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加快5G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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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

重庆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

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等服务的基础设施体系,内容丰富、领域广泛。

以2020—2022年为周期,滚动实施全市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及储备,是推动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先手棋”,是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智造重镇”“智慧名城”,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展现大担当、实现新作为的重要举措。

为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发展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发展目标。

围绕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3个方面,突出新型网络、智能计算、信息安全、转型促进、融合应用、基础科研、产业创新7大板块(以下简称7大板块)重点,强化重大项目的牵引与带动作用,积极布局5G 、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数字设施化、设施数字化进程,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到2022年,基本建成以新型网络为基础、智能计算为支撑、信息安全为保障、转型促进为导向、融合应用为重点、基础科研为引领、产业创新为驱动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基础设施泛在通用、智能协同、开放共享水平全面提升,打造全国领先的新一代信息基础支持体系,筑牢超大城市智慧治理底座、高质量发展基石。

图1 重庆市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总体架构(二)基本要求。

立足当下、抢抓机遇,扩大有效投资、稳定经济增长。

积极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重大战略机遇,国家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机遇,新冠肺炎疫情催生的市场机遇,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和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机遇,推动在建项目提速实施,对冲和降低疫情影响。

进一步开拓思路、更新理念,谋划包装、落点布局一批示范作用强、带动效应大的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全力推进前期工作,加速推动开工建设,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培育新的增长点。

潮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

潮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

潮州市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为加快5G商用步伐,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潮州市中心城区初步实现5G网络覆盖,全市5G 基站累计达到748座,5G个人用户数达到8万,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2个。

到2022年底,潮州市主要城区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全市5G 基站累计达3940座,5G个人用户数达80万,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10个。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5G网络建设。

1.编制5G基站建设规划。

2019年底前,潮州铁塔公司会同电信运营企业统筹提出5G基站建设需求。

2020年6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将5G基站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含村庄规划)中,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订国土用地、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

每年1月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向电信运营企业、潮州铁塔公司公布公共建筑、绿化用地、物业资源开放清单,免费开放公共建筑和杆塔等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

2.大力推进5G智慧杆塔建设。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整合各类杆塔资源,支持潮州铁塔公司作为5G智慧杆塔运营主体,统筹规划建设智慧杆及配套资源和“一杆多用”改造。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编制市政道路杆塔信息目录和智慧杆需求汇总表。

2019年底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在符合我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等空间性规划的前提下出台智慧杆建设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

2020年1月起,全市新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现有道路要将各类存量杆塔分批改造为智慧杆。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数字政府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数字政府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数字政府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18•【字号】•【施行日期】2022.05.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数字政府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肇庆市数字政府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政数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18日肇庆市数字政府市域治理“一网统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提升市域治理“一网统管”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21〕15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促进信息技术与政府治理深度融合,打造理念先进、管理科学、平战结合、全市一体的“一网统管”体系,助力提升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肇庆加快建设珠三角核心区西部增长极和粤港澳大湾区现代新都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思路。

充分依托全市一体化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建成“1+2+4+N”的“一网统管”基本架构,实现市域范围“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决策指挥、一网协同共治”,具体如下:——夯实全市一体化数字政府基础底座,完善基础支撑能力,支撑构建“一网统管”技术体系。

第五代(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第五代(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第五代(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文成县第五代(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加快我县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布局建设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的通知》(温政办〔2018〕10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推进原则(一)统一规划、科学布局。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信等部门要支持铁塔公司立足共享,牵头基础电信企业加快推进5G移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5G规划要同文成数字经济规划紧密结合,相辅相成。

(二)应用试点、融合发展。

推进5G技术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领域的融合应用,推动5G 与物联网、车联网、IPv6、人工智能、大数据、VR/AR 等新兴技术的融合,推进文成县智慧城市发展。

(三)资源开放、促进共享。

开放市政基础设施资源及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设施资源,用于移动通信基站建设;铁塔公司统筹整合基础电信企业5G 通信网络建设计划,推进共建共享,持续提升共建共享水平。

(四)统筹协调、确保实效。

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各功能区、中心、乡镇要抓好本区域内的通信网络选址、建设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在城区、乡镇和行政村4G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城区、乡镇及重要场景5G网络覆盖,争取把文成打造成为浙江首批5G 城市。

