一个非银行的金融机构,但又与银行一样归国家银监会监管;运营的信托公司68家;三、什么是信托产品由信托公司发行的一款固定期限和固定收益类的产品或浮动收益类的产品PE阳光私募;四、信托的运作模式1、投资者委托人基于对信托公司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的资金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由信托公司将投资者的资金给到需要借钱的企业或个人,然后按投资者的意愿取得固定或浮动的年化收益,基本年化收益在8%-12%左右浮动收益的另计,期限多为12个月、24个月或36个月居多50年也有;融资方提供足额的资产抵押或质押不超过50%的抵押率;抵押物以土地及在建工程、房地产现房最为普遍、质押物以债权类或上市公司股权或未上市金融股权最为普遍;另外每一款信托计划的风控增信还包含:连带责任担保、优先次级结构化设计、股权控制项目监管和资金监管;到期融资方归还信托本金及利息到信托公司指定银行帐号,信托公司将本金及利息打到投资者当初打款的银行帐号;2、信托起投金额100万元,但300万以下只有50个人的名额,300万元的自然人名额不受限制;五、信托资金的投向1、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类城市建设、修路等2、房地产类商业地产和保障房建设等3、企业融资贷款类上市公司融资贷款等六、通过信托融资银监会要审核的条件1、融资方的企业资质及信用需要评估;2、还款来源是否充足是否可以覆盖所融资金的本息3、融资方过去的经营如何所投项目是否有较高复合增长率4、抵押物净值如何一定低于50%抵押率抵押物变现能力如何5、一旦融资人还不起钱,是否可以及时变现抵押物以还本付息有实力的信托公司如果遇到融资方借钱人还不起钱的做法是:先以自有资金垫付给投资者本金和利息,然后再自己去拍卖融资方借钱人的抵押物,因为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的抵押率基本控制在50%以下,所以信托公司很乐意做这种事情;七、信托公司对信托计划的财产有6大风控增信措施1、抵押担保土地、房产并且抵押率一般不超过50%;2、质押担保股权-常见的为上市公司股权和未上市金融股权、债权类-常见为政府的债权或应收帐款如遇上市公司流通股则质押率控制在40%以下并设置平仓线和预警线;3、连带责任担保审核连带责任担保人资产一定具备担保资格;4、优先次级结构化若赢利-优先投资者的资金做为优先投资方享受优先盈利、若亏损-次级融资方或者其它机构资金做为次级投资方享受优先亏损,以保证优先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垫付;5、股权控制信托公司作为第三方直接控股融资方借钱人或项目公司的所有股权,如出现融资方借钱人还不上本金及利息的时候可以立即在不需要任何公证的情况下直接处置融资方或项目公司的资产来进行变现并还本付息;6、每发行一款信托计划,信托公司都必须做到尽职调查,然后交由银监会一一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托计划才允许发行;且信托法规定:因信托公司的原因造成投资者委托人财产受到损失的,将由信托公司的固有资产进行赔偿;信托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净资本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备注:由于这6项风控增信措施使得信托成为一种“收益稳健、风险可控”的新型理财方式,受到大量的高净值流动资金在100-300万元客户的青睐,目前信托管理资产近14万亿元人民币,均100%兑付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且信托已超越保险成为中国金融业第二大产业支柱;银行信托详细介绍:信托是信用委托的意思;它是指受他人委托,代为管理、经营和处理某项经济事务的行为;银行办理信托业务是以中间人身份所进行的一项银行业务,可将其归入中间业务范围;在信托业务中,拥有信托财产的人通常称为委托者,他们为达到一定目的,把财产委托给他人管理和处理;接受委托者的要求,按合同规定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和处理的人,则为受托者;委托者把财产委托给受托者进行管理和处理时,双方需要签订合同或协议,这种行为就是信托行为;通过信托活动会产生收益,享受信托收益的人,则为受益者,受益者可能是委托者本身,也可能是第三者;委托者、受托者、受益者三方围绕信托财产而产生的经济关系称为信托关系;信托的种类按不同的信托对象、目的、业务内容可有多种划分方式;按对象可分为个人信托和法人信托;按目的分为盈利信托和非盈利信托;按受益对象分为自益受托