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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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交道口施工方案完整

平交道口施工方案完整

平交道口施工方案完整(完整版资料,可直接使用可编辑,推荐下载)目录1、编制依据、原则及适用范围 (1)1.1 编制依据 (1)1.2编制原则 (1)2、工程概况 (2)3、主要技术标准 (2)4、工期安排 (3)5、平交道口施工工序 (3)6、质量保证措施 (4)7、环境保护措施 (4)8、安全保护措施 (5)9、施工时可能发生的交通安全隐患及管理措施 510、附件 (6)S204省道平交道口及边沟改暗渠方案1、编制依据、原则及适用范围1.1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2)《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3)《贵州省路政管理条例》;(4)现场施工调查取得的资料;(5)现行国家、地方法律法规,行业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技术标准;(6)根据ISO9001质量标准、ISO14001环境管理和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标准建立的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1.2编制原则(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标准和设计文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全部功能。

(2)全面履行工程合同,满足建设单位要求,有效地集中施工力量,按期交付使用。

(3)按照指挥部及相关单位要求,将标准化施工贯彻至项目施工的各个阶段,用标准化指导施工,用文明施工打造企业文化。

(4)重视指挥部、公司文件要求、细化分解每道工序的流程及标准化要求,以落实责任。

(5)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充分利用施工企业的技术和管理要素,统筹安排,扬长避短,发挥本企业的综合优势,合理地进行工序交叉与配合。

(6)重视体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提高工效、降低成本、环保节能、履约守信、文明标准等原则。

1.3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XX项目TJ-1标项目经理部S204省道平交道口及边沟改暗渠的建设。

2、工程概况XX项目TJ-1标线路起止里程K0+000至K13+035,工程造价约X 亿元,计划工期24个月,管段内线路起点接江瓮高速余庆枢纽,经过下冲隧道穿过山体后,经中关、新塘、梨子树,从小腮北侧通过,沿山谷经土地坳、小乌江等地,基本沿S204省道走向。

平交道口施工方案

平交道口施工方案

平交道口施工方案1. 引言平交道口是城市道路交通中常见的一个交汇点,是汽车、行人和其他交通工具的交叉点。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改善交通流量和安全性,需要进行平交道口的施工。

本文档将介绍平交道口施工方案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

2. 施工前准备在进行平交道口施工之前,需做好以下准备工作:2.1 项目计划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施工时间、施工人员和材料需求等。

确保项目能够按时完成。

2.2 交通管理方案制定合理的交通管理方案,确保施工期间的交通流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引导,避免交通拥堵和事故发生。

2.3 材料准备准备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包括路面材料、标志和标线等。

确保材料的品质符合相关标准。

3. 施工步骤平交道口施工一般包括以下步骤:3.1 破除原有路面使用适当的工具和设备,拆除原有平交道口的路面,清理现场。

确保现场没有残留物和障碍物。

3.2 调整地面高度根据设计要求,对平交道口的地面高度进行调整。

可以使用机械设备进行挖土和填土,确保地面平整。

3.3 铺设路面材料根据设计要求,选用适合的路面材料进行铺设。

可以选择沥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等材料。

确保路面平整和牢固。

3.4 确定交通流向根据交通管理方案,确定平交道口的交通流向。

可以使用交通标志和标线进行引导,确保交通顺畅和安全。

3.5 安装信号设备如果需要,安装交通信号灯和其他交通控制设备。

确保交通流量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3.6 修复周边环境施工完毕后,修复和恢复施工现场周边的环境。

可以种植草坪、修建护栏等,使平交道口看起来整洁和美观。

4. 安全措施在平交道口施工期间,需要采取如下安全措施:4.1 施工区域标识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施工。

4.2 交通警示设置交通警示标志和标线,引导交通流向,提醒驾驶员减速慢行。

4.3 人员安全为施工人员配备合适的安全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等。

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4 安全培训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

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

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
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设计原则:平交道口应按照安全、通畅、美观、经济、合理的原则进行设计。