三、主要任务(一)编制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1、2019年上半年,依据全市5G通信基站规划,修订《文成县移动通信基站布局专项规划(2015-2020年)》,将通信基站作为重要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纳入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会审和项目施工图设计会审时,由温州铁塔文成办事处(以下简称铁塔公司)参与通信基站相关部分内容的评审。

(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通信运营商、铁塔公司)2、根据专项规划及我县信息化建设要求,并结合各通信运营商年度建设发展需要,由铁塔公司编制5G 通信设施年度建设计划,提交县经信局及相关部门审定后实施。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0.12•【字号】粤府办〔2020〕24号•【施行日期】2020.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发展改革委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0月12日广东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部署,加快建设高水平新型基础设施体系,有效支撑广东经济发展实现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战略部署,抓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珠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的机遇,按照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的要求,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发展趋势,准确把握各类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的共性规律和个性特征,统筹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和融合基础设施加快发展,以新型基础设施支撑新经济发展,进一步夯实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到2022年,新型基础设施发展水平领先全国,初步形成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支撑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

——建成全国领先的基础和专用网络体系。

5G网络覆盖广度和应用深度领先全国,高水平建成全光网省,打造双千兆网络标杆省,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专用网络设施体系及北斗系统应用体系初步构建,陆海空天各类网络协同融合发展,泛在互联、智能高效、安全可控的网络设施初成体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08•【字号】川办发〔2020〕56号•【施行日期】2020.09.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建设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川办发〔2020〕5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9月8日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服务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为促进我省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坚持“创新引领、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安全高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加快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基础设施,稳步推进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融合基础设施,前瞻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引领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创新基础设施,实施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项目,进一步增强网络基础资源支撑能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构建高层次高水平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

经过3年努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9.19•【字号】荆政办发〔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9.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正文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荆政办发〔2022〕1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经开区,纪南文旅区,荆州高新区,市政府有关部门:《荆州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9月19日荆州市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战略部署,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数字湖北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21〕21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鄂政发〔2021〕24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数字经济强省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22〕34号)等精神,大力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为建设江汉平原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注入新活力,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关于建设“三高地、两基地”工作部署,以“五区五中心”为支撑,紧抓新一轮数字技术产业变革机遇,坚持以数字驱动为主线,聚焦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协调融合发展,以数字化推动智能化,以智能化培育新动能,以新动能促进新发展,打造江汉平原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数字经济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力争到2024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0%,引进和培育一批高成长性数字经济企业和项目,集聚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竞争力的数字经济领军企业。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日期】2020.03.24•【文号】工信部通信〔2020〕49号•【施行日期】2020.03.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5G加快发展的通知工信部通信〔2020〕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无线电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5G网络加快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应用推广、技术发展和安全保障,充分发挥5G新型基础设施的规模效应和带动作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5G网络建设部署(一)加快5G网络建设进度。

基础电信企业要进一步优化设备采购、查勘设计、工程建设等工作流程,抢抓工期,最大程度消除新冠肺炎疫情影响。

支持基础电信企业以5G独立组网(SA)为目标,控制非独立组网(NSA)建设规模,加快推进主要城市的网络建设,并向有条件的重点县镇逐步延伸覆盖。

(二)加大基站站址资源支持。

鼓励地方政府将5G网络建设所需站址等配套设施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并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严格落实;在新建、改扩建公共交通、公共场所、园区、建筑物等工程时,统筹考虑5G站址部署需求;加快开放共享电力、交通、公安、市政、教育、医疗等公共设施和社会站址资源。

对于支持力度大的地区,基础电信企业要加大投资,优先开展5G建设。

(三)加强电力和频率保障。

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加强与电力企业对接,对具备条件的基站和机房等配套设施加快由转供电改直供电;积极开展网络绿色化改造,加快先进节能技术应用推广。

调整700MHz频段频率使用规划,加快实施700MHz频段5G频率使用许可;适时发布部分5G毫米波频段频率使用规划,开展5G行业(含工业互联网)专用频率规划研究,适时实施技术试验频率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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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加快5G发展实施方案(2020-2022年)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的通知》(粤办函〔2019〕108号),加快推进我市5G商用步伐,促进5G网络、技术、产品与应用融合,充分发挥5G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的中心城区5G网络基本实现连续覆盖和商用;全市5G基站累计达1500座,5G个人用户数达到5万;5G相关产业产值超10亿元;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5个。