和他益受托;按信托受益范围可分为公益信托和私益信托;按信托业务的内容可分为资金信托和非资金信托;按信托行为发生的基础可分为自由信托和法定信托;按信托业务涉及的区域和范围,可分为国内信托和信托;按信托事务的性质分为民事信托和商事信托等;信托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其职能有三:金融职能;因为信托着眼于筹集资金和融通资金,通过信托也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职能;因为信托的产生是从财务管理开始的;所谓财务管理就是信托机构接受财产所有者的委托,为其管理和处产;就我国银行信托部门办理的业务来看,都具有财务管理职能;信用服务职能;信托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法人、团体提供内容丰富的信用服务;我国银行目前开办的信托业务有:信托存款;指企业、单位或个人可以自主使用的资金,存入信托机构,委托信托机构代为运用,但不具体指定使用对象和用途;信托贷款;是信托机构用吸收的一般信托存款和部分自有资金,以贷款方式向企业单位提供资金,并计收利息的一种信托业务;信托投资;信托机构以投资人的身份直接向企业所进行的投资;信托投资的来源是信托机构的自有资金和长期稳定的信托存款;财产信托;信托机构接受委托单位的委托,将财产向指定或不指定的单位出售或出租;委托贷款;信托机构按委托单位的要求,使用委托单位预先交存信托机构的贷款基金,按委托单位指定的对象和用途所发放的贷款;委托投资;委托人以准备进行投资的资金交存信托机构,委托其向指定的企业或项目进行投资,信托机构代为监督企业的管理和收益分配;银行推出的信托理财产品主要有三类:1、贷款类信托理财产品;该类产品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某一公司的信托贷款;如我行前不久代为推介的一款贷款类信托产品,用于山东鲁能集团公司的贷款单一资金信托,期限三年,预期年化收益%,每半年分配一次收益,期间可开放申购和赎回;个人投资者认购起点是5万元,适合于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2、权益类信托理财产品;该类产品将募集资金用于购买某一公司的应收债权;如我行发行的一款权益类信托产品,用于购买天津隆康有限公司的原材料应收款,期限261天,预期年化收益%,个人投资者认购起点是5万元,适合于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3、股权类信托理财产品;此类产品将募集资金投资于某一公司的股权,收益来源于股权转让价款;我行在2009年11月推出的一款股权类信托产品,用于购买昆明市国资委持有的昆明新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存量股权,未来该股权由昆明市国资委向信托公司溢价回购;回购资金来源为呈贡新区8013亩土地的出让收益,不足部分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安排;产品期限为1095天,预期年化收益%,收益每年分配一次,个人投资者认购起点为10万元,适合于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从投资收益来看,银行信托理财产品收益率比银行定期存款要高很多,如现一年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为%,以10万元本金计算,一年所得利息是2250元;若银行信托理财产品按年化平均收益率4%计算,10万元本金所得收益为4000元,两者相差1750元;从资金的安全性来看,银行信托理财许多都有了创新产品,比如在信托产品中增加了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或某些企业的担保,有一些在产品中增加土地抵押担保或股权质押担保等,在收益分配上引入了优先级受益人与次级受益人等方式,这相当于给资金的安全加了一把锁;有业内人士指出“信托产品一般是本金不保底、收益不封顶,比起一般公募理财产品,其风险比较大;”但银行发行的信托理财产品则往往会考虑到本金的保底及收益问题,所以它会对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和把关,较大程度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投资、基金的风险越来越大,对于追求收益稳健的投资者来说,需要在投资组合中增加一些低风险、收益稳定的品种,银行信托理财产品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以下属于融资类信托特征