2.平交道口的位置:应该根据交通量、视线情况、周围建筑物等因素合理确定平交道口的位置。

3.平交道口的尺寸:平交道口的尺寸应根据道路宽度、车辆大小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

4.平交道口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应根据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明确路段的交通状况和交通规则。

5.平交道口的安全设施:应根据道路类型、交通量、车辆类型等因素设置适当的安全设施,如警示灯、红绿闪烁灯、栏杆等。

6.平交道口的照明设施:应该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确保夜间的交通安全。

7.平交道口的维护和管理:应定期对平交道口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安全、通畅。

总之,平交道口设计技术标准应基于安全、科学、合理、经济、美观、环保的原
则,充分考虑交通安全和通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范本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范本

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范本一、概述平交道口是城市道路与铁路交汇的重要节点,其安全与防护工作至关重要。

本文以平交道口的安全与防护为主题,从规划设计、交通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相关措施和范本,以确保平交道口的安全运营。

二、规划设计1.合理布局平交道口的规划布局应符合交通流量和道路情况,以确保通行效率和安全性。

道路与铁路之间应确保充足的视距,不得设置挡土墙、树木等遮挡物,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2.标线和标志在平交道口附近应设置明显的标线和标志,包括禁止停车、限速、提醒驾驶员注意铁路列车等。

标线应清晰可见,标志应符合相关标准,以提醒驾驶员注意平交道口的存在和特殊性。

三、交通设施1.信号设施在平交道口应设置适当的信号设施,包括红绿灯、闪光灯和道口警示器等,以控制道路交通和提醒驾驶员注意平交道口的安全。

信号设施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定期检修和维护。

2.道口杆和闸口为防止非法越过平交道口,应设置道口杆或闸口,阻止行人和非机动车辆的直接通过。

道口杆和闸口应由专人操作,确保与道路信号同步。

此外,还应设置阻止行人越过铁轨的措施,如栏杆等。

3.轨道设施铁路部门应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轨道设施,包括铁轨、道岔、信号机和闭塞设备等。

轨道设施应保持良好的状态,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平交道口的安全运营。

四、安全管理1.交通管制在平交道口附近应设置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员,负责指挥和引导交通流量,以确保平稳通行。

当铁路列车通过时,应暂时管制道路交通,确保行车平安。

2.安全宣传对过往驾驶员、行人和乘客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可以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3.事故应急救援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培训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救援设备和装备。

一旦发生事故,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救援和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安全监测1.视频监控在平交道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道口交通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和录像,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管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方便群众出行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和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苏交法[2005]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县道、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其申请、审批、设置、维护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在农村公路村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平交道口是指在公路两侧增设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公路的搭接道路。

第三条设置公路平交道口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应符合我市公路发展总体规划,适应我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

第六条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庄、集镇、开发区、连片房屋、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的间距应当符合《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搭接公路的道口数量,一般每规划和新建一组建筑群,应当确定一个平交道口,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规划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建设项目,涉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批准。

第七条在集镇段公路设置平交道口,应当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沿路长超过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两至三个平交道口,小于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不超过两个平交道口,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和行人分离。

第八条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满足公路行车视距要求;(三)与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100米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四)有可行的设计图纸;(五)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六)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七)道口应当设置于公路直行段,道口开口前后50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有碍安全的障碍物;(八)道口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

平交路口的施工方案

平交路口的施工方案

平交路口的施工方案平交路口的施工方案一、施工目标:平交路口的施工目标是为了提高道路交通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改善交通拥堵状况,确保交通顺畅。

二、施工步骤:1. 设计规划:设计规划是平交路口施工的基础,要确定路口的布局和标志标线的设置,确保车辆和行人的安全通行。

2. 地面准备工作:在施工前,需要对平交路口的地面进行清理和修复,确保地面平整,便于施工作业。

3. 交通管制:在施工期间,需要设置合理的交通管制措施,保证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可以采用交通标志、警示灯等手段,引导车辆和行人绕行或维持交通秩序。