到2022年底,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5G网络基本实现连续覆盖和商用,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主要城区和镇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全市5G基站累计达5000座,5G个人用户数达50万;5G相关产业产值超20亿元;5G示范应用场景超过15个。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5G网络建设。

1.编制5G基站建设规划。

2020年3月底前,中国铁塔肇庆市分公司会同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统筹提出5G基站网络规划站址库清单并向市资源局提交。

2020年6月底前,市资源局及各地政府(管委会)要将5G基站网络建设规划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在今后详细规划修编中落实5G基站网络建设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

各地政府(管委会)制订国土用地、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做到配套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新建住宅小区、商业建筑、地下综合廊道等建设项目时,应当按照通信设施建设、设计标准和规范,将5G配套设施建设纳入建设项目中,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每年1月底前,市政府要向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中国铁塔肇庆市分公司公布公共建筑、绿化用地、物业资源开放清单,免费开放公共建筑等资源支持5G基站建设,并为5G基站建设提供电力、机房、管道、管线、选址建站许可、进场许可等便利条件。

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建设和运行维护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

2.大力推进5G智慧灯杆建设。

市城管局要整合各类杆塔资源,原则上确定不超过2家5G智慧灯杆运营主体,统筹规划建设智慧灯杆及配套资源和“一杆多用”改造。

中国铁塔肇庆市分公司要发挥铁塔站址规划统筹作用,主动推进落实“一杆多用”改造工作。

2020年4月底前,市城管局编制市政道路杆塔信息目录,中国铁塔肇庆市分公司会各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编制智慧灯杆需求汇总表。

2020年6月底前,市城管局牵头编制智慧灯杆建设专项规划(含建设计划)。

2020年3月起,全市新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灯杆,现有道路要将各类存量杆塔分批改造为智慧灯杆。

3.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

按照端州区、鼎湖区、高要区、四会市、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广宁县、德庆县、封开县、怀集县城区-农村重点区域的次序推进5G网络建设。

加快以5G网络为重点的无线宽带城市建设,推进全市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热点区域5G网络建设,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

加快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以及省级产业转移园区等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

2022年底前,实施乡村5G网络覆盖工程,推进农村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

(二)推进5G技术创新。

4.着力推进5G相关技术创新。

积极对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重点专项和省重点领域研发计划“新一代通信与网络”重大专项,支持企业大力发展面向5G的关键技术和创新应用。

将5G高端人才纳入各级政府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推动市内高等院校、重点职业学校设立5G技术课程。

推进5G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公共平台建设。

面向制造业、教育、交通、医疗、电力等垂直行业,建设5G融合应用技术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中心)。

(三)大力发展5G相关产业。

5.培育壮大5G相关产业。

培育发展5G基站组装生产设备、5G 手机组装生产设备等组装生产线产业;培育壮大5G基站用滤波器、受力安装件、5G手机用电池等零部件产业;做大做强5G设备用电容器、电阻器、电感器等5G产品元器件产业,以及5G滤波器用介质陶瓷、印刷银浆及银粉,5G电子电路基板用特种树脂,5G产品元器件低压电极箔等基础材料产业。

6.加大国内外5G骨干企业引进力度。

积极引进5G产业上下游龙头企业或细分领域骨干企业,着力引进智能网联汽车、超高清视频、VR/AR、智慧物流等5G相关领域产业。

积极参与省的5G骨干企业与制造企业“牵手工程”,积极推动企业参加省工信厅每年组织的供需对接活动。

引导5G企业参加5G产业发展大会、5G创新大赛等活动。

(四)开展重点领域5G应用试点示范。

7.5G+智能制造。

依托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围绕新能源汽车、先进装备制造、节能环保三大主导产业和电子信息、金属加工等传统支柱产业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工业互联网,开展标识解析、设备远程运维、机器视觉检测、移动机器人等应用。

力争到2022年底前,5G+智能制造示范项目达到3个以上。

8.5G+智慧园区。

开展5G+智慧园区试点工作,推动肇庆高新区、万洋众创城、四会市江谷精细化工园区等率先开展5G+智慧园区建设,以5G等信息技术应用为支撑,创新园区管理、服务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园区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管理精细化、服务功能专业化和产业发展智能化,促进园区转型发展。

9.5G+智慧农业。

建设5G+智慧农业产业园区,推动各有关县(市、区)开展5G+智慧农业产业园建设,构建基于5G网络的智慧农业互联网。

重点推动怀集县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德庆南药现代产业园等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