以下属于融资类信托特征

融资类信托特征一、什么是信托信托是一种法律关系,由委托人通过设立信托并将信托财产交由受托人管理,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而设立的一种财产管理方式。

信托的核心是信托财产,其来源可以是委托人自己的财产,也可以是委托人从他人处获得的财产。

二、融资类信托的定义融资类信托是指利用信托财产开展融资业务的一种信托形式。

融资类信托的设立目的是为了筹集资金,通过将信托财产作为抵押物或担保物,向受益人提供融资服务。

融资类信托通常由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方组成。

委托人将信托财产交由受托人管理,并按约定的方式向受益人提供融资支持。

三、融资类信托的特征1. 信托财产的灵活运用融资类信托最主要的特征是信托财产的灵活运用。

委托人可以将不同类型的财产作为信托财产,包括不动产、动产、证券等。

信托财产作为抵押物或担保物,可以为受益人提供各种形式的融资支持,如贷款、信用担保等。

2. 融资渠道的多样性融资类信托可以通过不同的融资渠道为受益人筹集资金。

委托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选择最适合的融资渠道,如银行贷款、债券发行、股权融资等。

受托人负责协调各方利益,确保融资渠道的可行性和效益。

3. 风险分散与收益增加融资类信托通过将信托财产分散投资于多个项目或资产,实现风险的分散。

这样可以降低整个信托的风险程度,提高受益人的收益水平。

受托人有责任对投资项目进行审查评估,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4. 法律保护与监管规范融资类信托受到法律的保护和监管的规范。

信托业务受到《信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信托公司需要取得相关批准和资质,并遵守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权益和责任由信托合同约定,受到法律的保护。

四、融资类信托的应用融资类信托在金融市场中有着广泛的应用。

以下是融资类信托的几个应用场景:1. 企业债券信托企业债券信托是指企业发行债券并设立信托,将债券资金交由信托机构管理的一种融资方式。

企业发行债券募集资金后,将资金交由信托公司管理,并按照约定的条件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和本金。

什么叫信托 通俗一点

什么叫信托 通俗一点

什么叫信托通俗一点
信托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的行为。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

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定义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含义:
1、委托人信任受托人。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基础。

2、委托人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

信托是一种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信托财产是成立信托的第一要素,没有特定的信托财产,信托就无法成立。

所以,委托人在信托受托人的基础上,必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

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

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后,对信托财产没有直接控制权,受托人完全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不需要借助于委托人、受益人的名义,这是信托的一个重要特征。

什么是信托 PPT课件

什么是信托 PPT课件

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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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托的构成要素
信托行为
信托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特定的合法目的、
以财产为中心、
以信用为基础。
信托主体
信托 的构成要素
信托客体
委托人 受托人 受益人。
5
信托财产 特性独立 性、转让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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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托的分类
目的
民事信托、商事信托
财产类型
资金信托、财产信托
(精炼、逻辑完整,尽量不要超过14个字)
委托人类型
个人信托、法人信托、共同信托
受益对象
私益信托、公益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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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托-资产管理的主要模式
投资客户
委托人 (受益人)
信托公司 受托人
设立和管理 收取管理费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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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国信托业
发展现状:
英国信托业
1、信托固守传统和保守的特性,仍然以个人受托(占80%) 为主,偏重于民事信托和公益信托。
2、英国政府1893年颁布《受托人法》,开始对个人充当受 托人承办的信托业进行管理。
(精炼、逻辑完整,尽量不要超过14个字)
3、法人信托集中经营,由国民威斯敏斯特银行,巴克莱银 行,米特兰银行和劳埃德银行等四大银行所设立的信托部和 信托公司经营,这四家占了英国全部法人信托资产的90%以上 。
自行保管
有资格的银行托 有资格的银行托


(精炼、逻辑完整,尽量不要超过14个字)
没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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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信托(Trust)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

目录简介信托由来详细介绍信托术语基本特征职能作用信托业务的主要类型不同国家的信托展开简介由于信托是一种法律行为,因此在采用不同法系的国家,其定义有较大的差别。

历史上出现过多种不同的信托定义,但时至今日,人们也没有对信托的定义达成完全的共识。

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于200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对信托的概念进行了完整的定义: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上述定义基本体现了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责任有限性和信托管理连续性这几个基本法理和观念。

信托由来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是在英国“尤斯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距今已有几个世纪了。