4. 施工围挡:施工期间,需要搭建施工围挡,确保施工区域的安全,同时也将工地与交通分隔开来,防止人员和车辆进入施工区域。

5. 暂时交通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置暂时的交通设施,如临时交通标志、红绿灯和行人过街设施等,确保交通的有序进行,防止事故的发生。

6. 施工标志标线:在施工完成后,需要对平交路口进行标志标线的设置,指示车辆和行人的行进方向,提高交通的安全性。

7. 施工完工验收: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完工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交通安全。

三、施工注意事项:1. 保证施工质量: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标准,确保交通安全。

2. 注意交通管制:在施工期间,要设置合理的交通管制措施,确保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3.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间可以根据交通流量高峰期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4. 提前公告施工信息:施工前要提前公告施工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群众,提前做好准备,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和影响。

5. 施工现场保护:施工期间要保护好施工现场,防止来往车辆和行人对施工造成干扰,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

四、施工效果评估:施工结束后,需要对施工效果进行评估,包括交通流量、道路拥堵状况、交通事故发生率等指标的变化情况。

评估结果可以为后续类似工程的施工提供参考和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交通设施和交通管理。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

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1. 简介平交道口是指交叉道路之间没有高架或地下通道而设置的横穿通道,也是交通事故易发地段之一。

为了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平交道口需要进行安全防护措施的设置和维护。

本文将从道路设施、交通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探讨平交道口的安全防护。

2. 道路设施的安全防护2.1 信号灯:平交道口应设置交通信号灯,用于指示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情况。

信号灯应明确、清晰地显示各种信号状态,并设置倒计时显示,方便行人和车辆预判通行时间。

2.2 标志标线:平交道口应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用于引导行人和车辆正确通行。

包括停车标志、停车线、斑马线等。

标志标线应明显可见,随时保持清晰可辨。

2.3 隔离设施:平交道口周边应设置隔离设施,以保证行人和车辆安全。

例如设置护栏、隔离带等,避免行人和车辆误入道路,增加安全防护。

2.4 视觉提示:平交道口应设置视觉提示设施,用于提醒行人和车辆注意平交道口的存在。

例如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灯等,增强行人和车辆的警觉性,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3. 交通管理的安全防护3.1 交通警察的巡逻与指挥:平交道口应有交通警察进行巡逻,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行为,保障交通秩序。

交通警察还可以指挥交通,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通行。

3.2 交通标志的设置:平交道口应设置一系列交通标志,用于指示行人和车辆的行驶规则。

例如设置限速标志、禁止右转标志等,提醒行人和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增加交通安全性。

3.3 交通指示员的安排:在交通高峰期或特殊情况下,平交道口应设置交通指示员,引导行人和车辆正确通行。

交通指示员应严格执行交通指挥规定,确保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3.4 清理危险物品:平交道口周边应及时清理危险物品,如道路上的堆放物品、油污等。

避免行人和车辆在通行过程中受到干扰或滑倒,保护行人和车辆的安全。

4. 宣传教育的安全防护4.1 宣传标语和海报:通过在平交道口设置宣传标语和海报,向行人和车辆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注意事项。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

公路平交道口设置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管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方便群众出行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和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苏交法[2005]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县道、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其申请、审批、设置、维护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在农村公路村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平交道口是指在公路两侧增设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公路的搭接道路。

第三条设置公路平交道口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五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应符合我市公路发展总体规划,适应我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

第六条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庄、集镇、开发区、连片房屋、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的间距应当符合《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搭接公路的道口数量,一般每规划和新建一组建筑群,应当确定一个平交道口,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规划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建设项目,涉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批准。

第七条在集镇段公路设置平交道口,应当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沿路长超过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两至三个平交道口,小于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不超过两个平交道口,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和行人分离。