10.5G+4K/8K超高清视频。

推进智慧广电5G移动多媒体交互广播电视网试点建设。

率先开展5G+超高清视频示范项目建设,扩大4K/8K超高清视频在演出赛事直播、游戏娱乐、景点宣传等领域应用。

市广播电视台要开展5G+4K/8K超高清视频直播活动。

11.5G+智慧教育。

实施基于5G网络的数字化校园扩容提速工程,依托5G网络技术实现基于高清视讯的远程协同教育教学与在线资源共享,开展5G+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沉浸式教学和基于人工智能的教育教学评测与管理;探索建设基于5G网络的教育实时监管与服务体系,提升教育管理与服务水平。

力争到2022年底前,5G+智慧教育示范项目达到1个以上。

12.5G+智慧医疗。

支持市内三甲医院率先开展5G+智慧医疗示范,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远程机器人手术等应用。

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

着力推动德庆县人民医院等远程医疗项目的5G+应用升级。

力争到2022年底前,5G+智慧医疗示范项目达到2个以上。

13.5G+智能交通。

探索开展5G+无人机、无人车、无人船试验场地建设。

推进高速公路、高铁城轨等交通干线和枢纽的5G+智能交通示范应用,重点推动肇庆高新区与肇庆新区的自动驾驶城市路测示范应用。

开展无人驾驶、无人物流配送试点,发展车辆编队自动行驶、高级别自主驾驶、远程遥控驾驶等新模式,重点推动肇庆高新区唯品会与肇庆新区环球易购的无人物流配送应用。

力争到2022年底前,智能网联汽车在我市实现预商用。

14.5G+智慧政务。

推动“粤省事”小程序以及协同办公平台5G 技术适配性改造。

支持企业与个人利用5G终端开展高精度信息采样,实现“不见面”审批。

在消防、安防、生产安全、应急等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移动监视、遥控、报警联网系统。

在移动巡检、执法系统及视频报警平台建设中普及5G图传设备终端和警务终端。

15.5G+智慧公共服务。

建设5G+智能抄表、智慧照明、智慧社区、智慧能源等场景,推动安防摄像头、门禁系统等设施接入5G网络实现互联。

推动5G+增强现实/虚拟现实技术在文化教育、赛事直播、游戏娱乐等的应用。

2022年底前,完成至少3个5G+智慧公共服务示范项目建设。

三、保障措施(一)建立统筹推进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市5G发展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管局、市政数局、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并商市委网信办、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各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中国铁塔肇庆市分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用电用地等资源要素保障。

市发改局要积极推动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中国铁塔肇庆市分公司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5G基站等相关设备设施的电费收费标准应严格按照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发改价〔2019〕191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市市场监管局要组织查处对5G基站违规加收电费和电价外附加收费等行为。

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要简化申请流程和报装资料,在用电申请、电力增容和直供电改造上为5G网络建设提供最大便利。

公变区域基站全部采用直供电。

专变供电区域内,新建建筑预留通信基站专用供电设施。

2020年底前,广东电网公司肇庆供电局要分批将产权清晰、转供电主体自愿移交改造、不存在纠纷等具备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按“一户一表”改造为直供电。

各地政府(管委会)每年将需要独立占地的5G基站和网络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年度计划,合理安排用地,及时办理权证。

(三)加强5G频率保障。

加大5G频谱资源使用保护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用频行为。

5G基站设置与使用单位应主动协调解决合法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的干扰问题,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

配合省工信厅、省通信管理局建立省级无线电台(站)数据库与电信和广电运营企业、中国铁塔肇庆市分公司的公众移动基站数据交互机制。

2020年6月底前,实现全市基站数据实时交互和动态更新。

(四)加大财政资金扶持。

市财政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5G网络建设、技术创新、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

对符合投资范围的5G企业及重大项目,市产业发展基金、创新创业基金要加大投融资力度。

对符合首购条件的5G相关产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执行。

(五)加大信息基础设施保护力度。

公安部门要依法严厉打击盗窃、危害、破坏信息基础设施的行为,将保护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能力。

市发改局要牵头建立通信设施迁改协商制度,协调基建项目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对因征地拆迁或城乡建设造成铁塔、基站、管线、机房等信息基础设施改动、迁移或损坏的,根据成本补偿原则,给予合理补偿并明确迁改路由或迁改方案。

(六)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和宣传引导。

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预警机制,建立组织严密、高效顺畅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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