但是,现代信托制度却是19世纪初传入美国后,在传入美国后信托得到快速的发展壮大起来的。

美国是目前信托制度最为健全,信托产品最为丰富、发展总量最大的国家。

我国的信托制度最早诞生于20世纪初,但在当时中国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情况下,信托业得以生存与发展的经济基础极其薄弱,信托业难以有所作为。

我国信托业的真正发展开始于改革开放,是改革开放的产物。

1978年,改革初期,百废待新,许多地区和部门对建设资金产生了极大的需求,为适应全社会对融资方式和资金需求多样化的需要,1979年10月我国第一家信托机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诞生了。

它的诞生标志着我国现代信托制度进入了新的纪元,也极大促进了我国信托行业的发展。

详细介绍信托就是信用委托,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人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瞩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信托业在中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

当代信托行业最早伴随改革开放萌生,对于弥补我国传统单一的银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会闲臵资金,引进外资,拓展投资渠道,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委托他人管理和处分自己的财产势在必行,信托“一法两规”的颁布将为信托业的健康发展奠定法制基础,据初步统计,2002年至2003年一季度市场已经推出了四十几个信托产品,吸收信托资金逾70亿元。

同时,证券市场基金作为一种标准化和典型的信托产品已经为人们日常生活所熟悉。

但是,中国信托业是在混沌中诞生、在不断清理整顿中发展起来的。

在中国,信托业务因为其灵活性而具有极大弹性和普遍性,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环境下,信托公司是唯一能够综合利用金融市场、连通产业和金融市场的机构,从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建设投融资到企业的兼并重组、改制顾问到租赁、担保,信托公司能够供全程式的金融服务。

几乎涵盖了储蓄、证券经纪、保险以外的其他金融、投行业务。

信托是一种金融行为,它具有财产管理与融通资金以及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是一种金融信托。

它不属于贸易机构接受客户的委托人从事商品代理买卖的贸易信托。

信托术语信托行为信托行为是指以设立信托为目的的而发生的一种法律行为。

信托行为是指委托者与受委托者双方签订合同或协议。

此外,委托人立下遗瞩同样是法律行为、也属信托行为。

根据不同的信托目的,需要鉴订不同的合同,但属于同一的,大量发生的业务,如信托存款,则没有必要一一签合同,只由信托部门发给委托者统一印刷,附有文字条款,类似合同的信托存款证书即可;这种证书同样具有合同的效力。

①信托约定(主要指信托合同及其附件)是信托行为的依据。

即信托关系的成立必经有相关的信托关系文件作保证。

信托行为的发生必须由委托人和受托人进行约定。

②信托行为的体现形式主要有三种:即书面合同、个人遗嘱、法院的裁决书。

③信托目的是委托人通过信托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

信托目的由委托人提出并在信托契约中写明,受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提出的信托目的去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

④信托的运作:在信托关系中,委托人提出信托行为,要求受托人代为管理或处理其财产,并将由此产生的利益转移给受益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为管理的处理信托财产,并以自己的名义按委托人所提出的要求将信托财产利益转移给受益人;受益人享受信托财产利益。

在此过程中,体现了以下几层关系:一是受托人是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处理信托财产,而不是为自己或第三人;二是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处分信托财产;三是受托人因管理、处分信托财产而支出的费用,由信托财产承担。

但应在书面信托文件中列明或明确告知委托人;四是受托人依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取得信托报酬;五是受托人应按照事先约定的信托财产的运作范围进行运作,受托人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信托财产亏损。

⑤信托报酬:信托报酬是受托人承办信托业务所取得的报酬。

它是按信托财产的信托收益的一定比率收取的,依据信托合同而定。

⑥信托结束:信托结束是指信托行为的终止。

信托不会因为委托人或者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依法解散、撤消或宣告破产而终止,也不因受托人的辞任而终止。

信托终止必须是信托文件约定的终止条件发生;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不能实现;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信托被撤消;信托被解除。

信托主体信托主体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

①委托人是信托关系的创设者,他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委托人提供信托财产,确定谁是受益人以及受益人享有的受益权。

指定受托人、并有权监督受托人实施信托。

②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

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受托人必须恪尽职守、履约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必须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依照信托文件的法律规定管理好信托财产的义务。