第八条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二)满足公路行车视距要求;(三)与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100米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四)有可行的设计图纸;(五)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六)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七)道口应当设置于公路直行段,道口开口前后50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有碍安全的障碍物;(八)道口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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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终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市辖区内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与管理,保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充分发挥公路方便群众出行和服务经济发展的作用,根据《公路法》、《江苏省公路条例》、交通部《路政管理规定》和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苏交法[2005]92号)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县道、乡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其申请、审批、设置、维护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在农村公路村道上设置平交道口参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平交道口是指在公路两侧增设供车辆和行人出入公路的搭接道路。

第三条设置公路平交道口应当遵循“严格控制、规范设置、依法管理、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县道、乡道公路行政管理工作,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
第五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应符合我市公路发展总体规划,适应我市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设标准达到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

第六条在公路沿线规划和新建村庄、集镇、开发区、连片房屋、学校、集市贸易场所等建筑群,其外缘与公路用地的间距应当符合《江苏省公路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搭接公路的道口数量,一般每规划和
新建一组建筑群,应当确定一个平交道口,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应当符合城市规划。

规划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建设项目,涉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事先征求交通主管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经交通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批准。

第七条在集镇段公路设置平交道口,应当采取归并、隔离、修建辅道等措施,沿路长超过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两至三个平交道口,小于一公里的集镇段可以设置不超过两个平交道口,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和行人分离。

第八条在公路上设置平交道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公路规划、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满足公路行车视距要求;
(三)与公路搭接的道路不少于100米的路面应当采取硬化措施;
(四)有可行的设计图纸;
(五)有可行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
(六)对公路及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原有的技术标准予以修复或者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七)道口应当设置于公路直行段,道口开口前后50米范围内视距良好,无遮挡视线、有碍安全的障碍物;
(八)道口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

一、二级公路单侧相邻道口间距不得小于500米,三级及以下公路不得小于300米,急弯、高路堤以及桥头接线各150米范围内不得增设平交道口。

(九)道口与公路的交叉不得小于45?,道口标高应小于路面设计标高,与公路边缘过渡段纵坡一般不大于3%,开口转角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十)道口设置应当保持公路路面、边沟、截水沟的排水畅通。

侵占公路边沟的应当设置盖板或管涵。

无法满足前款第(七)项至第(十)项规定的,应当修建与公路平行辅道,在适当地点设置道口。

第三章许可与责任
第九条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建设单位、个人有效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申请的,提供建设单位、个人授权委托书);
(二)许可申请表(主要理由、地点<公路名称、起止桩号>、施工时间与期限、相关的管理与养护主体);
(三)有关批准文件;
(四)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文本(含工程简介、具体作业地点、计划进度与施工期限、与公路相关的详细图纸、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保护措施、相应的硬化措施);
(五)设计图纸文本;
(六)涉及挖掘、占用公路、公路用地,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设置单位应当提供赔(补)偿方案或与公路管理机构签订赔(补)偿协议。

交通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

第十条申请设置平交道口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在道口及被交公路上设置和完善必要的公路标志和交通安全设施。

对与四车道(含)以上公路搭接的道口,设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采取渠化措施。

第十一条公路平交道口设置后,道口及相关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由设置单位负责。

公路通行条件发生变化,与之搭接的道口不能满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本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的,设置单位应当及时迁移。

第十二条扩大原平交道口规模和改变平交道口功能等变更事项,应当重新向交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设置平交道口的监督和管理,其所属的公路管理机构及公路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加强路政巡查,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有权向设置单位、施工单位、个人和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公路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应当2人以上,并出示执法证件。

第十四条公路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道口设置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签字。

第十五条道口设置单位和有关人员在接受公路监督检查时,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未经批准在公路上增设平交道口的,依据《公路法》第八十条规定,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处50000元以下罚款。

申请设置平交道口的单位不按许可决定履行相应义务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擅自占用、挖掘、损坏公路及公路设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交通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市交通局负责解释。

国、省道公路平交道口的设置按《江苏省公路平交道口设置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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