在我国受托人是特指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

③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也可以是未出生的胎儿。

公益信托的受益人则是社会公众。

信托客体信托客体主要是指信托财产。

①信托财产的范围:信托财产是指受托人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受托人因管理、运用、处分该财产而取得的信托利益,也属于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的具体范围我国没有具体规定,但必须是委托人自有的、可转让的合法财产。

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能作为信托财产;法律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须依法经有关主管院批准后,可作为信托财产。

②信托财产的特殊性:信托财产的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独立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A.信托财产与委托人未建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

建立信托后,委托人死亡或依法被解散,依法被撤消,或被宣告破产时,当委托人是唯一受益人时,信托终止,信托财产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当委托人不是唯一受益人的信托存续,信托财产不作为其遗产或清算财产。

B.信托财产与受托人固有财产相区别。

受托人必须将信托财产与固有财产区别管理,分别记账,不得将其归入自己的固有财产。

C.信托财产独立于受益人的自有财产:受益人虽然对信托财产享有受益权,但这只是一种利益请求权,在信托存续期内,受益人并不享有信托财产的所有权。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是以信托财产的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的原则为基础的,是信托区别于其他财产管理制度的基本特征。

同时也使信托制度具有更大的优越性。

其体现为:安全性,成立信托固然不能防止财产因市场变化而可能遭受投资收益的损失,但却可以防止许多其他不可预知的风险;保密性,设立信托后,信托财产将属于受托人,往后的交易却以受托人名义进行,使原有财产人的身份不致曝光;节税,在国际上,信托方式是避税的重要方式。

我国在这些方面的立法还需完善。

③信托财产的物上代位性:在信托期内,由于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信托财产的形态可能发生变化。

如信托财产设立之时是不动产,后来卖掉变成资金,然后以资金买成债券,再把债券变成现金,呈现多种形态,但它仍是信托财产,其性质不发生变化。

④信托财产的隔离保护功能:信托关系一旦成立,信托财产就超越于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自然不能对不属于委托人的财产有任何主张;对受托人的债权人而言,受托人享有的是“名义上的所有权”,即对信托财产的管理处分权、而非“实质上的所有权”。

所以受托人的债权人不能对信托财产主张权利。

可以说,信托财产形成的风险隔离机制和破产隔离制度,在盘活不良资产、优化资源配臵中,信托具有永恒的市场,具有银行、保险等机构无法与之比拟的优势。

⑤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以及例外: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因此,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的一般债权人是不能追及信托财产的,对信托财产不得强制执行是一般原则。

但根据我国《信托法》规定,仍有例外:一是设立信托前债权人已对该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并依法行使该权利;二是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所产生的债务,债权人要求清偿该债务的;三是信托财产自身应负担的税款;四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性形。

信托财产信托财产是指通过信托行为从委托人手中转移到受托者手里的财产。

信托财产既包括有形财产,如股票、债券、物品、土地、房屋和银行存款等:又包括无形财产,如保险单,专利权商标、信誉等,甚至包括一些或然权益(如人死前立下的遗嘱为受益人创造了一种自然权益)。

信托目的信托目的是指委托人通过信托所要达到的目的,如委托人为了财产安全或为避免投资风险取得高额收益等。

受益权证书受益权就是享受信托利益的权利。

而受益权证书就是证明受益权的存在和内容的证件。

如信托存款证书。

信托报酬信托报酬是指作为受托人的信托部门在办理信托事务后所取得的报酬。

信托报酬的形式主要是手续费,也有少量存贷差异。

信托报酬的多少,依据受托人付出劳动的多少和在信用中介中所起的作用大小,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协商议定。

基本特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把握信托的基本特征。

①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

这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前提。

一是对受托人诚信的信任,二是对信托人承托能力的信任。

②信托财产及财产权的转移是成立信托的基础。

信托是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没有信托财产,信托关系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所以委托人在设立信托时必须将财产权转移给受托人,这是信托制度与其他财产制度的根本区别。

财产权是指以财产上的利益为标准的权利,除身份权、名誉权、姓名权之外,其他任何权利或可以用金钱来计算价值的财产权,如物权、债权、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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